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五課 在和睦家庭中成長【課標要求】熟知監護、撫養、扶養、贍養、繼承等民事關系,培育家庭責任意識【問題導學】1.父母對子女的權利與義務2.贍養義務的內容和要求3.成年意定監護制度4. 家庭違法行為5.繼承的含義、內容、條件、債務和取得繼承權的方式6.法定繼承的順序和要求7.遺囑、遺贈和遺囑繼承的區別8.遺囑繼承的效力、形式和意義【體系構建】【必備知識】第一框 家和萬事興一、育小職責大1.依據: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 關系提供了準則。2.父母對子女的權利與義務(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不僅有 義務,也有 義務。撫養義務: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 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嬰、 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教育義務:父母應當讓適齡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2)父母必須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 職責,保護未成年子女的人身 。①在履行監護職責時,父母應當保護未成年子女的 。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 。(3)父母的權利①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 ,也是父母的 。②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 和合 。二、敬老是義務1.贍養義務(1)內容:成年子女對父母有 的義務。(2)要求①要求子女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 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要。②贍養父母,要求子女 、 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成年意定監護制度(1)目的: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損,民法典專門規定了 制度。(2)含義: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 。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 職責。(3)優點: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 。(4)缺點: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決定權,建議選擇與老年人財產沒有利害關系的人擔任監護人。3.家庭違法行為(1)行為:現實中還存在 、虐待和遺棄等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2)處罰:依據法律,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1.撫養、贍養與扶養的關系撫養 贍養 扶養區別 定義 父母為子女的生活、學習等提供物質條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應該在精神上、生活上給予父母關心和照料 平輩人之間在物質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適用范圍 適用于長輩對晚輩 適用晚輩對長輩 適用于平輩之間聯系 三者都是法律規定的家庭成員間應履行的義務,不履行這些義務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構建和睦家庭的條件2.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主要行為及法律責任(1)主要行為①遺棄:一個人拒絕扶(撫)養其有義務扶 (撫)養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的行為。②家庭暴力:對家庭成員進行身體、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為,是破壞家庭關系的禍首。③虐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凍餓、禁閉、有病不治、強迫過度勞動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從肉體或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的行為。(2)法律責任①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②《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框 薪火相傳有繼承一、法定繼承有順序1.繼承(1)含義:繼承是指將自然人死亡后遺留的個人 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2)意義:繼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代與代之間愛的延續和傳遞,是 的重要保障。(3)內容①在繼承關系中,死者是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 ;②依法承受遺產的人是繼承人,繼承人享有的財產性權利稱為繼承權。(4)條件:繼承遺產需要先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中 ,析產以后確定的被繼承人的 才是遺產。(5)債務①繼承人不僅會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還需要承擔被繼承人未償還的 。②本應由被繼承人償還的債務,應由繼承人在 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超過部分不負清償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6)取得繼承權的根據: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稱為 ,即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稱為 。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指定繼承人。2.繼承順序(1)順序①在被繼承人未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時,法律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 確定法定繼承順序。②法律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 繼承人。③繼承開始后,由 繼承人繼承,第二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 繼承人繼承。(2)要求: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 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這樣做,有利于繼承人的和睦團結和整個家庭的安寧幸福,也是在弘揚中華傳統美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二、遺囑繼承重意愿1.尊重死者生前意愿(1)尊重意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過 處分個人合法財產的意愿。(2)遺囑:遺囑是遺囑人生前依法律規定處分其個人合法財產及與此相關的事務,并于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 。(3)遺贈:有遺囑不一定是遺囑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法律上稱為 ,遺贈不屬于繼承。(4)效力:遺囑繼承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其法律效力 于法定繼承。(5)扶弱: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應當為缺乏 又沒有 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2.遺囑形式(1)形式:民法典規定,遺囑有自書遺囑、 、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 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2)效力: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 的遺囑為準。3.遺囑繼承的意義:通過遺囑處分財產,既是對遺囑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減少繼承人之間的 ,有利于整個家庭的和睦。【難點突破】1.比較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不同 相同點遺囑繼承 是在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內確定具體繼承人及份額,其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 無論是遺囑繼承還是遺贈,都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贈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法律上稱之為遺贈。遺贈不屬于繼承遺贈扶養協議 ①內涵: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2.明確幾個概念:1、民法的“子女”: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同等的權利義務)2、民法的“父母”:指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同等的權利義務)3、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不再存在履行撫養和贍養的義務以及繼承權)4、撫養:長輩對晚輩。贍養:晚輩對長輩。扶養(狹義):平輩之間。廣義扶養:是撫養、扶養、贍養的統稱(民法典、刑法適用廣義扶養)【易混辨析】1.老人無法變更贍養責任人。( )2.收入條件較差的子女可不履行贍養義務。( )3.鄭先生對其妻黃女士實施家庭暴力,其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非婚生子女對養父母沒有贍養的義務。( )5.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義務。( )6.有贍養能力,而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情節嚴重的要承擔民事責任。( )7.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撫養的義務,應履行對父母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8.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行使繼承權時是平等的。( )9.遺囑繼承是指定繼承人范圍之外的人繼承遺產。( )10.在繼承遺產時,只要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繼承遺產。( )11.繼承開始后,先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如果有遺囑的,再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12.王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20萬元,屬于基于血緣關系獲得繼承權。( )13.繼承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代際之間愛的延續和傳遞。( )14.遺囑人訂立遺囑后不可以變更或撤銷。( )15.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中,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當堂達標】16.甲和乙于2017年10月結婚,婚后二人經營一家快餐店,生意興旺。2020年,二人全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2021年,其子小甲出生。2022年3月,甲因病去世。去世時,甲乙二人共有存款60萬元。在不考慮其他特殊情況下,對甲財產的繼承,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①遺贈一些財產給缺乏勞動能力的小甲②一套商品房和60萬元存款是甲的遺產③乙和小甲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④其子小甲較小,可以適當多繼承一些現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7.李某與王某是再婚夫妻,王某在去世前留下遺囑,把他名下的房屋留給其孫子王某乙,但李某有居住權。王某去世后,王某乙委托其父親把房子賣給張某并辦理了過戶手續。張某作為房屋的所有權人,要求李某騰房被拒后,將李某告上法院,但其訴訟請求最終被法院駁回。對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依據遺囑,王某乙無須登記即可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②該判決保障了李某的居住權,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則③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的一種,可與房屋所有權分開④為保障李某的合法權益,王某乙無權私自買賣該房屋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8.老人甲和老人乙育有一子小甲。2020年5月,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與其侄女丙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待老人甲喪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時,由丙擔任老人甲的監護人;待老人甲去世后,其房屋歸丙所有。2022年3月,小甲知道后,稱將來由自己擔任甲的監護人,老人甲不同意。2023年1月,老人甲患病后被法院宣告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9個月后,老人甲提出到養老院生活,丙沒有答應。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小甲須對老人甲承擔贍養義務②丙不能阻止老人甲赴養老院生活③老人甲與丙不是近親屬關系,丙不能繼承老人的房產④由于小甲有監護能力,丙就不能擔任老人甲的監護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19.老張有一個兒子小張,老張曾立有公證遺囑,其兩套房產將由兒子小張繼承。由于小張常年在外地工作,老張的生活主要由侄女小王照顧,老張又邀請兩個鄰居見證,利用電腦打印了一份遺囑,并簽名按手印,將其中一套房產留給照顧他生活的侄女小王,老張去世以后,小張與小王就遺囑問題產生糾紛。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老張的兒子與侄女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B.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打印遺囑,兩套房產應由小張繼承C.老張所立的打印遺囑有效,小王可通過遺贈的方式獲得一套房產D.老張兒子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其侄女因照顧老張生活也有繼承權20.李某,50歲,男,因意外于 2022 年去世,生前無遺囑。 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兒李小某20歲,父親老李75歲,李某尚有一兄一姐。 李某去世時,與妻子共有兩套房屋(法院評估價值共為220 萬元),存款30萬元,汽車一輛(法院評估價值為20萬元)。 對此判斷正確的是( )①所有房屋、存款及汽車,均屬于李某與王某的夫妻共同財產②李某的遺產為兩套房屋中的一套、存款15 萬元、車輛的一半③王某、李小某、老李、李某的兄姐均有對李某遺產的繼承權④若王某想獨占房子和汽車,需分別向其他繼承人補償40萬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1.獨居60年的老人曹大爺,與居委會簽訂協議,約定由居委會負責照顧其生活、養老至壽終。同時約定,曹大爺去世后,所有財產將歸居委會所有。協議履行16年后,曹大爺壽終正寢。四個自稱曹大爺子女的陌生人找到居委會,要求繼承曹大爺的遺產。為此,居委會起訴到法院,請求確認協議有效。下列對本案理解正確的是( )①居委會有權按照協議繼承曹大爺的遺產②若這四人是曹大爺的子女,則可以繼承其遺產③該協議應認定為遺贈扶養協議,具有法律效力④居委會履行了贍養的義務,有權獲得曹大爺的遺產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2.某社區居委會與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簽訂協議,約定由該居委會定時定員結對子照顧曹某,養老至壽終;曹某現有的動產和不動產在曹某壽終后,產權移交該居委會。此后,該居委會按照約定履行了扶養義務。曹某逝世后,曹某的四個子女要求繼承遺產,與該居委會產生爭議。該居委會遂將曹某的四個子女訴至法院。對此案認識正確的是( )A.法定繼承的法律效力優于遺囑繼承B.某社區居委會依法享有受遺贈的權利C.曹某子女、某社區居委會應均等繼承曹某的遺產D.曹某子女、某社區居委會可以通過仲裁解決此次糾紛23.任某系李某祖母。2022年2月,雙方簽訂協議,約定任某將其存款存入李某賬戶,該款僅用于任某養老;任某生養死葬由李某負責,待任某去世,剩余存款歸李某。之后任某提出從該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被李某拒絕。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李某拒絕任某取款,侵犯了任某的所有權②任某去世,李某可遺囑繼承任某剩余存款③依據協議,李某為任某的成年意定監護人④依據協議,李某應履行保管任某存款義務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24.老王夫婦有兩兒一女,大女兒已嫁到外地。老王夫婦去世后,留有農村瓦房數間、存款若干。大姐主張平分遺產,兩個弟弟卻不同意,認為外嫁女不參與繼承是村里多年來的習俗,遺產應該全部由他們兄弟倆繼承。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兒子女兒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兩個弟弟的訴求不合理②若老王夫婦的父母在世可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參與繼承③最好的分配方法是房屋歸兩個兒子、存款歸遠嫁的女兒④大女兒嫁到外地,若未盡贍養義務繼承份額應該少一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5.李某今年80歲,離異后未再婚,父母親已過世,膝下無子女,也無兄弟姐妹。長期疾病纏身,生病住院期間,一直是保姆張某在照顧。為了感謝她的精心照顧,想在自己過世后將遺產全部贈予張某。你作為律師,可以給李某提出的合理建議是( )①通過自書遺囑的形式將個人合法遺產贈與張某②完善意定監護制度,尊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③與張某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張某盡到扶養義務后可以獲得遺產④在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的見證下,指定張某為遺囑繼承人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6.劉某有一兒一女,妻子早逝,有一個妹妹和他生活在一起。劉某的兒子2022年12月遭遇車禍離世,但兒媳陳某對劉某在生活和精神上給予了精心的照料。女兒出嫁后也常回家照顧。2023年9月劉某去世,留下5萬元錢。劉某去世后,人們對其財產繼承有很多議論,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劉某的女兒和兒媳可以共同均分劉某的遺產②繼承開始后,劉某妹妹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③劉某的女兒和劉某的兒媳都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④若劉某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某孤兒,該孤兒便可繼承該財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7.張某和尹某結婚后,夫妻二人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并育有一子。兒子長大后一直在國外工作,定期把養老費打給父母,夫妻二人的生活起居主要由其侄子悉心照顧。尹某去世后,張某立下遺囑,把商品房贈與侄子。對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 )①尹某去世后房產屬于張某的個人財產②兒子未盡到贍養義務,無權繼承房產③張某有權將自己享有的房產份額贈與侄子④兒子對房產有繼承權,遺囑內容部分無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28.鐘家兄妹均拒絕贍養89歲高齡父親鐘某。鐘某不得已,只好與村民委員會達成遺贈扶養協議:鐘某將其個人所有的價值150萬元房屋遺贈村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鐘某生養死葬。鐘家兄妹在鐘某去世后,力爭遺產繼承權。對該案例解讀正確的是( )①村民委員會不屬于法定繼承人,因而遺贈扶養協議無效②鐘某通過遺贈扶養協議處理遺產,使自己晚年生活得到保障③敬老是義務,鐘家兄妹因未贍養父親鐘某才喪失了遺產繼承權④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鐘家兄妹的主張得不到法律支持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9.李某三年來悉心照顧孤寡老人單某。單某生前就決定將畢生積蓄162萬元贈與李某,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老人去世后,李某選擇將這筆錢交還給單某在外地的兄長。對此說法正確的是( )①李某對單某悉心照顧,享有受遺贈的權利,有權獲得該筆遺產②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單某外地兄長無權繼承③李某的行為體現了中華傳統美德,彰顯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④李某因照顧了單某的衣食起居,成為法律中的第一順序繼承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30.小明的媽媽去世后,小明爸爸于2020年5月與李阿姨再婚,李阿姨和她的20歲的弟弟李強一起搬入小明家居住,小明則搬到外市生活。2023年3月和9月李阿姨和小明爸爸先后離世。李強整理遺物時發現小明爸爸留有存款10萬元,存款日期為2020年3月。關于這筆遺產( )A.依我國法律規定,應由小明一人繼承B.小明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李強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兩人共同繼承C.依我國法律規定,應由李強一人繼承D.李強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小明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兩人共同繼承三、主觀題31.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2年,尤某(男)與曾某(女)育有一子小尤。2017年,尤某與曾某協議離婚,約定小尤的撫養權歸尤某,曾某每月支付撫養費并可每周探望小尤一次。2022年,小尤書寫了一份《聲明》,稱難以接受媽媽探望時對其發問、使其陷入父母紛爭的尷尬境地的行為,拒絕媽媽探望。尤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曾某探望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請求法院判令中止曾某對孩子的探望權。庭審中,曾某辯稱,自己從未侵害孩子的合法權益,孩子出現煩躁、敏感、逃避的情緒是父親尤某對孩子灌輸的思想與自我認知錯位所致,而不是對母親探望的抗拒心理。法院經審理,本著保護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駁回了尤某關于中止曾某探望權的申請。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說明法院不予支持尤某關于中止曾某探望權的主張的理由,并給曾某行使其探望權提出合理建議。32.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王某(男)與吳某(女)原系夫妻關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離婚后,王某從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個子女從未探望、贍養過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見證下,王某與居委會簽訂一份遺贈扶養協議,載明由于歷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獨身,雖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離遠,照顧不便,由居委會按“五保戶”待遇負責王某的日常生活、養老至壽終,王某的財產在其壽終后由居委會處置。協議簽訂后,居委會一直安排專人照顧王某起居和就醫陪護,直到王某94歲去世,并為其操辦了喪事。王某的四個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從外地趕回要求繼承遺產,與居委會產生爭議。有人認為,只要協議人與居委會簽訂了有效的遺贈扶養協議,其子女就不能繼承其遺產。運用《邏輯與思維》的知識分析該觀點。33.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女青年小趙和男青年小蘇在2022年10月1日領取了結婚證,準備在2023年元旦擺酒席,在此期間,兩人將各自的錢湊起來買了一套房和家電等用品。但不幸的事情發生了,12月小蘇因車禍去世。之后,小趙要求繼承小蘇財產,而小蘇的父母不同意,認為東西是兒子的,小趙未過門,不能繼承,雙方發生爭執。小趙逐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依法處理。如果你是法官,應該如何確定財產繼承的份額?為什么?34.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老張是國企退休人員,育有一子一女,晚年因病致殘,生活全靠老伴和出嫁的女兒照料。兒子高中輟學在家,游手好閑,嗜賭成性,常因賭博問題和父母鬧矛盾,7年前以外出打工為名離家出走,從此杳無音訊。2023年初,老張立下遺囑,將自己的婚前住房分給自己的老伴,自己積累多年的50萬元退休金,分40萬給自己的老伴,10萬給自己的女兒,遺囑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兒子。生活富足的兒子得知情況,將老張告上法庭,以其是法定繼承人、母親和姐姐無權繼承父親遺產為由,要求法庭判決該遺囑無效。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指出法院會不會支持老張兒子的訴求,并說明理由。參考答案:1.錯誤【詳解】本題是判斷題,根據教材內容,老人可以通過成年意定監護制度確定相關贍養責任人,故本題說法錯誤。2.錯誤【詳解】本題是判斷題,根據教材內容,無論收入條件如何,子女都要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故本題說法錯誤。3.錯誤【詳解】本題是判斷題,根據教材內容,實施家庭暴力有造成嚴重情節,且達到刑法規定的才能構成犯罪,才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故本題說法錯誤。4.錯誤【詳解】非婚生子女對養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通過有關部門調解或向法院起訴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故題中觀點錯誤。5.錯誤【詳解】成年子女對父母都有贍養義務,故本觀點錯誤。6.錯誤【詳解】有贍養能力,而拒不贍養的子女,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需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故題干說法錯誤。7.錯誤【詳解】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的義務,父母對子女負有撫養的義務。故題干說法錯誤。8.正確【詳解】本題是判斷題,根據教材內容,民法典強調繼承權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繼承權時,如有歧視非婚生子女的行為,當事人有權提出異議,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故題中觀點正確。9.錯誤【詳解】本題是判斷題,根據教材內容,指定繼承人范圍之外的人繼承遺產,屬于遺贈。故題中觀點錯誤。10.錯誤【詳解】公民的遺產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主要方式,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人是法定繼承人范圍的一人或數人,不受法定繼承人順序限制。故題中觀點錯誤。11.錯誤【詳解】民法典規定,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如果有遺囑的,先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故本題錯誤。12.正確【詳解】取得繼承權的根據有兩種: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稱為法定繼承,即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稱為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指定繼承人。王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20萬元,屬于基于血緣關系獲得繼承權。故題目觀點正確。13.正確【詳解】繼承是指將自然人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繼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代與代之間愛的延續和傳遞,是代際傳承的重要保障,故題目觀點正確。14.錯誤【詳解】在遺囑發生法律效力之前,遺囑人可以隨時變更或撤銷其所立遺囑。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故題目觀點錯誤。15.錯誤【詳解】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中,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故題干說法錯誤。16.D【詳解】①:小甲是法定繼承人,甲不能遺贈財產給小甲,①說法錯誤。②:繼承遺產需要先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析出以后確定的被繼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才是遺產,本案中甲的遺產是一半商品房和現金30萬元,②說法錯誤。③: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法定繼承遺產的繼承順序,排在第一順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乙和小甲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③說法正確。④:子女未成年,無勞動能力和收入來源的,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配遺產。其子小甲較小,可以適當多繼承一些現金,④說法正確。故本題選D。17.C【詳解】①:因繼承取得不動產所有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而不是根據遺囑取得房屋所有權,①錯誤。②③:該判決保障了李某的居住權,遵循了公序良俗原則;居住權作為用益物權的一種,可與房屋所有權分開,②③正確。④:王某乙取得該房屋所有權之后,有權私自買賣該房屋,但是要保障李某的居住權,④錯誤。故本題選C。18.A【詳解】①: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①說法正確。②:2020年5月,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與其侄女丙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待老人甲喪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時,由丙擔任老人甲的監護人,雖然老人甲患病后被法院宣告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老人甲提出到養老院生活丙不能阻止老人甲赴養老院生活,②說法正確。③④:成年意定監護制度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行使確定自己的監護人。本案中老人甲在老伴去世后與其侄女丙訂立書面合同約定:待老人甲喪失部分或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時,由丙擔任老人甲的監護人;待老人甲去世后,其房屋歸丙所有。故丙可以繼承老人的房產,雖然小甲有監護能力,但老人指定丙為監護人,③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19.C【詳解】AD: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老張的兒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其侄女不是繼承人,不具有繼承權,AD排除。BC:《民法典》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老張后來所立的打印遺囑是借助電腦而形成的遺囑,有本人簽名按手印和有效見證人,符合法律規定,認定合法有效。所以,小王可通過遺贈的方式獲得一套房產,C符合題意,B排除。故本題選C。20.B【詳解】①④:兩套房屋、存款30萬元、汽車等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其中的一半,應屬于王某,另一半則屬于李某遺留下的遺產,即兩套房屋的一半110萬元、存款15萬元、車輛的一半10萬元。李某有妻子王某,女兒李小某,父親老李均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若兩套房屋和車輛歸王某所有,王某按照評估價對應的價款分別向老李和李小某補償40萬元,①④正確。②:李某的遺產應為兩套房屋中的一半、存款15 萬元、車輛的一半,而不是兩套房屋中的一套,②錯誤。③:因李某無遺囑,應按照法定繼承,由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其妻子王某、其女兒李小某、其父親老李平均分割,李某的兄姐無繼承權,③錯誤。故本題選B。21.D【詳解】③④:曹大爺與居委會是根據各自的真實意思簽訂的協議,故其屬于遺贈扶養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居委會履行了贍養的義務,有權獲得曹大爺的遺產,③④正確。①:遺贈不屬于繼承,居委會享有受遺贈的權利,①錯誤。②:遺贈撫養協議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繼承,該房屋已經遺贈給了村委會,故其四人無權繼承,②錯誤。故本題選D。22.B【詳解】A: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于法定繼承,A說法錯誤。B:按照遺贈扶養協議,社區居委會承擔了曹某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B符合題意。C: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優于法定繼承,因此社區居委會有權獲得遺產,而曹某子女無權繼承遺產,C說法錯誤。D:繼承糾紛不能仲裁,D說法錯誤。故本題選B。23.D【詳解】①④:任某將其剩余存款交由李某保管并安排供其養老使用,雙方簽訂協議形成保管合同關系。李某拒絕任某取款,沒有履行相應義務,干涉任某對個人財產的自主處分,損害了任某的權利,①④正確。②:李某不是任某的法定繼承人,任某去世后,剩余存款歸李某所有,不屬于遺囑繼承,②不符合題意。③:任某將其剩余存款交由李某保管并安排供其養老使用,雙方簽訂協議形成保管合同關系,不是意定監護,③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D。24.B【詳解】①④:我國民法典規定兒子與女兒平等享有父母遺產的繼承權,對于未能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適當少一些份額,①④符合題意。②:被繼承人的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②說法錯誤。③:材料沒有涉及房屋與存款的具體價值,“房屋歸兩個兒子、存款歸遠嫁的女兒”說法缺乏依據,③排除。故本題選B。25.B【詳解】①③:張某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因此李某只能通過遺囑的方式將自己的遺產贈給張某,張某可以通過自書遺囑將自己的和法財產贈與張某屬于遺贈,還可以與張某簽到遺贈撫養協議,張某盡到扶養義務后可以獲得遺產,①③符合題意。②:意定監護制度不涉及遺產處理,因此不能將李某在過世后將自己的遺產全部贈送給張某,②不符合題意。④:遺囑繼承只能在法定范圍內指定繼承人,張某不屬于法定繼承人范圍,因此不能成為遺囑繼承人,④錯誤。故本題選B。26.B【詳解】①③: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劉某兒媳陳某雖然不是劉某的女兒,但是以兒媳的身份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也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所以劉某的女兒、兒媳都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共同均分劉某的遺產,①③說法正確。②: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該題中第一順序繼承人存在,故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②說法錯誤。④:遺贈雖然具有優先于法定繼承的法律效力,但是遺贈不屬于繼承。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B。27.D【詳解】①:商品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屬于張某的個人財產,①說法錯誤。②:構成遺棄才會喪失繼承權,②說法錯誤。③④:張某繼承遺產后,可以簽訂贈與合同,有權將自己享有的房產份額贈與侄子,該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尹某去世后其50%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兒子對房產有繼承權,遺囑內容部分無效,③④說法正確。故本題選D。28.C【詳解】①:遺贈扶養協議就是要和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個人簽訂,①不選。②:因子女拒絕贍養,鐘某不得已與村民委員會達成遺贈扶養協議,以使自己的生活得到保障,②入選。③:由于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故鐘家兄妹的主張不會得到法律支持,③不選。④:由于遺贈扶養協議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故鐘家兄妹的主張不會得到法律支持,④入選。故本題選C。29.B【詳解】①:李某對單某悉心照顧,但李某不是單某的繼承人,不能進行遺囑繼承,享有受遺贈的權利,①正確。②: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但李某不是法定繼承人,雙方簽訂了遺贈扶養協議,本案不涉及遺囑繼承,②錯誤。③:李某對單某悉心照顧,在老人去世后他又將這筆錢交還給了老人在外地的兄長,既體現了鄰里互幫互助的傳統美德,又彰顯了和諧、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③符合題意。④:李某不是單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④錯誤。故本題選B。30.A【詳解】A: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前個人財產也會參與遺產分配。本案中小明爸爸遺產中的10萬元存款,存款時間早于小明爸爸和李阿姨結婚時間,屬于小明爸爸婚前個人財產,但由于小明爸爸的死亡,該存款涉及遺產繼承問題。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應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案中李阿姨死亡在先,小明爸爸死亡在后,在分割小明爸爸遺產時,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子女小明,沒有妻子參與分配,所以小明一人繼承10萬元遺產,A正確。B: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應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B錯誤。C:本案中李阿姨死亡在先,小明爸爸死亡在后,在分割小明爸爸遺產時,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子女小明,沒有妻子參與分配,所以小明一人繼承10萬元遺產,C錯誤。D:本案中李阿姨死亡在先,小明爸爸死亡在后,在分割小明爸爸遺產時,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子女小明,D錯誤。故本題選A。31.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探望權的撤銷需要有法定事由,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意見,應辯證的看待,不能僅僅因為孩子不同意就撤銷母親的探望權。本案中,曾某并不存在有損害孩子身心健康的事實。根據小尤的聲明以及法院對小尤的詢問,小尤只是不愿意參與父母之間的紛爭,不希望曾某每次探望時總讓其對父母紛爭發表意見、回答問題,并非是不希望母親探望。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本著保護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則,駁回了尤某關于中止曾某探望權的申請。。建議:曾某應該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今后不強行探望,待孩子有意愿時再探望,同時也注意與孩子溝通交流的方式,科學育兒。(原卷無答案,此答案僅供參考)32.該觀點是一個充分條件假言判斷,肯定了前件就必然能肯定后件。但如果有居委會未承擔遺贈扶養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協議人子女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等情況,協議人子女還是有可能繼承或部分繼承協議人的遺產。可見,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不是協議人子女不能繼承其遺產的充分條件,該觀點錯誤。33.小趙占三分之二,小蘇父母占三分之一。理由:①小趙和小蘇已經進行了婚姻登記,確立了夫妻關系。②小蘇與小趙購置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小趙占有其中的二分之一財產。③小趙和小蘇的父母均為小蘇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同一順序繼承人一般應當均等,屬于小蘇遺產的部分,由小趙和小蘇的父母各自按三分之一的份額分配,即所有財產的六分之一。34.不會。老張立下的遺囑,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受法律保護,且遺囑繼承的法律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老張的老伴和女兒也是其法定繼承人,且承擔了扶養、贍養義務,老張的兒子有贍養能力,卻未履行贍養義務,所以老張的遺囑合法、合情、合理。21世紀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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