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第七課 學會歸納與類比推理思維導圖考點一 歸納推理及其方法1.歸納推理的含義(1)歸納推理的含義:以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結論。這種推理形式叫作歸納推理。(2)不完全歸納推理和完全歸納推理的含義:歸納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認識的全部對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對象,這樣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歸納推理。如果其前提遍及認識的全部對象,這樣的推理就叫作完全歸納推理。(3)不完全歸納推理①必要性:在實際生活和工作中,由于有的認識對象太復雜,人們的精力、能力和認識的條件有限,無法對它們中的每個對象都進行考察,而且,在有些情況下,我們也沒有必要對認識對象的每種情況都進行考察。②意義:不完全歸納推理在日常生活和科學研究中有著重要意義。由于它沒有對前提中的每個對象情況都進行考察,就得出一般性結論,這種推理的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或然的。我們可以通過考察更多的認識對象、分析認識對象與有關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等方法,提高這種推理的可靠程度。2.歸納推理的方法(1)保證完全歸納推理的結論真實可靠的條件:第一,斷定個別對象情況的每個前提都是真實的;第二,所涉及的認識對象,一個都不能遺漏。(2)提高不完全歸納推理結論可靠性的方法:求同法、求異法、共變法。①求同法。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出現在多個場合中,而在這些場合中只有一個有關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這個共同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②求異法。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在第一場合出現,在第二場合中不出現,而在這兩個場合之間只有一點不同,即第一場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場合沒有這個因素A,其他有關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這個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關系。③共變法。如果被考察現象a有某些變化的各個場合中,只有一個因素A有量的變化,而其他因素都不變,那么,這唯一發生變化的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考點二 類比推理及其方法1.類比推理的含義(1)類比推理的含義:根據兩個或兩類對象在一些屬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們在其他屬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2)類比推理的客觀依據:客觀事物及其屬性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事物屬性之間的內在聯系,是類比推理的客觀依據。(3)類比推理與相關概念的關系①類比不同于比較:類比要在比較的基礎上得出新的結論,它是一種推理;比較的目的在于認識兩類事物之間的相同點和不同點,它是一種簡單的認識方法,但不是推理。②類比不同于比喻:類比和比喻雖然都以比較為基礎,但是,類比是一種推理形式,目的在于得出新知識;比喻是一種修辭手法,目的在于生動形象地描寫或說明認識對象。(4)提高類比推理的可靠性:由于事物屬性之間既有相似性也有差異性,從兩個或兩類事物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就推出他們在另外的地方也相同或相似,其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或然的。運用類比推理時,我們應該注意提高其可靠程度。2.類比推理的方法(1)類比推理的方法第一,模擬方法是一種類比推理方法。第二,類比推理既可以在對象的要素和結構之間進行類比,也可以在對象的功能之間進行類比,還可以從導致事物某種功能的條件方面進行類比。(2)提高類比推理的可靠性的要求第一,類比的根據越多越好。前提中確認對象的相同或相似屬性越多,意味著它們所屬的類別可能越相近,結論的可靠性越大。第二,作為類比推理根據的相同屬性越是接近本質屬性,相同屬性與推出屬性之間的相關程度越高,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高。第三,前提中確認的屬性不應該有與結論相互排斥的屬性。一旦前提中出現與結論相互排斥的屬性,就不能推出結論。(3)類比推理的作用①類比推理在科學技術創新中具有前鋒的作用。科學技術人員通過類比推理,開啟思路,提出解決問題的設想。②在日常論證說理中,類比推理可以幫助我們創新性地解決他人思想上的困難,糾正他人認識中的錯誤。重難突破1.演繹推理與歸納推理的關系演繹推理 歸納推理區別 思維進程不同 從一般性前提推出個別性結論 從個別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結論對前提真實性的要求不同 不要求前提必須真實 前提必須真實結論所斷定的范圍不同 結論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范圍 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外,結論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范圍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程度不同 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正確,結論就必然是真的 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聯系 ①演繹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演繹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則通常要依賴歸納推理來提供一般性知識②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2.全面理解探求因果聯系的方法(1)求同法含義 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出現在多個場合中,而在這些場合中只有一個有關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這個共同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特點 異中求同邏輯結構 a現象出現在A、B、C、D場合;a現象出現在A、F、G、H場合;a現象出現在A、O、P、Q場合;A是a現象的原因(2)求異法含義 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在第一場合出現,在第二場合不出現,而在這兩個場合之間只有一點不同,即第一場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場合沒有這個因素A,其他有關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這個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關系特點 同中求異邏輯結構 場合1:A、B、C、D——出現a;場合2: ?、B、C、D——?;A是a現象的原因(3)求同求異并用法含義 如果在某一現象出現的幾個場合中,只有一種共同的情況,在這一現象不出現的另外幾個場合中都沒有這種情況,那么,這種情況可能就是這個現象出現的原因特點 異中求同、同中求異(兩次求同一次求異)邏輯結構 場合1:A、B、C——出現a現象;場合2:A、D、E——出現a現象;場合3:A、F、G——出現a現象;A是a現象的原因(4)共變法含義 如果被考察現象a在發生某種程度變化的各個場合中,只有一個因素A有量的變化,而其他因素都不變,那么,這唯一發生變化的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特點 變化引起變化邏輯結構 場合1:A1、B、C——a1;場合2:A2、B、C——a2;場合3:A3、B、C——a3;A是a現象的原因(5)剩余法含義 如果已知某一復雜現象產生的原因在某個特定范圍內,又知道這個原因只是部分原因,那么,其他原因可能是這一復雜現象產生的剩余原因特點 已知部分原因、剩余的是未知原因邏輯結構 A、B、C、D——a、b、c、d;B是b的原因;C是c的原因;D是d的原因;A是a現象的原因3.提高類比推理可靠程度的要求要求 內容類比的根據越多越好 前提中確認對象的相同或相似屬性越多,結論的可靠性越高類比根據盡量接近本質屬性 作為類比推理根據的相同屬性越是接近本質屬性,相同屬性與推出屬性之間的相關程度越高,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高前提與結論一致 前提中確認的屬性不應該有與結論相互排斥的屬性。一旦前提中出現與結論相互排斥的屬性,就不能推出結論21世紀教育網 www.21cnjy.com 精品試卷·第 2 頁 (共 2 頁)HYPERLINK "http://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