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政治選修二9.2《解析三大訴訟》教學設計課時安排本框建議1課時。基本思路:本框以老賴現象為導入,以老賴為線索講述三大訴訟的區別和特點。網絡上流傳一句話,叫做“老賴不入刑,一切等于零”。那么,如果真正遇上老賴現象,是不是可以讓人坐牢呢?顯然不是,這就涉及不同的老賴適用不同的訴訟,從而有入刑和不入刑的問題,由此區分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但老賴并不是只有公民,政府也可能成為老賴,一些地方政府不僅成了老賴,甚至還濫用權力。從而導入行政訴訟。重點難點:重點:三大訴訟難點:三類訴訟的主要區別核心素養政治認同:認同我國的法制權威,并延伸到制度自信、道路自信。科學精神:掌握訴訟、訴訟法的科學內涵。法治意識:全面掌握我國的訴訟法,熟知訴訟法的基本要求。公共參與:借助于具體事例,掌握訴訟的特點和類型。教學過程導入:失信被執行人,是指“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的人員。俗稱"老賴"。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現實生活中總有“老賴”。網絡上流傳一句話,叫做“老賴不入刑,一切等于零”。那么真的遇到欠錢不還的地老賴,我們怎么做呢?老賴真的會入刑嗎?議題一:老賴是否能入刑?——訴訟及其特點老賴拒不還債,唯有“打官司”,即訴訟。那么,什么是訴訟呢?中國古代早就有訴訟,但訴與訟是兩個概念。訴:可以排斥對方的言論,即“控訴”、“告發”、控告對方;訟:可以將雙方各執一詞而相持不下的爭辯、糾紛等提交公共權力機構,由其作出公平公正的裁斷。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訴訟其實是有爭議無法解決,最后只能通過公共權力機構作為公平公正的裁決。故訴訟是多元的糾紛解決方式中的最后途徑。讓我們先看看占據熱搜第一的黃婷婷如何成為老賴及其遭遇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黃婷婷被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老賴)并被限制高消費,關聯案件為黃婷婷與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相關合同糾紛。據法院公布的相關一審文書顯示,黃婷婷被判賠償上海絲芭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違約金350萬元。去年12月,黃婷婷因此案被強制執行350萬余元。根據報道,此案大概過程如下:此前黃婷婷起訴絲芭要求解約,被告絲芭公司提起反訴,請求法院判令雙方解約并由黃婷婷賠償違約金1000萬。法院審理認為,雙方未就解除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故黃婷婷提出雙方系合意解除的意見缺乏事實依據,不能成立。絲芭公司根據黃婷婷不履行合同約定而行使解除權,符合雙方約定,法院予以支持。2022年10月8日,法院終審判決雙方解除合約,黃婷婷支付絲芭公司違約金350萬元。2023年2月27日,黃婷婷因未在指定期間履行,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限制高消費。《法制日報》稱:法院可對拒不履行的人進行罰款、拘留。情節嚴重的可能面臨公訴機關和絲芭公司的公訴+自訴的組合拳分析案例,議一議:本案涉及幾種訴訟?都是誰告的誰?依據是什么法律?老賴有沒有可能入刑?說明訴訟有什么特征?議學提示:本案涉及幾種訴訟?都是誰告的誰?依據是什么法律?本案涉及黃告絲芭及絲芭反訴黃的民事訴訟(民告民),并有可能發生公訴機關或絲芭公司告黃的刑事訴訟(公訴案件:公訴機關告民,自訴案件:民告民)訴訟解決糾紛必須嚴格依法進行。用于調整訴訟法律關系、規范訴訟活動與程序的法律就是訴訟法。針對不同的訴訟類型,我國分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老賴有沒有可能入刑?說明訴訟有什么特征?本案中,如果黃婷婷繼續拒不執行法律判決,法院可對拒不履行的人進行罰款、拘留等強制手段。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公訴機關和絲芭公司起訴至法院,最終可能再被法院判罪入刑。這說明訴訟具有公權性、程序性、強制性、終局性等特征。特別強調:《刑法》對拒不執行法律判決的失信人可以判“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事實上,行政機關也有賴賬和犯錯的時候老賴拒不還債會吃官司,那么,要是政府債務違約呢,比如欠施工方工程款?甚至,你家的房子被強制拆遷卻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你考取了大學卻被別人冒名頂替去念書……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例舉不勝舉,不只是見諸報端,還可能隨時發生在你我的身邊……那么,可不可以跟政府打官司?如何打官司?議題二:跟政府如何打官司?——訴訟的主要類型展示三個新聞,得出議題議一議:三個新聞給需向政府維權的當事人有何啟示?三個新聞中被告與原告的地位有什么不同?為什么不同?議學提示:對政府欠錢不還的,當事人可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對政府錯用行政權力而被侵害的當事人可通過行政訴訟(俗稱民告官)維護自身的權益政府作為民事訴訟被告,雙方都是民事關系的平等主體政府作為行政訴訟被告是因政府在對原告行使權力時有過錯,官民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訴訟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民事訴訟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現在,我們可以對三大訴訟做一個總結:注意,因為三大訴訟相似,內容較多,故以表格的方式放在一起加以對比,方便學生掌握。使用中,都是一步一步展示或引導,不要一次性展現出來。這里,要解釋一下公訴、自訴、行政相對人等陌生概念。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代表國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自訴: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行政相對人: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機關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即權益受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影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最后,來一個情感升華有法學家說:如果沒有行政訴訟行政,老百姓就會上梁山!如果沒有行政訴訟,想像一下,老百姓在面對強勢的權力執行者濫用權力而求告無門,會是一個什么樣的后果?幸運的是我們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當家作主。1989年《行政訴訟法》橫空出世……而促使《行政訴訟法》出臺的,竟然是一個老大爺!下面,讓我們回顧一下民告官第一案:播放視頻,結束新課!總結最后對知識進行總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