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教師 班級 教學日期課題名稱 1.2積極維護人身權利 課型 新授課課程標準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2017年版)》要求了解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識別我國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民事責任。教材分析 維護人身權,貼近學生生活。學生法律意識、權利意識增強,積極維護自己的人身權。社會上許多新聞報道都涉及到這個敏感話題,接地氣。正是基于這個生活體驗,教材介紹了民法的兩大類基本民事權利,依次介紹了人身權和財產權。學生學好本節課知識,有助于學習其他法律知識。學情分析 學生對于枯燥費解的法律知識興趣不高,理解有點難度。學生普遍會死記硬背,缺乏靈活運用,不能從書本中走出來,解決實際問題。教學目標 政治認同 認同我國尊重和保護人權的政策,積板維護人身權利是民法的重要內容。科學精神 理解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內涵及其重要性。公共參與 在社會生活中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互聯網活動中善于依法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教學重點 了解人身權利的內容與法律保護教學難點 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權利,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權利應承擔民事責任教學策略 知識整合、合作探究法、自主學習法教學用具 多媒體課件、視頻、圖片、文本板書設計教學程序 教師活動 學生活動 設計意圖 備注一、梳理框架 展示本節課的知識框架 預習新課 學生自主思維,對本框知識有個整體認知。二、逐個擊破 三、背誦識記 四、習題練習 通過課本研究與分享,談談對(一)生命健康俱可貴的認識 通過課本探究與分享了解姓名肖像受保護的相關知識 設置有針對性的、新穎的練習題,指導學生練習。 學生在學習目標的指引下,通過預習,了解本節課的知識體系。 生命健康俱可貴 (1)關于人身權的總述 1、民法優先保護民事主體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原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的前提;人格尊嚴是人之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權利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1)地位:是一個人最基礎的權利(主體:自然人) (2)法律依據: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體是承載生命健康的物質載體,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關系到個人的生活質量,也關系到社會的發展。 (3)侵權表現:生命權(側重生命延續)——致人死亡,非法剝奪生命(致死) 身體權(側重身體完整)——傷害身體的完整性(致殘) 健康權(側重機能健全)——損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侵權責任(補充:P7相關鏈接 + 第四課——侵權責任) 注意: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生命權:以延續生命為內容 身體權:保護身體組織的完整、對自身器官的合法處分和人身自由 健康權:維護身體功能的正常 姓名肖像受保護 姓名權 (1)含義:姓名權是自然人對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權利。 (2)特點:姓名是我們用來表現自我、區別于他人的符號,因此,姓名總是與特定個人相聯系,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個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法律保護 ①自然人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②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 ③一般來說,A.未成年人由父母決定其姓名。 B.成年后有權自己決定繼續使用或者改變姓名,但是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C.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姓名的簡稱等,參照姓名權加以保護。 自然人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決定:一般來說,未成年人姓名由父母決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權自己繼續使用或者改變姓名,但是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使用: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姓名的簡稱等,參照姓名權加以保護。(普通人可以重名) 變更:根據自己意愿,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可以變更姓,也可以變更名。 許可:經本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 肖像權 (1)肖像的含義: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2)肖像權的法律規定: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權。自然人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肖像權的內容 制作:即形象再現。 使用:如復制、展示、銷售等方式。 公開:將自己拍攝或者他人拍攝的照片公開等。 許可他人使用: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丑化:如在他人的肖像上畫×或者畫上胡須等。 污損:如往他人的照片上潑墨水或者焚燒他人的照片等。 偽造:如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將他人的肖像深度偽造到特定場景中或者移接到其他人的身體上以達到非法目的。 其他:如倒掛他人的照片等。 注意: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并不是決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權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確定侵權責任大小的重要情節。 名譽隱私不可侵 1.名譽權 (1)名譽含義: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2)法律依據: ①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譽權和榮譽權。 ②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也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不得詆毀、貶損他人的榮譽。 【相關鏈接】:“英烈條款” 《民法典》規定:“對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侵犯名譽權的的說明 ①行為人故意(或過失)實施了侮辱、誹謗、泄露他人隱私等行為。 侮辱包括暴力侮辱、口頭侮辱、動作侮辱、文字圖畫侮辱等。 誹謗包括捏造、散布虛假事實和消息等。擅自公布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②侮辱、誹謗行為需為社會不特定的第三人所知悉,受害人的社會評價因侵害而降低。 拓展思考:名譽權與榮譽權是一回事嗎? (1)區別: ①名譽權是法律規定公民、法人享有的保有和維護自身名譽的權利。每個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都享有的,具有普遍性。 榮譽權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而獲得的光榮稱號或其他榮譽的權利。只有當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出突出貢獻或特殊勞動成果才能獲得的,具有專屬性。 ②名譽權的獲得不需要任何程序,榮譽權必須經過特定的程序,由國家機關或社會組織給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③名譽權無法被剝奪或限制,榮譽權可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剝奪。 (2)聯系: 如果非法剝奪公民的榮譽稱號,使公民的名譽也受到損害的,同時構成侵害榮譽權和名譽權。 隱私權 (1)含義: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2)內容: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3)保護隱私權的意義:①民法保護隱私權,是對憲法規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權利的落實。 ②尊重他人隱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 4.個人信息受保護 (1)關系:個人信息與隱私權密切相關,受到法律保護。 (2)內容: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等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 (3)意義:對于保護自然人的人身與財產權利,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辨識判斷 1.人格尊嚴是自然人真正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的前提,人身自由是人之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 提示 ×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為獨立的民事主體的前提,人格尊嚴是人之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都享有姓名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 提示 × 姓名權是自然人的權利,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的是名稱權。 3.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榮譽稱號。( ) 提示 ×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也不得非法剝奪他人的榮譽稱號,不得詆毀、貶損他人的榮譽。 4.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原則。( ) 提示 × 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等原則。 【1】 (2022·遼寧大連期末)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為我們一生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民法典把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置于人格權編前列,是基于( ) ①侵犯他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②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是一個人最基礎、最根本的財產權利 ③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體是承載生命健康的物質載體 ④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關系到個人的生活質量,也關系到社會的發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材料強調的是置于人格權編前列凸顯了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的地位和作用,“侵犯他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不符合題意,①排除。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是一個人最基礎的權利,屬于人身權利而不是財產權利,②錯誤。民法典把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置于人格權編前列,是基于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的地位和作用,是基于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體是承載生命健康的物質載體;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關系到個人的生活質量,也關系到社會的發展,③④正確。 【2】 (2022·湖南衡陽期末)3歲的小明在小區兒童游樂設施中玩耍,被一只流浪貓抓傷。受傷后的小明被送醫,經檢查,其面部流血且有明顯爪痕,為此花費醫療費876.42元。此后兩年間,小明家人與物業公司就該問題多次溝通無果。對此案件認識正確的是( ) ①小明的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了侵犯 ②小明的家人可向行政機關提起訴訟 ③兩年后,如果小明家人提起訴訟,已超過訴訟時效 ④物業公司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3歲的小明在小區被流浪貓抓傷,小明的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犯;物業公司作為一般民事主體,如果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①④正確。小明的家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②錯誤。民事訴訟的時效是三年,并未超過,③錯誤。 【3】 (2022·北京海淀期末)小郝在全市中學生游泳比賽中榮獲200米自由泳冠軍,獲獎照片還被刊登在當地報紙上。但她后來發現,一家體育用品商店的燈箱廣告上印有那張獲獎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認為商家侵害了她的權利。下列選項理解正確的是( ) ①商店侵害了小郝的隱私權 ②商店侵害了小郝的身份權 ③商店侵害了小郝的姓名權 ④商店侵害了小郝的肖像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材料中,商店并未侵害小郝的隱私權,①排除。身份權,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為或基于相互之間關系所發生的一種人身權利,材料并不涉及公民的身份權,②排除。商店將小郝的照片和名字用于廣告盈利,并未經本人同意,商店的做法侵害了小郝的姓名權、肖像權,③④符合題意。 命題角度三 名譽權、隱私權 1.限時練習,核對答案 2.訂正錯題后分組討論,形成集體意見,派代表講解錯題 3.整理錯題集,形成錯題題庫。 在學習新課的過程中,理解生命健康俱可貴的相關知識。 通過具體的事例,掌握姓名肖像受保護的相關知識 通過習題練習,掌握重點、難點,理清易錯點,為后續知識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教學反思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