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教師 班級 教學日期課題名稱 9.2解析三大訴訟 課型 新授課課程標準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2017年版)》要求解析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的特點和程序,說明不同訴訟中的舉證規則,樹立證據意識。教材分析 課內容是選擇性必修2《法律與生活》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與解決”中的第九課“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第二框的內容。本框共安排兩目的內容: 第一目“訴訟及其特點”。教材通過相關鏈接、探究與分享等內容,介紹了訴訟的含義,以及訴訟公權性、程序性、強制性、終局性的特點。 第二目“訴訟的主要類型”。教材通過相關鏈接、探究與分享等內容,介紹了訴訟氛圍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三種類型,并就三種類型的差異進行了對比。學情分析 通過初中道德與法治和高中政治與法治課中相關內容的學習,學生對多元糾紛的解決方式、訴訟的不同類型等知識有一定的了解,知道訴訟是解決矛盾糾紛的最后途徑;在日常生活中,學生能夠在新聞報道、影視劇、報刊書籍中了解相關的訴訟案件,對訴訟這一解決矛盾糾紛的方式并不陌生,有一定的感性認識和基本的知識儲備。但大多數同學對訴訟的認識僅停留在感性認識層面,因缺乏相關生活經驗和全面分析問題的能力,不能理性認識訴訟在多元糾紛解決方式中的地位和作用,缺乏對訴訟特點、不同類型訴訟的差異的全面把握,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待于進一步提升。這就需要在教學中重點關注,并強化能力的提升。 為了更好地了解學情,我們可以在課前進行簡潔、必要的問卷調查或訪談,了解學生是否清楚訴訟的內涵、特征、類型;不同訴訟類型的特點,等等。依據調查結果進一步確認學生的具體學情,了解學生在理論知識、認知水平、生活實際等方面的具體程度,以便在教學實施中更有針對性的組織教學內容和活動,從而有效達成教學目標。教學目標 政治認同 通過說文解字的分享交流活動,了解訴訟的內涵;通過為情境中的小瑩主張權利出謀劃策,在問題探究中理解訴訟的特點及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中的作用,樹立正確的權利義務觀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觀念化解糾紛,懂得依法辦事、依法維權。科學精神 通過對不同訴訟類型情境的對比探究,在比較分析中歸納概括不同訴訟類型的特點,提高運用邏輯思維和辯證思維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公共參與 通過對具體情境中“你會如何主張權利”問題的探究,對比分析不同糾紛解決方式的利與弊,懂得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糾紛,提高公共參與的素養。教學重點 訴訟的特點;訴訟的不同類型教學難點 訴訟的不同類型教學策略 知識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學習法教學用具 多媒體課件、視頻、圖片、文本板書設計教學程序 教師活動 學生活動 設計意圖 備注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節課的知識框架 預習新課 學生自主思維,對本框知識有個整體認知。二、逐個擊破 三、背誦識記 四、習題練習 通過課本研究與分享,談談對訴訟及其特點的認識 通過課本探究與分享了解訴訟的主要類型相關知識 設置有針對性的、新穎的練習題,指導學生練習。 學生在學習目標的指引下,通過預習,了解本節課的知識體系。 一、訴訟及其特點 (一)訴訟的含義 “打官司”就是訴訟,是指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 (二)訴訟的特點 1.公權性: 與調解、仲裁這些訴訟外的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相比,訴訟是以司法方式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是由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解決糾紛。它既不同于人民調解委員會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也不同于由仲裁委員會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2.程序性: 訴訟是依照法定程序進行的訴訟活動,無論是法院還是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都需要嚴格按照訴訟法設定的程序實施訴訟行為。訴訟外解決糾紛的方式程序性較弱,調解沒有嚴格的程序規則,仲裁雖然也需要按預先設定的程序進行,但其程序相當靈活,當事人對程序的選擇權也較大。訴訟法以及其周邊法律制度如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等保障著訴訟的正義性,確保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和程序利益不受侵蝕。 3.強制性: 強制性是公權力的重要屬性。訴訟的強制性既表現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執行上。調解、仲裁均建立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選擇上述方式解決爭議,調解、仲裁就無從進行。訴訟則不同,只要原告起訴符合訴訟法規定的條件,無論被告是否愿意,訴訟均會發生。訴訟外調解協議的履行依賴于當事人的自覺,不具有強制力,法院裁判則不同,當事人不自動履行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依法強制執行。 4.終局性:在我國,刑事案件經過公安機關偵查、人民檢察院審查與提起公訴,最后由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并依法作出裁判,確定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和是否給予刑罰處罰;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由原告起訴,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依法作出裁判,對原被告雙方的糾紛或爭議加以解決。因此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最終解決各種社會糾紛或爭議,無疑具有終局性的特點。 二、訴訟的主要類型 (一)訴訟包括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 (二)不同類型的差異 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在案件性質、訴訟目的、提起訴訟的主體、訴訟內容和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 1、案件性質不同:民事訴訟解決的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爭議;行政訴訟解決的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刑事訴訟解決的是涉嫌犯罪人的犯罪和刑罰問題。如案例1-4解決的是肖像、婚姻家庭糾紛、財產權益糾紛等內容;案例5解決的是高等學校未履行相關信息公開義務導致的爭議;案例6解決的是莫煥晶犯放火罪和盜竊罪后如何處罰的問題。 2、提起訴訟的主體不同: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有權提起,并互有反訴權;行政訴訟由行政相對、利害關系人提起,行政主體沒有起訴權和反訴權;刑事訴訟自訴案件由受害人提起,公訴案件由檢察機關代表國家提起,杭州縱火案即由杭州市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 3、適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訴訟主要適用《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主要適用行政法律、法規和《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主要適用《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辨識判斷 1.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好途徑。( ) 提示 × 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各個方式各有優缺點,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但不一定是最好的途徑。 2.三大訴訟差異顯著,所以刑事訴訟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 提示 ×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訴訟。( ) 提示 √ 4.刑事訴訟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 提示 × 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1.(2022·河北張家口期末)某縣司法局矛盾調處中心受理了包工頭曹某拖欠農民工駱某、陳某等人52 700元勞動報酬的糾紛案件,通過說服教育,使欠薪人曹某愿意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最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并經人民法院確認有效。該調解( ) ①促進了社會和諧,是當事人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 ②其協議經人民法院確認有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③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 ④屬于訴訟外調解,是通過第三方解決糾紛的活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該調解協議經人民法院確認有效,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屬于訴訟外調解,是通過司法局第三方解決糾紛的活動,②④說法正確。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①說法有誤。該調解是司法局矛盾調處中心受理的,不是由人民法院主持進行的,③說法有誤。 2.(2022·黑龍江哈爾濱期末)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的創舉,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為解決人民糾紛發揮了重要作用。新時代,物業、車位、家庭、鄰里等各種糾紛頻發,應該加強社區人民調解工作,讓這一“東方經驗”在社區治理中綻放芳華。關于人民調解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①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基層行政機關 ②人民調解便捷、經濟,已成為解決紛爭的首要方式 ③人民調解產生的協議,各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履行 ④人民調解有助于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防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而不是基層行政機關,①錯誤。根據教材知識,便捷經濟是仲裁的特點,且人民調解不是解決紛爭的首要方式,②錯誤。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履行,③符合題意。人民調解把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有助于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防線,④符合題意。 3.(2022·遼寧營口期末)糾紛解決機制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近二十年的改革過程中,不斷吸納新的理論成果與實踐成果進行調適完善,賦予新的時代內涵,以治理效能為核心,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其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B.某人的生父母與養父母就是否解除收養關系發生糾紛,經調解自愿訂立仲裁協議 C.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選擇協商、申請調解、申請勞動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D.民事訴訟由雙方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由行政人提起,刑事訴訟多由檢察院提起 答案 C 解析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如果要讓其具有強制執行力,需要完成司法確認程序,A排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等糾紛不能申請仲裁,某人的生父母與養父母就是否解除收養關系發生糾紛,不適用自愿訂立仲裁協議,B排除。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選擇協商、申請調解、申請勞動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C正確。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行政訴訟主要由行政相對人提起,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均由檢察院提起公訴,D排除。 4.(2022·廣東云浮期末)一起涉案兩千八百余萬元的合同糾紛,當事雙方未走入訴訟程序,也沒鬧,而是經訴前調解達成了調解協議,某市人民法院為其出具了司法確認書。這是2022年以來,該市法院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成功調解的最大標的案件。由此可見,訴前調解( ) ①可以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的公正性 ②有利于化解矛盾糾紛,促進商貿活動正常開展 ③簡化了審判流程,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④可以增強當事人的法治意識,維護法律的權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訴前調解與提高司法的公正性無直接關系,①排除。該市法院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通過訴前調解成功調解了一起合同糾紛案,這說明訴前調解有利于化解矛盾糾紛,促進商貿活動正常開展;可以增強當事人的法治意識,維護法律的權威,②④符合題意。材料反映的是訴前調解,與是否簡化審判流程無關,③排除。 5.(2022·遼寧錦州期末)在現代社會,仲裁已經成為備受青睞的糾紛解決方式,既滿足了市場主體糾紛解決多元化的社會需求,也有效地緩解了訴訟的壓力。以下案例中,當事人可以通過商事仲裁解決糾紛的是( ) ①白女士因懷孕遭辭退與用人單位產生糾紛 ②某地銀行與客戶因借款到期未還產生紛爭 ③石某因所購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 ④某公司對知識產權局駁回其商標注冊申請產生紛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仲裁,①不符合題意。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某地銀行與客戶因借款到期未還產生紛爭、石某因所購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與開發商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商事仲裁解決糾紛,②③符合題意。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不能仲裁,某公司對知識產權局駁回其商標注冊申請產生紛爭不能通過商事仲裁來解決,④不符合題意。 6.(2022·遼寧興城市期末)李某從某手機店買了一部品牌手機,但手機在使用中發生自燃爆炸,導致李某面部受傷。李某立即與店家交涉要求賠償。經過協商,雙方同意將此事交由仲裁委員會解決。為此李某和店家要明確( ) ①仲裁必須由雙方共同提出申請 ②仲裁裁決有法律約束力,必須執行 ③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申請再次仲裁 ④對仲裁裁決不認可,不得再向法院起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仲裁可以由一方提出申請,①錯誤。仲裁裁決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一方當事人不自覺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②正確。我國實行一裁終局制度,仲裁裁決一經作出,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委員會或法院不予受理,③錯誤,④正確。 1.限時練習,核對答案 2.訂正錯題后分組討論,形成集體意見,派代表講解錯題 3.整理錯題集,形成錯題題庫。 在學習新課的過程中,理解訴訟及其特點的相關知識。 通過具體的事例,掌握訴訟的主要類型的相關知識 通過習題練習,掌握重點、難點,理清易錯點,為后續知識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教學反思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