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班級 姓名 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 第三課 訂約履約 誠信為本 第1框 訂立合同學問大〖復習目標·領航〗課標要求 考點要求 核心素養簡述合同的含義和價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內容和違約責任,了解合同訂立的程序,熟悉解決合同糾紛的途徑。 1.合同的含義和價值。 2.要約與承諾。 3.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 1.科學精神:準確把握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的區別。 2.法治意識:依法訂立合同。【構建體系·概覽】【考點必備·強基】(一)生活離不開合同1.合同的含義和種類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大到國際貿易,小到生活點滴,合同滲透在經濟活動的各個環節,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合同種類繁多,常見的有買賣合同、贈與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等。2.訂立合同的要求無論哪種合同,都必須由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即就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設立、變更、終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實現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將其期望發生法律效果的內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現于外部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體自由意志的體現,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決定性意義。3.合同的價值在市場經濟中,市場交易者參與交易活動最常見的形式就是訂立合同,利用合同參與交易活動能夠充分體現市場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一方面,自愿訂立的合同可以滿足市場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資源的有效配置,從而增加整體社會財富;另一方面,自愿訂立的合同促成市場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會的信用機制。因此,法律鼓勵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尊重市場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維護誠實守信的履約機制。由于合同主體的談判能力與地位可能存在差異,法律對合同自由進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一方。例如,法律對格式條款的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如火車票背面關于“乘車須知”的規定。格式條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對方當事人的合同自由。民法典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二)要約承諾訂合同1.訂立合同的兩個階段:要約、承諾合同的訂立需要當事人各方的平等協商。很多時候需要經歷反復協商才能就合同條款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討價還價是這種反復協商過程最形象的體現。法律將這個過程概括為要約與承諾兩個階段。2.要約的含義、法律約束力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項要約中,發出要約的一方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一方為受要約人。例如,我們去超市購物時,超市標明其商品的出售價格,就是對顧客發出的要約。其中,超市為要約人,顧客是受要約人。為了保護受要約人的合理期待,維護穩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在生活中,我們要區分要約邀請與要約。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拍賣公告、招標公告、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3.承諾的含義、法律效力、轉化為新要約要約到達對方后,就進入合同訂立的第二個階段——承諾。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應當由受要約人及時向要約人作出,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該意思表示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例如,超市的顧客了解商品價格后表示購買,就屬于承諾。承諾到達對方后,立即發生法律效力,訂立合同的過程隨之結束。俗話說“一諾千金”,當我們接到一項要約,即將作出承諾時,要格外慎重。〖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這是承諾最核心的要件。〗在實際協商過程中,受要約人的“承諾”可能增加新的內容。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要約確定的期限的,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區分要約與要約邀請〗①要約是當事人自己主動提出的愿意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訂立合同為直接目的,生效的要約具有法律約束力;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②要約必須包括將來可能訂立的合同的主要內容,要約中含有當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約約束的意思;要約邀請則不含有當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約約束的意思。③要約大多數是針對特定的相對人的,故要約往往采用對話方式和信函方式發出;要約邀請一般是針對不特定的相對人的,故要約邀請往往通過電視、報刊等媒介手段發出。4.無效合同訂立合同并不當然意味著合同生效。如果合同內容出現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導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無效。如果合同的主體不適格或者因欺詐、脅迫導致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也會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處于不確定狀態,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約束力。5.有效合同訂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法律鼓勵交易,從嚴認定無效合同。(三)立字有據更可靠1.訂立合同的形式提到訂立合同,我們很容易想到白紙黑字的合同書。其實,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當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訂立了合同。無論口頭形式還是書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為都可以產生合同。但采用何種形式訂立合同,有時會對當事人能否順利實現其合法權益產生影響。一些特別形態的合同需要采用特定形式,如書面形式甚至須經批準才能成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2.口頭合同的含義、優點缺點口頭合同是現實生活中一種常見的合同形式,是當事人通過口頭語言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口頭合同充分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通常用在一些金額較小、即時清結、權利義務關系相對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間的小額借貸等。口頭合同的問題在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多不明確,發生糾紛時難以舉證。合同的履行期限越長,當事人忘記約定內容或者條件發生變化的可能性就越大,當事人對合同的理解和執行就越容易產生爭議。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不宜采用口頭形式。3.書面合同的含義、優點缺點書面合同是以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訂立的合同。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書面合同內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當事人根據確定的義務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約方根據約定追究違約責任。書面合同有據可查,能夠為處理合同糾紛提供明確的證據,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決。因此,對于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以及履行期限較長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如房屋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4.樹立合同意識可見,“空口無憑”未必正確,“立字為據”確有意義。我們在生活中應當樹立合同意識,尤其要用好白紙黑字這個工具。疑惑與問題【復習探究·提能】1.考點探究:合同的含義和價值[例題1]合同是民事主體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了解與利用合同對我們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意義重大。下列對合同認識正確的是()A.合同滲透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訂立合同是市場交易者參與交易活動的最常見形式B.訂立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狀態、意思表示不一致時,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C.合同訂立后即生效,違背合同內容的要承擔法律責任D.書面合同比口頭合同的法律效力更高[例題2]教育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對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作出了詳細規定,旨在有效規范培訓合同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下列關于合同的表述,說法正確的是()①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之間設立或變更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②法律對合同自由進行一定的限制,以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一方③訂立合同必須由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④并非所有合同都是在當事人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考點探究:訂立合同的兩個階段——要約與承諾[例題1]下圖為某商場開業促銷廣告中的內容。該廣告()①屬于要約 ②屬于要約邀請 ③具有法律約束力 ④沒有法律約束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 ②④[例題2]甲公司傳真告知乙公司:到貨進口紅酒20箱,每箱1200元,其他條款如舊例,欲購請于5日內答復我方。乙公司當日即發出信函:完全同意你方提出的條件。后甲公司不履行義務。對此評價正確的是()A.甲公司傳真為要約邀請,不具備法律效力B.乙公司發函為新要約,邀請甲公司正式簽訂合同C.乙公司承諾已生效,合同成立D.該合同不是書面合同[例題3]11周歲的小明在商場看到一款手機,想讓父母為其購買。母親認為價格太高且小明年齡還小,用不上手機,故未買。隨后,小明私自用自己的壓歲錢,花了4200元在商場買了這款手機。其母發現后,與商家協商手機退貨退款事宜未果后,以孩子的名義將商場告到人民法院。對本案分析,下列觀點正確的是()①合同在小明購買手機時成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②小明與商場訂立的買賣合同無效,商場應返還小明4200元③小明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④小明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買手機行為應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考點探究: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例題1]無論是口頭形式還是書面形式都可以產生合同。下列選項中屬于書面合同的是()A.張某打電話給王某討論續租停車位的事宜B.袁某向李某借款20000元,說好下月歸還C.吳某在支付寶購買了一份健康保險并簽訂了電子合同D.王某給妻子打電話商量購房事宜[例題2]某公司發布公告,公司與原貸款人達成書面協議,就融資協議(經修訂及補充)的當前到期日再提供30天。企業間重視簽訂書面協議的原因在于()A.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B.法律鼓勵交易,從嚴認定無效合同C.書面合同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D.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的情況應簽訂書面合同【復習檢測·鞏固】1.某日,奶奶送小明上幼兒園,在乘坐公交車途中,因為一輛車違章搶行,公交車司機緊急剎車,導致小明從座椅上摔出,撞傷頭部,被送醫治療。就該事件涉及的民事法律關系,下列觀點正確的是()①小明購車票才與公交公司成立合同關系 ②小明免車票也與公交公司成立合同關系③小明在該事件中身體權受到侵害 ④小明在該事件中健康權受到侵害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阿琥和阿珀是相戀多年的情侶。2023年七夕,阿琥因想在市中心購置房產,當面找到阿珀想借款35萬元,期限兩年半,按當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阿珀表示金額過大,自己需要與父母商量。國慶期間,阿珀向阿琥表示可以借錢,但是要先立下借據。阿琥立下借據后,阿珀向他轉賬35萬元。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七夕阿琥找阿珀要求借錢構成要約邀請②阿珀和阿琥的借款合同生效時間為國慶期間③阿珀和父母商量后告知阿琥可以借錢屬于承諾④立下借據使借款合同從口頭轉向書面,避免了糾紛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3.2023年12月5日,話題“30萬元買編制未果起訴要求退款被駁回”沖上熱搜,引網友關注。案情:在某次交談中,張某稱能幫李某辦理某公司正式編制工作。隨后,李某便向張某轉賬30萬元,委托其辦理某公司正式編制工作。收到匯款后,張某向李某出具《收條》,并強調如未辦好,全額退款。后因一些原因并未辦理成功,張某陸續退還李某16萬元,但余下的14萬元卻一直不予退還。隨后,李某將張某訴至法院,請求張某退還剩余費用并支付利息以及訴訟費,共計15余萬元。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原告李某的全部訴訟請求。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說明本案中法院判決的依據以及案件給我們的啟示。4.趙莉為江南某一電子廠的合同工,今年16周歲。某日,她在工藝美術商店購買了項鏈和寶石戒指,價值1700元,趙莉的父親認為她尚未成年,未經家長同意不能進行大額交易,要求工藝美術商店退貨,而趙莉提出,自已已經是自食其力的工人,可以自已作主,表示不愿退貨。結合材料,判斷趙莉父親要求商店退貨是否合乎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5.2023年9月4日,劉某因生活消費在某二手車行購買了一輛二手車,該車行在雙方簽仃的《二手車買賣協議書》中承諾該車輛來源合法、手續齊全、無交通事故等。2023年11月,劉某到4S店對該車輛進行養護,被相關人員告知該車輛為事故車、泡水車。為此,劉某聯系檢測公司對該車輛進行檢測,檢測公司檢測該車輛為事故車、泡水車。劉某一怒之下,將二手車行訴至法院。經法院組織司法鑒定,認定該車符合事故車表現特征,存在切割、更換、修補事實。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說明劉某可否主張撤銷與該二手車行簽訂的《二手車買賣協議書》并闡明原因。收獲與反思參考答案【復習探究·提能】1.考點探究:合同的含義和價值[例題1]B。A:合同滲透在經濟生活的各個環節,而不是滲透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該項擴大了合同的范圍,A錯誤。B:訂立合同必須依法進行,如果訂立合同雙方處于不平等狀態、意思表示不一致時,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B正確。C:合同訂立后不一定生效,若出現違法或違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可能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C錯誤。D:依法訂立且生效的書面合同和口頭合同只是形式不同,效力相同,都受法律保護,D錯誤。故本題選B。[例題2]C。①: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故①錯誤。②③:根據教材可知,法律對合同自由進行一定的限制,以保護處于弱勢地位的一方,訂立合同必須由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故②③正確。④:無論哪種合同,都必須由訂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共識,故④錯誤。故本題選C。2.考點探究:訂立合同的兩個階段——要約與承諾[例題1]D。①②③④: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某商場開業促銷,全場8折起,它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條款,屬于要約邀請,沒有法律約束力,②④符合題意,①③排除。故本題選D。[例題2]C。C:甲公司告知乙公司的傳真屬于要約,乙公司當日即發出信函表示完全同意,表明承諾生效、合同成立,C符合題意。A:甲公司傳真內容明確,屬于要約而不是要約邀請,A錯誤。B:乙公司發函屬于承諾而不是新要約,B錯誤。D:傳真和信函都屬于書面形式的合同,D錯誤。故本題選C。[例題3]D。①②③④:小明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買手機行為應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合同在小明購買手機時成立,但其母發現后,與商家協商手機退貨退款,這意味著小明私自與商場訂立的買賣合同無效,商場應返還小明4200元,①③錯誤,②④正確。故本題選D。3.考點探究:口頭合同與書面合同[例題1]C。AB:張某打電話給王某討論續租停車位的事宜、袁某向李某借款20000元并說好下月歸還,這都屬于口頭形式的合同,不屬于書面合同,故AB排除。C:書面合同是以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訂立的合同。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吳某在支付寶購買了一份健康保險并簽訂了電子合同,屬于書面合同的一種形式,故C正確。D:王某給妻子打電話商量購房事宜不屬于合同,D排除。故本題選C。[例題2]D。D:書面合同內容清晰、有據可查,能夠為處理合同糾紛提供明確的證據,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決,對于權利義務關系復雜、金額較大的情況應簽訂書面合同,D符合題意。A: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且題干體現的是通過合同變更民事法律關系,A不選。B:法律鼓勵交易,從嚴認定無效合同,這企業間重視簽訂書面協議不構成因果關系,B不符合題意。C:口頭合同適應了現代社會對訂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C錯誤。【復習檢測·鞏固】1.D。①②:客運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支付票款的合同。在本案中,公交公司是承運人,奶奶和小明是旅客,與公交公司是客運合同法律關系。在本案中,由于公交公司的司機在駕駛中,未盡到謹慎駕駛義務,因車輛緊急剎車而導致小明受傷。小明雖然在本案中沒有購票,但他屬于免票旅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承運人許可搭車的無票旅客”的規定,本案公交公司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①不符合題意,②符合題意。③④: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體組織完整并支配其肢體、器官和其他身體組織并保護自己的身體不受他人違法侵犯的權利。生命健康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維持生命、維護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機能正常、維護健康利益的權利,小明從座椅上摔出,撞傷頭部,屬于健康權受到侵害,③不符合題意,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2.C。①:合同訂立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七夕阿琥找阿珀借錢構成要約,①說法錯誤。②③:承諾到達對方,合同成立。阿珀和父母商量后,國慶期間告知阿琥可以借錢,形成承諾,在阿琥寫下借據后全部轉賬,合同成立,②③符合題意。④:借款合同從口頭形式轉向書面形式,有利于減少糾紛并為解決糾紛提供憑證,但不能避免糾紛,④排除。故本題選C。3.依據:訂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合法。本案的原、被告關于辦理相關工作的約定嚴重違背了我國法律所確立的平等選拔用人制度,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違背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行為目的和手段非法不應受到法律保護,故雙方的承諾(合同)無效。綜上,法院對李某的訴求不予支持。啟示: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4.趙莉父親要求商店退貨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理由:由于趙莉依法應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故其買賣合同已經合法成立。根據民法典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而趙莉父親認為未經家長同意不能進行大額交易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5.劉某可以主張撤銷與該二手車行簽訂的《二手車買賣協議書》。該二手車行以欺詐手段,使劉某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了購買涉案二手車的民事法律行為,劉某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