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4.2 權利行使 注意界限教學設計【教材結構】【第一單元知識結構】【第四課知識結構】【教學內容】民事權利有限制【導入】民法強調對權利的保護,而權利通常意味著人們按照自己的意愿實施某一行為的自由。思考:民事權利能隨意行使嗎?1、民事權利行使的界限①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時不能超過正當的界限。②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例如:要遵循誠信原則;不違法;不違背公序良俗等。2、不同民事權利的界限(1)民法對名譽權設定的界限①對經營者的產品質量或者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就不能認定為侵害名譽權。但借機以誹謗、詆毀、侮辱等方式損害對方利益的,則構成侵權。②《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既學既練】略【探究與分享】(2)民法對著作權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不需同意、不必付費)A、含義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B、合理使用的情形a.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b.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c.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d.為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既學既練】略②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 (不需同意、必須付費)含義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這屬于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法定許可使用情形a.報刊轉載其他報刊上發表的作品。b.在為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的教科書中,匯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c.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或者播放已出版的錄音制品。d.錄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錄制為錄制制品的音樂作品制作錄音制品.....【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的情況下,都仍須指明作者和作品出處。【區分】【既學既練】略學生活動:觀看視頻并結合教材討論回答問題議題一:相鄰關系含義、實質、類型?教師總結:對學生的回答進行引導、糾正、補充形成較完整的答案二、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相鄰關系(1)含義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實質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所有權的限制或延伸。(3)相鄰關系的類型①相鄰用水、排水關系②相鄰通行關系③相鄰不動產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與管線安設關系。④相鄰通風、采光、日照關系⑤相鄰有害物質排放關系,等等。【既學既練】略學生活動:觀看視頻并結合教材討論回答問題議題二:為什么要處理好相鄰關系?如何處理?教師總結:對學生的回答進行引導、糾正、補充形成較完整的答案2、為什么要妥善處理相鄰關系(1)必要性鄰里之間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風、采光、觀景等方面處理不當,就可能引發侵權糾紛。(2)意義對于保護相鄰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3、如何處理相鄰關系(1)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2)法律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具體要求相鄰關系一方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當照顧到相鄰方的利益。民法典規定,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知識拓展】【既學既練】略【小結】【易混易錯】【板書設計】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