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課標要求 考情概覽 備考策略年份 試題類型 考查考點 情境解析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特點和程序,說明不同訴訟中的舉證規則,樹立證據意識 概述公民的訴訟權利,熟悉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023全國、北京山東、遼寧高考真題 選擇題 考查依法收集運用證據 訴訟舉證 1.熟悉法律援助制度,體會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意義,熟悉法律援助的申請條件和程序。 2.了解起訴狀的內容格式,明白訴訟請求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予以立案。 3.通過分析真實案例、旁聽庭審、模擬法庭等活動,理解證據的含義、作用和類型,認識到依法收集和保存證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4.通過多個真實案例分析,判斷比較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的舉證原則,深刻把握“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樹立證據意識,提升用法能力,感受司法案件中的公平正義2023遼寧、浙江高考真題 選擇題 考查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訴訟權利2023浙江高考真題 非選擇題 考查依法收集運用證據、舉證責任 訴訟舉證2022天津高考真題 選擇題 考查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訴訟權利2019浙江統考高考真題 選擇題 考查訴訟、訴訟程序 訴訟程序10.1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1.公民在訴訟中應享有的基本權利。2.行使各項訴訟權利的必要性和重大意義。3.如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4.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1.科學精神:理解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理解當事人的訴訟權利。2.法治意識:通過學習,了解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運用。3.公共參與:通過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樹立權利意識。1.如何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2.法律援助制度的作用理解1個援助:尋求法律援助。明確3種訴訟權利: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有申請回避的權利、有上訴的權利。一、訴訟權利面面觀1.訴訟權利的價值:為充分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這些訴訟權利。2.訴訟權利的內容(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①原因: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②作用: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知識拓展】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法律規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可以為自己辯護。刑事辯護人由被告人委托或法院的指定產生。(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①回避制度的含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注意1:回避的主體是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不包括訴訟代理人、證人等。注意2: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時,應決定延期審理。②意義:該制度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相關鏈接】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上述人員在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在刑事訴訟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也應當依法回避。注意: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和第31條的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的回避,應當根據其所處訴訟階段等具體情況,分別由院長、檢察長或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知識拓展】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的關系(1)區別①含義不同: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和在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這些都被稱為訴訟代理人。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稱為辯護人。②對象不同。前者是針對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訴案件中的被告而設立的;后者是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③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為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代理人進入訴訟,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④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的地位有較大差別。前者具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后者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因為代理人的行為不僅同被代理人在行為上有共同的效力,產生的法律效果也由委托人全部承擔。(2)聯系: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的主要職責相同,都是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益,幫助法院正確、合法、及時地審理案件。提醒:(1)在刑事訴訟中,如果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應當為他指定辯護人。(2)法律明確規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和第31條的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書記員、翻譯人員和鑒定人的回避,應當根據其所處訴訟階段等具體情況,分別由院長、檢察長或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①兩審終判制: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②上訴自由: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相關鏈接】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在刑事訴訟中,不服判決和不服裁定的上訴日期分別為10日和5日。注意: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即必須提交書面上訴狀,口頭上訴無效。【知識拓展】判決和裁定的區別⑴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而裁定既解決實體問題,也解決程序問題。適用裁定解決的實體問題,如在執行期間依法減刑、假釋等;解決的程序問題,如駁回自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⑵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⑶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1.王某因搶劫、偷盜、故意傷害罪被捕入獄。劉律師受王某家人的委托,在法庭上為王某作了無罪辯護。對此認識正確的是( )①劉律師為被告提供了法律援助②劉律師擔任了訴訟代理人角色③劉律師維護了法律的正確實施④劉律師維護了王某的合法權益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詳解】①:法律援助制度是國家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材料沒有體現這一點,①不符合題意。②:刑事訴訟中,律師充當的是當事人的辯護人而不是代理人,②錯誤。③④:劉律師受王某家人的委托,在法庭上為王某作了無罪辯護。劉律師的辯護行為有利于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王某的合法權益,③④正確。故本題選D。2.Q公司向法院起訴M公司對其專利侵權。在立案后,Q公司發現主審法官王某與M公司領導經常聚會,吃飯喝酒,于是派人拍照為證,并申請該主審法官回避。該法院決定讓王某回避并重新任命一名主審法官。尊重當事人的回避權利( )①是保障行為人權利得到法律保護的基礎②意在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③是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④旨在解決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或無暇參加訴訟的問題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詳解】①:憲法是行為人權利保障的前提和基礎,①不符合題意。②③: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尊重當事人的回避權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②③符合題意。④: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旨在解決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或無暇參加訴訟的問題,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3.孫某酒后駕駛小轎車與一臺電動三輪車相撞,致使電動三輪車駕駛人死亡。交警部門認定孫某為醉酒駕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當地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孫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孫某可以委托辯護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②孫某可以提請法律援助機構為其提供法律援助③人民法院對孫某的審判體現了訴訟的公權性特點④孫某如對判決結果不服,有權在15日內提起上訴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①③【答案】D【詳解】①③:交警部門認定孫某為醉酒駕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當地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孫某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可以看出此案屬于刑事案件,孫某可以委托辯護人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人民法院對孫某的審判體現了訴訟的公權性特點,①③符合題意。②:法律援助機構提供免費法律咨詢等服務是有條件的,比如經濟困難的、特殊案件的等,②不符合題意。④:在刑事訴訟中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是10日,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D。二、尋求法律援助1.法律援助(1)原因: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2)含義: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2.法律援助制度的具體內容⑴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⑵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⑶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相關鏈接】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這體現了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3.法律援助申請的審查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注意】法律援助制度與司法救助制度的不同司法救助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對繳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其申請,同意其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用的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與司法救助制度都是重要的便民利民措施,但是它們在設立目的、實施主體、適用情形、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顯著差異。4.H省擴大農民法律援助的覆蓋面,集中辦理了一批與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農業生產、農村宅基地(土地)流轉、贍養撫養等相關的涉農糾紛案件,為農村居民提供家門口的法律援助。鄉村法律援助有利于( )①化解鄉村矛盾糾紛,凝聚鄉村振興發展的合力②積極推進依法治國, 落實司法權向鄉村下放的政策③完善公民道德規范,提升鄉村治理現代化水平④加強基層法治建設,推動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詳解】①:該省為農民提供法律援助,幫助農民解決涉農糾紛案件,有利于化解鄉村矛盾糾紛,凝聚鄉村振興發展的合力,①符合題意。②:司法權包括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和人民檢察院行使檢察權。材料強調為農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國家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不是行使司法權,②不符合題意。③:題干強調從法律層面來提升鄉村治理水平,而不是從公民道德規范層面,③不符合題意。④: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是指全體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獲得大致均等的基本法律公共服務。為農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有利于加強基層法治建設,推動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B。5.某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開通法律援助“防疫綠色通道”,加大力度實施法律援助惠民誠信機制,最大限度服務于民。下列對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確的是( )①法律援助機構收到申請后,都要及時提供法律援助②對無辯護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提供法律援助③法律援助人員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財物④當事人未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均不得獲得法律援助服務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詳解】①: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①錯誤。②:刑事訴訟法規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這體現了刑事訴訟過程中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②正確。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③正確。④: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對于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進行刑事辯護或代理。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④錯誤。故本題選B。6.2022年是我國法律援助條例頒布實施19周年。國家實施法律援助制度,就是讓那些合法權益受到侵犯、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負擔訴訟費的公民打得起官司,讓那些確有冤情、但正義難以伸張的公民打得贏官司。該制度的實施有利于( )①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法定權利 ②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消除腐敗 ③堅持了權利至上的原則 ④貫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則A.①② B.①④ C.①③ D.③④【答案】B【詳解】①④:國家實施法律援助制度有利于讓相關公民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有利于維護公民的法定權利,體現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①④符合題意。②:題干涉及的是國家實施法律援助制度,該制度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但與腐敗無直接關系,且也不能消除腐敗,②表述錯誤。③: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相輔相成的,國家實行法律援助制度體現了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則,“權利至上”這一說法是錯誤的,③表述錯誤。故本題選B。課本P88探究與分享孫某和張某發生借貸糾紛,張某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在開庭準備階段,張某申請人民陪審員王某回避,理由是孫某是王某的學生,老師可能偏袒學生做出對其有利的判決。經調查,王某曾是某中學的教師,孫某是該中學的畢業生。但孫某件進校時,王某已經退休,二人并不認識。于是人民法院作出決定,駁回張某的申請,張某不服,申請復議,人民法院經審議,維持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請結合案例,談談你對這則法律諺語的理解。參考答案:這句話是說:任何案件的當事人都不可以充當自己案件的法官,否則,他作為裁判者,就不具備道德上的正當性和合法性。裁決案件的法官、審判機構應當是一個獨立、無偏私的中立機構,在控辯雙方之間不偏不倚,并且與案件本身沒有利益牽扯。如果在訴訟程序上沒有充分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即使最后的實體結果是公正的,當事人仍然會對裁判結果產生不滿情緒,從而影響司法公信力。課本P90探究與分享●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什么意義?你還聽說過哪些法律援助的事例?參考答案:根據許律師的調查,劉某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不大,且是初犯,這些情況符合刑事訴訟法關于適用緩刑的規定。許律師運用其法律專業知識,在庭審辯護中為16歲的劉某爭取到了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的結果。許律師所提供的法律援助,給劉某的父母減輕了經濟負擔,保證劉某充分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同時,判決結果讓劉某擁有了改過自新的機會,有利于劉某從過往的錯誤中吸取教訓。1.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一樣的。(×)2.對于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律師不必為其辯護。(×)3.接受法人聘請,擔任法律顧問,是律師的訴訟業務。(×)4.在刑事訴訟中,控、審雙方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5.只有在案件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有關辦案人員才有必要回避。(×)【解析】我國回避的方式包括三種情況,分別是自行回避、申請回避和指令回避。除當事人申請有關辦案人員進行回避外,辦案人員也可以自行回避,此外,有回避決定權的機關或負責人也可以直接作出決定,告知或責令有關辦案人員回避。6.法律援助都是針對經濟困難群體實施的。(×)【解析】法律援助的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與訴訟權利相關的認知類試題的解題方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結合具體案件要求學生對當事人所享有的訴訟權利進行辨別或有針對性地分析(2)解題方法第一步,明確當事人訴訟權利: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申請回避和上訴的權利。第二步,明確當事人所享有的這些權利的具體適用情況及法律的其他相關規定。第三步,針對案件的具體情況分析當事人有無相應權利以及如何行使這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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