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7.2心中有數上職場【教學目標】讓學生理解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讓學生理解勞動者維權的途徑【重點難點】1.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2.勞動者維權的途徑【教學過程】導入新課,板書課題今天我們學習《心中有數上職場》出示目標,明確任務1.理解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2.理解勞動者維權的途徑三、學生自學,獨立思考請認真閱讀課本P64-P69內容,思考以下問題(3分鐘):1.本課有哪些知識點?2.哪些是重點?3.你有哪些困惑或不理解的?四、自學指導,緊扣教材請認真閱讀課本第P64-69,思考以下問題,并用筆勾畫出關鍵字、詞、句,4分鐘后比誰能準確作答。1.閱讀課本P65-66正文及相關鏈接,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什么是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什么是工資?勞動法關于工資有何規定?關于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勞動法有何規定?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意味著一律不能加班加點嗎?用人單位如何保護勞動者的安全衛生?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不繳納社會保險嗎?為什么?2.閱讀課本P67第1段及相關鏈接,勞動者的義務是什么?什么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閱讀課本P68第1段,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維權?4.閱讀課本P68第2段,什么是協商?5.閱讀課本P68第3段,什么是調節?6.閱讀課本P69第1段,什么是勞動仲裁?它的條件是什么?它有什么法律效力?7.閱讀課本P69第2段,什么是訴訟?訴訟的條件是什么?五、自學展示,精講點撥1.勞動者享有的主要權利(1)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①勞動報酬就是人們常說的工資,它是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②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付出勞動的回報,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相關鏈接: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勞動法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2)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①休息權是憲法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②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③我國還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試判斷: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因此,企業讓勞動者加班加點都是違法的。提示:錯。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著一律不能加班加點。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作為對勞動者犧牲休息或休假時間的回報,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3)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①勞動創造財富,勞動者理應得到全社會特別是用人單位的關心和保護。②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的權利①必要性: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②要求: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這就是社會保險。(5)其他權利勞動者還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參加民主管理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2.勞動者的義務(1)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勞動者在維護自己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2)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勞動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2.勞動爭議及處理方式勞動爭議的含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就會出現勞動爭議。(2)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逃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2.處理勞動爭議的具體方式(1)協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不妨先試試"有話好說”,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爭議的解決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一致可以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當事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互諒互讓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達成調解協議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3)勞動仲裁①含義:勞動仲裁是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進行裁決的活動。②條件: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商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③效力: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4)訴訟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②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六、課堂小結,形成知識樹本框主要闡述了勞動法的部分法律知識,目的是要引導學生明確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和相應的義務,懂得用法律維權,從而學會在社會實際勞動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不損害他人合法權利。整理知識,識記知識1.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2.勞動者維權的途徑八、當堂檢測九、作業布置十、課后反思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