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課題名稱(新授課/復習課/習題課)班級: 姓名: 小組:【學習目標】讓學生理解公民享有的基本訴訟權利讓學生理解法律援助的含義、原因讓學生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內容及要求【重、難點】1.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訴訟權利。2.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內容、要求,法律援助的目的、范圍。【課堂導入】視頻導入《關注江歌案二審宣判》從”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侵權糾紛案說起“【自主學習】請認真閱讀課本P88-P91內容,思考以下問題(3分鐘):1.本課有哪些知識點?2.哪些是重點?3.你有哪些困惑或不理解的?【自主檢測】請認真閱讀課本第P88-91,思考以下問題,并用筆勾畫出關鍵字、詞、句,4分鐘后比誰能準確作答。1.閱讀課本P88第1段,為什么要保障公民訴訟的權利?2.閱讀課本P89,概括當事人享有哪些基本訴訟權利?3.閱讀課本P89第1段及相關鏈接1,為什么當事人要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什么?什么是訴訟代理人?什么是辯護人?4.閱讀課本P89第2段及相關鏈接2,什么是回避制度?回避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哪些情形應當回避?5.閱讀課本P89第3段及相關鏈接3,上訴權的具體內容是什么?公民對一審判決不服的任何時期都可以提起上訴嗎?民事、行政、刑事訴訟的上訴期限是什么?6.閱讀課本P90第1段及相關鏈接,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是什么?法律援助制度的內容是什么?什么是法律援助?7.閱讀課本P91第1段,法律援助適應情形(申請)有哪些?8.閱讀課本P91第2段,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合作探究】情景一:以案說法—江歌母親訴劉鑫生命權糾紛案議學任務一: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屬于何種類型的訴訟?【提示】: “江歌母親訴劉鑫案”屬于民事訴訟。議學任務二:被告劉鑫是否享有訴訟權利?請說明理由。【提示】:我國對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保障(P88):議學任務三:本案中訴訟當事人行使了哪些訴訟權利?【提示】:當事人的訴訟權利(P89):議學任務四:2022年爆火的法治題材電視劇《底線》中的穆子琪案是一江歌為原型的翻拍,劇中一方的代理律師以法官是其前女友為由申請回避,該主審法官是否需要回避?請說明理由。【提示】:回避的情形:議學任務五: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請問劉鑫在1月30日提出上訴是否有效?請說明理由。【注意】:上訴期限情景二:走近法律先鋒黃樂平--堅持公義,深耕冰點【鏡頭一】:義助殘弱,仁德所尚議學任務六: 思考義聯存在的意義?【鏡頭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議學任務七:黃樂平律師為何不收錢還往里搭錢?【小組展示、教師精講點撥】1、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的區別(1)對象不同:辯護人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設立的;訴訟代理人是針對自訴人、被害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2)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辯護人除了因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訴訟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3)地位不同:辯護人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訴訟代理人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2、【知識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注意: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委托訴訟代理人。只有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才能委托訴訟代理人3、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4、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必要性: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二):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意義:該制度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3)那么在訴訟中哪些人員適用回避制度呢?(三)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1.內容:①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②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③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公民對一審判決不服的任何時期都可以提起上訴嗎?2.訴訟期限: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裁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5日和10日;在行使訴訟中,不服裁判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0日和5日。議題二 尋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制度的含義: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2、法律援助制度設立依據: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相關鏈接】: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法律援助的申請(適應情形):(1)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2)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4、法律援助的表現:(1)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2)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法律知識拓展】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對象:(1)《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律師法》規定:④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5、法律援助的程序:(1)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2)辦理: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知識拓展】:法律援助的主體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①律師主要提供訴訟法律援助(包括刑事辯護、刑事代理和民事訴訟代理等)和非訴訟法律援助;②公證員主要提供公證事項的法律援助;③基層法律工作者主要提供法律咨詢、代書、普通非訴訟事項的幫助等簡易法律援助。【課堂小結】“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錚錚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敗的關鍵標尺。 為了充分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也保障當事人充分的行使訴訟權利,【課堂檢測】優化設計P114【板書設計】【教學反思】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