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西方國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變教科書分析與教學建議一、重點和難點1.重點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產生與發展。2.難點第一子目是難點,因為古希臘和羅馬的城邦國家與今天的國家形態存在本質上的不同,政治上是公民直接參與國家管理。即使是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民主因素,具體代表是公民大會,但本質上是某種程度的寡頭政治。第二子目也是難點,需要說明中古時期歐洲政權與教權分立的狀態,以及王權發展和走向統一國家的進程。二、內容分析及教學建議1.本課立意說明西方國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變,分階段說明西方國家不同時期政治制度的特點,使學生能夠在不同時空條件與政治制度的差異之間建立聯系。2.子目間邏輯關系本課包括三個子目。第一子目是“古希臘羅馬的政治制度”,第二子目是“中古西歐的封建制度”,第三子目是“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產生與發展”。古希臘羅馬的政治制度是西方政治制度發展的第一階段,即城邦階段。羅馬帝國滅亡后,誕生了中古西歐的封建制度,形成封君封臣制度以及教會權力與王權并立的局面。中古后期的等級君主制和議會制度,構成了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產生與發展的基本背景。資本主義政治制度是我們今天直接面對的西方國家的制度,對它的學習有助于理解西方現在的制度。本課的子目設計既注意時序,也注意體現不同時期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3.內容取舍的考慮第一子目說明古希臘城邦、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的制度。古希臘城邦數量眾多,這里只選擇了最為著名的兩個-雅典和斯巴達,在概述其制度的基礎上,指出兩者的不同。羅馬共和國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城邦,政治制度與斯巴達甚至雅典都有某些類似之處,但貴族寡頭色彩更為濃厚。第一子目的最后講述了羅馬帝國的制度。第二子目重在講述英國和法國王權國家的形成。在英國,議會制度逐漸形成,國王借助議會進行統治;在法國,隨著三級會議的召開,等級君主制逐漸確立。為了說明議會的權力,第二子目提供了《大憲章》的條款,其中重點是限制國王權力的條款,也涉及保護商人利益的條款。第二子目還設置了一則《歷史縱橫》,介紹神圣羅馬帝國的選帝侯制度,以說明中古時期西歐制度的復雜性和多樣性。第三子目重點放在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形成時期,以英國、美國、法國為代表。三者各有特點。英國是第一個建立資產階級議會和內閣制度的國家;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最為典型;法國共和制的確立過程曲折多變,經歷多次反復。本子目還說明了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不足和后來的發展。這一子目的《歷史縱橫》欄目,介紹了19世紀英國三次議會改革的內容,說明資本主義制度的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經歷了長期的演變和發展。4.關鍵內容表述的說明本課意在比較簡明地說明西方國家古代和近代政治制度的演變。課文首先說明古希臘城邦制度中包含一定的民主因素,因為城邦的基礎是公民,公民是國家的主人,有資格擔任國家官職,參與國家的司法和政治機構,尤其是出席公民大會。古希臘城邦相對于后世成熟國家的一個重要特點,是缺少職業軍隊以及維持秩序的警察等,城邦的維持需要公民的合作與支持。隨后,課文以雅典和斯巴達為例,對兩個城邦的制度作基本介紹。需要注意的是,對雅典的介紹是以雅典鼎盛時代即伯里克利時期的民主政治為基礎的。雅典民主政治本身經歷了一個長期的發展過程,到公元前6世紀末才基本形成,而且在公元前5世紀前期還經歷了多次改革,最終到伯里克利時期達到頂峰。那時的公民大會直接決定國家的大政方針,并且就許多具體問題通過決議,官員成為公民大會決議的執行者;公民審判員由普通公民組成,由他們作出判決。此外,雅典還給官員、公民審判員等發放政治津貼,出席公民大會的人員也可以得到津貼,窮人也可以擔任國家官職和出席公民大會,直接對國家政治和政策產生影響。這是典型的直接民主。古代希臘是一個典型的奴隸社會,雅典多數公民可能都擁有奴隸,所有公民都從奴隸的勞動中得到了直接或間接的好處,所以說雅典城邦國家的民主是建立在奴隸制度之上的民主。斯巴達的制度中也有民主因素,表現為公民大會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就國家重大問題進行辯論,通過決議,選舉官員,監察國王。不過,兩個國王作為世襲軍事統帥享有特權,長老會議員僅有30人,而且終身任職,因此斯巴達的制度具有一定的寡頭色彩。監察官由公民選舉產生,所有公民都可以擔任,且有權主持公民大會、接待外來使節并派遣本國的使節等,被視為民主因素。斯巴達制度中的民主因素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約,不容易發揮作用。羅馬共和國的制度形成于平民與貴族斗爭的基礎之上,平民從貴族那里獲得讓步,贏得了一系列政治和社會權利。與雅典等希臘城邦一樣,羅馬共和國也沒有常備軍和警察,公民大會名義上是最高權力機關,有權立法、宣戰、媾和、審判、選舉官員,對官員也有一定的監察權。羅馬國家公民隊伍龐大,最少時也有10余萬人,共和國時代長期是20萬一40萬人,但官職數量少,并且官員在任時不受控告;元老院有300人,基本由卸任高級官員組成;所有官職沒有津貼,窮人難以參與和發揮影響。因此,羅馬共和國制度的貴族寡頭色彩尤為濃厚。在共和國前期和中期,羅馬貴族面對外來威脅需要平民的支持。通過降低借貸利息、殖民、給平民分配土地等措施,貴族贏得了普通公民的支持。但共和國后期,貴族日益頑固,拒絕繼續照顧平民,而且爭奪權力的斗爭日趨激烈,最終導致共和國崩潰。不過,由于長期的共和傳統,羅馬帝國前期的皇帝們不稱皇帝,而以元首(首席元老)身份掌握政治和軍事權力等,控制軍隊和行省,形成事實上的君主制。中古早期,歐洲最重要的日耳曼人國家是法蘭克王國。它的首任君主克洛維確立了與羅馬教會結盟的傳統,持續擴張。到8世紀后期的查理大帝時代,法蘭克王國已經形成包括今西班牙北部、意大利北部、法國、低地國家和德意志東部在內的龐大國家,國王查理也在800年被羅馬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史稱“查理大帝”。查理采取一系列措施鞏固中央權力,但封建制度的形成和統治階級內部的爭斗使法蘭克王國最終瓦解。843年,查理大帝的三個孫子在凡爾登簽訂條約,標志著國家正式分裂,形成后世西歐三個主要國家-法國、意大利和德國的雛形。同時,羅馬教會在西歐迅速擴張勢力,形成以羅馬主教(稱“教皇”或“教宗”)為首的西歐基督教會。教會擁有大量土地和修道院,是當時唯一從上到下、范圍覆蓋整個西歐的有組織的力量,還掌控著人們的信仰和思想,實力非常強大。早期日耳曼人征服者文化落后,進入羅馬帝國后需要利用教會人士的支持,教會和世俗政權相互需要,共同維護統治。自法蘭克王國形成的基本傳統,是教會利用王權擴展基督教,維護教會權威,打擊反對派或異端,世俗政權則依靠教會支持獲得合法性。當世俗政權因封君封臣制度陷入分裂時,教會仍能保持統一,成為混亂的西歐社會中唯一有組織的力量,足以與世俗政權分庭抗禮,由此形成教權與政權并立的基本格局。11世紀,城市興起,王權開始強化,新興王權國家實力逐漸強大,進而與教會發生沖突。典型的例子是法國。腓力二世大規模地擴張了王室的勢力,隨后的路易九世進一步強化王權。腓力四世為與英國進行戰爭,公然向教會征稅,引起教皇不滿。在雙方的沖突中,腓力四世利用法國的民族情緒,首次召開三級會議。三級會議的代表分別來自教會神職人員、世俗貴族和富裕市民,代表了當時法國主要的幾種社會力量。市民代表進入三級會議,表明城市及其居民在當時的地位已經達到國王無法忽視的重要程度。腓力四世利用三級會議的支持,公開挑戰教皇的權威,在與教會的斗爭中贏得勝利。在三級會議上,國王與各個等級的代表協商國務,就征稅等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從而擴大了王權的基礎,使法國從割據時期進入等級君主制時代。在1337-1453年的英法百年戰爭中,法國雖多次遭遇嚴重失敗,但最終基本逐出了英國國王在法國境內的勢力,完成了法蘭西的統一。在此過程中,以巴黎方言為基礎的法語逐漸在法蘭西推廣,民族文化和民族情感日益成長,近代的法蘭西民族國家逐漸萌生和發展起來。完成了法蘭西的統一。在此過程中,以巴黎方言為基礎的法語逐漸在法蘭西推廣,民族文化和民族情感日益成長,近代的法蘭西民族國家逐漸萌生和發展起來。英國在中古時期主要指英格蘭,它在古代曾被羅馬征服,成為羅馬帝國行省。5世紀末,盎格魯-撒克遜人進人不列顛,逐漸建立一系列國家。9世紀,丹麥人多次人侵不列顛。在與丹麥入侵者的斗爭中,英格蘭初步統一。1066年,諾曼底公爵威廉人主英國,加冕為英國國王,英國初步形成較為強大的王權。但因為諾曼底公爵原本是法王封臣,在歐洲大陸上有大片領地,所以英王與法王為爭奪領地不斷爆發戰爭。英王約翰在位時,在與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人選問題的斗爭中失敗,被教皇開除教籍,也就是解除了臣民對國王效忠的義務。然而,約翰不為所動,下令沒收那些不忠誠于國王的教堂的財產,導致教會人士大批出逃。1213年,因面臨法國入侵,約翰被迫向教皇屈服,接受了教皇指定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恢復被驅逐教士的職位,賠償教會損失,并向羅馬教皇稱臣。隨后,在與法國爭奪歐洲大陸的領地時,約翰再度慘敗,喪失了大片土地。1215年,面對國內教俗封建主的反叛,約翰被迫簽署了《大憲章》。《大憲章》共63條,是一份封建性質的文獻,但它樹立了兩條基本原則:臣民對自己財產和人身安全的保障權;在臣民與君王的契約關系中,臣民有反抗暴君的權利。它規定,除明確規定的封建義務以外,國王若沒有得到封臣們的一致同意,便不得征稅,一旦需要征稅或者額外的捐助,國王必須召集大小貴族開會,尋求他們的支持對于反抗者《大憲章》規定任何自由人,如果沒有經過同級貴族依法裁判,或經過國法判決,都不得被逮捕、監禁、沒收財產。對于商人和市民,《大憲章》也給予了一定關注,明確規定要保護商人在英國的安全。所以,《大憲章》的原則包含了議會具有征稅權、國民有權參與國家管理等要素。1265年1月,在封建主與國王的斗爭中,英國召開了由教俗貴族、騎士和市民代表組成的議會。騎士和市民作為代表出現,表明教俗貴族需要向城市尋求支持。英王愛德華一世意識到議會是一種溝通王權與社會各階層關系的有效工具,有助于國王維持統治,因此在其35年的統治時間內,先后52次召開議會,議會代表包括教俗貴族、騎士和市民,主要討論征稅問題。1332年,貴族和平民首次分院議事。1343年,議會正式分成上下兩院。為達成一致,上下兩院各推舉12名代表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交由下院討論通過,并上報國王和貴族批準。14世紀以降,議會權力日益增強,主要包括代表民眾向國王呈遞請愿書、審理上訴案件、決定是否征稅、制定法律、監督和彈劾官員等,議會成為英國政府中的重要機關。近代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形成于資本主義發展和資產階級取得政權的基礎之上。在英國,它主要通過內戰和“光榮革命”確立。內戰中,英國一度處死國王,建立共和國。但共和國基礎并不穩固,克倫威爾成為事實上的獨裁者。英國的動蕩,使查理二世在1660年復辟。但詹姆士二世的倒行逆施,尤其是復辟天主教的威脅,引起英國上下反感,荷蘭執政威廉乘機在英國登陸。詹姆士眾叛親離,只好逃亡。1689年的《權利法案》規定,廢黜國王詹姆士二世,威廉和瑪麗共同登上王位;只有議會可以征稅;臣民可以自由請愿;議會應當定期召開會議,議員可以自由發表意見。議會通過一系列法案,規定國王維持常備軍的時間不得超過半年;確立宗教寬容;每屆議會的任期最長不超過三年,必須重新選舉;規定王位繼承順序,確保王位不會回到詹姆士的男性后代手中。這一系列規定有效限制了王權,確定了主權屬于議會的原則,英國的君主立憲政體確立。在這種制度下,英國資本主義獲得快速發展,率先開始和完成了工業革命。經過19世紀的三次議會改革,英國基本實現了成年男性的普選權,最終形成了當代英國的政治制度。美國在北美13個英國殖民地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繼承了歐洲的古典文化和啟蒙思想,但少了歐洲的貴族階級。1776年,英國在北美的13個殖民地宣布獨立。獨立后的國家面臨一系列內外問題,1787年,美國在費城召開會議,經過長時間的爭論,制定了憲法。憲法吸收了古典民主共和因素和啟蒙思想家的設想,明確宣布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共和國,聯邦政府對外代表國家主權,實行三權分立。總統是政府首腦,由選舉產生,享有行政權和軍隊統帥權,四年一任;總統有權否決國會通過的法律,但如果國會再度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則法律自動生效。國會分為參眾兩院,議員由選舉產生;國會議員代表名額的分配兼顧大州和小州的利益,其中參議員名額固定,每州兩名,眾議員根據人口比例選舉產生,并定期改選;國會主要享有立法權和批準稅收的權力;根據一定程序,國會有權彈劾總統,有權設立最高法院以下的法院。司法權屬于最高法院和國會規定設立的下級法院。美國憲法確立了近代以來美國的基本制度框架,為美國政治的穩定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證。但憲法有明顯的精英政治色彩,常備軍、職業官僚體系等的存在,使人民除了擁有選舉權,基本被排除在直接參與國家層面的政治之外。憲法還承認了奴隸制的合法地位。因此,憲法引起了強烈的批評。為此,美國第一屆國會通過10條憲法修正案,確認人民的某些基本權利。19世紀中期,美國通過內戰基本廢除了奴隸制。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美國民權運動使黑人贏得了基本平等的政治權利,其他諸如總統的兩屆任期的規定和選民投票制度等,也逐漸完善。與英國和美國相比,近代法國經歷了多次革命和復辟,直到1875年通過新憲法,共和政治才基本穩定下來。法國封建專制統治延續時間較長,當英國革命廢黜國王、建立共和國時,法國正處于路易十四“朕即國家”時期,專制王權達到頂峰。因此,1789年開始的法國革命中,資產階級面對的是強大得多的封建政權。同時,英國、普魯士和奧地利等對法國的干涉,迫使法國革命者采取更激進的手段。但內部的反叛和外部勢力的干涉,使法國新生的共和國始終處于內憂外患之中。1799年,拿破侖發動政變奪取政權,后公開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一帝國。拿破侖基本肯定了大革命的成果,并繼續與反法同盟作戰。1815年,拿破侖戰敗,波旁王朝復辟。1830年,法國發生革命,波旁王朝被推翻,但七月王朝的統治不得人心。1848年歐洲革命中,七月王朝被推翻,法國再度建立共和國,史稱“法蘭西第二共和國”。但路易·拿破侖·波拿巴利用伯父的聲望當上總統,后又通過多次改組議會和政府,于1852年正式成為皇帝,建立法蘭西第二帝國。1870年,第二帝國在與普魯士的戰爭中遭遇失敗,巴黎爆發革命,第二帝國被推翻。此后經過數年共和派與君主派的斗爭,法國最終在1875年制定了共和制憲法。憲法確定了兩院制,即參議院和眾議院。總統任期7年,且有權任命軍政要員,甚至在參議院支持下可以解散眾議院,總統權力明顯過大。此時法國的共和制尚未完全穩定下來,君主派勢力仍然非常強大。1877年的議會選舉中,共和派成功取得了眾議院的多數席位,組成了共和派內閣。1879年,共和派又贏得了參議院的多數,君主派的總統麥克馬洪被迫宣布辭職,共和派的格列維當選為總統。至此,參眾兩院、內閣和總統都被共和派掌握,共和政治才得到真正鞏固。本課不少內容在統編高中歷史必修教科書《中外歷史綱要》(下)中已大致講過,教師在教學中要與《中外歷史綱要》(下)的內容結合起來講授,并引導學生回顧相關內容。本課的重點是說明西方從古代到中古時期再到近代政治制度的發展和演變,因此教師在講授時應適當注意前后聯系和區別,并且與不同時代的時空條件結合起來,以說明不同時代政治制度的特點,以及它們與時空條件的聯系。5.欄目內容設置的考慮本課導入本課以陶片放逐法這一項雅典的重要制度導入。陶片放逐法是雅典城邦控制政治家的重要手段,也體現了希臘城邦政治的特點,即公民是國家的主人,通過公民大會直接決定政治家的命運,由此自然過渡到古希臘羅馬的政治制度。歷史縱橫本課在第二子目和第三子目各設置了一則《歷史縱橫》。第二子目的《歷史縱橫》概要介紹了神圣羅馬帝國的選帝侯制度,意在說明即使在西歐,各個國家的發展進程也并不一致。當英國和法國形成王權統一國家時,德國卻從早期相對統一的局面走向了分裂,而且越到中古晚期,分裂越嚴重,造成神圣羅馬帝國皇帝有名無實、選帝侯和其他諸侯在自己領地中專制自為的局面。第三子目的《歷史縱橫》介紹了19世紀英國進行的三次議會改革,簡要敘述了英國政治制度在19世紀的發展情況。通過議會改革,英國基本實現了成年男性的普選權,逐漸成為資產階級民主國家。史料閱讀本課在第一子目設置了一則《史料閱讀》,提供的史料出自亞里士多德的著作《政治學》,學生通過閱讀,能夠認識到希臘城邦制度中包含不同程度的民主因素,即使是寡頭制的典型代表斯巴達,其制度中也有監察官這樣的民選官員,進而加深對正文中有關斯巴達政治制度的了解。學思之窗本課在第一子目和第二子目各設置了一則《學思之窗》,旨在提高學生的分析思考能力。第一子目的《學思之窗》要求學生認識與羅馬共和國相比,羅馬帝國的政治制度最突出的特征。帝國時期的屋大維把所有權力集于一身,而不是像共和國時期那樣,權力分散在官員、元老院和公民大會,因此羅馬帝國實際上是一個人的統治。第二子目的《學思之窗》要求學生結合材料說說《大憲章》對王權的限制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從條文看,國王不得在未經裁判的情況下逮捕自由人;對商人不得隨意征稅,商人只要遵紀守法,就可以自由從事貿易,這一條規定等于保護商人免受國王侵犯,也說明了商人的重要性。思考點本課在第一子目設置了一則《思考點》:雅典、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的政治制度在哪些方面相似?又有哪些不同?學生結合正文內容回答問題,了解三者的主要國家機關都有官員、議事會和公民大會,公民大會都是最高權力機關,但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的民主程度較低。6.對本課相關內容的補充說明陶片放逐法按照亞里士多德的記載,陶片放逐法由公元前6世紀的雅典改革家克里斯提尼創設,但到公元前488年才首次使用。陶片放逐法最初的目的是放逐僭主的支持者,因此最初通過此法流放的希帕庫斯等人都是僭主的親屬。后來,它成為政治斗爭的工具。雅典并無現代意義上的政府,公民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公民大會的表決取決于公民大會上的演說,而出席者可能每次都有所不同。這就意味著任何一個重大問題出現時,城邦都可能發生意見分歧甚至分裂。此前,政治家之間發生分歧或斗爭時,往往是直接的沖突,失敗者或者死亡,或者被流放國外。被流放者為返回國內,有時不惜借助外部勢力,引起城邦動蕩,普通公民面對這樣的形勢只能旁觀,無力干涉。陶片放逐法將裁決政治家分歧的權力交給公民,而且處置方法相對溫和:被流放國外10年,親屬不受影響,不會被沒收財產;期滿后,被流放者可以返回;他也可能因為某種原因中途被召回。陶片放逐法不僅確保人民主權的實現,而且有助于城邦政治的穩定。公元前5世紀雅典政治的穩定,與陶片放逐法的實施有直接關系。公元前417年左右,雅典人認識到陶片放逐法被操縱,便廢棄此法。其他城邦可能也有類似的做法。阿爾戈斯位于伯羅奔尼撒半島東北部,在公元前5世紀民主政治時代可能就有類似的法律。公元前5世紀,西西里島上的敘拉古實行橄欖葉放逐法,它與陶片放逐法的精神類似,但效果不佳,不久被廢棄。雅典公民法庭雅典公民法庭名為dikasteria,是雅典最高司法機關,創立于梭倫改革時期,完善于克里斯提尼時期。公元前5世紀中期埃菲亞爾奉斯(又譯“埃菲阿爾特”)改革之后,戰神山議事會的權力被剝奪,司法事務被轉交給公民法庭。加上雅典控制提洛同盟,有些盟國案件也需要在雅典審理,公民法庭審理的案件急劇增加,因此雅典逐漸形成了公民法庭制度。雅典人每年通過抽簽從公民中選出6000名公民審判員,組成若干規模不等的法庭審理案件。目前所知,因私訴訟時法庭審判團最少201人,因公訴訟時一般最少為501人。特別重大的案件,審判團人數可以達到6000人,即全體審判員都參加審判。法庭審理案件時,原告首先發言,陳述控告事實。接著,被告進行辯護。雙方發言時間相等。如果法庭投票結果為被告有罪,原告會再次發言,提出判決意見。之后,被告再次發言,就原告的意見作出陳述,提出自己認為合適的判決意見。法庭根據雙方的發言進行第二次投票,決定接受哪一方的意見。雖然雅典法庭的大多數公民審判員是普通公民,但因為雅典人設計了非常嚴密的程序,綜合評估原告與被告的情況,司法完全公開,所以很少出現司法腐敗情形。羅馬共和國的公民大會公民大會是羅馬共和國的重要權力機關之一。與雅典不同,羅馬共和國有四個不同性質的公民大會。庫利亞大會最為古老,據說氏族時代已經產生,最初有權決定羅馬國家大事、選舉官員。公元前6世紀中期,塞爾維烏斯創立森都利亞大會后,選舉、宣戰與媾和等權力轉歸于森都利亞大會,庫利亞大會逐漸失去政治意義。因此,共和國時期,羅馬人一般不再出席庫利亞大會,而是由執政官率領隨從代表羅馬人民投票,履行儀式。但庫利亞大會并未被取消,一直存在到共和國末年。森都利亞大會又稱“百人隊大會”,來自羅馬人軍隊的單位centuria。共和國時期,它的主要權力是討論宣戰、媾和、選舉包括執政官在內的高級官員,可能還擔負審判等職能,是羅馬最重要的公民大會之一。它以百人隊為單位投票,每個百人隊一票。百人隊共193個,最富有的第一等級人數最少,卻占98個百人隊,而且在大會中率先投票,因此一旦得票過半(97票),則投票立即終止。公元前241年后,森都利亞大會有所改革,第一等級的票數被減少到88票,不再能夠完全左右投票結果,但富人仍然占據優勢,投票一般很難進行到第三等級以下(當時羅馬公民分為五個等級)。因此,森都利亞大會嚴重偏向富人。部落人民大會可能產生于羅馬共和國初期,是全體羅馬公民都可以出席的大會。它由羅馬高級官員主持召開,主要職能是通過高級官員提出的建議和法律。它以部落為單位進行投票,以取得簡單多數為勝。由于在部落中窮人占據多數,因此這個會議相對民主。部落平民大會據稱創立于公元前471年,只有平民可以出席,并由羅馬平民的官員保民官主持。它最初的職能是選舉羅馬平民保民官,通過對平民有約束力的決議。公元前287年,獨裁官霍騰西阿宣布,此后平民大會的決議不經過元老院同意即對全體羅馬公民有效,因而提升了平民大會的地位,使它成為共和國重要的立法機關。共和國后期,當羅馬高級官員和保民官聯合起來為士兵爭取土地時,平民大會成為政治斗爭最重要的場合和工具。費城制憲會議美國獨立后,并未馬上建立強有力的全國性政府,只有一個由各州代表組成的國會。在國會休會期間,由一個13人(每州1人)組成的委員會管理相關事務。因此,當時的美國是一個松散的邦聯。但是,獨立后的美國面臨著許多問題:戰爭期間大陸會議大量借款,留下的巨額債務需要償還;士兵服役時的薪水沒有著落;不同州之間稅率不同,而且相互設關征稅,嚴重影響了商品流通;沒有保護關稅制度;沒有統一的軍隊、幣制、司法系統;等等。邦聯無法解決這些問題。1786-1787年,退伍軍人謝斯發動了一次反對高額土地稅的起義,使美國部分有產階級人士驚慌不已。他們感到《邦聯條例》不足以保護他們的利益,希望建立更加強大的全國性政權。在此情況下,一些政治領袖,如漢密爾頓、麥迪遜等,發起了要求修改《邦聯條例》的運動。1786年,他們在安納波利斯召開修改憲法的會議。雖然只有5個州的代表參加,但這次會議通過了一個重要決議,決定次年在費城召開第二次會議討論修改憲法問題。各州積極響應,派出代表出席。但當會議于1787年5月25日開始后,只有55名代表先后出席。經過近4個月的秘密討論,代表們推翻《邦聯條例》,制定出全新的憲法。新憲法決定組建全國性政府,以總統為行政首腦,賦予總統行政和軍隊統帥權。總統任期4年,由選舉產生。國會分為眾議院和參議院,有權立法和征稅,議員由選舉產生。其中,參議院議員,每州有兩名代表;眾議院的議員根據人口比例選舉產生,以平衡大小州之間的利益,并削弱人民對政府的直接影響。司法權屬于最高法院和國會依法設立的下級法院。憲法只是就司法權作了原則性規定,在后來的司法實踐中,最高法院不僅成為美國最高的司法機構,而且經過合適的程序和審理,有權宣布國會通過的法律和總統頒布的行政命令違憲。美國的次級法院,如上訴法院,雖然可以對法律是否符合憲法作出判決,但其決定只適用于該上訴法院的司法管轄區,因此它們的權限不同于最高法院。美國憲法是一個不同利益集團、大小州、蓄奴州和非蓄奴州之間相互妥協的產物。但它原則上承認了人民主權,首次在一個大國中建立了共和政體,處理了如何制約政府濫用權力的問題,平衡了不同集團之間的利益,確保了政治穩定。盡管如此,在憲法最后文本上,只有39位代表簽字同意,其他代表或拒絕簽字,或沒有在場。按照憲法規定,13個州中必須至少有9個州通過,憲法才能生效。在隨后爭取各州批準憲法的過程中,聯邦派和反聯邦派的爭論異常激烈。漢密爾頓、麥迪遜和杰伊為爭取聯邦憲法在各州通過,化名“普布里鳥斯”發表了一系列文章。這些文章對爭取憲法的批準發揮了積極作用,后結集為《聯邦黨人文集》。反對派的意見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尊重,主要體現在1791年第一屆國會通過的10條憲法修正案中。法蘭西第二帝國1852年,路易·拿破侖·波拿巴正式奪取法蘭西第二共和國權力,宣布恢復帝國,史稱“法蘭西第二帝國”,波拿巴成為法蘭西的皇帝,即拿破侖三世。雖然共和國不幸夭折,但法蘭西第二帝國時期,政治相對穩定,經濟和社會都獲得了較為迅速的發展。在此期間,法國完成了工業革命,金融、交通運輸和城市改造都有顯著進展,教育和文化也有相當大進步。杜里伊構建了法國的初等教育體系,孔德、托克維爾都活躍于第二帝國時期。他們的主要著述,都是在第二帝國時期發表或者產生重大影響的。但是,拿破侖三世追求帝國聲威的政策,使他與奧地利、意大利和普魯士發生沖突。隨著拿破侖三世成為普魯士俘虜,巴黎再次爆發革命,法蘭西第二帝國滅亡。1.學思之窗與羅馬共和國比較,羅馬帝國的政治制度最突出的特征是什么?解題關鍵理解材料,并結合正文,認識共和國和帝國之間的區別:共和國時期,權力分散在公民大會、元老院和高級官員手中,官員任期有限;帝國時期,權力集中到屋大維一個人身上,而且沒有任期限制,因此帝國時期實際上是君主政治。思路引領從羅馬共和國時期與帝國時期權力的分配入手,引導學生比較兩者之間的差異。答案提示材料清楚地表明,屋大維不僅掌控了軍隊,而且把元老院、高級長官和立法的職權都集于一身。在羅馬帝國中,皇帝掌控羅馬國家的權力。閱讀材料,想一想:《大憲章》對王權的限制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解題關鍵讀懂材料,并從材料中提取關鍵信息。思路引領《大憲章》原文數千言,欄目所引材料只是列出了其中兩點,重點是限制國王隨意抓人、處置民眾和對被統治者征稅的權力,而征稅和處置民眾的權力對君主極其重要。結合課文內容閱讀材料,注意材料提及的兩個不同階層,一個是自由人,另一個是商人。但第39條中的自由人主要指貴族,第41條中的商人是事實上的自由人,對兩者的要求并不相同。答案提示材料說明,《大憲章》限制國王隨意抓人、處置民眾和對被統治者征稅的權力。《大憲章》主要保護的是貴族的利益,尤其是規定貴族未經合法審判不得被逮捕、監禁、沒收財產等,即國王不得隨意處置貴族。對商人利益的保護,一方面說明商人當時已經相當重要,另一方面說明此前國王曾對商人征收苛捐雜稅。2.思考點雅典、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的政治制度在哪些方面相似?又有哪些不同?解題關鍵梳理正文并進行歸納。在三個國家中都有公民大會,而且都享有最高權力,盡管在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公民大會的權力更具有象征性質。不同在于雅典更加民主,而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更接近寡頭政治,表現為國王和官員享有更大權力,公民大會難以有效發揮作用;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所有官職都無薪資,窮人實際上無法出任。思路引領可以從城邦制度的一般特點、公民大會的權力、官員的數量和權力等方面進行梳理,然后歸納。答案提示相似之處:公民直接參與國家管理,國家權力屬于公民,公民大會是最高權力機關。不同之處:在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官員數量少,且沒有薪水,普通人實際上無法出任,因此斯巴達和羅馬共和國的政治制度都有不同程度的寡頭制特征。羅馬共和國最終演變成帝國,皇帝成為獨裁者。3.問題探究查找資料,比較英國與美國政治制度的異同。解題關鍵本題要回答的實際上是兩種制度在基本設計和具體運作上的異同。兩者都是由選民選舉產生政府,都承認權力的合法性來自人民的選舉,因此需要向選民負責。美國的規定更加具體,總統直接負責政府,但國會相對獨立。英國政府與議會的聯系更加密切,與議會共進退。思路引領了解兩種不同的制度,然后進行比較。答案提示英國議會議員經選舉產生,在議會選舉中贏得勝利的黨派的領袖有權組閣,但如果政府失去議會信任,則政府可以解散議會再度大選,或者內閣選擇辭職。美國總統、國會議員的任期不同,總統任期4年,參議員任期可以長達6年,眾議員的任期只有兩年,因此總統、國會的選舉并不同時進行。總統一旦當選,除非遇到彈劾或去世,一般來說不會因為自己所在的黨派在國會選舉中失敗而下臺。從這個意義上說,美國的制度更有利于施政穩定。但美國總統要受到國會和法院的制約,國會有權通過稅收和財政預算,控制總統的“錢袋子”;法院有權宣布總統的命令無效。因此,美國的制度是典型的三權分立制。4.學習拓展查找資料,了解英國、美國、法國等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治制度,談談它們各自的特點。解題關鍵查閱相關書目,如閻照祥所著《英國政治制度史》、王希所著《原則與妥協-美國憲法的精神與實踐》、陳文海所著《法國史》和呂一民所著《法國通史》等。思路引領注意結合這些國家的歷史背景,即不同國家近代政治制度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的時空條件。答案提示英國政治制度從中古時期發展而來。17世紀的英國革命是一個關鍵時期,確立了君主立憲制。18世紀,英國逐漸形成內閣,到19世紀經過三次議會改革,才最終形成英國當今的制度:議會議員經選舉產生,占據議會中多數的黨派負責組閣,內閣直接對議會負責,因此與議會共進退。美國誕生于北美殖民地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獨立戰爭中,封建殘余較少,有利于創建共和政體,并且較多吸收了啟蒙思想家的制度設計,結合當時北美的情況,實行三權分立。總統、國會和司法系統各自獨立,相互制約。法國封建傳統濃厚,君主派勢力強大,又面對歐洲大陸的反法勢力,因此共和制度的確立經歷了近百年的時間,最終形成的制度既不同于美國,也不同于英國,但也承認政府經選舉產生,需要對選民負責。總統、國會和總理各司其職,形成法國基本的制度框架。四、圖片說明1.刻有雅典政治家地米斯托克利名字的陶片這是目前發現的數萬片用于投票的陶片之一。地米斯托克利是希波戰爭時期雅典著名的政治家,公元前483年左右,正是根據他的建議,雅典人利用勞里翁銀礦的收入建造了200艘當時最先進的三列槳戰船。依靠這些戰船,希臘人在薩拉米斯戰役中擊敗入侵的波斯艦隊,打破了波斯水陸并進的計劃,最終挽救了希臘。但地米斯托克利是一個堅定的反斯巴達派,而且喜歡突出自己,因此與當時雅典走向民主的潮流及鞏固提洛同盟以對抗波斯、聯合斯巴達的基本政策需要不相符合,結果在公元前5世紀70年代末到60年代初被流放。這是當時雅典人投票決定是否流放他時使用的陶片。圖片上半部分是地米斯托克利的希臘語名字,第二行的文字不完整,但“NEO”三個字母仍相當清楚。地米奧克萊斯,按希臘人習慣,在說到某個人時,往往稱之為某人之子,所以這里的意思是“奈奧克萊斯之子地米斯托克利”。圖片最下面一行是地米斯托克利所在村社的名稱“德莫”。繪有重裝步兵的古希臘陶壺這是公元前7世紀中期左右科林斯的彩陶壺,上面繪有目前所知最早的直接反映重裝步兵之間交戰情景的壺畫。圖上兩支重裝步兵排成密集方陣相互逼近,正準備進行戰斗或者已經開始了戰斗。旁邊有一個人正在吹奏,以便行進中的士兵能夠保持節奏一致和方陣完整。據古代希臘作家記載,方陣一般為8排,排列非常緊密,士兵們經常是肩膀挨著肩膀,頭盔貼著頭盔,因此紀律要求很高。由于古希臘中等以上家庭都能自備武裝并參軍作戰,成為保衛城邦的主力,并據此要求相應的政治權利,因此重裝步兵的興起是希臘政治走向民主的一個重要原因,顯示了小土地所有者作為公民和士兵的力量,以及他們作為城邦統治者的地位。在古典時代,希臘人在陸地戰場基本都靠重裝步兵作戰。羅馬公民登記這是一幅羅馬時代的雕刻,表現了羅馬人向監察官或者他的助手進行登記的情況。羅馬每5年要進行一次普查式的公民登記。登記時,公民要報告自己的家庭、財產、婚姻等情況,以便監察官確定每個公民的等級,并據此確定每個公民在哪個部落居住、應當充任什么樣的士兵。如果監察官認為某個公民行為不端,那么此人縱使有較多財產,也可能被登記在較低的等級,若身為元老可能還會被開除出元老院。公民登記在羅馬共和國具有確定公民身份及義務的重要作用,監察官也因此具有非常顯赫的地位,一般是擔任過執政官的高級官員才能出任。查理大帝(742-814)銅雕像查理大帝是法蘭克王國的國王。他在位期間,法蘭克王國疆域急劇擴張,西班牙北部、薩克森和奧地利等,都是在他統治時期被征服的。這座雕像鑄造于9世紀后半期,現藏于巴黎盧浮宮。雖然這座雕像只有24厘米高,不容易表現人物的表情,但仍能體現出查理大帝的肅穆和威嚴。銅像反映了部分羅馬時代騎馬像的特點,如馬的姿態和時人服裝的風格。雕像中,查理大帝手中的水晶球是國王權勢的象征。英國議會大廈英國議會形成后,經常在威斯敏斯特宮開會,這里接近政府辦公地點,方便與國王和政府聯系。現在的英國議會大廈主要建于19世紀中期,有1000多個房間,另有走廊和門廳等。它的建造既顯示了當時英國的富足,收了希臘和哥特兩種風格,具有相當高的水準。英國議會上、下兩院都在這座建筑會,上院在南側,下院在北端。1987年,斯敏斯特宮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美國費城州議會大廈東會議1787年5月下旬,制憲會議的代表集中到費城,在費城賓夕法尼亞州議會大廈的東會議廳召開會議。經過近4個月的討論,會議制定了新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當時,會議廳里共有13張桌子,呈松散的半圓形擺放,座椅相互挨著,便于代表們交流。但是,最初選舉的代表并未全部出席制憲會議,開幕當天出席的只有29人,加上其他陸續出席的,共55人與會。有些代表中途離會,有些代表如新罕布什爾州的代表到7月底才來,羅德島的代表則一直未露面。華盛頓當選為會議的主席,但會議中的活躍分子是富蘭克林、麥迪遜和漢密爾頓等人,憲法的核心思想大多與他們有關。9月17日,憲法制定完成,共有39位代表簽字同意。有些代表拒絕簽字,如紐約的代表倫道夫等,他們成為批準憲法過程中的反對派。盡管如此,聯邦派最終贏得了勝利,憲法獲得多數州的支持,正式成為美利堅合眾國憲法。1776年,大陸會議的代表也是在這里簽署了《獨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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