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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必修3《邏輯與思維》背誦手冊 2023年高考政治必背知識手冊(統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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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必修3《邏輯與思維》背誦手冊 2023年高考政治必背知識手冊(統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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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與思維背誦手冊》目錄
第一單元:樹立科學思維觀念
第一課:走進思維世界 2
第二課:把握邏輯要義 8
第三課:領會科學思維 10
第二單元:遵循邏輯思維規則
第四課:準確把握概念 13
第五課:正確運用判斷 17
第六課:掌握演繹推理方法 26
第七課:學會歸納與類比推理 36
第三單元:運用辯證思維方法
第八課:把握辯證分合 41
第九課:理解質量互變 48
第十課:推動認識發展 52
第四單元:提高創新思維能力
第十一課:創新思維要善于聯想 56
第十二課:創新思維要多路探索 60
第十三課:創新思維要力求超前 66
第一單元:樹立科學思維觀念
第一課:走進思維世界
1.1 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一、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㈠思維的含義
1.思維的意義:由于有思維參與其中的人類社會實踐,人成了萬物之靈。思維是人的特有屬性。
2.體悟思維:只要我們在“想”、在“考慮”,就能切身體會到我們在思維。人的思維存在具有普遍性。
3.思維的內涵
(1)思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思維與意識同義,狹義的思維與理性認識同義。
(2)“邏輯與思維”中所說的“思維”主要是從狹義角度來講的,指認識的高級階段,是對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的反映。
【知識拓展】全面理解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的辯證關系
感性認識 理性認識
區別 內容 感性認識是對事物現象的認識 理性認識是對事物本質及規律的認識
形式 感性認識以人的感覺器官直接反映事物,包括感覺、知覺、表象等形式 理性認識只能由人的理性思維去把握,包括概念、判斷和推理等形式
階段 認識的初級階段 認識的高級階段
特點 直接性和形象性 間接性和抽象性
聯系 ①理性認識依賴于感性認識。因為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起點,建立在感性認識基礎上的理性認識才是真實可靠的,堅持理性認識從感性認識中來 ②感性認識有待于發展為理性認識。因為只有理性認識才是對事物更深刻、更全面、更可靠的反映,只有理性認識才能指導人們按規律辦事,有效地改造世界
【特別提醒】從性質上看,無論是感性認識還是理性認識,都有正確與錯誤之分。
4.思維的方式
⑴類型:戰略思維、歷史思維、辯證思維、創新思維、法治思維、底線思維等。
⑵意義:認識事物本質、把握事物規律的重要的思維方式,是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的科學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㈡思維的特征
1.思維風格的差異:人人都會思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思維風格。不同風格的思維在速度、方式、質量乃至結果上有很大的差異。
2.思維的共同特征:
間接性 內涵 思維能夠憑借獲得的感性材料、已有的經驗和知識,透過事物的現象,揭示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實現對未知事物的認識
原因 人們不可能對所要認識的每一個事物都去直接感知,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也不可能直接感知到,
作用 ①憑經驗能認識沒有直接作用于感官的事物屬性。 ②憑經驗能認識根本不可能直接作用于感覺器官的事物屬性。 ③能在對事物認識的基礎上進行蔓延式無止境的擴展。
關鍵詞 見…而知…;通過…推斷出…;計劃;預測;揭示出;推斷出
舉例 ①人類學家根據古生物的化石及其他有關資料,就能推知人類進化的規律; ②醫生根據對病人的體溫、血壓、血液、尿液、心電圖、腦電圖等檢查的有關資料,就能確診病患和病因; ③氣象工作者根據已有的氣象資料,就能預知今后天氣的變化; ④教師根據學生的行為表現可以推斷學生的內心世界; ⑤地震工作者可以根據動物的反常現象或其他儀表的數據來分析與預報震情; ⑥人們不知道某些疾病與遺傳基因的關系,但人們可以根據實驗來認識它們之間的關系
概括性 內涵 思維能夠從多種事物及其各種各樣的屬性中,舍去表面的、非本質的屬性,抓住內在的、共同的、本質的屬性,把握一類事物的共同本質
作用 ①概括是形成概念的前提。同類事物總結共性;同類現象中總結本質的規律性內在聯系。 ②概括是思維活動的速度,遷移的程度、廣度和深度。 ③概括是一切科研的出發點。
關鍵詞 共同之處是…;整體上看…;共性在于…;總結出
舉例 ①人們把形狀、大小各不相同而能結出棗子的樹木歸一類,稱之為“棗樹” ②把棗樹、蘋果樹、梨樹等依據其根、莖、葉、果等共性統稱為“果樹” ③每次看到“月暈”就要“刮風”,地磚“潮濕”就要“下雨”,就能得出“月暈而風”“礎潤而雨”的結論 ④人們認為“凡正常運行的計算機都有中央處理器”
能動性 內涵 思維對認識對象的反映不是機械的、消極被動的,而是主動的或能動的;自覺的、有計劃有目的地對認識對象的屬性進行抽象重組,得出既有認識對象的痕跡,又不同于認識對象的主觀映像。
關鍵詞 抽象;創新;有選擇的;主動、自覺
舉例 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三個特征之間的聯系:
①思維的概括性是間接性的前提;間接性和概括性是思維的兩個基本特征。正因為思維具有概括性,人們才憑借已獲得的感性材料、經驗和知識,舍去表面的、非本質的屬性,從而抓住內在的、共同的、本質的屬性,思維才體現出間接性的特點
②間接性和概括性中都體現有能動性。
3.思維與實踐的關系(思維的作用):思維在實踐中產生,在實踐中發展,又反作用于實踐。正確的思維能夠指導人們在實踐中實現預期的目的。
【特別提醒】思維的間接性特征與思維來源于實踐并不沖突
①要獲得對事物本質和規律的認識,就要在實踐中接觸和變革事物,占有豐富、真實的感性材料,然后對其進行科學的加工制作,實現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
②思維還要回到實踐中去,接受實踐的檢驗,才能弄清它是否符合客觀實際,能否真正解決實際問題。
1.2 思維形態及其特征
㈠思維的基本形態
1.思維形態的分類
劃分標準 類型 含義
從思維的方向看 發散思維 向不同方向擴散的思維
聚合思維 向同一方向收斂的思維
從思維對認識對象的思考角度看 綜合思維 整體地認識對象的思維
分析思維 分別地認識對象的思維
從思維反映認識對象的方式看 辯證思維 用聯系、發展、全面的觀點看待事物和思考問題的思維
形而上學思維 用孤立、靜止、片面的觀點看待事物和思考問題的思維
根據思維運行的基本單元的不同 抽象思維 人的思維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屬性,通過語詞鞏固下來,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為思維的基本單元
形象思維 人的思維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為思維的基本單元
2.思維的基本形態: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
抽象思維 如果人的思維抽象和概括了事物的共同屬性,通過語詞鞏固下來,形成了概念,并以概念作為思維的基本單元,就屬于抽象思維。
形象思維 如果人的思維抽象和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為思維的基本單元,就屬于形象思維。
㈡思維基本形態的特征
1.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的主要特征
(1)抽象思維:基本單元的概念性、運行方式的推導性和思維表達的嚴謹性。
(2)形象思維:基本單元的形象性、運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維表達的情感性。
2.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的關系:兩者的區分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在實際思維活動中,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各有其獨特的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輔相成的關系。
【知識整合】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的關系
抽象思維(邏輯思維) 形象思維(藝術思維)
區別 含義 人們把以概念作為基本單元進行的思維,稱為抽象思維 如果人的思維抽象、概括的是事物的形象特征,并以感性形象作為思維的基本單元,就屬于形象思維
基本單元 概念 感性形象
思維形式 概念、判斷、推理 感覺、知覺、表象
主要特征 基本單元的概念性、運行方式的推導性和思維表達的嚴謹性。 基本單元的形象性、運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維表達的情感性。
聯系 ①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的區分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在實際思維活動中,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雖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相輔相成; ②無論是形象思維還是抽象思維,都來源于實踐。 ③形象思維是抽象思維的基礎,抽象思維依賴于形象思維,形象思維有待于上升到抽象思維。
【特別提醒】
⑴思維形態≠思維形式
①根據思維加工時所使用的基本單元不同,思維可區別為不同的形態,即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
②抽象思維的基本單元是概念,形象思維的基本單元是感性形象。抽象思維的形式是概念、判斷和推理。
⑵感性材料與感性認識不同,前者是客觀事物,后者是主觀認識。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是認識過程中的不同階段,而非正確、錯誤之別。
第二課:把握邏輯要義
2.1 “邏輯”的多種含義
一、“邏輯”的多種含義
㈠“邏輯”的多種含義
1.“邏輯”是一個多義詞:
邏輯的主要含義 歸屬范圍 舉例
規律 所有學科的研究對象 ①歷史的邏輯決定了人類社會將一直向前發展。 ②適者生存,優勝劣汏,這是自然界的邏輯,也是市場競爭的邏輯。
邏輯規律與規則 邏輯學的研究對象 ①某篇文章邏輯性強 ②某個說法不合邏輯 ③只有感覺的材料十分豐富和合乎實際,人們才能根據這樣的材料,做出合乎邏輯的結論來。
思維方法 邏輯學的研究對象 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哪一家的邏輯! ②‘強權即公理’,這就是霸權主義者所奉行的邏輯。 ③還有人著書《大學的邏輯》,探討大學管理之道
邏輯學或邏輯知識 作為一門學科的邏輯學 ①大學生應該上邏輯課 ②在一般人的印象中,邏輯很難學 ③現代管理人員,為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學一點邏輯很有必要。
2.邏輯學研究的對象:“規律”意義上的“邏輯”是所有科學的研究對象。“邏輯規律與規則”,以及“思維方法”意義上的“邏輯”才是邏輯學的研究對象。
3.邏輯學研究的目的:邏輯學研究試圖將邏輯規律與規則運用到實際思維中,以區分正確的思維方法和不正確的思維方法。作為工具性學科的邏輯學是為把握“規律”服務的。
㈡狹義邏輯學與廣義邏輯學
1.含義:人們把研究思維形式結構及其規律的形式邏輯視為狹義的邏輯學,而把含有狹義的邏輯學和研究辯證思維中的規律、規則與方法的辯證邏輯等視為廣義的邏輯學。
2.推理的結構:推理是由前提和結論構成的,由前提推導結論,前提作為結論的理由。
3形式邏輯的研究重點:形式邏輯特別關注推理問題,著重研究推理的形式結構。從形式邏輯角度看,從真前提推出真結論,取決于思想的形式結構。(不取決于思想具體內容)
4.形式邏輯的核心任務:是要把握從真前提推導出真結論的規律和規則。
5.論證與論辯(推理的應用):
①論證:把推理的理由講出來作為“論點”的“論據”,就構成了通常所說的“論證”。
②論辯:用這樣的論證方式去說服人,讓他人接受自己的觀點,或者用這樣的論證方式去反駁別人的觀點,就構成了“論辯”。
③論證和論辯中使用的推理是否有效,直接影響說服的效果。
6.意義:學習狹義邏輯學的基本知識與方法,是學習廣義邏輯學的基礎。遵循形式邏輯的規律與規則,是正確思維的必要條件。
2.2 邏輯思維的基本要求
(二)同一律:思維的確定性要求
1.作用:合乎邏輯的思維是具有確定性的思維。要正確地反映客觀事物的事實與規律,必須讓思維確定下來,該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游移不定。這就要遵循同一律的要求。
2.內容:
①常用公式:A是A
②基本內容: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如果是真的,就是真的;如果是假的,就是假的。
3.要求:在同一思維過程中,每一思想必須保持自身同一性。不能混淆概念,也不能轉移論題。故意違反同一律的要求,所犯的邏輯錯誤叫作“偷換概念”或“偷換論題”。
4.運用同一律要注意的問題:
①同一律只是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即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的情況下才起作用。
②同一律作為邏輯思維的基本規律,其作用是保證思維具有確定性,它不是客觀事物自身運動變化的規律,因而不否認客觀事物本身的變化發展。
換言之,同一律并不否認認識對象的復雜多樣性及其變化發展。它所反對的只限于在時間、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在思維中任意變更概念或判斷。
㈡矛盾律:思維的一致性要求
1.作用:合乎邏輯的思維是具有一致性的思維。要避免思維出現不融貫一致的邏輯錯誤,就要遵循矛盾律的要求。
2.內容:
①常用公式:A不是非A
②基本內容: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和它的否定論斷“非A”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3.要求: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和“非A”,不能斷定它們都成立。
4.違反矛盾律要求的邏輯錯誤:“自相矛盾”。
5.邏輯矛盾與辯證矛盾
①思維中出現的自相矛盾是思維混亂的一種表現;辯證矛盾是唯物辯證法所講的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觀矛盾。
②客觀事物是變化發展的,此事物可以變成彼事物。從不同時間、不同方面對同一事物所作的相反論斷,并不是自相矛盾的。
③邏輯矛盾(自相矛盾)的論斷是對客觀實際矛盾的錯誤反映。 遵守矛盾律的要求是正確把握客觀矛盾的必要條件。
【特別提醒】自相矛盾屬于思維認識的范疇,是客觀事物的一種反映,而且是錯誤的。客觀矛盾不是思維認識的范疇,不是一種反映,是一種客觀存在。
㈢排中律:思維的明確性要求
1.排中律的含義:邏輯思維既要排除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也要反對在“是”與“非”之間騎墻居中,在矛盾關系的論斷之間持“兩不可”的態度。這就要遵循排中律的要求。
2.內容:
①常用公式:“A或者非A”
②基本內容: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所形成的論斷“A”和“非A”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3.遵守排中律的要求:在同一時間、從同一方面、對同一對象形成的論斷“A”和“非A”,不能斷定它們都不成立。
4.違反排中律要求的邏輯錯誤:“兩不可”。
5.排中律意義:矛盾律表明,論斷“A”和“非A”必有一假;排中律進一步表明,“A”和“非A”必有一真。識別與把握“A”和“非A”這種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的矛盾關系,對于提升邏輯思維能力有重要意義。
5.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只有遵循形式邏輯基本規律的思維,才有可能成為科學的思維,而違背形式邏輯基本規律的思維,不可能是科學的思維。
【知識拓展】比較矛盾律和排中律
關 系 矛盾律 排中律
區別 要求不同 要求排除人們思維的自相矛盾,強調“A不是非A”,即矛盾的論斷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 排中律要求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強調“A”與“非A”,其中必有一真
錯誤不同 “自相矛盾” “兩不可”
作用不同 運用不矛盾律可以以真推假,即具有矛盾關系的兩個判斷,如果一個真,則另一個必假。常用于反駁。 運用排中律可以以假推真,即具有矛盾關系的兩個判斷,如果一個假,則另一個必真。常用于證明。
聯系 矛盾律與排中律都是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律,是人們在運用概念、進行判斷和推理時必須遵守的具體規則,它們從不同側面保證思維的確定性
【知識整合】比較三大邏輯規律
規律名稱 基本內容 公式 適用范圍 要求 邏輯錯誤
矛盾律 一個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真 A并且非A 矛盾判斷和反對判斷 無矛盾性 (不能同真,可以同假,必有一假) 自相矛盾 (兩可)
排中律 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 A或者非A 矛盾判斷和下反對判斷 明確性 (不能同假,可以同真,必有一真) 兩不可
同一律 思想自身同一 A是A 概念和判斷 確定性 (自身同一) 偷換概念、偷換論題
【邏輯規律記憶口訣】
學習邏輯用處大,掌握規律不害怕。偷換概念或論題,同一律上出問題。
矛盾關系兩判斷,兩可兩不可試試看。兩可違反矛盾律,必有一個假判斷。
兩不可違反排中律,必有一個真判斷。
【邏輯方陣圖】
第三課:領會科學思維
3.1 科學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㈠科學思維的含義
1.科學思維:泛指符合認識規律、遵循邏輯規則的思維,是能夠達到正確認識結果的思維。
【特別提醒】科學思維與不科學思維是相對立的,不科學思維是主觀臆想的、不合邏輯的、片面僵化的思維。
2.科學思維的兩個基本條件(正確思維的條件)
任何思維都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
內容真實和形式正確是科學思維的兩個基本條件。
3.科學思維不是與邏輯思維、辯證思維和創新思維并列的思維形態,而是對實踐中遵循邏輯思維要求、運用辯證思維方法、創新性解決問題的思維方式的統稱。
【知識拓展】如何做到自覺地走向科學思維
①科學思維泛指符合認識規律、遵循邏輯規則的思維,是能夠達到正確認識結果的思維。它與主觀臆想的、不合邏輯的、片面僵化的不科學思維相對立。
②人人都有思維,但只有正確的思維才能指導人們在實踐中實現預期的目的。正確的思維要以正確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指導。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是指導我們正確地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理論基礎。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我們的思維能夠更加自覺地走向科學思維。
③科學思維要具備兩個基本條件,內容真實和思維形式正確。
【特別提醒】科學思維方法≠科學方法
(1)科學方法主要是指人們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的方法問題。它既包括具體的實踐活動所采用的方法,如具體的工作方法、科學實驗的方法,以及科學思維方法等,科學思維方法是指人們思考問題、認識問題的正確方法。科學方法與科學思維方法是包括與被包括的關系,其外延不同。
(2)科學思維方法是人們在長期的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動中逐步總結出來的,它能幫助人們在認識世界的活動中少走彎路,少犯錯誤,能提高人們認識世界、進而改造世界的能力。
㈡科學思維的特征
特征 闡釋
追求認識的客觀性 科學思維總是從實際出發,力圖如實地反映認識對象。不盲目崇拜權威,不盲目相信書本結論,它尊重實踐檢驗的結果,注重實事求是的推理和論證,堅持以理服人,努力把握和遵循客觀規律
結果具有預見性 科學思維總是通過對事物歷史與現實材料的分析,找出事物發展的規律,并對事物的發展趨勢、發展前景作出合乎邏輯的推斷
結果具有可檢驗性 思維的結果必須接受實踐的檢驗。越是復雜的事物,對它的認識越要經過實踐的反復檢驗。科學思維能夠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接受實踐的嚴格檢驗,修正錯誤,堅持真理
【知識拓展】科學思維的特征之間的關系
科學思維的客觀性、預見性、可檢驗性是相互聯系、相互統一的。離開客觀性,就不會有預見性;正因為有預見性,才有可檢驗性。
3.2學習科學思維的意義
㈠思維素養意義
1.學習科學思維,有利于我們糾正邏輯錯誤,駁斥詭辯,捍衛真理。
2.學習科學思維,有利于我們把握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規律。
3.學習科學思維,有利于我們把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從而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提高我們的創新能力。
㈡思想政治意義
1.學習科學思維,有助于我們認清社會發展規律和階段性特征,正確認識不同的社會實踐中的國情和世情,準確把握我們所在的歷史方位,提高我們的政治站位,提升我們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覺悟。
2.學習科學思維,有助于我們發揚科學精神,積極投身于當代中國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宏大而獨特的實踐創新,以銳意進取的態度和負責任的行動促進社會和諧,助力國家強盛和民族復興。
【知識拓展】正確思想、科學思維與社會實踐的關系:
⑴思想是思維的結果,思維有正確與錯誤之分。
正確思想來自實踐,是在社會實踐基礎上揭示的思維規律和規則。遵循思維規律和規則是科學思維的題中之義。沒有社會實踐,沒有科學思維,就不會有正確思想。
⑵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正確思想指導下才能在實踐中實現預期的目的。
【知識整合】全面理解學習科學思維的意義
角度 闡釋
思 維 素 養 意 義 捍衛真理 有利于我們糾正邏輯錯誤,駁斥詭辯,捍衛真理。科學的抽象思維一定是符合邏輯要求的思維,違背邏輯要求的思維不是科學思維。通過學習理論知識,我們可以更好地擔當起維護真理的職責
把握本質 有利于我們把握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規律。世界是普遍聯系、變化發展的。認識世界,不僅要認識事物的部分、方面、階段,而且要認識發展變化著的整體。學會運用辯證思維方法,我們可以更為全面地、動態地把握客觀事物
著眼創新 有利于我們把握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從而有所發現、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提高我們的創新能力
思 想 政 治 意 義 覺悟層面 有助于我們認清社會發展規律和階段性特征,正確認識不同的社會實踐中的國情和世情,準確把握我們所在的歷史方位,提高我們的政治站位,提升我們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覺悟
實踐層面 有助于我們發揚科學精神,積極投身于當代中國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宏大而獨特的實踐創新,以銳意進取的態度和負責任的行動促進社會和諧,助力國家強盛和民族復興
【知識拓展】學習科學思維對培養科學精神的意義是什么?
①科學精神是人們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中表現出來的精神取向。
②我們所倡導的科學精神是以事實為依據、以實踐為檢驗認識的真理性標準的求直各實的精神。
③發揚科學精神,就是要用馬克思主義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事物、分析問題、解決矛盾;就是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對當代中國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實踐作出科學的解釋、正確的判斷和合理的選擇。
㈢把握科學思維的精髓,學會運用科學思維方法的意義
1.可以幫助我們正確認識事物,提高學習和工作的效率
2.以幫助我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成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更好地報效國家、服務社會、造福人類
【知識整合】科學思維的特征與思維素養意義之間存在對應關系
第二單元:遵循邏輯思維規則
第四課:準確把握概念
4.1 概念的概述
㈠概念的含義
1.事物的屬性及分類:
①屬性的含義:事物的性質和關系統稱為屬性。
②分類:事物的屬性可分為本質屬性和非本質屬性。
a.本質屬性:是一事物成為自身并使該事物同其他事物區別開來的內部規定性。
b.非本質屬性:并非某類事物特有的屬性。
2.概念的定義:概念是通過揭示事物的本質屬性而反映事物的思維形式。
【特別提醒】概念的性質:概念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
3.概念的表達:
①概念只有通過語詞才能表達出來,語詞是概念的物質外殼。
②并非一個語詞在任何場合一定表達同一個概念。(語詞與概念不是一對一的關系)
a.不同的語詞可以表達同一個概念。例如,紅薯、白薯、地瓜是不同的語詞,卻表達的是同一個概念。水泥、洋灰是不同的語詞,表達的也是同一個概念。
b.同一個語詞在不同的場合可以表達不同的概念。例如,“先生”這個詞,可以指稱師長、醫生、知識界人士,也是對人的一種尊稱等。“是”這個詞可以指兩個事物的同一關系,如魯迅是《阿Q正傳》的作者;也可指兩個事物的屬種包含關系,如“人是高等動物”。
【圖示】概念、語詞、事物本質屬性之間的關系:
【易混易錯】比較概念與語詞
(1)概念只有通過語詞才能表達出來。語詞是概念的體現者,沒有語詞,概念就不能存在。
(2)概念只有通過語詞才能表達出來,但并非一個語詞在任何場合都一定表達同一個概念。不同的語詞可以表達同一個概念。同一個語詞在不同的場合可以表達不同的概念。
(3)任何概念都必須通過語詞來表達,但并非每一個語詞都表達概念。
①一般,漢語中的實詞都表達概念,而虛詞(除連詞外)不表達概念。連詞“如果……那么……”“或”“而且”“只有……才……”等,雖屬虛詞,但把它們組合到判斷中,卻能表達概念。
②孤立的助詞和嘆詞則通常不表達概念。
㈡概念的基本特征
1.概念的內涵: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質屬性,它反映事物“質”的規定性,說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種事物究竟“是什么”。
2.概念的外延
(1)含義: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質屬性的事物的范圍。它說明概念所反映的那種事物“有哪些”。
(2)類型:依據兩個概念在所指范圍上是否具有相同部分,概念之間的外延關系分為相容關系和不相容關系。
種類 含義 圖示法
相容關系 全同關系 兩個概念的外延完全相同
屬種關系或種屬關系 一個概念的外延包含著另一個概念的全部外延,外延大的概念為屬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為種概念
交叉關系 兩個概念之間有而且只有一部分外延是相同的
不相容關系(全異關系) 矛盾關系 兩個具有全異關系的概念包含在一個屬概念中,并且它們的外延之和等于該屬概念的外延
反對關系 兩個具有全異關系的概念包含在一個屬概念中,并且它們的外延之和小于該屬概念的外延
【特別提示】概念內涵與外延的關系
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任何概念都是內涵和外延的統一。
4.2明確概念的方法
㈠明確內涵的方法——定義的方法
1.定義的含義:定義是從內涵方面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給一個概念下定義,就是用簡明的語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本質屬性。
2.定義的邏輯結構:定義由被定義項、定義項和定義聯項三部分構成。
3.下定義的方法:定義的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是:種差加屬概念。
①種差:指同一屬概念下的種概念之間的差別。
②屬概念:是指被定義項的屬概念。
③“種差”和“屬概念”相加構成定義項,用定義聯項將被定義項和定義項聯結起來,就構成定義。
4.下一個正確的定義的要求
(1)應該具備相應的科學知識,正確地認識對象,把握其本質屬性。
(2)應該遵循必要的邏輯規則
①定義項與被定義項的外延必須全同。否則,就會犯“定義過寬”或“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
②定義項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否則,就會犯“同語反復”或“循環定義”的邏輯錯誤。
③定義一般不能用否定形式。否則,就會犯“否定定義”的邏輯錯誤。
④定義不能用比喻。否則,就會犯“比喻定義”的邏輯錯誤。
㈡明確外延的方法——運用劃分的方法
1.劃分的含義:劃分是從外延方面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
2.劃分的方法:它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把一個概念的外延分為幾個小類。小類是大類的種,大類是小類的屬。劃分就是把一個屬分為幾個種的邏輯方法。
3.劃分的構成:由母項和子項兩部分構成。
4.作出正確劃分的要求
(1)必須充分了解概念所反映的對象之間的客觀關系。
(2)要遵循劃分的邏輯規則
①子項的外延之和必須等于母項的外延。否則,就會犯“劃分不全”或“多出子項”的邏輯錯誤。
②在同一次劃分中,只能用同一個標準。否則,就會犯“劃分標準不一”的邏輯錯誤。
③劃分應該逐級進行,不能越級。否則,就會犯“越級劃分”的邏輯錯誤。
【知識拓展】正確把握概念
①任何概念都是內涵和外延的統一。準確地把握概念,既要弄清概念的內涵,又要分清概念的外延。
②認識對象是變化發展的,反映認識對象的概念也會發生變化,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不可能固定不變。
③同時,隨著認識的不斷深化,人們對概念內涵和外延的理解也會越來越深刻和精確。
第五課:正確運用判斷
5.1 判斷的概述
㈠判斷及其基本特征
1.判斷的含義:判斷就是對認識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
2.判斷的基本特征
⑴對認識對象有所斷定。
斷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肯定,二是否定。
⑵判斷有真假之分。
①真判斷:符合認識對象實際情況的判斷就是真判斷
②假判斷:不符合認識對象實際情況的判斷就是假判斷。
【提醒】兩個基本特征之間的關系:有斷定就會有真假,判斷的這兩個基本特征是相互聯系的。
3.檢驗判斷正確與否的標準:判斷來源于人們的社會實踐,其正確與否要經受社會實踐的檢驗。
【知識拓展】不同領域對判斷真假特征的研究
①哲學認識論是從主客體關系角度研究判斷的真假。
②形式邏輯研究判斷只是從形式上研究其真假特征,以及判斷之間在形式上的真假關系。
③在人們的交際活動中,確定某個判斷的真假往往需要借助于語境。語境涉及上下文、時間、地點、被指對象等多種因素。
㈡判斷的表達與類型
1.判斷的表達
⑴判斷是通過語句表達的。
判斷是語句的思想內容,語句是判斷的語言形式。
⑵有的語句不表達判斷
①不作斷定、沒有真假的語句并不表達判斷。
②一般來說,疑問句、祈使句、感嘆句不直接表達判斷。
⑶根據語境確定判斷的含義
對于含義不明確的語句,我們需要依據語言的具體情況排除歧義,才能準確把握這些語句與其所表達的判斷之間的關系。
【知識整合】判斷與語句的關系
①判斷都要用語句表達,但并非所有的語句都表達判斷。疑問句、祈使句和感嘆句一般不直接表達判斷。
②同一個判斷可以用不同的語句表達。判斷是一種思想,是人們認識事物情況的結果。而語句則是表達完整意義的言語單位,它受社會、習慣的影響。對于同一個判斷,在不同民族的語言中,有不同的語句表達形式。
③同一個語句可以表達不同的判斷。在不同的語境里,同一語句表達不同的思想內容,而判斷就是語句的思想內容,所以,同一個語句可以表達不同的判斷。
④判斷是語句的思想內容,語句是判斷的語言形式。
2.判斷的分類型:依據判斷本身是否包含其他判斷,判斷分為簡單判斷和復合判斷。
⑴簡單判斷:
①含義:指直接由概念構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
②分類:簡單判斷包括性質判斷和關系判斷。
⑵復合判斷:
①含義:本身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叫作復合判斷。
②分類:復合判斷包括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和假言判斷。
【知識整合】從邏輯學角度比較簡單判斷和復合判斷
簡單判斷 復合判斷
含義 直接由概念構成而不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 本身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叫作復合判斷
分類 性質判斷和關系判斷 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和假言判斷
邏輯常項 量項、聯項、關系項等 邏輯聯結詞(“并且”、“或者”、“要么、要么”、“如果、就”、“只有、才”“當且僅當”)
邏輯變項 概念(詞項)變項 判斷(命題)變項
5.2 正確運用簡單判斷
㈠正確運用性質判斷(直言判斷)
1.性質判斷的含義:就是斷定認識對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種性質的簡單判斷。又稱直言判斷。
2.構成:性質判斷一般由量項、主項、聯項和謂項組成。
①表示斷定對象的叫作主項。
②表示斷定對象性質的叫作謂項。
③表示主項被斷定范圍的叫作量項。(“所有”“一切”表示全部對象;“有些”“有的”表示部分對象;“這個”表示一個對象)
④起著聯結主項和謂項的作用的叫作聯項。(“有”“是”或“無”“不是”)
例如:
3.種類
劃分標準 種類
判斷的質 肯定判斷和否定判斷
判斷的量 全稱判斷 斷定的對象是某類事物的全部
特稱判斷 斷定的對象是某類事物的部分
單稱判斷 判斷主項反映的是單個對象
“質”與“量”的結合上 全稱肯定判斷、全稱否定判斷, 特稱肯定判斷、特稱否定判斷, 單稱肯定判斷、單稱否定判斷
【知識整合】性質判斷的分類及其邏輯結構
類型 構成
量項 主項 聯項 謂項
全稱肯定判斷 所有(一切) 商品 是 有價值的
全稱否定判斷 所有(一切) 理論 不是 檢驗真理的標準
特稱肯定判斷 有些 中學生 是 共青團員
特稱否定判斷 有些 中學生 不是 球迷
單稱肯定判斷 許海峰 是 運動員
單稱否定判斷 這個人 不是 小學生
4.準確地運用性質判斷應注意哪些問題
⑴不能缺少主項和謂項,否則判斷就不完整。例如:所有的人都認同。(缺謂項);通過學習進步很快。(缺主項)
⑵避免主項與謂項配合不當,否則不能如實地反映事物狀況,容易造成誤解。例如:中學生是人生的重要階段。(主謂配合不當)
⑶要準確地使用量項和聯項,以保證判斷的“質”和“量”都準確無誤。例如:所有的金屬都是固體。(斷定過量)
⑷誤用多重否定。例如:沒有誰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國家不安定。
【特別提醒】全稱判斷、特稱判斷量項不能省略;單稱判斷的量項一般省略。
㈡正確運用關系判斷
1.含義:斷定認識對象之間關系的判斷。
2.構成:關系者項、關系項和量項。
①關系者項:表示關系承擔者,按出現順序稱第一、第二…對于不同關系者項來說,誰在前、誰在后,會影響關系判斷的性質。
②關系項:表示關系者之間關系。
③量項:表示關系者項范圍。
3.分類:事物具有多種多樣的關系。“關系的性質”可分為對稱性關系和傳遞性關系。
類型 常見的關系
對稱性關系 對稱關系:一對象對另一對象具有某種關系,另一對象對這一對象還具有那種關系 “同學”關系、“同事”關系、“朋友”關系、兩者的距離關系、“相同關系”“相等關系”“交叉關系”等
反對稱關系:另一對象對這一對象不再具有那種關系 “大于關系”“小于關系”“重于關系”“少于關系”“侵略”“剝削”“在……之上”“在……之下”“在……之前”
偶對稱關系:另一對象對這一對象在有的情況下具有那種關系、在有的情況下不具有那種關系 “佩服”“認識”“尊重”“喜歡”“贊美”“信任”“志愿”“幫助”等關系
傳遞性關系 傳遞關系:一對象對另一對象具有某種關系,另一對象對第三個對象也具有那種關系,該對象與第三個對象之間還具有那種關系 “比……長(大、小、多、少、重、輕)”、“小于”、“大于”、“在……之前”、“在……之后”、“早于”“晚于”、“相等”、“平行”、“包含”“全同關系”
反傳遞關系:該對象與第三個對象不再具有那種關系,這種關系被稱為反傳遞關系 “父親”、“母親”、“祖父”、“祖母”、“兒子”、“孫子”“矛盾關系”
偶傳遞關系:該對象與第三個對象在有的情況下具有那種關系、在有的情況下不具有那種關系,這種關系被稱為偶傳遞關系 “喜歡”、“贊同”、“信任”“朋友”“同事”“同學”“交叉關系”“反對關系”
4.意義
(1)認識事物,只有既弄清對象的性質,又了解對象之間的關系,才能對對象有較為全面的把握。
(2)在社會生活中,弄清不同對象之間的關系,對我們認清自己的社會地位和角色,明確自己的職責,更好地履行應盡的義務、維護合法的權利,具有重要的意義。
5.3 正確運用復合判斷
㈠復合判斷及其種類
1.運用復合判斷的必要性:認識對象的情況是多種多樣的,僅僅依靠簡單判斷并不能全面地反映對象的情況。這就需要運用復合判斷。
2.復合判斷
⑴含義:復合判斷是其本身包含其他判斷的判斷,
⑵組成:由聯結詞和支判斷兩部分組成。
①組成復合判斷的判斷,稱為支判斷。
②聯結支判斷的詞項叫作聯結詞。
⑶種類:根據斷定情況的不同,復合判斷分為聯言判斷、選言判斷和假言判斷等多個種類。
㈡正確運用聯言判斷
1.含義:是斷定幾種事物情況同時存在的判斷。
2.聯言判斷的邏輯結構:聯言判斷由聯言支和聯結項兩個部分組成。一個聯言判斷至少包含兩個聯言支。
⑴聯言支:組成聯言判斷的支判斷叫作聯言支。
⑵聯結項:用來聯結聯言支的詞項,叫作聯言判斷的聯結項
⑶常用連接項:
“并且”“既……又……”“不但……而且……”“也” “雖然……但是……”“不是……而是……”
“接著” “一方面……另一方面……”“然后”“于是便” “不僅不……反而……”“尚且……何況……”
“盡管……可能……”“然而”“而”“且”
【特別提醒】聯言判斷的語言形式有并列復句、遞進復句、轉折復句等。在日常語言表達中,聯言判斷的聯結項有時可以省略。 例如:“此商品價廉物美。”“虛心使人進步,驕傲使人落后。”
3.聯言判斷的邏輯性質:當且僅當,組成它的各個聯言支都是真的,這個聯言判斷才是真的。它要求各個聯言支的斷定都要與實際相符合。
【聯言判斷真假值口訣】一假即假,全真才真。
【特別提醒】聯言判斷不僅要求聯言支同真,而且要求聯言支之間有聯系,不能割裂,否則,就無實際意義。
例如,“孔子是春秋時代人,并且光沿直線傳播”。
這個聯言判斷的聯言支雖然都真,但是該聯言判斷沒有什么真實有效性,即沒有實際意義。
4.正確運用聯言判斷的意義:有助于人們將認識對象的多種情況綜合起來進行考慮,多方面地分析和把握事物的情況,從而使思考更加周密、判斷更為恰當。
㈢正確運用選言判斷
1.選言判斷的含義:是斷定對象可能情況的判斷。
2.選言判斷的邏輯結構:由選言支和聯結項組成。
⑴選言支:組成選言判斷的支判斷。
⑵選言判斷的聯結項:聯結選言支的詞項。
【特別提醒】在日常語言的表達中,選言判斷的聯結項一般不能省略。
3.種類:依據選言判斷對選言支之間關系的斷定情況,選言判斷分為相容選言判斷和不相容選言判斷。
⑴相容選言判斷
①邏輯性質:一個相容選言判斷是真的,要求它的選言支中至少有一個是真的,也可以都是真的。
【相容選言判斷真假值口訣】一真即真,全假才假。
②常用聯結項:“或者”“或者……或者……”“是……還是……”“也許……也許……”
⑵不相容選言判斷
①邏輯性質:一個不相容選言判斷是真的,要求它的選言支中有而且只能有一個是真的。
【相容選言判斷真假值口訣】有且只有一真才真,多真為假,全假也假。
②常用聯結項:“要么……要么……”“不是……就是……”“或者……或者……(二者不可兼得)”
4.正確運用選言判斷的意義:正確運用選言判斷,不僅有助于我們準確地表達關于對象的各種可能的情況,而且能夠明確解決問題的范圍和途徑。
5.正確運用選言判斷應注意的問題:
①要根據認識對象的實際情況,確定應該使用相容還是不相容選言判斷,不能誤用;
②要根據實際問題的需要,盡量把對象的可能情況都揭示出來,不要遺漏了有選擇價值的可能情況。
【知識整合】比較分析相容選言判斷和不相容選言判斷
相容選言判斷 不相容選言判斷
含義 選言支所斷定的情況同時存在 選言支所斷定的情況只能有一種存在,不能有兩種和兩種以上的情況并存
常用聯結項 “或者”“或者……或者……” “是……還是……” “也許……也許……” “要么……要么……”“不是……就是……” “或是……或是……二者必居其一”等
真假值 選言支中有一個是真的或都是真的,則為真;選言支都是假的,則為假 【一真即真,全假才假】 有且只有一個選言支為真時,該選言判斷為真;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選言支為真,或都是假的,則為假 【有且只有一真才真,多真為假,全假也假】
㈣正確運用假言判斷
1.條件關系:某一情況的發生會促使另一情況的發生;某一情況不發生,會導致另一情況不發生。事物情況之間的這種關系,就是條件關系。
2.假言判斷
⑴含義:斷定事物某情況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情況存在(或不存在)的條件的判斷。假言判斷又叫條件判斷。(假言判斷是有條件地斷定某個事物情況的存在。)
⑵組成:一個假言判斷由表示條件關系的兩個支判斷和假言聯結項組成。(前件、后件和假言聯結項)
①前件:表示條件的判斷叫作假言判斷的前件,
②后件:表示依賴這一條件而成立的判斷叫作假言判斷的后件。
⑶種類:充分條件假言判斷、必要條件假言判斷和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①充分條件假言判斷
含義 反映事物情況之間充分條件關系的判斷
邏輯性質 如果有前一種事物情況就必有后一種事物情況,前一種情況就是后一種情況的充分條件。 【充分條件假言判斷真假值口訣】有前必有后,無前后不定,有前無后必假。
常用聯結項 “如果……那么……” “倘若……則……” “只要……就……” “一旦……就……” “當……便……” “要是……就……” “假使……那么……”
②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含義 反映事物情況之間必要條件關系的判斷
邏輯性質 必要條件是產生某種事物情況所不可缺少的條件。如果沒有前一種事物情況就一定沒有后一種事物情況,前一種情況就是后一種情況的必要條件。 【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真假值口訣】無前必無后,有前后不定,無前有后必假。
常用聯結項 “只有……才……” “必須……才……” “除非……才……”“除非……才……” “……才……” “沒有……就沒有……”
③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
含義 反映事物情況之間充分必要條件關系的判斷
邏輯性質 有了這種情況,必將產生某種情況;沒有這種情況,必不產生該種情況。 【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真假值口訣】有前必有后,無前必無后,前后不一致必假。
常用聯結項 “……當且僅當……才……” “只有并且只有……才……” “……當且僅當……” “如果……就……并且如果不……就不……”
3.假言判斷的真假值特征(邏輯性質特征):
⑴假言判斷的真假不取決于前件、后件本身的真假,而取決于判斷所揭示的事物之間條件關系能否成立。
⑵有時前件和后件都是假的,但事物情況之間確實存在著某種條件關系,這樣的判斷仍然可以是真的。
【知識拓展】假言判斷真假值
(1)充分條件假言判斷的性質
①充分條件假言判斷的邏輯形式:如果p,那么q。
②充分條件假言判斷的真值表:
p q 如果p,那么q
真 真 真
真 假 假
假 真 真
假 假 真
只斷定一個判斷前件是真的,后件也是真的。 (不斷定前件是假的時,后件怎么樣)
例如: 如果明天下雨,我就不去。
(2)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性質
①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邏輯形式:只有p,才q。
②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真值表:
p q 只有p,才q
真 真 真
真 假 真
假 真 假
假 假 真
只斷定一個判斷前件是假的,后件也是假的。 (不斷定前件是真的時,后件怎么樣)
例如:只有陳某去過作案現場 ,他才是本案作案人。
(3)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性質
①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邏輯形式:當且僅當p,則q。
②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真值表:
p q 當且僅有p,則q
真 真 真
真 假 假
假 真 假
假 假 真
斷定一個判斷前件是真的,后件也是真的;前件是假的,后件也是假的。
例如:當且僅當被告人犯罪的證據充分確實,則可認定該被告人有罪。
4.正確運用假言判斷的要求:
⑴掌握假言判斷前件和后件所揭示的事物情況之間的條件關系,是我們正確運用假言判斷的前提。
⑵對于不具有必然聯系的事物情況,不能強加條件關系
例如:有人說“不說假話,辦不了大事。”主觀臆造聯系
⑶要注意充分條件、必要條件、充分必要條件的區別,準確使用假言判斷的不同聯結項。
5.判斷的重要性:
⑴判斷是由概念構成的,又是構成推理的基本要素。
⑵沒有判斷,就不能明確概念,沒有判斷,也不能進行推理。
第六課:掌握演繹推理方法
6.1 推理與演繹推理概述
㈠推理的含義和種類
1.判斷形成的兩條途徑:
⑴是通過實踐,直接對對象進行觀察或調查,然后作出判斷;
⑵是借助已有的判斷,合乎邏輯地推出一個新的判斷。
2.推理:
⑴含義:從一個或幾個已有的判斷推出一個新判斷的思維形式叫作推理。推理包括前提和結論。
⑵構成:推理由前提和結論兩部分構成。
推理所依據的已有的判斷叫作推理的前提,推出的新判斷叫作推理的結論。
⑶推理結構:推理的結論是由前提推出來的,前提和結論之間就存在著一種邏輯聯系方式,這種邏輯聯系方式叫作推理結構。
⑷推理的分類標準及種類
①依據對個別與一般的關系的認識區分:演繹推理、歸納推理、類比推理。
演繹推理 從一般性前提推出個別性結論的推理
歸納推理 從個別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結論的推理
類比推理 從一般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結論,或從個別性前提推出個別性結論的推理
②形式邏輯從前提與結論之間是否有必然聯系的角度分為:必然推理和或然推理。
【特別提醒】 ①演繹推理是必然推理。(特征:前提真,結論一定真。)
②歸納推理(除完全歸納推理外)和類比推理是或然推理。(特征:前提真,結論可能真,也可能假)
3.形式邏輯的研究對象是推理結構,不研究每個推理所反映的認識對象的具體內容。
它告訴人們正確的思維應該運用怎樣的推理結構,以及運用推理結構時應該遵循哪些規則,進而幫助人們識別什么樣的推理結構是正確的,什么樣的推理結構是不正確的。
㈡演繹推理的邏輯要義
1.演繹推理
⑴性質:前提蘊含結論的必然推理。
⑵含義:演繹推理是從一般性前提推出個別性結論的推理。
⑶必須具備的兩個條件: ①作為推理根據的前提是真實的判斷。
②推理結構正確。(推理結構錯誤時人們容易找到結構與其相同,前提明顯為真而結論明顯為假的“反例”。)
【提示】這兩個條件都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二者加起來,就成為正確推理的充分必要條件。只有前提是真實的判斷,而且推理結構正確,才可以得出正確的結論。
2.形式邏輯研究演繹推理的重點:形式邏輯研究演繹推理,是從推理結構(推理形式)方面揭示其前提與結論之間的必然聯系,便于人們掌握正確的演繹推理的方法。
3.掌握演繹推理的意義:掌握演繹推理的方法,對人們保持思維的嚴密性具有重要的作用。
★演繹推理的有效推理結構: ★演繹推理的無效推理結構:
所有M都是P 所有M都是P
所有S都是M 所有S都不是M
所以,所有S都是P。 所以,所有S都不是P。
有效推理結構不管變項代入什么概念 無效推理結構犯了“大項不當擴大”的邏輯錯誤,
從真前提一定能推出真結論。 不具有普遍有效性,可以為它找到前提為真,結
論為假的“反例”。
6.2 簡單判斷的演繹推理方法
㈠性質判斷換質位推理
1.換質推理(也叫換質法)
⑴原因:在說話或寫文章時,為了使表達更加適當和靈活,我們常常要根據上下文的具體情況,對一些性質判斷的形式結構進行變換。
⑵含義:通過改變已知性質判斷的“質”而得出一個新判斷的推理。(即將肯定判斷形式轉換為否定判斷形式,將否定判斷形式轉換成肯定判斷形式。)
【提示】性質判斷的“質”指的是性質判斷形式的肯定和否定。
⑶換質推理的規則:
①推理時不改變前提判斷的主項和量項。
②改變前提判斷的質,即把肯定判斷變為否定判斷,把否定判斷變為肯定判斷。
③找出前提性質判斷中與謂項相矛盾的概念,用它作為結論性質判斷的謂項。
⑷具體方法:換質推理兩步法
第一步:主項和謂項不變,將聯項“是”改為“不是”或“不是”改為“是”。
第二步:將謂項改為與其相矛盾的概念。
【換質推理口訣】換質推理兩步成,主項謂項位不動,先把聯項來否定,謂項反義推理成。
2.換位推理(也叫換位法)
⑴原因:為了從不同方面加深對事物的認識,我們有時需要將性質判斷的主項和謂項的位置進行互換。
⑵含義:通過改變已知性質判斷的主項和謂項的位置而得出一個新判斷的推理。
⑶項的周延性(性質判斷換位推理涉及主項和謂項的周延性)
①周延:一個性質判斷如果斷定了其主項或謂項所反映的全部對象,這個主項或謂項就是周延的。
②不周延:沒有斷定其主項或謂項所反映的全部對象,這個主項或謂項就是不周延的。
③在性質判斷中,主項和謂項位置的變化會引起其外延斷定情況的變化。
【性質判斷周延情況表】
判斷種類 主項 謂項
全稱肯定判斷 周延 不周延
全稱否定判斷 周延 周延
特稱肯定判斷 不周延 不周延
特稱否定判斷 不周延 周延
單稱肯定判斷 周延 不周延
單稱否定判斷 周延 周延
【性質判斷項的周延性口訣】
周延、不周延,質、量來判斷,
主項看量項,全、單周延,特稱不周延,
謂項要看質,否定周延,肯定不周延。
⑷換位推理的規則
①推理時不改變前提判斷的聯項。(“質”不變,即肯定或否定不變)
②將前提判斷的主項和謂項的位置互換。
③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項,換位后也不能周延。
⑸換位推理的具體方法
第一步:不改變聯項。主項與謂項的位置互換。
第二步:前提中不周延的項換位后不能周延。
【特別提醒】特稱否定判斷不能進行換位推理。從特稱否定判斷的前提,不能通過換位法推理必然得出結論,犯了“擴大概念外延”的邏輯錯誤。
【換位推理總結】
①全稱肯定判斷:不能直接進行換位,換位后需轉換為特稱肯定判斷。
“所有的A都是B”。換位“有的B是A。”
②特稱否定判斷:不能進行換位。
③全稱否定判斷、特稱肯定判斷:可以直接進行換位。
“所有的A都不是B。”換位“所有的B都不是A。”
“有的A是B。”換位“有的B是A。”
【換位推理口訣】
換位推理并不難,直接換位兩判斷,全稱否定、特稱肯定,特稱否定換位難。
全稱肯定想換位,轉換特稱位置換。
3.換質換位推理的作用
⑴換質位推理的含義:將換質法和換位法結合起來使用,即進行換質位推理(換位質推理)。
⑵作用:正確運用這種推理結構,不僅可以起到變換語句形式或語氣的作用,而且可以起到調整或強調認識重點的作用。
【易錯易混】(1)推理的目的和結果是得出新的判斷。 (√)
(2)換質與換位推理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
㈡ 三段論推理
1.三段論推理的含義:三段論是演繹推理的一種重要形式。它是以兩個已知的性質判斷為前提,借助一個共同的項推出一個新的性質判斷的推理。
2.結構: 三段論由三個性質判斷構成,前面的兩個判斷是前提,后面的一個判斷是結論。
組成三段論的三個性質判斷各有一個主項和謂項,每個項各出現兩次,共有三個不同的概念或詞項組成,分別叫大項、小項和中項。
⑴項:①“大項”: 結論中的謂項;
②“小項”: 結論中的主項;
③“中項”: 結論中不出現而在前提中出現兩次的那個項。
⑵前提:①大前提: 包含大項的前提;
②小前提:包含小項的前提。
⑶大項、小項和中項的關系:
三段論的大項和小項在前提中并沒有直接發生聯系,只是分別和中項有一定的關系,通過中項這個媒介,大項和小項才有了一定的聯系,構成了三段論的結論。
【知識拓展】三段論推理的公理可以用下圖來表示:
上圖表示:如果M類包含在P類中,那么,M類中的一部分S也必然包含在P類中。
下圖表示:如果M類和P類相排斥,那么,M類中的一部分S也必然和P類相排斥。
這個公理反映了客觀事物中的一般和個別的關系,即屬和種的包含關系,它是三段論推理的邏輯根據。
3.三段論的基本規則及違反規則所犯的錯誤
⑴一個形式結構正確的三段論只能有三個不同的項。
在前提和結論中,大項、小項和中項必須分別出現兩次。如果出現四個不同的項,結論就不能必然得出。這種邏輯錯誤叫作“四概念”的錯誤。
⑵中項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違反這一規則,就會犯“中項不周延”的錯誤。
⑶前提中不周延的項在結論中不得周延。否則,就會犯“大項不當擴大”或“小項不當擴大”的錯誤。
⑷兩個否定的前提不能必然推出結論。(三段論中不能有兩個否定前提)
結論為否定,當且僅當,前提中有一否定。
【三段論推理口訣】
中要周延詞項三,大項小項不擴展,
一特得特否得否,否特成雙結論難。
【特別提示】保證三段論推理結構正確的條件:凡是符合基本規則的三段論,其推理結構就是正確的;違反其中任何一條規則,其推理結構都是不正確的。
3.三段論的意義:三段論是生活和工作中常用的推理類型。我們只有熟知其推理的規則,才能自覺地避免這類推理中的邏輯錯誤,進而揭露詭辯,維護真理。
【提醒】⑴在日常說話或寫作中,把三段論中眾所周知、不言而喻的前提或結論可以省略掉。
(2)三段論的省略形式可能隱藏著錯誤。我們可以按其原意進行恢復,然后依據三段論的一般規則對其進行檢查。
6.3 復合判斷的演繹推理方法
㈠ 聯言推理及其方法
1.聯言推理的含義:是依據聯言判斷的邏輯性質進行的推理。(邏輯性質:一假即假,全真才真)
2. 聯言推理的方法
⑴前提分別斷定了各個聯言支是真的,它的結論就能夠斷定由這些聯言支所構成的聯言判斷是真的。
⑵前提斷定聯言判斷是真的,它的結論就能夠斷定這個聯言判斷的聯言支是真的。
3.聯言推理的有效推理結構(有效式)
⑴合成式:
①依據:從聯言判斷和它的聯言支的真假關系來說,如果所有的聯言支都是真的,聯言判斷就是真的。
②聯言推理的合成式:聯言推理的前提分別斷定了各個聯言支是真的,它的結論就能斷定由這些聯言支所構成的聯言判斷是真的。在這種推理形式中,結論是聯言判斷,前提是聯言判斷的全部支判斷。
③用公式表式為:
p
q
p并且q
⑵分解式:
依據:從聯言判斷和它的聯言支的真假關系來說,如果一個聯言判斷是真的,它的聯言支都是真的。
②聯言推理分解式:聯言推理的前提斷定聯言判斷是真的,它的結論就能斷定這個聯言判斷的聯言支是真的。這種推理只有兩個判斷,一個是作為前提的聯言判斷,一個是作為結論的支判斷。
③公式表示為:
P并且q
所以,P
【提醒】聯言命題真假關系表
A B A且B
真 真 真
真 假 假
假 真 假
假 假 假
④聯言命題的推理規則:A且B為真 A真,B真; A真,B真 A且B為真
A且B為假,A(B)為真 B(A)為假。
【聯言推理口訣】聯言推理分兩類,合成、分解要辨對;
先來說說合成式,各支全真結論真;
再來看看分解式,聯言真推一支真;
最后談談聯言假,一支為真它支假,一支為假它支真;
如果各支均為假,聯言判斷難為真。
㈡ 選言推理及其方法
1.選言推理
⑴現實意義:在事物諸多可能情況中作出某種選擇。
⑵含義(推理依據):是依據選言判斷的邏輯性質進行的推理。
⑶選言推理的分類:相容選言推理和不相容選言推理。
①相容的選言推理
a.依據:一個相容的選言判斷,只斷定其選言支中至少有一個是真的。
b.有效式(正確推理結構)——否定肯定式:一個相容的選言推理的正確的推理結構,只能是否定選言判斷前提中的一部分選言支,結論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
☆公式表示為: P或者q
非P
所以,q.
c.無效式:肯定否定式。在進行相容選言推理時,如果肯定了判斷前提中一部分選言支。結論就不能必然地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
②不相容的選言推理
a.依據:不相容選言判斷邏輯性質,有且只有一個選言支真,不相容選言判斷才真。
b.有效式(正確推理結構)——肯定否定式和否定肯定式:如果肯定了選言判斷前提中的一部分選言支,結論就可以否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如果否定了選言判斷前提中的一部分選言支,結論就可以肯定剩下的另一部分選言支。
☆肯定否定式公式表示:要么P,要么q ☆否定肯定式公式表示:要么P,要么q
P 非P
所以,非q。 所以,q。
【溫馨提示】相容的選言推理不能用肯定否定式,但不相容的選言推理可以用肯定否定式。
【知識拓展】正確運用選言推理,除了要遵守選言推理的規則以外,還要注意以下兩點:
①選言判斷的選言支必須窮盡一切可能。如果選言支不窮盡一切可能,就缺乏得出肯定結論的邏輯根據。
②不相容選言推理推理時,小前提不能把一切可能性都肯定(或否定)了。否則就無法推出結論。
【選言推理口訣】選言推理分兩類,相容、不相容要辨對;
二者共用有效式,否定肯定都能推;
不相容獨用一有效,肯定否定要記牢;
為保推理根據全,窮盡選言支是關鍵。
㈢ 假言推理及其方法
1.假言推理的依據:
⑴客觀依據:在人們的認識活動中,如果把握了事物之間的條件關系,并且確認了相關事實,就可以運用假言推理推斷未知的事物情況。
⑵推理依據:假言判斷的邏輯性質。
2.假言推理的含義:假言推理是依據假言判斷的邏輯性質進行的推理。
3.假言推理的種類:分為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和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
4.充分條件假言推理
⑴推理依據:充分條件假言判斷的邏輯性質。充分條件假言判斷所斷定的前件和后件的關系是: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反過來看,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
⑵有效式(正確推理結構):
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假言判斷的后件;
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假言判斷的前件。
肯定前件式公式表示: 否定后件式公式表示:
如果P,那么q 如果P,那么q
P 非q
q 非P
⑶無效式:
①否定前件式。如果否定了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不能否定假言判斷的后件;
②肯定后件式。如果肯定了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不能肯定假言判斷的前件。
【充分條件假言推理口訣】肯定前件,就能肯定后件;
否定后件,就能否定前件。
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5.必要條件假言推理
⑴推理依據: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邏輯性質。必要條件假言判斷所斷定的前件和后件的關系是: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反過來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
⑵有效式:
否定前件式。如果否定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后件;
肯定后件式。如果肯定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
否定前件式公式表示: 肯定后件式公式表示:
只有P,才q 只有P,才q
非P q
非q P
⑶無效式:
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不能肯定假言判斷的后件;
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不能否定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
【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口訣】否定前件,就能否定后件;
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
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
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6.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
⑴ 推理依據: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邏輯性質。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所斷定的前件和后件的關系是:
前件真,后件就一定真;前件假,后件就一定假。
反過來看,后件真,前件就一定真;后件假,前件就一定假
⑵有效式:
①肯定前件式。如果肯定了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后件;
②肯定后件式。如果肯定了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肯定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
③否定前件式。如果否定了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后件;
④否定后件式。如果否定了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后件,結論就可以否定充分必要條件假言判斷的前件。
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公式表示:當且僅當P,才q
P
q
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式公式表示:當且僅當P,才q
q
P
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否定前件式公式表示:當且僅當P,才q
非P
非q
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公式表示:當且僅當P,才q
非q
非P
⑶無效式:
①肯定前件,否定后件;
②肯定后件,否定前件。
③定前件,肯定后件;
④否定后件,肯定前件。
【充分必要條件假言推理口訣】肯定前件,就能肯定后件;
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
否定前件,就能否定后件;
否定后件,就能否定前件。
充要推理要記牢,前件后件辨分曉,有效推理同真或同假,真假同在準無效。
7.運用假言推理的意義:進行假言推理,人們可以推斷出新的情況,可以預見事物的發展方向,為進一步認識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創造必要的前提。
第七課:學會歸納與類比推理
7.1 歸納推理及其方法
㈠歸納推理的含義
1.歸納推理的含義:以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結論。這種推理形式叫作歸納推理。
【特別提醒】歸納推理以個別性或特殊性知識為前提;歸納推理具有概括性。
2.歸納推理的類型:不完全歸納推理和完全歸納推理
3.完全歸納推理:
⑴含義:歸納推理的前提遍及認識的全部對象,這樣的推理就叫作完全歸納推理。
⑵特征:完全歸納推理對某類認識對象中每個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都進行了考察,從而推出該類全部對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這種推理的前提與結論之間具有保真關系,它是一種必然推理,它不屬于邏輯推理分類中的或然推理。
⑶局限性:①在實際生活和工作中,由于有的認識對象太復雜,人們的精力、能力和認識的條件有限,無法對它們中的每個對象都進行考察。
②在有些情況下,我們也沒有必要對認識對象的每種情況都進行考察。
4.不完全歸納推理:
⑴依據:憑借思維的能動性。人們不對認識對象中的全部情況逐一進行考察,只考察其中的部分情況,往往也能得出一般性結論。
⑵含義:如果歸納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認識的全部對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對象,這樣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歸納推理。
⑶特征:①不完全歸納推理是根據某類認識對象中的部分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推出該類全部對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種屬性的歸納推理。
②不完全歸納推理的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或然的。
⑷常見類型:簡單枚舉推理和科學歸納推理。
【提醒】科學歸納推理分析了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系,比簡單枚舉歸納推理的結論的可靠性要高。
⑸提高可靠程度的方法:
①考察更多的認識對象。
②分析認識對象與有關現象之間的因果關系。
⑹意義:不完全歸納推理在日常生活和科學研究中有著重要意義。
【知識整合】完全歸納推理和不完全歸納推理
關系 完全歸納推理 不完全歸納推理
區別 含義 如果其前提遍及認識的全部對象 歸納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認識的全部對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對象
前提范圍 某類認識對象的全部對象 某類認識對象的部分對象
結論范圍 未超出前提的范圍 超出了前提范圍
結論與前提之間的關系   必然的,可靠 或然的,不可靠
聯系 兩者都是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前提的一般性程度較小,結論的一般性程度較大
【知識拓展】歸納推理與演繹推理的關系
關系 演繹推理 歸納推理
區別 思維進程不同 從一般性前提推出特殊性結論 從特殊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結論
對前提真實性的要求不同  要求前提必須真實 沒有要求前提必須真實
結論所斷定的知識范圍不同 結論沒有超出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 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外,結論都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知識范圍
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程度不同    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正確,結論就必然是真的 除了完全歸納推理前提與結論間的聯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結論間的聯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說,前提真實,推理形式也正確,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實的結論
聯系 ①演繹推理如果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演繹推理未必都要以一般性知識為前提),則通常要依賴歸納推理來提供一般性知識 ②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
㈡ 歸納推理的方法
1.保證完全歸納推理結論真實可靠的條件:
⑴斷定個別對象情況的每個前提都是真實的;
⑵所涉及的認識對象,一個都不能遺漏。
2.因果聯系——提高不完全歸納推理可靠程度要求尋找因果聯系。
⑴含義:因果聯系是事物或現象之間引起與被引起的關系。因果聯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聯系。
⑵探求因果聯系的方法:求同法、求異法、共變法。
【知識拓展】全面理解探求因果聯系的方法
方法 含義 特點 邏輯結構
求同法 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出現在多個場合中,而在這些場合中只有一個有關因素A是共同的,那么,這個共同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 異中求同 a現象出現在A、B、C、D場合 a現象出現在A、F、G、H場合 a現象出現在A、O、P、Q場合 A是a現象的原因
求異法 如果被考察的現象a在第一場合出現,在第二場合中不出現,而在這兩個場合之間只有一點不同,即第一場合有某一因素A,第二場合沒有這個因素A,其他有關因素都是相同的,那么,這個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關系   同中求異 場合一 A、B、C、D——出現a 場合二 ? B、C、D——? A是a現象的原因
求同求異并用法 如果在某一現象出現的幾個場合中,只有一種共同的情況,在這一現象不出現的另外幾個場合中都沒有這種情況,那么,這種情況可能就是這個現象出現的原因 異中求同 同中求異 (兩次求同 一次求異) 場合1:A、B、C——出現a現象 場合2:A、D、E——出現a現象 場合3:A、F、G——出現a現象 場合4: 、B、C—— 場合5: 、B、C—— 場合6: 、B、C—— A是a現象的原因
共變法 如果被考察現象a有某些變化,有一個因素A也隨之發生一定的變化,那么,這個相關因素A與被考察的現象a有因果聯系 變化引起變化 場合1:A1、B、C——a1 場合2:A2、B、C——a2 場合3:A3、B、C——a3 A是a現象的原因
剩余法 如果已知某一復雜現象產生的原因在某個特定范圍內,又知道這個原因只是部分原因,那么,其他原因可能是這一復雜現象產生的剩余原因 已知部分原因、剩余的是未知原因 A、B、C、D——a、b、c、d B是b的原因 C是c的原因 D是d的原因 A是a現象的原因
【特別提醒】求同求異并用法不是求同法與求異法相繼運用,它是通過兩次類似求同,然后再用類似求異法得出結論,以解決無法滿足求同法與求異法對“其他情況”嚴格要求的情況的問題。
7.2 類比推理及其方法
㈠ 類比推理的含義
1.類比思維方法的特點:用已經認識的某個或某類事物去推斷尚未認識的另一個或另一類事物。(前提由兩個或兩類對象的比較構成,結論是或然的。)
2.類比推理的含義:根據兩個或兩類對象在一些屬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們在其他屬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3.類比推理的客觀依據:客觀事物及其屬性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事物屬性之間的內在聯系,是類比推理的客觀依據。
【易混易錯】并非任何兩類事物都可類比,沒有內在聯系的兩類事物不能類比,否則犯“機械類比”的錯誤
4.類比推理的邏輯形式表示為: A對象具有屬性a、b、c、d
B對象具有屬性a、b、c、?
所以,B對象具有屬性d
5.類比推理與相關概念的關系
類比 比較 比喻
區別 基礎 是在比較的基礎上 是在比較的基礎上
性質 它是一種推理。 它是一種簡單的認識方法。 是一種修辭手法
目的 得出新知識。 認識兩類事物之間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生動形象地描寫或說明認識對象。
聯系 類比和比喻都以比較為基礎。類比要在比較的基礎上得出新的結論
【特別提醒】類比推理是或然推理。
6.提高類比推理的可靠程度的必要性:由于事物屬性之間既有相似性也有差異性,從兩個或兩類事物某些方面相同或相似就推出他們在另外的地方也相同或相似,其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或然的。運用類比推理時,我們應該注意提高其可靠程度。
㈡ 類比推理的方法
1.類比推理的依據:依據事物之間相同或相似的屬性進行的推理,事物的要素、結構和功能是其屬性的主要內容。
2.類比推理的方法
⑴模擬方法是一種類比推理方法。仿生類運用的是模擬方法。
⑵類比推理既可以在對象的要素和結構之間進行類比,也可以在對象的功能之間進行類比,還可以從導致事物某種功能的條件方面進行類比。
3.提高類比推理的可靠性的要求
⑴類比的根據越多越好。前提中確認對象的相同或相似屬性越多,意味著它們所屬的類別可能越相近,結論的可靠性越大。
⑵作為類比推理根據的相同屬性越是接近本質屬性,相同屬性與推出屬性之間的相關程度越高,結論的可靠程度就越高。
⑶前提中確認的屬性不應該有與結論相互排斥的屬性。防止犯“機械類比”的錯誤。
⑷在某些關于“數”或“量”的類比推理中,要盡量采用比較弱或不精確的描述,以提高結論的可靠性。3.類比推理的作用
⑴類比推理使人們富于聯想,獲得創造性的啟發或靈感。它在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動中具有重要作用。
⑵類比推理在科學技術創新中具有前鋒的作用。科學技術人員通過類比推理,開啟思路,提出解決問題的設想。
⑶在日常論證說理中,類比推理可以幫助我們創新性地解決他人思想上的困難,糾正他人認識中的錯誤。
【總結】歸納推理與類比推理的實質和作用
⑴實質:都是或然推理。都是不能保證從真前提推出真結論的推理。
⑵作用:①歸納推理有助于人們發現認識對象之間的規律,它是發現真理和獲取新知的重要方法。歸納推理是說明和論證問題的重要方法。
②類比推理在認識客觀世界和論證表達思想中有著重要的作用。
A.類比推理是探索真理、發現真理的重要方法。類比推理能夠啟發人的思考,讓人產生聯想。
B.類比推理是獲取新知識的重要方法。
③綜合運用不同類型的推理,才能更好地發揮不同類型推理的思維功能。
第三單元:運用辯證思維方法
第八課:把握辯證分合
8.1 辯證思維的含義與特征
㈠辯證思維的含義
1.形而上學思維方式
⑴形而上學思維的含義:認為事物是一成不變的,事物之間的界限都是絕對分明和固定不變的,并把這種看法變成一種世界觀、方法論,就是形而上學思維。
⑵形而上學思維的弊端:完全切斷事物及其各個部分、各種性質之間的聯系,就不能正確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貌。
2.辯證思維方式
⑴辯證思維的客觀基礎:世界的普遍聯系和變化發展。
客觀世界的存在方式是普遍聯系、變化發展的。人的認識要正確反映客觀世界,就應該按照客觀世界的存在狀況去反映它,這就需要運用辯證思維。
⑵運用辯證思維的必要性:我們認識事物,既要分別認識事物的各個局部、各種層次、各個階段以及個別屬性,又要著眼于事物的整體及其發展趨勢。因此,要正確反映事物的本來面貌,就要克服形而上學思維,運用辯證思維。
⑶辯證思維的含義:所謂辯證思維,就是用聯系、發展、全面的觀點看待事物和思考問題。
⑷實質和核心:是運用矛盾分析方法,在對立統一中把握事物。
3.辯證思維的發展歷程:
⑴認識應該反映客觀事物變化發展的規律。
⑵辯證思維的發展和人們對辯證思維的研究經歷了一個由自發走向自覺的過程。
①古代人以樸素的辯證思維方式把握世界的整體發展和矛盾運動。
②隨著近代科學的發展,人們開始自覺地、系統地研究辯證思維,但這時的研究大多帶有唯心主義性質。
③在總結人類最新科學成果、批判地繼承以往辯證思維研究的合理因素,特別是黑格爾的辯證法的基礎上,馬克思和恩格斯創立的辯證思維學說是科學形態的辯證思維。
④在當代,隨著社會實踐和現代科學的發展,特別是研究復雜大系統的系統科學的興起與發展,辯證思維學說得到豐富和深化。
【易混易錯】科學思維方法不能等同于辯證思維方法。辯證思維方法是科學思維方法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不能將二者等同。科學思維方法除了包括辯證思維方法之外,還包括分析和綜合的方法、思維抽象和思維具體的方法等。
㈡ 辯證思維的特征:整體性、動態性
1.整體性的辯證思維
⑴客觀基礎:客觀事物是以整體的方式存在的,決定了辯證思維的整體性。
⑵整體性的辯證思維的含義:辯證思維用全面的觀點看問題,將認識對象的各個要素、各種聯系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在頭腦中再現出來,并從整體角度去思考如何解決問題。
⑶整體性的辯證思維的作用
①能夠科學地處理“此”與“彼”之間的關系。
②能夠科學地處理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
③辯證思維的整體是有層次之分的。辯證思維是把多層次、多視角的認識綜合起來,整體性地思考問題的。
2.動態性的辯證思維
⑴動態性的辯證思維的客觀基礎:客觀事物是變化發展的,人們的思維要正確地反映事物實際存在的過程,就必須以動態的方式去思考認識對象。
⑵動態性的辯證思維的含義:用動態性的辯證思維看問題,就是用變化發展的觀點看問題,用矛盾運動的觀點看問題。
⑶具體表現:辯證思維的動態性體現在我們看問題時,不僅要考察事物的現狀和歷史,而且要想到事物的未來。
⑷用動態性思維看問題的必要性:
①事物隨著時間、地點、條件的變化而變化,事物內部矛盾的對立統一規定著事物發展的方向。
②動態性的辯證思維能夠科學地把握事物的發生、發展過程。我們只有用動態性的辯證思維看問題,才能把握事物變化發展的規律。
【知識整合】比較辯證思維的整體性與動態性特征
關系 整體性 動態性
區 別 含義 整體性的辯證思維是從認識事物的整體角度思考問題的一種思維方法 動態性的辯證思維是從認識對象的產生、發展過程上來思考問題的一種思維方法
客觀基礎 客觀事物是以整體的方式存在的 客觀事物是變化發展的
要求 辯證思維用全面的觀點看問題,將認識對象的各個要素、各種聯系的豐富性、多樣性在頭腦中再現出來,并從整體角度去思考如何解決問題 用動態性的辯證思維看問題,就是用變化、發展的觀點看問題,用矛盾運動的觀點看問題。不僅要考察事物的現狀和歷史,還要想到事物的未來,把認識對象看成不斷變化著的開放系統
作用 ①整體性的辯證思維能科學地處理“此”與“彼”之間的關系。 ②辯證思維能科學地處理整體與部分之間的關系 動態性的辯證思維能科學地把握事物的發生、發展的過程,把握事物變化發展的規律。側重于從時間上來認識事物
聯系 ①整體性和動態性都是辯證思維的重要特征,二者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 ②辯證思維強調整體性,但不排斥局部的獨立性;強調動態性,也不排斥相對的靜態性。辯證思維是在整體性與獨立性、動態性與靜態性的對立統一中把握事物的
3.正確理解辯證思維的整體性與局部的獨立性、動態性與相對的靜態性的關系
辯證思維強調整體性,但不排斥局部的獨立性;辯證思維強調動態性,但不排斥相對的靜態性。
辯證思維是在整體性與獨立性、動態性與靜態性的對立統一中把握事物。
【知識拓展】理解動態性與相對靜態性的關系
動態性 相對靜態性
區別 含義 動態性是指事物的運動、變化、發展的性質 相對靜態性指的是事物的相對靜止、相對穩定的性質
特點 動態性即運動是絕對的、無條件的。物質都是運動、變化、發展的,沒有不運動的物質。運動是物質固有的屬性,是物質存在的根本方式 相對靜態性是指靜止是相對的、有條件的。靜止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它是運動的一種特殊狀態。靜止并不是不運動,而是指物質運動在一定條件下、一定范圍內處于暫時的穩定和平衡狀態
聯系 動態性和相對靜態性是相互貫穿、相互滲透的,任何事物都是絕對運動和相對靜止的統一。絕對運動中包含有相對靜止,即動中有靜。相對靜止中又有絕對運動,即靜中有動
4.辯證思維與詭辯論的根本區別:在于是否用實踐的觀點看問題。
辯證思維用實踐的觀點看問題。凡未經實踐檢驗的認識,決不能輕信和盲從。
5.學習辯證思維的意義:能夠使我們對事物看得全、看得深、看得遠、看得活、看得真,會使我們充滿智慧。
8.2 分析與綜合及其辯證關系
㈠分析與綜合的含義
1.分析方法
⑴必要性:復雜多樣的客觀事物是以有機整體的方式存在和發展的。為了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人們需要把認識對象的各個部分、要素暫時地分割開來,把被考察的部分、要素從對象整體中抽取出來。
⑵含義:分析就是把認識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各個要素、各個層次,或者把認識對象的復雜的發展過程分解為若干階段,分別加以認識的一種思維方法。
【特別提醒】人們運用分析方法的目的是認識事物的整體,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⑶常用的分析的方法
在科學研究中,分析的具體方法
①定性分析:定性分析是確定研究對象是否具有某種性質或某種成分的分析,主要解決“有沒有”“是不是”的問題。
②定量分析:定量分析是確定研究對象在某個方面的量“有多少”的分析。
③功能分析:功能分析是確定研究對象是否具有某些功能或具有哪些功能的分析,主要解決研究對象“有什么作用”的問題。
④因果分析:因果分析是確定引起某一現象發生或變化原因的分析,主要解決研究對象“為什么”的問題。
⑷最高層次、最具概括性的分析:矛盾分析法
①在社會生活中,人們需要對社會基本矛盾、主要矛盾進行科學分析。
②辯證唯物主義闡明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關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關系,有利于人們在實踐中抓住重點問題,認清事物性質。這是最高層次、最具概括性的分析。
⑸如何看待分析方法?
辯證地看,有利有弊。對部分認識透徹,其優點是精確。但對整體缺乏概括,難免產生片面認識。
【知識整合】
實踐需要 具體方法 解決問題
科學研究中 ①定性分析 “有沒有”“是不是”
②定量分析 量“有多少”
③功能分析 “有什么作用”
④因果分析(五種方法) “為什么”
社會生活中 矛盾分析法(對社會基本矛盾、主要矛盾進行科學分析) 認清社會發展規律和發展階段
哲學中 (最高層次、最具概括性的分析) 矛盾分析法。辯證唯物主義闡明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關系、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關系, 有利于人們在實踐中抓住重點問題,認清事物性質
2.綜合方法
⑴必要性:要形成對事物整體的認識,就需要在分析的基礎上運用綜合方法。
⑵含義:綜合是一種把認識對象的各個部分、各個要素、各個層次和不同發展階段,按照其固有的聯系聯結和統一起來進行考察的思維方法。
⑶哲學中的綜合和科學研究中的綜合:
認識領域 科學研究中的綜合 哲學中的綜合
常用方法 結構綜合和功能綜合等多種方法 辯證分析與綜合的方法
目的 獲得對研究對象整體結構、所具功能的認識,是為了從整體上把握具體研究對象的性質和規律。 旨在把握物質世界的本質和事物發展的普遍規律。
⑷綜合方法的特征:整體性。綜合方法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各個部分之間的聯系上。
3.綜合與分析辯證地統一起來的必要性:
只有將分析與綜合辯證地統一起來,才能全面而又深刻地把握認識對象。
【辨析】有人認為,綜合就是把分解開來的各個要素結合起來,也就是把各個要素加在一起的思維方法。談談你對這一觀點的理解。
(1)綜合是一種把認識對象的各個部分、要素、層次和不同發展階段,按照其固有聯系聯結和統一起來進行考察的思維方法。命題認識到綜合就是把分解開來的各個要素結合起來,是正確的,因為它正確地指出了綜合的含義。只有對事物各個要素從內在聯系上加以綜合,才能正確地認識客觀事物。但把它說成是各個要素加在一起的思維方法,則是不科學的。
(2)綜合不是簡單地機械相加,而是緊緊抓住各個要素之間的內在聯系,從中把握事物的本質和運動規律,得出一個全新的整體性的認識。各部分機械相加,不會形成新的認識。
㈡ 分析與綜合的辯證關系
1.分析與綜合的辯證關系:分析與綜合是方向相反卻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的關系。
(1)區別:分析和綜合是方向相反卻相輔相成的兩種思維方法。分析是從事物整體走向部分的認識,綜合是從事物部分走向整體的認識。
(2)聯系:分析是綜合的基礎,綜合是分析的先導;分析為綜合做準備,而綜合的結果又指導人們繼續對事物進行新的分析。
2.辯證的分析與綜合是客觀基礎:辯證的分析與綜合是客觀事物的矛盾在思維中的反映。辯證的分析與綜合方法是矛盾分析法的體現。
⑴分析與綜合之所以相互依懶,歸根到底取決于客觀事物的矛盾多樣性和矛盾統一性的相互依賴。
⑵世界充滿矛盾。事物的每個矛盾以及每個矛盾的兩個方面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構成了事物矛盾的總體。
3.怎樣正確地進行辯證的分析與綜合:要在分析的基礎上揭示事物的整體,在綜合得到的整體中指導分析。我們要學會在分析與綜合的對立統一中,推動認識不斷地由低級向高級發展。
【知識整合】分析與綜合的辯證關系
關系 分析 綜合
區 別 含義不同 分析就是把認識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各個要素、各個層次,或者把認識對象的復雜的發展過程分解為若干階段,分別加以認識的一種思維方法 綜合是一種把認識對象的各個部分、各個要素、各個層次和不同發展階段,按照其固有的聯系聯結和統一起來進行考察的思維方法
特征不同 分析是從事物整體走向部分的認識,精確性是其優點 綜合是從事物部分走向整體的認識,整體性是其重要特征
常用方法不同 在科學研究中,人們常常運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多種方法,認識被研究的對象 在科學研究中,人們常常運用結構綜合和功能綜合等多種方法,獲得對研究對象整體結構、所具功能的認識,從整體上把握具體研究對象的性質和規律
聯系 ①分析是綜合的基礎,綜合是分析的先導; ②分析為綜合作準備,而綜合的結果又指導人們繼續對事物進行新的分析。在辯證思維中,分析與綜合是方向相反卻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的關系
正確處理二者關系 辯證地理解和運用分析與綜合方法,要在分析的基礎上揭示事物的整體,在綜合得到的整體中指導分析;我們要學會在分析與綜合的對立統一中,推動認識不斷地由低級向高級發展
【知識整合】把握矛盾分析法與辯證分析和綜合的關系
⑴唯物辯證法認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矛盾,矛盾的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每一事物都是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統一;在復雜事物的發展過程中,包含著主要矛盾與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于支配地位;每一矛盾的兩個方面也存在主要與次要之分,事物的性質主要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
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運用分析與綜合相結合的方法,正確認識事物的矛盾,認識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認識其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認識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這樣才能認識事物的本質和發展規律。
⑵分析與綜合是一對矛盾關系,它們既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
①對立主要表現為兩者在思維運動的方向相反,分析是從事物整體走向部分的認識,綜合是從事物部分走向整體的認識。
②統一主要表現為分析與綜合是相互依存、互為前提的,它們相互滲透、相互轉化。辯證的分析與綜合方法是矛盾分析法的集中體現。
第九課:理解質變互變
9.1 認識質量互變規律
㈠質量互變規律的含義
1.質與量
⑴任何事物都是質與量的統一體。
⑵質的含義:質是一事物成為自身并區別于他事物的內部固有的規定性。
【特別提醒】①事物內部矛盾的特殊性決定了事物質的規定性。質和事物的存在是不可分的,是直接同一的。質是一定事物的質,離開特定事物的質是不存在的。
②事物本質屬性的存在決定著事物質的存在,事物非本質屬性不影響事物質的存在。
⑶量的含義:量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規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規定性,以及事物構成因素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方式。量的規定性不同于質的規定性,在一定范圍內量的增減并不影響某物之為某物。
【特別提醒】量與事物的關系:量也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量總是一定事物的量,不存在離開具體事物的“純粹”的量。“純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維的抽象中。
【知識整合】比較質與量
關系 質 量
區別 含義 一事物成為自身并區別于他事物的內部固有的規定性。 事物存在和發展的規模、程度、速度等可以用數量表示的規定性,以及事物構成因素在空間上的排列組合方式。
決定因素 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主要方面)
與事物的關系 質與事物的存在直接同一 量在一定范圍內的增減并不影響某物之為某物。(不是直接同一)
作用 能區別不同的事物。 可認識同一事物
聯系 ①任何事物都是質與量的統一體。 ②質和量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規定性。 ③量都是一定事物的質、量,都離不開特定的事物。“純粹”的量只存在于思維的抽象中。
2.質變與量變——事物變化發展的兩種基本狀態
⑴量變:即量的變化。是指事物數量的增減或場所的變更,是事物在原有性質的基礎上,在度的范圍內所發生的變化。
⑵質變:即質的變化。是指事物性質的變化,是事物由一種質態向另一種質態的轉變。
⑶區分量變與質變的標志:事物的變化是發生在度的范圍之內,還是超出度的范圍。
3.質量互變規律的主要內容:
⑴量變與質變是事物變化發展的兩種基本狀態。
⑵量變與質變的辯證關系:
①量變是質變的必要前提。任何事物的變化都有一個量的積累過程,沒有量的積累,質變就不會發生。
②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量變達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質變,質變體現并保存量變的成果,并為新的量變開辟道路。
③事物的矛盾運動表現為量變與質變及其相互轉化。量變與質變是相互依存、相互貫通的,量變引起質變,在新質的基礎上,事物又開始新的量變,如此交替循環,構成了事物的發展過程。
【知識整合】比較量變與質變
關系 量變 質變
區別 性質 數量增減、場所變更 性質變化
變化狀態 漸進性、連續性(靜止狀態) 飛躍性、間斷性(運動狀態)
變化結果 性質沒變、一事物仍是該事物 性質改變、一事物變為他事物
根本區別 在度的范圍之內 超出度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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