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8課 中國古代的法治與教化 知識點一 先秦時期的德治與法治1.夏商西周(1)德治:西周建立了以宗法為核心的禮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進步性。(2)法治:《左傳》記載,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湯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國家可能已經有了法律。2.東周時期(1)背景:春秋時期,鄭國的子產制定了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成文法——“鑄刑書”,也引發了早期的德治與法治之爭。(2)體現:儒家與法家之爭學派 主張 代表 思想儒家 人性善,主張德治 孔子 統治者要“為政以德”,不要過度消耗民力孟子 建議統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罰,薄稅斂”法家 人性惡,主張法治 商鞅 在秦國頒行了一系列法令,保護新興地主階級的權益韓非 提倡君主要以法、術、勢駕馭臣下;要賞罰分明;“以法為教”“以吏為師”(3)評價①儒家主張通過道德禮義教化民眾,重視民生與民意,但儒家思想并不適用于戰國時期。②法家思想既能帶來富國強兵的現實利益,又滿足了各國君主專制的愿望。(4)結果: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國最終統一六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1.概念闡釋——敬天保民“敬天保民”是西周初期統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國方針,體現了周初統治者的認識:“上天”把統治人間的“天命”交給那些有“德”者,一旦統治者“失德”,也就會失去上天的庇護,新的有德者即可以應運而生,取而代之,作為君臨天下的統治者應該“以德配天”。2.比較辨析——孔子“仁”思想與孟子“仁政”思想的區別(1)孔子的“仁”是一種含義極廣的倫理道德觀念,其最基本的精神即“愛人”。(2)孟子從孔子的“仁”出發,把它擴充發展成包括思想、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的施政綱領,即“仁政”。孟子的“仁政”思想是對孔子“以德治國”思想的繼承與發展。3.知識拓展——法家的“法”“術”“勢”“法、術、勢”是法家學派的術語。“法”,指法律、法令;“術”,是君主駕馭臣民,使之服從于統治的手段和策略;“勢”即權勢,主要指君主的統治權力。韓非主張將三者結合起來。 知識點二 秦漢至隋唐時期的法律與教化1.秦漢法律(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國,推動了律的編纂。(2)漢朝:沿襲秦律,制成《九章律》。(3)秦漢朝廷還發布法律文告,稱“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2.魏晉法律(1)特點:律令儒家化。(2)表現①魏明帝在朝廷設置律博士,命令專用儒家思想來解釋律令,進一步推動了律令的儒家化。②法律以親屬之間的尊卑親疏作為量刑的重要原則之一,目的在于維護儒家提倡的三綱五常。3.唐朝法律(1)唐朝的法治演變 ①唐高宗永徽年間,在《貞觀律》基礎上修訂頒布《永徽律》 ②唐高宗又命人對律文逐條解釋,撰成《唐律疏議》特點 唐律是禮法結合的典范影響 《唐律疏議》是中國現存最早、最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華法系確立的標志。歷代王朝大多以此為藍本創制自己的法律(2)唐朝的禮治①頒布法典:732年,唐朝政府頒行《大唐開元禮》,分吉、賓、軍、嘉、兇五禮。《大唐開元禮》是一部體系龐大、體例嚴謹、內容繁復的禮儀法典,也是秦漢以來封建禮儀制度的集大成。②注重教化:唐朝政府推廣魏晉南北朝以來重視家訓的經驗,強化基層教化。4.思維拓展——秦漢時期的“律”與“令”“律”是經國家有關機構制定的比較成熟的并以國家名義頒布的法律規范;“令”是根據統治形勢的需要,經過一定的議定程序后以皇帝的名義頒布的法律規范,其主要是對“律”或對現有的“令”起補充作用。5.圖解歷史——魏晉時期律令儒家化6.情境再現——《唐律疏議》下圖是中國古代某一法律的封面。這一法律在中國法制史上的地位是怎樣的? 知識點三 宋元至明清時期的法律與教化1.法律演變(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體系,制定了《宋刑統》《天圣令》。(2)元朝:對唐宋法律整體上棄而不用,但在司法實踐中仍廣泛援引唐律。(3)明朝:以唐律為藍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實踐中重視“例”,開創了律例合編的體例。(4)清朝:法典沿襲《大明律》,同樣非常重視例,制定了《大清律例》。2.基層教化(1)理學興起①背景:理學從北宋周敦頤開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以程顥、程頤、朱熹為代表的程朱理學,在南宋后期逐步確立統治地位。②傳播:控制教育與科舉,通過授徒、書院講學等方式在社會上廣泛傳播,深入族規、家訓之中。③影響:朱熹的《家禮》和《小學》成為家庭和幼童的行為規范。(2)鄉約教化①創立:北宋呂大鈞兄弟是鄉約的創造者,呂大鈞撰寫的《呂氏鄉約》,是儒學士人教化鄉里的范本。②發展:明朝后期,鄉約改為宣講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諭”,使鄉約逐漸帶有強制力。③延續:清朝宣講內容變成了康熙帝“圣諭十六條”和雍正帝《圣諭廣訓》,宣講時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④鄉約經政府利用和推廣而具有約束力,并與法律合流。7.易錯提醒——“律”與“例”的關系“例”是“律”的補充,同“律”一樣,也是審理案件、定罪量刑的依據。不同之處在于,“律”的纂修比較慎重,具有相當的穩定性;而“例”可因時制宜,隨時增刪和修改,是一種更為靈活的法律形式,而且“例”的數量多于律條。在司法實踐中,“例”的法律效用往往大于“律”,成為統治者實行司法專橫、魚肉百姓的工具。8.情境再現——宋代的社會教化侯官《云程林氏家乘》卷十一《家范》載:“凡女子及笄,須于十六歲以下先令講讀《孝經》《列女傳》《小學》,能知大義,方可舉行。”這反映了宋代在社會教化方面的什么特點? 隨堂練習1.中國古代在政治上強調“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強調“以德服人”,反對“以力服人”。這些都凸顯了中國傳統文化的特色。這一“特色”主張( )A.用道德禮制維護社會秩序B.道德追求要摒棄個人私欲C.管理社會不需要利用刑罰D.注重德性培養與人格提升2.荀子認為“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韓非子主張“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兩者都( )A.重視法治B.主張強化個人權威C.反對德治D.要求樹立民本意識3.《晉律》規定:親屬相犯(如殺、傷等),以卑犯尊者處罰重于常人,關系越親處罰越重;若以尊犯卑,則處罰輕于常人,關系越親處罰越輕。由此可知,《晉律》( )A.維護綱常倫理 B.既細密又嚴苛C.凸顯人文精神 D.重刑罰輕感化4.子告父母,婦告威公(公婆),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聽而棄告者市 漢簡《二年律令·告律》同居之內,必有尊長,尊長既在,子孫無所自專 《唐律疏議》上表是摘引自漢唐的法律條款。這體現了中國古代法律( )A.實用性強,體系嚴密B.引禮入法,禮法結合C.面向大眾,通俗易懂D.德主刑輔,刑罰嚴酷5.鄉約指在中國古代鄉里中訂立的共同遵守的規約。宋朝以后,鄉約教化鄉里的功能彰顯。鄉約的創造者是( )A.二程兄弟 B.陸九淵C.朱熹 D.呂大鈞兄弟6.朱元璋《大誥·民不知報第三十一》中有:“君之養民,五教五刑焉。去五教五刑而民生者,未之有也。……五教既興,無有不安者也。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材料所反映的治理思想是( )A.引禮入法,保障民生B.嚴刑峻法,威懾臣民C.民貴君輕,重視民意D.禮法并用,鞏固統治6.提示:《唐律疏議》是中國現存最早、最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華法系確立的標志。8.提示:程朱理學深入族規、家訓之中。1.A [根據題干信息可知,中國古代政治強調德、禮等道德禮義的作用,結合所學知識可知,漢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為主流思想,儒家主張通過道德禮義教化民眾,重視民生與民意,故選A項;材料未提及個人私欲,排除B項;“不需要利用刑罰”不符合史實,排除C項;“注重德性培養與人格提升”是從個人角度來講的,而題干側重統治者治理國家的角度,排除D項。]2.A [根據材料“法者,治之端也”“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可知,荀子認為法律是國家治理的開端,韓非子認為法律是維護君主統治權威的依據,二者都高度重視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故選A項;韓非子認為法律是樹立統治者權威的重要手段,主要強調的是法律而不是個人權威,排除B項;材料中并未表明荀子和韓非子對德治的態度,排除C項;材料主要強調荀子和韓非子都通過法治來維護社會統治秩序,并未體現統治者對百姓的關愛和重視,與民本意識無關,排除D項。]3.A [根據材料“親屬相犯……以尊犯卑……關系越親處罰越輕”可知,《晉律》維護家族等級制,體現“親疏有別,尊卑有別”,即維護綱常倫理,故選A項;嚴苛與“關系越親處罰越輕”不符,排除B項;人文精神表現為對人的尊嚴、價值、命運的維護、追求和關切,與材料無關,排除C項;材料強調律令儒家化,且重刑罰與“關系越親處罰越輕”不符,排除D項。]4.B [由第一則材料可知,子女、兒媳婦、奴婢在發起狀告的過程中有著天然的劣勢,這與中國古代傳統禮制下的等級倫理是一脈相承的,第二則材料的意思是嚴格禁止子孫侵犯尊長的權威,與第一則材料本質相同,說明漢唐時期制定法律過程中援引了禮制的等級內容,故選B項;材料僅展現了漢唐法律中的個別條款,無法據此判斷整體體系是否嚴密,排除A項;材料僅展現了漢唐法律條文中的個別內容,無法表明法律條文整體行文是否通俗易懂,排除C項;材料中主要涉及法律條文,無法得知司法的尺度,無法判斷刑罰是否嚴酷,排除D項。]5.D [宋朝以后,儒學士人投身基層教化,以鄉約教化鄉里,北宋呂大鈞兄弟是鄉約的創造者,呂大鈞撰寫的《呂氏鄉約》,是儒學士人教化鄉里的范本,故選D項;程顥和程頤被認為是北宋理學的代表人物,排除A項;陸九淵是陸王心學的代表人物,主張“心即理也”,排除B項;朱熹是理學集大成者,排除C項。]6.D [由“君之養民,五教五刑”“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等信息可得,這里的“教”指的是教化,而“刑”則是指刑罰,所以體現了“禮法并用,鞏固統治”的治國思想,故選D項;題干體現的是君主的治國思想,即主張禮法并用,但不涉及保障民生的問題,排除A項;由“民有不循斯教者……五刑以加焉”可知,朱元璋不主張只用嚴刑峻法,而是主張禮法并用,排除B項;題干提到的是“五教五刑”,體現的是“禮法并用,鞏固統治”的思想,而與重視民意和民貴君輕無關,排除C項。]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