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二輪復習學案 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課標解讀】識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不同的調解方式,明確調解制度的特點和程序。列舉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經濟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確仲裁制度的特點和程序。解析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特點和程序,說明不同訴訟中的舉證規則,樹立證據意識。概述公民的訴訟權利,熟悉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渠道。【體系構建】【核心知識速記】調解的含義、類型(1)含義: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就是調解。(2)類型:我國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調解制度,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2. 人民調解(1)地位: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2)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3)性質: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4)原則: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5)法律效力: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3.仲裁(1)適用情況①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②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2)地位: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3)種類: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4)前提:當事人申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5)特點:仲裁更加便捷、經濟。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效力。4.訴訟的含義、地位、特點、類型(1)含義:俗稱“打官司”,它是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2)地位: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3)特點①公權性。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②程序性。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嚴格遵守法定程序解決糾紛。③強制性。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④終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終局的。(4)類型訴訟分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三種類型。(5)適用范圍它們在案件性質、訴訟目的、提起訴訟的主體、訴訟內容和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①民事訴訟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②行政訴訟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主要由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機關始終處于被告地位。③刑事訴訟解決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5.公民訴訟權利的內容(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①適用條件: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②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①適用條件: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②意義: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①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②適用條件: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③地位: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訴訟的程序(1)起訴:是訴訟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均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2)立案:我國實行立案登記制。(對符合法律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即告開始,起訴的一方稱為原告,被訴的一方稱為被告,訴訟進入第一審程序。)(3)應訴:人民法院登記立案后,要將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案件。)(4)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與宣告判決等階段。(5)上訴與二審:一審結束后,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的程序。二審裁判是終審裁判。證據的含義、種類及重要性(1)證據的含義:是證明的根據。它是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2)訴訟證據的種類①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②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③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3)證據的重要性:收集與保存證據非常重要。如果缺乏證據意識,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一旦發生糾紛,難免處于不利地位。8.訴訟舉證責任(1)民事訴訟中的舉證原則①原則: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②舉證責任倒置:在有些情況下,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慮,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當事人提出訴訟主張時,由對方負責舉證。(2)行政訴訟中的舉證原則在行政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行政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對人在舉證能力上無法與行政機關抗衡。法律以這樣的舉證責任分配方式來體現公正。(3)刑事訴訟中的舉證原則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為了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4)舉證的重要性: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任何訴訟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訴訟的靈魂,在訴訟中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有利于正確解決糾紛,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考點梳理】一、調解:以和為貴含義 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類別 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它們在不同層面為解決糾紛發揮著重要作用.組織 人民調解委員會.原則 要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效力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經其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此外,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二、仲裁:便捷經濟(相對于訴訟而言)地位 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種類 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前提 當事人申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特點 ①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經濟。②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訴訟1、含義: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2、地位: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3、特點:公權性、程序性、強制性、終局性4、主要類型比較 民事訴訟 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訴訟目的 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 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 解決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 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訴訟主要由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機關始終處于被告地位。 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舉證責任 誰主張權利誰負有舉證責任。 行政機關負有舉證責任。 公訴人舉證,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誤區警示:各種糾紛解決方式的比較和解 調解 仲裁 訴訟區別 強調發生糾紛時,通過自行協商,達成合意。 與仲裁和訴訟相比,調解更強調“以和為貴”。 與訴訟相比,仲裁程序比較靈活,更加便捷、經濟。 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聯系 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訴訟可能導致雙方當事人傷和氣。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四、正確行使訴訟權利訴訟權利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 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①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委托)、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②辯護人: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 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民事、行政訴訟不服判決或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刑事訴訟不服判決或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0日和5日)。尋求法律援助目的 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條件 ①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②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③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要求 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五、嚴格遵守訴訟程序起訴 俗稱“告狀”,是訴訟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國,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均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審判。立案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即告開始,起訴的一方稱為原告,被訴的一方稱為被告,訴訟進入第一審程序。應訴 人民法院登記立案后,要將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開庭審理 ①在民事、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并作出判決,這一系列訴訟活動稱為開庭審理。②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與宣告判決等階段。二審程序 一審結束后,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二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的程序,二審裁判是終審裁判。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審判監督程序,用于糾正生效裁判的錯誤。六、依法收集運用證據訴訟證 據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行政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舉證責 任 民事訴訟 ①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②在有些情況下,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慮,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當事人提出訴訟主張時,由對方負責舉證。行政訴訟 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刑事訴訟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習題演練】1.2023年2月,A區人民調解中心工作人員接待了23名進城務工人員,他們要求該區某建筑公司給付拖欠半年的工資。調解員馬上聯系了該建筑公司負責人核實情況。經過反復協商,這23名務工人員終于在兩個月后拿到了他們應得的工資。上述事例中,當事人選擇解決糾紛的方式是( )①訴訟調解 ②訴訟外調解③行政調解 ④人民調解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D [調解分為訴訟調解和訴訟外調解,訴訟調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進行的調解,訴訟外調解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仲裁調解,它們分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國家行政機關、仲裁機構主持進行,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②④符合題意,①③不符合題意。]2.某商業銀行與某公司簽訂《借款合同》一份,明確約定借款金額200萬元以及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該商業銀行履行了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義務,但該公司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按約返還借款。發生糾紛后( )①一方可申請人民調解并可強制執行②一方可訴至法院,法院或調解或判決執行③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法院起訴④一方可憑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單獨申請仲裁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B [材料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貸款合同糾紛,屬于仲裁的受案范圍,雙方可以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可憑仲裁協議單獨申請仲裁;此案也屬于法院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一方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調解執行,調解不成由判決執行,②④正確。人民調解并不能強制執行,①錯誤。商事仲裁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對仲裁裁決不服可申請撤銷或不予執行,③錯誤。]3.仲裁與其他解決糾紛的方式的不同之處在于( )A.仲裁不收取任何費用B.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進行C.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D.仲裁協議具有法律效力C [和解、調解也不收取任何費用,A排除;和解、調解也建立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B排除;調解協議也具有法律效力,D排除。]4.在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是( )A.人民調解 B.仲裁C.行政復議 D.訴訟D5.訴訟俗稱“打官司”,它是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下列關于訴訟特點的解釋對應正確的是( )①公權性——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法律監督權②程序性——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嚴格依法解決糾紛③強制性——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④終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終局的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D [公權性指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①錯誤;程序性指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嚴格遵守法定程序解決糾紛,②錯誤。]6.以下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A.老馬承包政府某項公共工程,政府欠款20萬元,久拖未還B.甲與國家工作人員乙因鄰里之間的用水問題發生糾紛C.村民馬某向鄉鎮政府說明村委會擅自變更農業承包合同,鄉鎮政府置之不理D.稅務局職工小林工作失職被稅務局以違反內部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小林不服C [老馬承包公共工程,與政府的關系是平等主體的民事合同關系,其糾紛不屬于行政糾紛,不能提起行政訴訟,A錯誤;B屬于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C中鄉鎮政府存在行政不作為的情形,村民馬某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符合題意;D中稅務局職工小林與稅務局是行政管轄關系,不屬于民事糾紛或行政糾紛,只能提起復核或申訴,不能提起行政訴訟。]7.2023年6月1日,小張步行過馬路時因闖紅燈而受到交警的處罰。但當小張看到其他人步行過馬路闖紅燈卻沒有受到處罰時,就感到十分委屈與不服,于是小張就此事告到法院。小張提起的訴訟是( )A.民事訴訟,享有上訴的權利B.行政訴訟,享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C.行政訴訟,享有申請回避的權利D.民事訴訟,享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C [小張提起的訴訟是行政訴訟,而不是民事訴訟,A、D不符合題意。委托辯護人涉及的是刑事訴訟,B不選。小張提起的訴訟屬于行政訴訟,他享有申請回避的權利,C符合題意。]8.甲、乙因買賣合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審理本案的陪審員丙是甲的弟弟。上述案件一審判決后,乙才知道本案的陪審員丙是甲的弟弟,于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二審人民法院在對上訴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丙未自行回避,雙方當事人也沒有申請回避。這時,二審法院應當( )A.視為當事人放棄申請回避的權利,繼續審理B.裁定中止審理C.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D.報上級人民法院處理C [本題考查當事人申請回避的權利,本案一審陪審員應當回避而未回避,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判決,二審法院應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故選C項。]9.2022年是我國《法律援助條例》頒布實施19周年。國家實施法律援助制度,就是讓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訴訟費的公民打得起官司,讓那些確有冤情但正義難以伸張的公民打得贏官司。該制度的實施( )①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②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③能夠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④可以促進公平正義,消除腐敗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A [國家實施法律援助制度,就是為了讓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訴訟費的公民打得起官司,讓那些確有冤情但正義難以伸張的公民打得贏官司,這說明實施法律援助制度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①②符合題意;③中“杜絕”、④中“消除腐敗”表述太絕對,均排除。]10.A縣柳某和B縣皮某曾是戀人。分手后,皮某在某網絡聊天軟件中發表了捏造的言論,詆毀柳某。柳某非常氣憤,欲起訴皮某。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柳某可向B縣法院起訴皮某侵犯其名譽權②柳某起訴皮某后雙方民事訴訟即告成立③若不服法院判決,雙方都應提起上訴④法庭調查時當事人要陳述案情并展示證據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B [B縣皮某在某網絡聊天軟件中發表了捏造的言論,詆毀柳某,侵犯了柳某的名譽權,根據民事訴訟的“原告就被告”原則,柳某可到B縣基層人民法院起訴皮某;法庭調查階段,要對事實和證據進行全面調查,當事人要陳述案情并展示證據,①④正確。起訴并不必然導致訴訟成立,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即告開始,②錯誤。上訴是當事人的權利,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而不是應當提起上訴,③表述錯誤。]11.張勇以誹謗罪向法院起訴王南。在一審審理過程中,經調解達成協議,調解書合法送達后,張勇反悔。在此情況下,張勇有權( )A.要求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判決B.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C.重新起訴D.提出申訴,要求再審D [法院進行了調解并達成協議,法院制作了調解書并送達,那么法院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即一審結束且調解書生效。在此情況下張勇反悔,只能提起申訴,要求再審,D正確。A、C錯誤。上訴須在一審裁判未生效時進行,B錯誤。]12.2023年5月,一名80歲老人在小區遛彎時,被迎面撲來的兩條大狗咬傷,當時養狗人王某也在場并且還被監控拍到,但事后王某卻拒不承認咬傷一事。后來,養狗人王某一家想委托社區來和解,但老人家屬要求在媒體見證下賠禮道歉,老人家屬尚未與養狗人王某見面。老人家屬表示,已就此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起訴應該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②和解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法定要求和程序③兩條大狗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由王某承擔賠償責任④老人家屬如不服一審判決,可以要求重新再審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B [在本案例中,老人家屬起訴應該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①正確;題中老人家屬已就此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不是通過“和解”來解決糾紛的,②不符合題意;在本案中,老人被兩條大狗咬傷,應該由養狗人王某承擔賠償責任,③正確;老人家屬如不服一審判決,應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④錯誤。]13.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在訴訟過程中,為了查明一定的事實,對與案件爭議有關的現場、物品、物體親自進行或指定有關人員進行查驗、拍照或測量,并對于查驗的情況與結果制成的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請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這形容的證據類型是( )A.鑒定意見 B.勘驗筆錄C.物證 D.書證B [鑒定意見是指各行業的專家對案件中專門性問題所出具的專門性意見,A不符合題意;題中形容的證據類型是勘驗筆錄,B正確;物證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痕跡,C不符合題意;書證是指以其內容來證明待證事實的有關情況的文字材料,D不符合題意。]14.大學生小明(20周歲)涉嫌盜竊室友小斌的新款筆記本電腦一臺并以三折價格轉賣給小亮。案件審理時,公訴機關提供了系列證據,包括存有從小明手機里提取的他與小亮的相關網絡聊天記錄截圖的一個U盤。本案中( )A.小亮已經取得該筆記本電腦的所有權B.小明必須委托辯護人幫助自己進行訴訟C.小明和小亮的網絡聊天記錄屬于書證D.小明在判決生效后的規定時間內可以依法申請再審D [本案中的筆記本電腦是贓物,并且小亮以遠低于市場的價格買進該電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其不能獲得所有權,A錯誤。小明可以委托辯護人幫助自己進行訴訟,但不是必須,B錯誤。小明和小亮的網絡聊天記錄是電子證據,不屬于書證的范疇,C排除。小明在判決生效后的規定時間內可以依法申請再審,D正確。]15.小張邀請小羽來家中做客,小羽進入小張所住小區后,被突然從小區的高樓內拋出的一塊硯臺砸傷。關于砸傷小羽的責任承擔,下列選項說法正確的是( )A.小張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B.小區物業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C.頂層業主通過證明當日家中無人,可以免責D.如查明硯臺系從10層拋出,10層以上業主仍應承擔侵權責任C [從材料可以看出,如果沒有證據確定砸傷小羽的具體責任人,那么應由該樓的所有住戶共同承擔責任。頂層業主通過證明當日家中無人,可以免責,C正確。在砸傷小羽這件事上,小張和小區物業并沒有安全保障義務,不應承擔侵權責任,A、B錯誤。如查明硯臺系從10層拋出,應由10層業主承擔責任,D錯誤。]16.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為建高速公路,羅某的山坡林地被征用。按照約定,羅某需要將林地上的林木處理后,將被征用林地交付給施工方——A公司。某日,A公司將處理后的樹木堆放在涉案林地斜坡上部并開始道路施工建設,施工地面產生劇烈震動,羅某在砍樹過程中,該斜坡上部的一堆樹木突然滾落下來,羅某避讓不及,被砸中當場死亡。羅某家人向法院起訴A公司,并要求賠償。A公司則認為,羅某沒有采伐林木的相關資質,卻自行進行采伐作業,且樹木突然滾落屬于不可抗力,因而拒絕賠償。結合本案,運用法律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根據上述材料,判斷誰該為羅某的死亡承擔責任,并說明原因。(6分)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A公司作為施工單位,本應注意施工帶來的潛在危險卻未妥善處理,其行為與羅某的死亡后果之間具有直接的因果關系。②羅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明知自己不具有相關資質,仍然自行承攬該采伐工程,對于本案事故的發生亦存在過錯。(2)如羅某家人向法院起訴,則本案舉證責任應如何分配?(6分)①本案適用于舉證責任倒置。《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堆放物倒塌、滾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故而本案中A公司應該為證明自己在本案中不存在過錯承擔舉證責任。②羅某家人應就本案中羅某因樹樁滾落所受傷害承擔舉證責任。17.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3年5月,M市C區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了Y市A公司訴M市B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在提交答辯狀期間,M市B公司向C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后經審查,C法院駁回B公司的異議,7天后B公司不服該裁定,提出上訴。二審法院D法院受理后,認為B公司的管轄權異議不能成立,維持C法院的裁定。該案經實體判決后,B公司不服,12天以后,再次上訴,二審法院D法院以一審法院C法院判決“證據不足”,發回C法院重審。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有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本案中B公司的上訴是否有法律依據?為什么 有。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一審結束后,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上訴。本案中B公司在7天后對一審法院C法院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裁定上訴10日有效期限的規定。B公司對一審法院C法院的實體判決不服,在12天以后提出上訴,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判決上訴15日有效期限的規定。(2)說明證據在訴訟中的重要性。訴訟證據是指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憑證或根據。在訴訟中,證據是法院分析事實、進行判決的依據。同樣,訴訟中,當事人依法承擔提供證據的責任,來證明自己的主張,如果提供不出證據,就要承擔敗訴的風險。21世紀教育網 www.21cnjy.com 精品試卷·第 2 頁 (共 2 頁)HYPERLINK "http://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二輪復習學案 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課標解讀】識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不同的調解方式,明確調解制度的特點和程序。列舉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經濟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確仲裁制度的特點和程序。解析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特點和程序,說明不同訴訟中的舉證規則,樹立證據意識。概述公民的訴訟權利,熟悉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渠道。【體系構建】【核心知識速記】調解的含義、類型(1)含義: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就是調解。(2)類型:我國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調解制度,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2. 人民調解(1)地位:被譽為偉大的“東方經驗”。(2)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3)性質: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4)原則: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5)法律效力: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3.仲裁(1)適用情況①當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雙方可以將其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②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2)地位: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3)種類: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4)前提:當事人申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5)特點:仲裁更加便捷、經濟。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效力。4.訴訟的含義、地位、特點、類型(1)含義:俗稱“打官司”,它是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2)地位:在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3)特點①公權性。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②程序性。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嚴格遵守法定程序解決糾紛。③強制性。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④終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終局的。(4)類型訴訟分為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訴訟三種類型。(5)適用范圍它們在案件性質、訴訟目的、提起訴訟的主體、訴訟內容和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①民事訴訟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②行政訴訟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主要由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機關始終處于被告地位。③刑事訴訟解決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5.公民訴訟權利的內容(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①適用條件: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②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①適用條件: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②意義: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①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②適用條件: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③地位: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訴訟的程序(1)起訴:是訴訟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均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2)立案:我國實行立案登記制。(對符合法律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即告開始,起訴的一方稱為原告,被訴的一方稱為被告,訴訟進入第一審程序。)(3)應訴:人民法院登記立案后,要將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案件。)(4)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與宣告判決等階段。(5)上訴與二審:一審結束后,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的程序。二審裁判是終審裁判。證據的含義、種類及重要性(1)證據的含義:是證明的根據。它是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2)訴訟證據的種類①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②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③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3)證據的重要性:收集與保存證據非常重要。如果缺乏證據意識,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證據,一旦發生糾紛,難免處于不利地位。8.訴訟舉證責任(1)民事訴訟中的舉證原則①原則: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②舉證責任倒置:在有些情況下,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慮,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當事人提出訴訟主張時,由對方負責舉證。(2)行政訴訟中的舉證原則在行政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其原因在于行政訴訟的核心問題是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對人在舉證能力上無法與行政機關抗衡。法律以這樣的舉證責任分配方式來體現公正。(3)刑事訴訟中的舉證原則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為了體現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原則,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4)舉證的重要性: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是任何訴訟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證據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訴訟的靈魂,在訴訟中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有利于正確解決糾紛,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考點梳理】一、調解:以和為貴含義 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類別 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它們在不同層面為解決糾紛發揮著重要作用.組織 人民調解委員會.原則 要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效力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經其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此外,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二、仲裁:便捷經濟(相對于訴訟而言)地位 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種類 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前提 當事人申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特點 ①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經濟。②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訴訟1、含義: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2、地位: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3、特點:公權性、程序性、強制性、終局性4、主要類型比較 民事訴訟 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訴訟目的 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 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 解決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 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訴訟主要由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機關始終處于被告地位。 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舉證責任 誰主張權利誰負有舉證責任。 行政機關負有舉證責任。 公訴人舉證,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誤區警示:各種糾紛解決方式的比較和解 調解 仲裁 訴訟區別 強調發生糾紛時,通過自行協商,達成合意。 與仲裁和訴訟相比,調解更強調“以和為貴”。 與訴訟相比,仲裁程序比較靈活,更加便捷、經濟。 訴訟是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聯系 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訴訟可能導致雙方當事人傷和氣。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四、正確行使訴訟權利訴訟權利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 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①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委托)、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②辯護人: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 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民事、行政訴訟不服判決或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刑事訴訟不服判決或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0日和5日)。尋求法律援助目的 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條件 ①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②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③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要求 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五、嚴格遵守訴訟程序起訴 俗稱“告狀”,是訴訟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國,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均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審判。立案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即告開始,起訴的一方稱為原告,被訴的一方稱為被告,訴訟進入第一審程序。應訴 人民法院登記立案后,要將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開庭審理 ①在民事、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并作出判決,這一系列訴訟活動稱為開庭審理。②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與宣告判決等階段。二審程序 一審結束后,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二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的程序,二審裁判是終審裁判。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審判監督程序,用于糾正生效裁判的錯誤。六、依法收集運用證據訴訟證 據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行政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舉證責 任 民事訴訟 ①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②在有些情況下,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慮,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當事人提出訴訟主張時,由對方負責舉證。行政訴訟 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刑事訴訟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習題演練】1.2023年2月,A區人民調解中心工作人員接待了23名進城務工人員,他們要求該區某建筑公司給付拖欠半年的工資。調解員馬上聯系了該建筑公司負責人核實情況。經過反復協商,這23名務工人員終于在兩個月后拿到了他們應得的工資。上述事例中,當事人選擇解決糾紛的方式是( )①訴訟調解 ②訴訟外調解③行政調解 ④人民調解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2.某商業銀行與某公司簽訂《借款合同》一份,明確約定借款金額200萬元以及雙方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該商業銀行履行了合同約定的貸款發放義務,但該公司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按約返還借款。發生糾紛后( )①一方可申請人民調解并可強制執行②一方可訴至法院,法院或調解或判決執行③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法院起訴④一方可憑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單獨申請仲裁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3.仲裁與其他解決糾紛的方式的不同之處在于( )A.仲裁不收取任何費用B.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進行C.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D.仲裁協議具有法律效力4.在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方式中,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是( )A.人民調解 B.仲裁C.行政復議 D.訴訟5.訴訟俗稱“打官司”,它是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下列關于訴訟特點的解釋對應正確的是( )①公權性——人民法院代表國家行使法律監督權②程序性——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嚴格依法解決糾紛③強制性——以國家強制力為后盾④終局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確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終局的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6.以下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A.老馬承包政府某項公共工程,政府欠款20萬元,久拖未還B.甲與國家工作人員乙因鄰里之間的用水問題發生糾紛C.村民馬某向鄉鎮政府說明村委會擅自變更農業承包合同,鄉鎮政府置之不理D.稅務局職工小林工作失職被稅務局以違反內部規章制度為由開除,小林不服7.2023年6月1日,小張步行過馬路時因闖紅燈而受到交警的處罰。但當小張看到其他人步行過馬路闖紅燈卻沒有受到處罰時,就感到十分委屈與不服,于是小張就此事告到法院。小張提起的訴訟是( )A.民事訴訟,享有上訴的權利B.行政訴訟,享有委托辯護人的權利C.行政訴訟,享有申請回避的權利D.民事訴訟,享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8.甲、乙因買賣合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審理本案的陪審員丙是甲的弟弟。上述案件一審判決后,乙才知道本案的陪審員丙是甲的弟弟,于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二審人民法院在對上訴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丙未自行回避,雙方當事人也沒有申請回避。這時,二審法院應當( )A.視為當事人放棄申請回避的權利,繼續審理B.裁定中止審理C.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D.報上級人民法院處理9.2022年是我國《法律援助條例》頒布實施19周年。國家實施法律援助制度,就是讓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訴訟費的公民打得起官司,讓那些確有冤情但正義難以伸張的公民打得贏官司。該制度的實施( )①有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②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③能夠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④可以促進公平正義,消除腐敗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0.A縣柳某和B縣皮某曾是戀人。分手后,皮某在某網絡聊天軟件中發表了捏造的言論,詆毀柳某。柳某非常氣憤,欲起訴皮某。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柳某可向B縣法院起訴皮某侵犯其名譽權②柳某起訴皮某后雙方民事訴訟即告成立③若不服法院判決,雙方都應提起上訴④法庭調查時當事人要陳述案情并展示證據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張勇以誹謗罪向法院起訴王南。在一審審理過程中,經調解達成協議,調解書合法送達后,張勇反悔。在此情況下,張勇有權( )A.要求一審人民法院重新判決B.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C.重新起訴D.提出申訴,要求再審12.2023年5月,一名80歲老人在小區遛彎時,被迎面撲來的兩條大狗咬傷,當時養狗人王某也在場并且還被監控拍到,但事后王某卻拒不承認咬傷一事。后來,養狗人王某一家想委托社區來和解,但老人家屬要求在媒體見證下賠禮道歉,老人家屬尚未與養狗人王某見面。老人家屬表示,已就此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起訴應該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②和解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法定要求和程序③兩條大狗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由王某承擔賠償責任④老人家屬如不服一審判決,可以要求重新再審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3.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在訴訟過程中,為了查明一定的事實,對與案件爭議有關的現場、物品、物體親自進行或指定有關人員進行查驗、拍照或測量,并對于查驗的情況與結果制成的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請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這形容的證據類型是( )A.鑒定意見 B.勘驗筆錄C.物證 D.書證14.大學生小明(20周歲)涉嫌盜竊室友小斌的新款筆記本電腦一臺并以三折價格轉賣給小亮。案件審理時,公訴機關提供了系列證據,包括存有從小明手機里提取的他與小亮的相關網絡聊天記錄截圖的一個U盤。本案中( )A.小亮已經取得該筆記本電腦的所有權B.小明必須委托辯護人幫助自己進行訴訟C.小明和小亮的網絡聊天記錄屬于書證D.小明在判決生效后的規定時間內可以依法申請再審15.小張邀請小羽來家中做客,小羽進入小張所住小區后,被突然從小區的高樓內拋出的一塊硯臺砸傷。關于砸傷小羽的責任承擔,下列選項說法正確的是( )A.小張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B.小區物業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侵權責任C.頂層業主通過證明當日家中無人,可以免責D.如查明硯臺系從10層拋出,10層以上業主仍應承擔侵權責任16.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為建高速公路,羅某的山坡林地被征用。按照約定,羅某需要將林地上的林木處理后,將被征用林地交付給施工方——A公司。某日,A公司將處理后的樹木堆放在涉案林地斜坡上部并開始道路施工建設,施工地面產生劇烈震動,羅某在砍樹過程中,該斜坡上部的一堆樹木突然滾落下來,羅某避讓不及,被砸中當場死亡。羅某家人向法院起訴A公司,并要求賠償。A公司則認為,羅某沒有采伐林木的相關資質,卻自行進行采伐作業,且樹木突然滾落屬于不可抗力,因而拒絕賠償。結合本案,運用法律相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根據上述材料,判斷誰該為羅某的死亡承擔責任,并說明原因。(6分)(2)如羅某家人向法院起訴,則本案舉證責任應如何分配?(6分)17.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3年5月,M市C區基層人民法院受理了Y市A公司訴M市B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在提交答辯狀期間,M市B公司向C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后經審查,C法院駁回B公司的異議,7天后B公司不服該裁定,提出上訴。二審法院D法院受理后,認為B公司的管轄權異議不能成立,維持C法院的裁定。該案經實體判決后,B公司不服,12天以后,再次上訴,二審法院D法院以一審法院C法院判決“證據不足”,發回C法院重審。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中的有關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本案中B公司的上訴是否有法律依據?為什么 (2)說明證據在訴訟中的重要性。21世紀教育網 www.21cnjy.com 精品試卷·第 2 頁 (共 2 頁)HYPERLINK "http://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二輪復習學案選必二 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 (原卷版).doc 二輪復習學案選必二 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 (解析版).doc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