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教師 班級 教學日期課題名稱 9.1認識調解與仲裁 課型 新授課課程標準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2017年版)》要求識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不同的調解方式,明確調解制度的特點和程序。列舉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經濟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確仲裁制度的特點和程序。解析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特點和程序。教材分析 本框題處于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選擇性必修2 《法律與生活》第九課 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 第一框 認識調解與仲裁。本框闡述發生糾紛時,通過和解決糾紛的特點,闡釋調解的特征、內涵,說明調解制度的類型和作用,明確人民調解的特點和原則等,闡明仲裁的類型,商事仲裁的內涵和特征。學情分析 本課教學活動面對的是高二下學期的學生。該年齡層次的學生的知識理解能力還停留在淺層次上,對知識點的理解僅停留在字面意思上,不能從學科意義上來把握知識,對于一些帶有學科性質的名詞,需要向學生進行詳細地解釋。并且學生的思想價值觀還處于形成時期,缺乏堅定的,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在教學過程中,應注重對學生進行價值引導。教學目標 政治認同 認同我國的《仲裁法》等法律對于仲裁的相關規定科學精神 了解和解的基本含義及其在糾紛解決中的作用。公共參與 結合生活實例識別,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不同方式,了解他們在主持機構、適用范圍等方面的差異。教學重點 1.糾紛解決途徑 2.調解的含義與形式,我國的調解制度教學難點 1.我國的調解制度 2.人民調解的組織、原則與效力教學策略 知識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學習法教學用具 多媒體課件、視頻、圖片、文本板書設計教學程序 教師活動 學生活動 設計意圖 備注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節課的知識框架 預習新課 學生自主思維,對本框知識有個整體認知。二、逐個擊破 三、背誦識記 四、習題練習 通過課本研究與分享,談談對以和為貴選調解的認識 通過課本探究與分享了解便捷經濟選仲裁相關知識 設置有針對性的、新穎的練習題,指導學生練習。 學生在學習目標的指引下,通過預習,了解本節課的知識體系。 一:以和為貴選調解 1.多元化糾紛解決途徑 (1)先自行協商,通過和解達成合意,解決糾紛。 (2)無法和解時,人們還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解決糾紛。 (3)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我國開始建設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充分發揮其在線咨詢、評估、調解、仲裁的功能,為糾紛主體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糾紛解決途徑。 2.調解與人民調解 (1)調解 ①含義: 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②我國的調解制度: 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 ③形式 分類 主持調解的主體 訴訟調解 人民法院 人民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 行政調解 國家行政機關 仲裁調解 仲裁機構 (2)人民調解 ①組織 人民調解委員會 ②原則 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 ③效力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知識拓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選摘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2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3條下列糾紛不能仲裁:(一)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二)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第4條當事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第5條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 第9條仲裁實行的一裁終局制度。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便捷經濟選仲裁 1.仲裁分類 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是商事仲裁。 (小貼士: 商事仲裁適用范圍:平等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可以提交仲裁機構進行商事仲裁。) 2.仲裁制度 (1)或裁或審 在商事仲裁與訴訟之間,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加以適用。 (2)協議仲裁 當事人申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 (3)一裁終局 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 3.仲裁特點 (1)更加便捷、經濟。 (2)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辨識判斷 1.調解雖然比訴訟方便,但是調解書沒有法律效力。( ) 提示 × 調解分為訴訟調解和訴訟外調解。訴訟調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進行的調解,目的是使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糾紛都可以選擇仲裁。( ) 提示 ×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政府機構。( ) 提示 ×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4.相比之下,仲裁與訴訟更適宜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 ) 提示 × 相比之下,調解往往成為當事人解決糾紛的優先選擇。 【1】 王哥莊街道峰山西社區地處山地,一石墻因年久失修倒塌20余米,造成坡下兩壟茶葉被埋,墻兩側村民因茶葉損失和石墻修繕責任產生爭執。當地人民法院到現場勘察,多次組織調解,最終雙方同意由墻上側地村民與社區共同出工修復石墻,并幫助墻下側地村民補種被損毀的茶苗。下列對于人民法院主持的訴訟調解認識正確的是( ) ①社區鄰里關系糾紛在正式起訴審理前必須進行人民調解 ②應當遵循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調解鄰里糾紛 ③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并經過人民法院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才具有執行力 ④人民法院的調解書在當事人簽收后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仲裁所形成的仲裁裁決( ) A.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若不遵守,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B.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對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C.具有法律約束力,是否執行完全依賴于個人良心和社會輿論 D.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因為它不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答案 A 解析 B、C、D三項觀點錯誤,盡管仲裁裁決是由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但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一方不自覺履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小張大學畢業后與同學合伙辦企業,但不久就產生了財產方面的權益糾紛。礙于情面,小張不想打官司,準備選擇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那么,他必須弄清的仲裁制度有( ) ①商事仲裁當事人申請仲裁要有仲裁協議 ②仲裁可以不依據雙方當事人的請求達成協議 ③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④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必須受理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仲裁協議;(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故①入選,②不選。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故③入選。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協議無效的除外,故④不選。 1.限時練習,核對答案 2.訂正錯題后分組討論,形成集體意見,派代表講解錯題 3.整理錯題集,形成錯題題庫。 在學習新課的過程中,理解以和為貴選調解的相關知識。 通過具體的事例,掌握便捷經濟選仲裁的相關知識 通過習題練習,掌握重點、難點,理清易錯點,為后續知識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教學反思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