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3.2有約必守 違約有責 教案一、教學目標1. 理解合同的重要性以及違約的后果。2. 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和合同意識。3. 學會在生活中正確履行合同義務。二、教學重難點1. 重點:違約的責任和后果。2. 難點:如何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合同觀念。三、教學方法1. 案例分析法:通過真實案例引導學生思考。2. 討論法:組織學生進行小組討論,激發思維碰撞。3. 情境模擬法:讓學生在模擬情境中體驗合同的履行。四、教學過程1. 課程導入展示一些合同糾紛的案例,引起學生的興趣。2. 合同的重要性講解合同的意義和作用,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維護交易公平等。強調遵守合同的重要性。3. 違約的概念與后果解釋違約的含義和常見的違約行為。分析違約可能導致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4. 如何避免違約引導學生討論如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避免違約,如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及時溝通等。強調誠信的重要性。5. 違約責任的承擔介紹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如賠償損失、繼續履行等。通過案例分析,讓學生了解不同情況下的違約責任。一、一諾千金 重在履行1.合同履行的含義: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實現各自權利義務的行為。2.合同履行的原則(1)全面履行: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地點、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確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2)誠信履行:當事人應該恪守信用,言行一致,盡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在合同沒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合同當事人也應當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及保密等義務。(3)協作履行:當事人要積極配合對方,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只有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協作,合同才會得到適當履行。提醒: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義務:在合同的履行中,雙方當事人互有權利和義務,而履行合同義務是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義務是享有合同權利的前提。沒有債務人履行合同債務,債權人的債權就無從談起;合同的履行是雙方當事人的行為,而履行合同義務在其中居于主導地位。3.合同履行的要求(1)履行合同的關鍵:明確合同內容。(2)合同的內容:就是合同的條款。①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②民法典規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條款,并非合同必須具備的條款。合同缺少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違約責任等內容時并不影響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提醒:合同的一般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當事人是合同權利義務的承受者,沒有當事人,合同權利義務就失去存在的意義,給付和受領給付便無從談起,訂立合同必須寫清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標的 它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條款標,是合同權利義務執行的對象數量和質量 標的的數量和質量是確定合同標的的具體條件,是這一標的區別于同類另一標的的具體特征。標的的數量要確切,質量需詳細具體,如技術指標、質量要求、規格、型號等都要明確價款或報酬 價款是取得標的物所應支付的代價,報酬是獲得服務所應支付的代價,由哪一方支付,需在合同中寫明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關系到合同義務完成的時間,涉及當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確定違約與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履行地點是確定驗收地點的依據,是確定運輸費用由誰負擔、風險由誰承受的依據,有時是確定標的物所有權是否轉移、何時轉移的依據,還是確定訴訟管轄的依據之一。履行方式(一次交付還是分期分批交付,交付實物還是交付標的物的所有權憑證,鐵路運輸還是空運、水運等)同樣事關人的物質利益,合同應寫明違約責任與解決爭議的方法 違約責任既是違約方應該付出的代價,也是法律對守約方給予的救濟。解決爭議的方法是指有關解決爭議運用什么程序、適用何種法律、選擇哪家檢驗或者鑒定的機構等內容(3)合同的變更①原因:合同訂立后,隨著外部條件的變化,當事人可能會有改變或者解除這種法律約束的想法。②要求: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能單方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則須承擔違約責任。二、言而有信 違約有責1.違約: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2.違約責任(1)實質:既是違約方應該付出的代價,也是法律給予守約方的救濟。(2)判定①依據民法典,對守約方的損害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②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3)承擔方式①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等。②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表現繼續履行 一方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請求法院判決其履行合同規定的特定義務,而不允許其以金錢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賠償損失 它以違約行為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為基礎,具有典型的補償性。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采取補救措施 比如質量不符合約定,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非違約方可根據標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采取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措施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當事人一方違約時,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且違約金的約定不應過高或者過低適用定金罰則 定金是以確保合同履行為目的,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預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錢。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定金按擔保法規定執行,但如果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可選擇適用其一提醒:違約責任的特點(1)作為一種民事責任,在目的、構成要件、責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別于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2)具有相對性,是合同當事人之間的責任,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3)合同有效是承擔違約責任的前提,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是承擔違約責任的原因。(4)違約責任以補償守約方因違約行為所受損失為主要目的,以損害賠償為主要責任形式。(5)違約責任是財產責任,不是人身責任,可以約定(如約定違約金、約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適用法律的規定(如支付賠償金、強制實際履行等),違約相對人可以選擇違約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3.免責情形(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當事人約定的免責事由或不可抗力時,根據這些情形對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響,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知識整合】違約行為免責的兩種情形(1)法定的免責情形。最常見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洪水、火災、戰爭等情況。當客觀上已經發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當事人未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是由這一不可抗力所導致時,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可以免責。(2)約定的免責情形。這是雙方在訂立合同時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免責情形,只要這種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屆時就可以對違約行為免責。提醒:地震并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屬于不可抗力。如合同發生在地震之前,地震即為合同不能履行之免責情形;如在地震發生之后,地震對于合同的訂立成為可以預見、可以避免的客觀情況,不能為冒險簽訂的合同免責。【相關鏈接】1、依據民法典,對守約方的損害賠償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2、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違約時,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合同中有違約金的約定,守約方提出請求時,無須就損失的計算承擔舉證責任。3、定金:是以確保合同履行為目的,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預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錢。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義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交付的保證金、押金或者訂金等,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不屬于定金。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洪水、火災、戰爭等。5、民法典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時遇到障礙的,可以到當地的商事證明機構開具不可抗力證明,并以此為據主張減輕或者免除責任)。【知識整合】:是否承擔違約責任的研判過程①合同是否成立(類型、形式、訂立過程——要約和承諾)②合同是否有效③是否有違約行為(原則、義務、變更等)④有無免責事由(約定……,法定……)⑤承擔方式6. 總結與拓展總結本節課的重點內容,再次強調遵守合同的重要性。布置課后作業,如讓學生查找一些有關違約的新聞或案例,并分析其中的責任。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