資源簡介 第十課第一框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學 習 任 務 核 心 素 養1.描述與分類:識記公民在訴訟中應享有的基本權利。 2.解析與論證:理解行使各項訴訟權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 3.預測與選擇:明確如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4.辨析與評價:全面認識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 1.科學精神:理解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理解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2.法治意識:通過學習,了解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運用。 3.公共參與:通過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樹立權利意識。議題一| 訴訟權利面面觀1.法律賦予公民廣泛的訴訟權利:為充分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這些訴訟權利。想一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憲法原則在訴訟過程中是如何體現的?在訴訟過程中,司法機關辦理任何案件均應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響。對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要依法保護,對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應該依法予以追究,特權與歧視都不被允許。2.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1)必要性: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①訴訟代理人: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以及在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②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2)主要職責: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提醒:在刑事訴訟中,如果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應當為他指定辯護人。【知識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注意: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訴訟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才能委托訴訟代理人。對比: 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辯護人 訴訟代理人不同點 對象不同 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設立的 是針對自訴人、被害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進入訴訟, ②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 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地位不同 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 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相 同 點 二者的主要職責都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3.申請回避的權利(1)含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2)意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知識拓展】(1)哪些人適用回避制度?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 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上述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前三款規定,適用于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在刑事訴訟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也應當依法回避。(2)辦案人員回避的方式①自行回避。是指參加查辦案件的人員在接受承辦案件任務時或在查辦案件的過程中,發現自己與本案具有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動提出不參加或不繼續參加查辦本案的請求。②申請回避。是指在查辦案件中,參加查辦案件的人員符合回避條件,應當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時,有關人員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申請其回避的一種回避方式。這里所說的有關人員主要是指被調查人、檢舉控告人以及與案件的處理結果可能有某種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③指令回避。是指參加查辦案件的人員符合回避條件,本人沒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調查人、檢舉控告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也沒有申請其回避的,由有回避決定權的機關或負責人直接作出決定,告知或責令其回避的一種回避方式。提醒:法律明確規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和第31條的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的回避,應當根據其所處訴訟階段等具體情況,分別由院長、檢察長或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4.上訴的權利(1)含義: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2)意義: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3)上訴的期限: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在刑事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0日和5日。拓展:全面理解我國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1)我國公民享有的訴訟權利的法律基礎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三大訴訟中共有的訴訟權利主要包括: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等。(3)各訴訟法中還規定了各自特有的基本訴訟權利。如刑事訴訟法中犯罪嫌疑人有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民事訴訟當事人有自行和解的權利;當事人在訴訟中有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的權利等。【知識拓展】訴訟當事人除享有權利外,還應當履行義務:①當事人應當依法正確行使訴訟權利,不得濫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實施妨害訴訟的行為②當事人必須如實陳述案件事實,不得捏造事實,偽造證據。被告在行政訴訟中負有舉證責任,在訴訟期間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③當事人應當遵守法庭紀律,服從法庭指揮,未經審判長允許不得隨意發言或向對方當事人提問④當事人必須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全面理解起訴、上訴、申訴、抗訴的不同(1)起訴是民事法律關系主體根據法律賦予的訴權,當自己的權益被侵害后,請求國家保護權利的一個民事權利,也是啟動國家保護機器的一個前提。根據法律訴訟的不告不理原則,法院是不會主動調整、干預民事主體之間的事情,只有通過起訴這一程序,法院才會介入之間,通過國家權力確認民事法律關系的是非。(2)上訴是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對于人民法院的判決,認為在實體上或程序上有錯誤,而根據法律賦予當事人的上訴權利,而主動引起的第二次確認法律關系是非的程序。它以起訴為前提,是對第一次起訴的事實的再次確認和調整。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上訴須在規定的15天之內進行。只要對一審判決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訴。(3)申訴是法律賦予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法律判決,通過提供證據來進行最后一次確認的程序,以此提供一個糾正錯誤裁判的程序。申訴必須具備判決所依據的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審理的程序違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賄、受賄、徇私舞弊行為等條件。(4)抗訴是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的裁判有錯誤,依據法律的規定而提起的一個訴訟程序,是國家權力制衡的一個表現。【案例1】張亮與何芳系鄰居,2016年11月兩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張亮把自己的一套100平方米的樓房以40萬元的價格賣給何芳,房款分兩次付清。在何芳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張亮提出房價過低,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了何芳的拒絕,雙方最終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審理前,張亮了解到主審法官與何芳的父親是好朋友,因此申請主審法官回避。2017年1月,案件經過審理,最終裁定張亮要履行合同的約定。張亮對此表示不服,但這時正好張亮有一樁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兩個月以后,他想再請求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時,才發現判決已生效,對此他追悔莫及。探究1 (解析與論證·科學精神)張亮申請法官回避的法律依據是什么?提示: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一個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回避。本案中主審法官與何芳的父親是好朋友關系,這有可能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理,因此,張亮有權申請主審法官回避。探究2 (辨析與評價·科學精神)張亮因忙于生意而失去了他在本案中的哪項基本權利?提示:張亮在本案中喪失了上訴權。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判決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本案屬于民事訴訟,上訴期超過15天,判決已經生效,因此張亮在本案中喪失了上訴權。[典例1] 某造紙廠未正常啟用污水處理系統,產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魚塘,致使大量魚蝦死亡,給李某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李某可以( )①直接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②獨自選擇仲裁機構請求裁決造紙廠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③委托代理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 ④委托辯護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跟蹤訓練】1.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主要職責是( )①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益 ②幫助法院正確、合法、及時地審理案件 ③維護當事人的一切權益 ④無理爭三分,想盡一切辦法把官司打贏A.①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2.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兩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的是( )①律師 ②人民團體 ③犯罪嫌疑人 ④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議題二| 尋求法律援助1.設立依據: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2.制度內容: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提示】(1)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①律師主要提供訴訟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辯護、刑事代理和民事訴訟代理等)和非訴訟法律援助;②公證員主要提供公證事項的法律援助;③基層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詢、代書、普通非訴訟事項的幫助等簡易法律援助。(2)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3.法律援助的目的: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相關鏈接】《條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政府要依法行政,政府承擔的法律援助的責任正是依法行政的體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4.法律援助的申請(適應情形):(1)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2)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知識整合】:全面了解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對象(1)《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律師法》規定:④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5.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2)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案例2】高中生鐘毅家經濟比較困難,是村里的低保戶。一天,他向社會青年倪某借了500元,倪某以此為借口誘騙鐘毅參加他們的詐騙活動,鐘毅當場表示拒絕。次日,倪某又打電話以鐘毅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鐘毅,鐘毅被迫答應參與詐騙活動,詐騙金額5萬多元。案發后他的父母因為沒錢請律師,找到了縣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定和鐘毅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鐘毅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鐘毅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庭認定鐘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探究1 (描述與分類·科學精神)鐘毅能夠獲得法律援助的依據是什么?提示: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探究2 (辨析與評價·法治意識)結合材料鐘毅為什么能夠獲得法律援助?提示:我國實行法律援助制度。制度規定,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都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幫助。案例中,鐘毅因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規定而獲得法律援助。[判一判](1)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一樣的。 (×)(2)對于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律師不必為其辯護。 (×)(3)接受法人聘請,擔任法律顧問,是律師的訴訟業務。 (×)(4)在刑事訴訟中,控、審雙方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 (×)[典例2]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有( )①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④本人不熟悉法律又沒有委托辯護人的A.①②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跟蹤訓練】根據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哪些人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①公證員 ②律師 ③基層法律工作者 ④法學博士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陳杰與李亮系鄰居,2018年11月兩人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陳杰把自己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樓房以49萬元的價格賣給李亮,房款分兩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清后,陳杰搬出房子,使其正式歸李亮。而李亮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陳杰提出房價過低,要求解除買賣合同,但遭到了李亮的拒絕,雙方最終走上了法庭。在法庭審理時,陳杰了解到負責審理案件的主審法官與李亮的父親是好朋友,因此申請主審法官回避。2019年3月,案件經過審理,最終裁定陳杰要履行合同的約定。陳杰對此表示不服,但這時正好陳杰有一樁生意要做就匆忙到外地去了。半個月后,他回來后想再請求法院重新審理此案時,他才發現判決已生效,對此他追悔莫及。1.材料中的訴訟屬于( )A.民事訴訟 B.刑事訴訟 C.經濟訴訟 D.行政訴訟2.陳杰了解到負責審理案件的主審法官與李亮的父親是好朋友,因此申請主審法官回避。陳杰行使的是哪一種訴訟權利( )A.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B.申請回避的權利C.上訴的權利 D.政治自由權利課時分層作業(十九)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1.小馬在幼兒園將小朋友咪咪打傷,咪咪的家長將小馬告上法庭。小馬的父母在農村,無法律知識,對打官司兩眼一抹黑,于是委托律師陳某幫助小馬進行訴訟。陳某在訴訟中是( )A.法定代理人 B.訴訟代理人 C.辯護人 D.原告2.張三因偷盜岳母家的幾頭牛,被公安機關抓獲,在開庭審理案件前,張三申請要求其岳父、岳母回避。對此法院會( )A.同意張三的請求,因為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B.同意張三的請求,因為案件當事人雙方有特殊的關系C.不同意張三的請求,張三的請求不符合法律規定D.不同意張三的請求,因為張三是罪犯3.當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人幫助自己進行訴訟,這就是訴訟代理。允許訴訟代理的原因是( )①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②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 ③有時無暇參加訴訟活動 ④有時在搜集證據和材料的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而碰壁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4.Z電子有限公司起訴T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某新型打印機專利侵權,某中級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了《答辯通知書》及相關附件材料,被告在規定期間未提交答辯狀。法院經審理裁定,T公司侵犯了Z公司兩項專利。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 T公司可委托辯護人參加庭審 B. T公司應停止侵權,消除影響C. Z公司可以在法庭調查環節當庭陳述 D. T公司若不服,可15日內提起上訴5.小米15歲,涉嫌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小米沒有委托辯護人,其父母也未為其聘請。對此( )A.小米可以自行辯護,不必請辯護人 B.小米的父母可以為其辯護,無須聘請辯護人C.法院應當為小米指定辯護人 D.法院可以為小米指定辯護人6.某縣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理趙某訴秦某欠錢不還一案。合議庭組成人員中,陪審員孫某是趙某的侄子,證人李某是趙某的女兒,書記員王某是秦某的表哥,秦某的代理人張某是其表弟。本案中應當回避的是( )①孫某 ②李某 ③王某 ④張某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7.肖建因債務糾紛問題將常滿告上了法庭。在開庭審理期間,肖建發現審判員與常滿系叔侄關系,此時,他應該用________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訴訟權益( )A.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 B.申請回避C.提起上訴 D.撤銷訴訟請求8.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應當是(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親友 B.律師C.人民團體代表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領導9.賀某因搶劫、偷盜、故意傷害罪被捕入獄。劉律師受賀某家人的委托,在法庭上為賀某作了無罪辯護。對此認識正確的是( )①劉律師開展了申訴、控告的業務 ②劉律師擔任了訴訟代理人的角色 ③劉律師維護了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了賀某的合法權益 ④劉律師擔任了賀某的辯護人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10.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提出的主體是( )A.法定代理人 B.未成年人自己 C.人民法院 D.人民檢察院一日,小孫陪同小錢到某超市購買商品,小孫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滑倒,導致右腳骨折,因此花費了大量的醫藥費。小錢和小孫認為責任在超市,要求超市賠償損失。超市不予理睬,因此發生糾紛。據此回答11~12題。11.上述案例中享有訴訟權的是( )①小錢 ②小孫 ③超市 ④小錢和小孫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12.上述案例中如果小孫提起訴訟,那么小孫依法可享有的訴訟權利有( )①申請回避的權利 ②上訴的權利 ③充當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④賠償損失的權利A.① B.①②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13.2019年4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某公安局發布新聞發布會稱,其已成功偵破了一起特大傳銷案件,抓獲涉案高層組織領導者63人、骨干成員288人以及其他涉案人員等。其中,263名主要涉案人員被刑事拘留。截至4月8日8時,警方已查獲涉案賬戶400多個,依法凍結涉案資金6 690余萬元,繳獲一批高級轎車、電腦、賬冊、銀行卡、電話卡等涉案物品。(1)如果公訴機關要對這些被刑事拘留的涉案人員提起訴訟,那么應提起什么訴訟?其側重點是什么?(2)公民的主要訴訟權利有哪些?14.2016年以來,蘇尼特右旗司法局緊緊圍繞“應援盡援”目標,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范圍,法律援助工作成績顯著。上半年,蘇尼特右旗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類案件358宗,辦案量為去年同期的13倍。蘇尼特右旗還逐步健全和完善了法律援助體系。一些有條件的地方,建立了咨詢、代書、調解、仲裁、訴訟等多種援助形式并用的糾紛解決機制,推行訴前、庭前調解服務模式,努力實現受援人利益最大化。(1)上述材料反映了我國的什么制度?(2)結合上述材料談談對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形式的認識。[思維建模]審設問 行使訴訟權利審材料 調解無果析選項 李某在調解無果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人將造紙廠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停止侵害并賠償損失,①③符合法律規定。按照法律規定,仲裁應該由雙方當事人自愿選擇,李某不能獨自選擇仲裁機構請求裁決造紙廠排除妨礙并賠償損失,②說法錯誤。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上述案例屬于民事訴訟,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稱為訴訟代理人,④說法不符合題意。定答案 BB [③④說法不正確,應排除。]B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①②④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思維建模]審設問 判斷類選擇題審材料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析選項 根據刑事訴訟法對法律援助條件的規定可知,①②③符合題意,故選B。定答案 BA [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都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援助。]A [民事訴訟旨在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材料中屬于民事糾紛,所以A正確。]B [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一個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當事人有權要求他退出,這就是我國三大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所以B符合題意。]B [本案原告為咪咪,被告為小馬,小馬的父母和咪咪的家長均為法定代理人,律師陳某為訴訟代理人。故B正確。]C [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一個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當事人有權要求他退出,這是我國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張三的岳父、岳母是受害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回避制度,所以法院不會同意張三的請求,C符合題意;A、B不符合題意;D說法錯誤,張三是犯罪嫌疑人。]D [①說法不正確,②③④符合題意,應選D。]C [被告在規定期間未提交答辯狀,因此T公司不可委托辯護人參加庭審,故A不選。T公司已經造成了侵權,不能消除影響,故B不選。Z電子有限公司起訴T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某新型打印機專利侵權,某中級人民法院向被告送達了《答辯通知書》及相關附件材料,因此Z公司可以在法庭調查環節當庭陳述,故C正確。T公司若不服,可在10日內提起上訴,故D不選。故本題選C。]C [小米為未成年人,依刑事訴訟法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故應選C。]D [我國法律規定,訴訟中申請回避的人員包括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員等,證人和代理人不屬于回避的范圍,①③符合題意。故選D。]B [訴訟中當事人發現審判人員與對方當事人有特殊關系,可能影響判斷的,有權申請其回避,故應選B項。]B [在刑事訴訟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C [刑事訴訟中,律師充當的是當事人的辯護人而不是代理人,故①②錯誤,應選C。]AC [小孫雖然沒有購買商品,但是在超市摔倒,超市就有責任,所以小孫享有訴訟權,②符合題意;本案中超市如果作為被告,依法也享有訴訟的權利,③符合題意;小錢沒有受傷,也就不享有訴訟權,①④排除。]B [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訴訟權利有: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①②符合題意;在此案中,小孫是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而不是充當訴訟代理人的權利,③排除;④不是訴訟權利且與題意不符。故選B。][解析] 本題考查對我國刑事訴訟的特點及公民訴訟權利的認識。第(1)問,首先根據材料信息可以斷定其屬于刑事訴訟,然后分析刑事訴訟的側重點;第(2)問,根據教材知識回答公民主要的訴訟權利并對其作簡要分析。[答案] (1)上述材料中案件的訴訟是刑事訴訟。刑事訴訟旨在準確、及時地查明案件事實,懲罰犯罪分子,保證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①公民有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當人們由于缺乏法律知識;有時無暇參加訴訟活動;有時在搜集證據和材料的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而碰壁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幫助自己進行訴訟。②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如果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一個可能會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當事人有權要求他退出,這就是我國三大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③公民有上訴的權利。當事人和其他相關訴訟主體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同時就是終審判決,對此不能提起上訴。[解析] 本題考查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的含義及形式。第(1)問,首先根據材料可以斷定其反映的是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然后回答這一制度的含義;第(2)問,簡要回答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答案] (1)上述材料反映了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按照這一制度,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都要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的法律幫助。(2)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多種多樣,主要有: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