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在生活中學習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教學目標:1、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2、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核心素養:政治認同:認同民法的作用,認真學習民法知識。科學精神:科學分析法律與道德相輔相成。公共參與:在社會生活與實踐中,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教學重難點:教學重點: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教學難點:理解民法規定的六項基本原則。【教學過程】導入:探究與分享思考:從小明的一生中,你提舞蹈什么?“小明”就是你我他。民法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無論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還是就業創業,無一不需要民法的規范。一、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1、民法(1)概念\調整范圍: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平等主體 平等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地位平等的當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在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中,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沒有領導和服從的關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人身關系 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是指平等主體間基于人格或身份而發生的,與人身不可分離,不具有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義務關系。財產關系 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是指平等主體之間以財產歸屬和財產流轉為主要內容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般具有平等自愿和等價有償的性質。特點:民事主體地位平等,民事權利與義務相一致,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誠信等原則。地位: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能夠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注意:狹義的民法就是指民法典廣義的民法則包括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單行法律◆◆◆ 名詞點擊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非法人組織:是指不具有法人資格但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自合法成立時起到終止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民事法律關系(1)概念:就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三個要素主體: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客體: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內容: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3)自然人①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a.成年人(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b.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a.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b.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a.不滿 8周歲的未成年人b.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 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名詞點擊民事權利,是指民法賦予的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特定利益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民事義務,是指民事主體為滿足民事權利所保護的利益而依法應當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約束。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的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行為從事民事活動、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思考:請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評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觀點。3、堅持法治與德治相結合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意義: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觀看視頻,結合課本,匯總出民法基本原則。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則1、民法基本原則(1)必要性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民法規定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2)調整范圍: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3)目的:旨在確保社會成員合理合法的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4)內容:A.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B.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情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愿設立。變更。路止民事法律關系。C.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D.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E.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F.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注意: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簡稱。◆◆◆ 相關鏈接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與“善良習俗”的簡稱。公共秩序是指與社會公共利益有關的社會秩序,善良習俗是指社會公認的道德準則和習俗。公序良俗原則是對自愿原則的限制。雖然民法允許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當事人自愿實施的行為不得違背公序良俗。課堂練習1、寒假期間,12歲的劉某將積攢的5 000多元壓歲錢取了出來,瞞著父母到商場買了一臺電腦。父母知道后很生氣,帶著他到商場要求退貨。按照相關法律規定( )A.劉某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退貨B.劉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退貨C.劉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退貨D.劉某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該退貨2、甲、乙雙方連續幾年訂有買賣交流電機的合同。有一次簽訂合同時,在標的物一欄只寫了“電機”兩字。當時正值交流電機熱銷,而甲方供不應求,故甲方就以直流電機交貨。就民法的基本原則而言,甲方違反了( )A.自愿原則B.誠信原則C.綠色原則D.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3、下列社會關系屬于民法的調整對象的有( )①自然人甲與乙之間的繼承糾紛②某銀行多付儲戶存款糾紛③某公安機關與汽車經銷商丙之間訂立的汽車買賣合同④某稅務機關與自然人丁之間的稅款征收關系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4、下列現象不違反民法平等原則的是( )①甲公民年滿26周歲可以結婚,乙公民年滿18周歲卻不能結婚②甲上市公司可以在海外發行股票籌資,而乙合伙組織卻只能通過銀行貸款籌資③國家機關在稅收征收法律關系中可以使用強制手段,無視納稅人的意志而依法進行稅收征收④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認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標中,市委領導的親戚具有優先訂立合同的權利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5、商品房預售合同在本質上是一種附期限的買賣合同,在預購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開發商未經預購人同意,擅自將同一商品房與第三人簽訂銷售合同。這種行為( )A.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不構成侵權B.違背了自愿、公平的原則C.違背了誠信原則,也是違約行為,應承擔責任D.侵犯了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利益6、 2020年5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這體現了我國民法( )①強調為了國家利益需要個人利益作出必要的犧牲 ②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 ③堅持平等原則 ④堅持誠信原則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參考答案:C、B、A、A、C、C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