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中小學教育資源及組卷應用平臺第六課 珍惜婚姻關系第一框 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教學設計【課標要求】理解婚姻法律關系,闡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核心素養】政治認同:認同法律為婚姻關系的穩定提供有力支持,法律是婚姻關系的鎧甲。科學精神:理解法律對于禁止結婚的規定,理解離婚自由和對離婚進行限制并不矛盾,這是公民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表現。法治意識:用法治理念正確對待結婚盒離婚問題。公共參與:正確處理婚姻家庭關系,做到對自己負責、對配偶負責、對子女負責、對社會負責。【重點難點】重點: 了解結婚的含義、條件和程序,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難點: 理解離婚的兩種情況、離婚自由的限制情形。【教學過程】探究點一 珍惜婚姻【合作探究】議題:正確理解結婚的條件和程序材料一 某村女青年小梅家境貧寒,父母強迫她嫁給個體戶小建。小梅不同意,父母便威脅與她斷絕關系。小梅被迫與小建結婚,其父母收取了彩禮10萬元。婚后,小建經常打罵小梅,小梅提出離婚,招致兩家人反對,她只好訴至法院。(1)上述婚姻違背了結婚的什么原則和法定條件?材料二 孫某與趙某相戀2年后,在老家舉辦了傳統婚禮,但沒有到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第二年,在孫某生下女兒后,重男輕女的丈夫就從沒有給過她好臉色。在鄰居的閑聊中,孫某知道丈夫已有了“相好”。還沒來得及向丈夫“討說法”,趙某就把與同事李某的結婚證擺在了她面前,并稱與孫某的婚姻無效。孫某一氣之下,以趙某犯重婚罪為由將其告到法院。(2)孫某與趙某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護?(3)合法婚姻對人生有什么重要意義?答案 (1)違背了民法典規定的婚姻自由原則;違背了結婚必須基于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法定條件。(2)進行結婚登記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孫某與趙某雖然舉辦了傳統婚禮,但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他們所謂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3)進行結婚登記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只有履行結婚登記程序,才能確立合法的夫妻關系,這樣才能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家庭的穩固,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核心歸納】1.正確理解結婚條件和結婚程序(1)結婚的條件包括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兩部分。必備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達到法定婚齡,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禁止條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2)結婚的程序:指履行結婚登記,包括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3)廣義的結婚條件包括結婚的條件與結婚的程序。前者被稱為法定條件,后者被稱為程序條件。二者都是結婚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缺一不可。(4)只有具備了法定的結婚條件,才有可能被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合格,并批準結婚;否則,將不予登記,不發給結婚證,無法確立夫妻關系。典例1 小李和他的大學同學小劉戀愛三年,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他們要組建家庭,必須履行的程序是( )①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結婚申請②婚姻登記機關進行條件審查③宴請親朋賓客,舉行結婚典禮④到婚姻登記機關確認并領證A.①②③ B.①②④C.①③④ D.②③④答案 B解析 宴請親朋賓客,舉行結婚典禮并不是法律上確認夫妻關系的程序,③不選;①②④是結婚必須履行的程序。2.正確認識結婚登記的意義(1)雙方當事人均符合結婚條件,只說明當事人具有結婚的可能性,只有通過辦理結婚登記,才使這種可能性轉化為現實性,使雙方的婚姻為國家所承認,得到法律的保護。(2)進行結婚登記是結婚必經的法定程序和唯一的法定程序。(3)結婚必須依法辦理登記,這是國家對公民的婚姻權益關心和負責的表現,是保障婚姻合法成立的重要措施。典例2 張某(24歲)與趙某(18歲)自由戀愛,在老家與趙某未登記只辦了婚禮,便到城里打工。張某在工作單位結識了同事楊某,張某隱瞞了自己與趙某之間的關系,同楊某談戀愛并在城里登記結婚。張某與楊某的婚姻( )A.是違法的,違背了一夫一妻制原則B.是違法的,因為張某已經與趙某辦理了婚禮C.是合法的,因為二人履行了結婚登記程序D.不違反法律,也不違反道德答案 C解析 民法典規定一夫一妻制原則,張某雖然與趙某舉辦了婚禮,但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屬于無效婚姻;張某與楊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是合法的婚姻關系,C正確,排除A、B。但張某隱瞞了自己與趙某戀愛并訂婚的事實,是不道德的,D錯誤。探究點二 離婚要慎重【合作探究】議題:正確理解離婚自由王某(男)與李某(女)于2017年5月1日舉行婚禮并同居。同年8月,李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房1間。10月,王某與李某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書。2019年2月,李某生下一子。期間,王某向朋友借款2 000元用于購買各種母嬰用品,另瞞著妻子向朋友借款3 000元幫胞弟購房。同年10月,王李感情不和,鬧離婚。王某認為李某繼承其父的遺產房應屬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欠的5 000元債務也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發生,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李某不同意,王某遂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據查實,雙方對財產未作任何決定。(1)王某提出離婚訴訟,法院應否受理?(2)本案應適用何種離婚形式?答案 (1)法院應不予受理。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當事人雙方如果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通過協議離婚形式,解除夫妻關系。本案中王某和李某都同意離婚,但對財產和房屋的分割爭執不下,只能由人民法院通過裁決離婚的形式,解除夫妻關系。【核心歸納】調解無效,準予離婚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離婚。典例3 李某和趙某2015年結婚,2019年兩人因感情不和發生糾紛。以下關于他們離婚的說法正確的是( )①假設李某正在懷孕,法院不得不受理雙方的離婚申請②假設趙某是現役軍人,只要他不同意,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離婚③如果雙方已分居兩年,法院調解無效,可以準予離婚④如果雙方自愿協議離婚,對子女和財產無爭議,可不必向法院申請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D解析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①錯誤;②中“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離婚”說法錯誤;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可以準予離婚,③正確;如果雙方自愿協議離婚,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無爭議,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解除夫妻關系,④正確。故選D。【知識網絡】21世紀教育網 www.21cnjy.com 精品試卷·第 2 頁 (共 2 頁)21世紀教育網(www.21cnjy.com)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