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二框題 夫妻地位平等一、理論基礎和依據家庭,是以婚姻、血緣和共同經濟為紐帶而組成的團體,要發揚光大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夫妻關系平等和睦至關重要。我國憲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這從根本法上確立了男女平等原則。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這從基本法上規定了夫妻關系的準則。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我國夫妻關系的根本要求和鮮明特征,它意味著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貫徹這一原則,夫妻之間就不能相互虐待,不能相互遺棄,更不能相互歧視。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規定,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權利。這對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權益保護做了專門規定。男女平等、尊重婦女的觀念越來越深入人心,但針對婦女的歧視依然存在。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在2018年同全國婦聯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集體談話時強調:“要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對嚴重侵犯婦女權益的犯罪行為要堅決依法打擊,對錯誤言論要及時予以批駁。”從夫妻法律地位平等到實際生活中的完全平等有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我們應該正視當前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婦女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推動平等的真正實現。家是最小國,國是千萬家,家庭的命運同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緊密相連。“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則社會安定,家庭幸福則社會祥和,家庭文明則社會文明”。“不論時代發生多大變化,不論生活格局發生多大變化,我們都要重視家庭建設,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緊密結合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揚光大中華民族傳統家庭美德,促進家庭和睦,促進親人相親相愛,促進下一代健康成長,促進老年人老有所養,使千千萬萬個家庭成為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和諧的重要基點”。培育家庭美德,崇尚良好家風,才能為家庭謀和諧、為他人送溫暖、為社會作貢獻。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使繼承優良傳統與弘揚時代精神相結合,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堅持個人合法權益與承擔社會責任相統一,努力形成健康和諧、積極向上的思想道德規范;要大力倡導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加強家庭文明建設,如倡導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諧、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等優良家風和家庭美德,建立文明家庭。二、課標要求《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選擇性必修2“法律與生活”內容要求:2.2理解婚姻法律關系,闡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教學提示:以“常回家看看為什么要立法”為議題,引用自己的經驗或家人的感受,說明法律與道德之間的關系。三、學情分析通過小學和初中道德與法治課程相關內容的學習,學生對家庭的重要性、敬老孝親等知識有了一定的理解,而且在日常生活中,學生能夠將相關的理論落實到具體行動中,這為高二教學提供了知識的準備。高中生的情緒體驗較初中階段強烈,情緒內容廣泛,具有一定的連續性,形成各種心境。憧憬未來,常對活動充滿熱情,易振奮、易波動,也會感情用事,有時會出現盲目的狂熱和急躁,以致不計后果的沖動。高二年級的學生,對未來的家庭充滿幻想,但是大多數同學對于夫妻關系還未形成正確的認識,不能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和家庭責任意識。鑒于此,在課堂教學中采取“舉案說法”的形式,以案析理、以案明理,幫助同學們理解夫妻平等的內涵,夫妻平等在維系婚姻、構建和諧家庭中的意義。為了更好地了解學情,我們在課前進行問卷調查或訪談,了解學生是否清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等。依據調查結果確定學生認知、思維和情感的“最近發展區”,為較好地達成教學目標奠定良好的基礎。四、教學目標(一)核心素養培育目標1.政治認同通過對“婚后丈夫要求妻子做全職太太”這一情境深人分析,引導學生了解和感知夫妻地位平等意味著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增強學生對夫妻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等法律規定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同。2.科學精神通過解讀情境材料和教師理論解析,引導學生明確夫妻地位是平等的,深入理解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的相關規定,在處理家庭問題時秉承科學精神。3.法治意識通過對現實中夫妻財產糾紛案例進行分析,引導學生依據民法典中的相關條例,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范圍,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學會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夫妻財產糾紛問題,保障夫妻中經濟能力較弱一方的權益,真正實現夫妻地位平等,構建美滿婚姻與和諧家庭。(二)學科能力目標1.學習理解明確夫妻地位平等的內涵,理解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表現,正確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實踐應用能結合具體案例說明夫妻地位平等;能在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基礎上分析夫妻財產糾紛的具體案例,解決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問題。3.遷移創新形成對夫妻人身關系平等和財產關系平等的深刻認同,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相關理念分析說明良好的夫妻關系對于家庭和睦的重要意義。五、教學重難點1.教學重點: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是我國男女兩性社會地位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具體表現。平等不是均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一一對等,而是在考慮男女生理差異的基礎上,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教材從平等原則出發,詳細介紹了夫妻平等的內涵,以及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表現和夫妻財產制度等具體內容。只有樹立夫妻地位平等意識,才能實現夫妻雙方互相尊重,做到互相幫助、互敬互愛,共同促進家庭幸福與和睦,維護作為社會細胞而存在的家庭的健康。我國的社會主義制度為貫徹夫妻地位平等這一法律原則開辟了廣闊的道路,提供了有力保障。認真貫徹這一原則,就必須堅決反對性別歧視,禁止家庭暴力,禁止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重點保護婦女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項合法權益。2.教學難點: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財產范圍的界定對學生來說有一定難度。結合“婚姻財產分割”和“夫妻共同債務認定”的案例,引導學生認真解讀相關法律條文,在明確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范圍的基礎上,合理合法解決相關財產問題,減少財產紛爭,更好地維護夫妻雙方的權利,促進家庭穩定。六、教學方法1.探究式教學法本節課教學的主要目標是引導學生形成對夫妻地位平等的正確理解,教學內容比較抽象。運用探究式教學法,通過精選婚姻關系中的案例,將經過加工的生活場景移入課堂,并進行活動設計,有助于學生在真實、具體的情境中,在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較好地達成教學目標。2.講授式教學法本節課涉及的概念性知識和法律條文較多,包括夫妻平等的概念和內涵、夫妻約定財產制等重要內容。要幫助學生理解這些抽象的概念和法律條文,離不開對生活案例的解析,在學習過程中,適當使用講授法,“以案說法”可以提高學習效率。七、教學流程(一)課堂導入教師:展示古詩句,激發學生興趣。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擊鼓》(先秦佚名)登記結婚后,我們與另一半就多了一重關系,即夫妻關系。夫妻關系包括夫妻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婚姻家庭中,夫妻因愛情而相守在一起,如何做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2021年熱播劇《陪你一起長大》在聚焦四組家庭夫妻育兒眾生相的同時,四組家庭的夫妻關系也成為一大看點,“夫妻家庭地位由經濟決定嗎”一度躍上熱搜。那么,如何正確處理夫妻關系?本節課,我們就帶著這些問題,學習“夫妻地位平等”。【設計意圖】從對夫妻關系的解釋開始,引入課題,通過熱議話題引起學生注意,也為學生學習教學內容打下良好的情感基礎。(二)講授新課環節一:以法明理 把握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教師:設置探究情境,組織學生討論交流。材料一 嚴某是某企業總經理,溫某是另一家企業的業務經理,兩人結婚后工作都很忙。溫某經常出差,平時應酬亦多,嚴某為此頗為不悅。嚴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養活溫某為由,勸說溫某回家當全職太太,均遭到拒絕。一次,嚴某在家接到溫某的男客戶打來的電話后,便要求溫某馬上辭職回家,否則離婚。溫某一氣之下搬回娘家。對夫妻二人的行為,大家有不同觀點。觀點一:嚴某收入高,男女適當分工好,溫某辭職回家是對的。觀點二:男女平等,嚴某無權要求溫某當全職太太。教師:你對此有什么看法,并說明理由。學生活動:小組討論交流。學生1:我認為嚴某收入高,男女適當分工好,溫某辭職回家是對的,這樣有助于減輕溫某的壓力,同時也利于家庭和睦。溫某應該顧全大局,以家庭為重。理由:夫妻地位的平等不是均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特點,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每個人在家庭里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也承擔著不同的責任,夫妻間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才能做到平等。學生2:我認為男女平等,嚴某無權要求溫某當全職太太,溫某有權選擇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嚴某的主張顯然是對妻子的不尊重,是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思想的體現。理由:夫妻地位平等,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嚴某不能以己之私,剝奪對方享有的權利,夫妻雙方應該相互理解、學會溝通。教師總結:案例中,嚴某的主張與我國婚姻法律制度所倡導的男女平等原則是相悖的,嚴某無權要求溫某回家當全職太太,雙方應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作出決定。人身關系是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著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地位平等并不是指夫妻在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而應該當全職太太或者夫妻平攤家務的主張,都不是夫妻地位平等的體現。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規定,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男女權利平等是1950年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的重要原則,是對“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等封建主義婚姻制度的否定,體現了馬克思主義的婚姻家庭觀,極大地促進了婦女解放運動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教師:展示教學情境,組織學生討論。材料二 舊中國男娶女嫁,女到男家后要從夫姓,將丈夫的姓放在自己的姓之前。有些婦女往往只有小名,有的甚至沒有自己的名,如“李趙氏”,即趙姓女子嫁給李姓男子做妻子。這是夫權婚姻中妻子對丈夫依附關系的表現。小組討論交流:依據材料談談對我國法律規定的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認識。學生活動:學生討論交流、回答問題。學生3:夫妻人身關系平等,就是夫妻雙方在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平等地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人格的平等就是要堅持人格獨立,人格獨立的重要表現就是雙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學生4:不僅夫妻雙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而且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教師:展示法律條文,以法明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第一千零五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教師總結:民法典規定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涉及姓名權、人身自由權、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義務等。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人格獨立的重要體現就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選取其他姓氏。在實際生活中,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教師:回歸第一個探究情境,設計探究問題:嚴某要求溫某回家當全職太太的要求,限制或干涉了女方的什么權利和自由?學生活動:討論交流并回答問題。學生5:夫妻人身關系平等,要求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教師:展示相關法律條文。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教師總結:歸納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表現。【設計意圖】法治意識的形成離不開法治認知,學生學習了相關理論知識,具備了一定的認知能力,才能對認知對象的信息進行選擇吸收和內化。本環節側重“以法明理”,即通過法律條文的解讀,引導學生形成對夫妻平等、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正確認識,增強學生對夫妻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規定的理解,以及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同。環節二:以案說法 理解夫妻平等的財產關系教師:展示探究情境,組織學生討論交流。材料三 1993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根據2001年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前的個人財產不會隨著婚姻關系時間的變化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沿用了這一規則。小組合作探究:(1)上述關于夫妻財產的規定發生了什么變化?請你分析變化的原因。(2)這種變化會對夫妻關系產生什么影響?學生活動:小組討論交流,形成共識,小組代表發言,展示觀點。學生1:夫妻財產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2001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個人財產的所有權性質不會因婚姻關系延續轉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沿用了這一規則。原因:隨著社會發展,夫妻間涉及更多的財產歸屬問題,法律對夫妻財產和個人財產范圍的明確,可以避免因財產糾紛而影響到夫妻感情。學生2:民法典對夫妻的財產規定更加明確、合理。這樣避免了夫妻間因財產的歸屬問題而發生矛盾,也避免現實生活中有些人別有用心,利用結婚騙取對方財產。教師總結:夫妻財產關系與夫妻人身關系密不可分,主要指夫妻在財產、撫養和繼承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在婚姻存續期間,除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夫妻雙方在處理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是指在實行共同財產制的同時,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夫妻約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圍的個人所有財產。2001年以前我國夫妻名下的財產會隨著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既與婚后所得共同制原理和所有權取得原理不符合,而且也增加了婚姻的風險性。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個人財產形式、種類、數量越來越多,而且為了扭轉、改變以前不良的社會風氣,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有了更加明確的規定。這樣既有利于降低婚姻風險,減少因財產問題產生的矛盾,也使離婚和繼承時的財產分割更加清晰,減少家庭糾紛,有利于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教師:展示教學情境,引導學生討論、交流。材料四 結婚三年的小麗(化名)和阿強(化名)夫妻感情漸漸出現了狀況,總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爭吵。很快忍受不了的阿強搬離了這套房屋,兩人自此開始分居生活。2020年小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并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兩人名下有一婚后購置的房產,現市價330萬元,剩余貸款金額50余萬元。購買價值為170余萬元,其中首付100余萬元由小麗的母親出資,剩下的70余萬元則由小麗和阿強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進行支付。辦理房屋登記時,產權登記在了小麗和阿強名下,且做了按份共有的產權登記,其中小麗占99%的份額,阿強占1%的份額,之后夫妻二人共同償還貸款。小組討論交流;該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該財產如何分割?請說明理由。學生活動:學生討論交流、回答問題。學生3;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判給小麗,小麗支付給阿強35萬元。原因:此房屋為小麗和阿強婚后購置的房產,而且產權登記在兩人的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由于雙方在處理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阿強只分割房屋的1%顯然是不合理的。小麗母親出資100余萬元,占一半多比例,該房產最終應該歸屬小麗。但是70余萬元是由小麗和阿強共同償還的,所以小麗需要支付給阿強35萬元。學生4: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按小麗和阿強登記的份額去進行分割。原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夫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小麗和阿強在進行房產產權登記時,已經做了按份共有產權登記,所以應該按約定執行。教師:展示相關法律條文,以案說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離婚財產分割,即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劃分的關鍵在于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獲財產的認定。我國夫妻財產制度遵循“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約定一經生效,夫妻雙方就應該按照約定的內容享有權利、履行義務,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案例中,房屋是小麗和小強婚后購置的房產,而且登記在兩人名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兩人享有平等處理的權利。小麗和阿強在房屋產權登記時按份共有,這項約定合法有效。因此,人民法院在判決該案時,房屋歸小麗所有。在扣除剩余貸款后,判小麗支付阿強房屋折價款2.8萬余元,剩余貸款由小麗歸還。除了離婚財產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教師:組織學生分析案例,明確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材料五 王某設立某股份有限公司,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第一大股東、董事長,其妻單某出資額500萬,為公司第三大股東,但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夫妻二人共同占股比例61%。因公司資金周轉問題,王某以公司名義向第三人于某借款2400萬,王某本人提供擔保,債務到期后王某未償還借款,于某將王某訴至仲裁委員會。仲裁委作出生效裁決,裁定王某向于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于某申請法院執行時發現王某和公司名下已無財產可供執行,但王某之妻單某名下有房產、股權等。于是于某以此為由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上述全部債務屬于王某及單某的夫妻共同債務。小組討論交流:你認為上述全部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請說明原因。學生活動:學生討論交流,回答問題。學生5:上述全部債務應該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原因:案例中單某對王某向他人借款的行為毫不知情,而且只有王某本人為公司債務作擔保,公司經營性收益用于公司的生產和經營,單某本人既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也不依賴于公司收入,該筆債務已經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債務。學生6:上述全部債務應該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原因:王某雖以個人名義為公司債務提供擔保,但王某本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東、董事長,這樣的身份決定了其與公司之間已形成緊密的利益捆綁關系,公司經營狀況、盈利與否都直接影響其個人及背后的家庭收益,王某為公司債務形成的擔保之債與夫妻二人的共同生活息息相關,所以上述全部債務應該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教師:展示相關法律條文,以案說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之間對一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高中租想應治數學設計,法律與生活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要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教師總結: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由于夫妻在處理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都發生效力,也就是說該行為所取得的權利或者利益由夫妻共享,而產生的義務或者風險則由夫妻共同承擔。但是夫妻一方與第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而且夫妻之間因防止對方濫用權利做出的相關約定,僅在夫妻之間有效。對于共同債務的認定,主要從實質要求和形式要求兩方面去考慮:形式要求方面,要求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時,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實質要求方面,則是家庭共享:一種情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另一種情況則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案例中,擔保之債不能等同于夫妻共同債務,王某以個人名義對外提供擔保,單某未對擔保事項予以追認,且債務自身數額也較大,明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故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第二款進行衡量,即判斷生產經營活動是否屬于夫妻共同生產經營。王某和單某作為公司兩大股東,二人的共同利益與公司緊密相連,公司應屬于夫妻共同經營范疇。因此,人民法院在判決該案時,認定上述全部債務應該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教師總結:歸納夫妻財產關系平等的內容。【設計意圖】生活中,涉及夫妻財產糾紛的案例有許多,明確夫妻財產的歸屬問題,有助于夫妻關系和睦和家庭生活和諧。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區分是本節課難點,不能僅停留在感知層面。本環節先通過小組合作探究初識夫妻財產規定發生變化的原因和重要性,然后以案說法,通過對現實案例的分析,加深對相關法律知識的理解,教師總結時輔以相關法律條文,有助于加深學生的理解。(三)課堂總結婚姻是一門包羅萬象、關涉人生幸福的大學問,平等的夫妻關系有助于婚姻幸福、家庭和睦。能夠走進婚姻殿堂的夫妻應該學會珍惜彼此,在尊重、理解的基礎上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在處理夫妻財產問題時,相互坦蕩、相互商量,為美好婚姻的建設而共同努力。【設計意圖】總結教學核心內容,明確平等的夫妻關系對于婚姻家庭建設的重要性,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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