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一單元 :民事權利與義務第一課: 在生活中學民法用民法第一框題:認真對待民事權利與義務(教學設計)【課程標準及解讀】課程標準: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解讀:1.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法基本原則既是在民法典各編的制定過程中,確立各項具體民事法律規范的基本遵循,也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根據民法典第四條至第九條的規定,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信原則、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綠色原則。2.我國民法規定的民事權利:民事權利是民法賦予的民事主體為實現某種特定利益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自由。我國民法典從本質上講,就是一部民事權利保護法。民法典規定的各類民事權利,按照客體的不同,可分為人身權與財產權兩大類。民事權利還可以根據其他標準進行分類。例如,民事權利按效力的不同可以分為支配權、請求權、抗辯權和形成權。民法典的相關規定體現出人身權的優先地位。人格權是民事主體對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權利,關系到每個人的人格尊嚴,是民事主體最基本的權利。3.我國民法規定的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民事主體違反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或者違反法律規定侵害他人權益所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從民法典的結構來看,民法典首先規定民事權利,民事主體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然后規定民事主體未履行義務時,就會根據法律產生相應的民事責任。民事責任包括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教材分析】本節課的內容是高中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第一單元第一課的第一框題。第一單元是本冊教材的起點,以“民事權利與義務”為主題,探討日常生活中與人們關系最為密切的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課圍繞“民法與社會生活的關系”這一主題展開,引導學生體會民法典所起到的保障人民權益的作用。第一框闡述民法、民法典、民事法律關系的相關知識,理解民法基本原則,是本書前提和基礎。本框包括兩目,第一目“透視民法與民事法律關系”,闡述民法、民法典、民事法律關系的相關知識,并對民法領域的關鍵概念做出界定,闡述民法的基本原理;第二目“解析民法基本原則”,闡述民法典總則編所規定的民法基本原則,并說明其與民法的具體規則之間的關系。【學習目標】結合民法典的頒布實施,理解民法的含義以及我國民事法律規范的體系與基本構成,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推動民法典的實施。結合民事主體制度,了解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含義,區分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結合平等、誠信、文明、和諧等關鍵詞,理解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教學重點】我國的民事權利體系、民法的基本原則。【教學難點】客體、民法典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學方法】情境探究法與議題式教學相結合【教學過程】環節一:全書內容邏輯和單元整體介紹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以“民事權利與義務”為主題,探討日常生活中與人們關系最為密切的民事法律制度;第二單元《家庭與婚姻》著重闡述人身權中的身份權,與第一單元共同構筑了一個完整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的教學體系;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闡述就業與創業中的法律制度,既承接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的內容,又與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相聯系;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以“依法解決社會爭議、妥善化解矛盾”為主題展開,是前三個單元的延伸和拓展。第一單元結構體系:環節二:新課學習教師活動:向學生介紹本課課標要求、學習目標、必備知識向學生介紹本框知識結構呈現議學情境:播放視頻——《民法典》學生活動:議學活動:結合視頻和生活經驗,談一談你對《民法典》的認識。教師活動:呈現議學情境——民法知識知多少?1.小王在大街上撿到一部價值4000元的華為手機,失主打來電話,小王索要200元辛苦費,否則不歸還手機,小王是否有權這樣做?2.小張13歲,他用手機給網絡主播打賞8萬元,媽媽知道后聯系平臺要求返還,請問家長是否有權追回打賞款?3. 老王生前立下遺囑將自己在北京的一套房子留給孫子,為防止有爭議,爺孫倆到公證處將該遺囑進行了公證。公證書交給了孫子小明。老王去世后兩年,小明了叔叔和姑姑就起訴要求繼承這套房子,小明提出反對,并拿出遺囑說這是爺爺留給自己的。請問小明能繼承這套房子嗎?4.大學畢業的小張想自主創業開一家開封菜飯店,店鋪名稱KFC,是否可行?學生活動:議學活動:談一談你對上述事件的看法并簡單說明理由。教師活動:呈現議學情境案例1.杜某在社交平臺發布的博文中使用幼童樓某乘坐杭州地鐵的照片并在評論中貶低祖國文化。樓某母親以杜某侵害其女兒樓某肖像權為由起訴。杭州互聯網法院認為,杜某行為構成對原告肖像權的侵害,遂判令其在媒體賠禮道歉,并賠償1.5萬元。案例2.稅務部門對薇婭做出稅務行政處理處罰決定,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13.41億元。案例3.青島11歲男孩用家長手機在某短視頻平臺上給主播打賞10529.6元,家長在記者幫助下聯系平臺,希望將充值的費用退還。學生活動:議學活動:小組合作辨析,上述案例是否屬于民法調整范疇并說明理由。【議學提示】辨析結果 理由案例1 是 杜某和樓某之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間的人身關系案例2 不是 稅務機關和薇婭是行政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不是平等主體間的民事法律關系案例3 是 男孩和某短視頻平臺之間是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教師活動:結合多媒體知識講解。民法和民事法律關系民法含義: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民事法律關系(1)基本內涵:就是由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構成要素主體、客體和內容。主體: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客體: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教師活動:呈現議學情境——王某需要資金周轉,向陳某借款10萬元,陳某即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交付給王某,王某寫《借條》一張,約定借款本金10萬元,利息為月息2分,借款期限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如不按時歸還,每天支付違約金200元。借款到期后,陳某多次要求王某歸還借款本息及違約金,王某于2023年12月26日支付了最后一次利息及違約金,陳某多次催促,王某一直未償還。陳某委托張律師向法院提出訴訟。學生活動:議學活動:小組商議并回答,本案中涉及到的民事要素有哪些?【議學提示】主體 王某、陳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客體 行為(債權關系)內容 王某:權利——獲得陳某提供10萬元借款 義務——向陳某還借款本息及違約金 陳某:權利——要求王某償還借款10萬元本息及違約金 義務——給付王某10萬元借款教師活動:結合多媒體知識拓展——民事法律關系三要素:主體、客體、內容要素 含義 具體內容主體 又稱民事主體,是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當事人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意義。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自合法成立時起到終止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客體 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所有權關系 物債權關系 行為知識產權關系 智力成果、商業標記人身關系 人身利益內容 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在民事法律關系中,權利和義務是相互對立的,也是相互聯系的。往往一方的權利就是另一方的義務,一方的義務就是另一方的權利,二者通常是對等的。教師活動:呈現議學情境情境:案例 民事法律關系 本案客體張某起訴與王某離婚,在財產分割方面,法院判決:房產和古畫歸張某所有。 王某與某商業銀行產生貴金屬保管合同糾紛 在某商標使用糾紛中,法院判決:判決生效之日起乙公司立即停止使用甲公司的注冊商標,并連帶賠償甲公司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 河南女孩王娜娜被“冒名頂替”上大學 議學活動:結合所學知識,說一說上述案例中的民事法律關系和客體分別是什么?【議學關鍵信息提示:所有權關系、房產和古畫;債權關系,保管行為 ;知識產權關系,商標;人身關系,姓名權】教師活動:呈現議學情境——江某被殺案。學生活動:議學活動:結合上述情境,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面評析此案例。教師活動:結合多媒體進行知識講解3.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1)原因: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互促進。(2)體現:①我國民法不僅體現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事法律規范,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社會公德,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②民法強調獨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權利明確、財產關系穩定與交易安全的社會秩序,凸顯了文明、和諧、平等、誠信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主要內容。教師活動:呈現議學情境——孟某、江某夫婦決定為他們剛出生的女兒取名為“北燕南飛”,但在為女兒申請辦理戶口登記時,卻被當地公安機關以該姓名違背公序良俗為由拒絕辦理。孟某認為其女兒享有姓名權,作為父母有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則認為,這種取名方法不帶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過于任性,與習慣做法不符,不應提倡。學生活動:議學活動:結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討論案例中的取名行為是否合理合法,并說明理由。教師活動:結合多媒體進行知識講解二、民法基本原則1.必要性:(1)社會成員的私人利益之間以及私人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可能形成各種利益沖突。(2)民法規定一系列基本原則,旨在確保各成員合理合法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調整各方之間的利益關系。2.基本內涵(1)含義:民法基本原則是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和司法機關審理民事案件時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2)內容: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教師活動:呈現議學情境——《民法典》條文摘錄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學生活動:議學活動:結合上述內容,任意選擇其中一條法律條文,談談你對其所體現的民法基本原則的認識。教師活動:結合多媒體進行知識講解民法基本原則的內容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4.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5.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教師活動:多媒體課件呈現易混易錯。學生活動:判斷并說明理由。1.民法僅調整自然人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 )【解析】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2.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同類型違反了民法基本原則中的平等原則。( × )【解析】平等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法律根據自然人不同的年齡和智力狀態規定了不同的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同類型并沒有違反民法基本原則中的平等原則。3.未成年人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解析】16周歲以上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4.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因此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固定不變的。( × )【解析】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因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而有所不同。5.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就是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6.公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權利,履行同等的義務。( × )【解析】平等不等同于同等。【課堂總結】環節三:夯實基礎 提升素養一、單選題1.(2024·云南·統考一模)17周歲的李某在鎮上的啤酒廠做臨時工,每月有3000的收入,他欲花1800錢從孫某處買一部品牌二手手機,此事遭到了李某父母的強烈反對,但李某還是買了下來。隨后,李父找到孫某,認為他們之間的買賣無效,要求孫某返還錢款,拿走手機。對此事認識正確的是( )A.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家長可要求孫某返還錢款B.某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該買賣行為有效,家長無權要求孫某返還錢款C.孫某向李某售賣手機的行為違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則D.李某與孫某之間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答案】B【詳解】AB:材料中李某雖未滿18周歲,但已滿16周歲且每月有3000元收入,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經濟活動不需要父母的監護,該購買行為是有效的,B正確,A錯誤。C:李某欲花錢從孫某處買手機,雙方自愿,C錯誤。D:李某與孫某間的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雙方買賣的標的,即手機,D錯誤。故本題選B。2.(2023上·遼寧朝陽·高二建平縣實驗中學校考階段練習)民法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民法典要求民眾在進行活動時要遵循的原則,判斷錯誤的是( )A.小明在手機賣場中詢問一款手機的價格,之后店主強迫其購買。違反了自愿原則B.小李知道他手中的一幅名畫是假貨,但是當作真跡賣給小王。違反了誠信原則C.小張在市場賣菜,對老人兒童有缺斤短兩的行為。違反了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D.小孫經常在公寓住宅中和朋友聚會至深夜,大聲喧嘩,播放音樂。違反了保護環境原則【答案】D【詳解】本題為逆向選擇題。D:小孫經常在公寓住宅中和朋友聚會至深夜,大聲喧嘩,播放音樂,違反了公序良俗的原則,而不是保護環境原則,D錯誤,但符合題意。ABC: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序良俗、誠實信用、綠色的原則。店主強迫小明購買手機,違反了自愿原則;小李將假貨當作真跡賣給小王,違反了誠信原則;小張賣菜缺斤短兩的行為,違反了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ABC正確,但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3.(2023上·遼寧盤錦·高二盤錦市高級中學校考階段練習)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該遵循公平原則。公平原則主要表現在( )A.民事主體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B.民事主體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C.民事主體秉持誠實,恪守承諾D.根據自己的意愿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答案】B【詳解】A:平等原則強調的是民事主體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A排除。B:公平原則主要表現在民事主體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B符合題意。C:誠信原則強調的是民事主體秉持誠實,恪守承諾,C排除。D:民事主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不能根據自己的意愿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D說法錯誤。故本題選B。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