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家庭與婚姻第一步:單元學習目標整合必備知識 熟知監護、撫養、扶養、贍養、繼承等民事關系,培育家庭責任 意識;理解婚姻法律關系,闡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學科素養 1.政治認同:加強對民法典的政治認同,在處理家庭成員之間的繼承關系時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民法典認同我國的法律制度 2.科學精神:了解有關父母與子女、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等知識,掌握繼承的相關知識,掌握有關婚姻的一系列知識,正確認識夫妻關系 3.法治意識:增強責任感、維權意識,繼承遺產時要履行清償債務的義務;遵守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增強夫妻權利、義務意識第二步:單元思維導圖回顧知識第三步:單元重難知識易混易錯考點一:育小職責大1.親屬關系(1)內容:體現著濃濃的親情與愛情,但親情與愛情的背后,還存在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2)處理:民法典等法律為處理家庭成員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提供了準則。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既調整夫妻關系,也調整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關系。2.父母對子女的義務(1)不僅有撫養義務,也有教育義務。①父母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殘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②父母應當讓適齡子女按時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不得阻礙其入學或迫使其中途退學、輟學。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3.父母的權利(1)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義務, 也是父母的權利。(2)父母有權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引導,并對子女進行批評教育和合理懲戒。例題:劉某自幼喪母,與繼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劉某與程某登記結婚后住進程家,11月程某辭職并生下女兒程小。今年1月劉某攜妻女住進繼母的老房子,劉某提出將女兒改姓劉。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療期間的生活和醫療費劉某未予支付。3月繼母去世,繼母之弟要求劉某一家搬出老房子。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女兒可以隨劉某的姓②劉某對繼母的老房子無繼承權③劉某應支付程某生活費和醫療費④劉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也可以由父母決定另隨他姓,①正 確。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的關系適用于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劉某有權繼承繼母的老房子,②錯誤。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 義務,劉某應支付程某的生活費和醫療費,③正確。劉某對程某不支 付生活費和醫療費的行為,不構成對程某生命健康權的侵犯,④錯誤。故選B。考點二:敬老是義務1.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1)經濟上供養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顧父母的特殊需求。(2)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例題:張某和李某與子女達成《老人分包贍養協議》:長子贍養張某,次子贍養李某,互不干涉。幾年后張某得重病住院治療,花去數萬元,長子以經濟困難、次子以贍養協議為由均拒絕支付。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兩個兒子共同分擔醫療費。法院最終判決《老人分包贍養協議》無效,張某的訴訟主張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決的依據是( )A.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B.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C.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 D.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答案:B解析:材料與繼承遺產無關,A項不選;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因而兩個兒子應該共同分擔父親的醫療費,B項正確;材料沒有體現實施家庭暴力,C項不選;材料與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無關,D項不選。故本題答案應為B。2.成年意定監護制度(1)含義: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2)要求: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3)必要性:隨著年齡增長,活動能力減弱,老年人容易與社會生活脫節,導致判斷力下降。(4)意義: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成年意定監護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3.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1)表現: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等。(2)處理: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例題: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讓很多人聯想到多年前的一部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劇中女主人公因與陌生人說話而遭到丈夫毆打,身心受到巨創。劇中涉及的家暴行為( )①違背了結婚的條件和原則②違背了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的法律規定③如果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 將要承擔刑事責任④人民法院可作出支付撫養費的判決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答案:C解析:民法典規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未 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等基本原則,還規定了結婚的 實質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同時規定 了結婚的程序條件,即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劇中涉及的家暴行為 沒有違背結婚的條件和原則,①錯誤。劇中丈夫因女主人公與陌生人說話對其進行毆打,其行為違背了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的法律規定,②正確。家庭暴力情 節嚴重的將承擔刑事責任,③正確。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而 非撫養,④錯誤。故選C。考點三:法定繼承有順序1.繼承(1)含義:是指將自然人死亡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所有。(2)意義: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代與代之間愛的延續和傳遞,是代際傳承的重要保障。2.繼承關系(1)被繼承人與遺產①死者是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②繼承遺產需要先將個人合法財產從家庭共有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中析出,析產以后確定的被繼承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才是遺產。(2)繼承人與繼承權:依法承受遺產的人是繼承人,繼承人享有的財產性權利稱為繼承權。例題:蔡永父母在共同遺囑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處房產由蔡永繼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該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確。2020年3月和6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辦理該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也未要求蔡花騰退。2022年4月,蔡永因結婚要求蔡花騰退,蔡花拒絕搬出。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因未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蔡永無法繼承父母的遺產B.因蔡花實際占有父母房產,蔡永的請求暫不受法律保護C.蔡花可以共同繼承房產為條件自行搬出該房屋D.蔡永有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支持其對房屋的所有權答案:D解析:蔡永繼承房屋是基于其父母的共同遺囑,與產權是否變更無關,A錯誤。蔡永基于遺囑繼承房產,蔡花無權占有,B錯誤。遺囑采用意思自治原則,他人不得篡改遺囑,C錯誤。蔡永可以對該房屋行使物權請求權,D符合題意。3.繼承權(1)貫徹平等原則:民法典強調繼承權男女平等、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繼承權時,如有歧視婦女、非婚生子女的行為,當事人有權提出異議,必要時可以訴諸法律。(2)債務清償責任:繼承人不僅會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還需要承擔被繼承人未償還的債務。本應由被繼承人償還的債務,應由繼承人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超過部分不負清償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除外。(3)取得繼承權的根據①法定繼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含義 基于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扶養關系獲得繼承權特點 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親屬關系的親疏確定范圍和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原則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②遺囑繼承(基于合法有效遺囑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繼承人范圍內指定繼承人。例題:張先生與王女士為重組家庭,兩人于2020年6月登記結婚,張先生10歲的女兒張紅跟隨父親和王女士一起生活在張先生婚前購買的房屋中,王女士的兒子李強2018年大學畢業后在外地工作。2022年,張先生與王女士外出旅游時不幸遇到車禍雙雙遇難,兩人的父母也都早已過世。張紅與李強就遺產繼承問題產生了糾紛。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①若打官司,法院應判決該房屋由張紅一人繼承②張紅和李強可以協商一致后申請仲裁解決糾紛③張紅和李強都是張先生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④張紅和李強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答案:C解析:該房屋是張先生婚前購買的,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此,該房屋屬于張先生的個人財產,只能由和他有血緣關系的女兒張紅繼承,因此,若打官司,法院應判決該房屋由張紅一人繼承,①正確;繼承糾紛不屬于仲裁機構的管轄范圍,②錯誤;張先生和李強不具有撫養關系,李強不是張先生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③錯誤;張紅是未成年人,王女士和張紅具有撫養關系,而李強又是張紅的親生兒子,所以,張紅和李強都是王女士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④正確。故選C。考點四:遺囑繼承重意愿1.遺囑(1)含義:遺囑人生前依法律規定處分其個人合法財產及與此相關的事務,并于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意思表示。(2)依據: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過遺囑處分個人合法財產的意愿。(3)形式: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六種。(4)效力①代書遺囑、打印遺囑、錄音錄像遺囑、口頭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②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5)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6)作用:通過遺囑處分財產,既是對遺囑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減少繼承人之間的分歧,有利于整個家庭的和睦。例題:原告周某訴稱其奶奶馬某生前留有一份遺囑,將自己的一套住房由周某繼承,并且對這份遺囑進行了公證。馬某去世后,房子一直由周某的二叔居住,直到2022年3月其二叔去世,此后,房屋由被告劉某(周某的二嬸)居住。同月,周某到房產管理機構變更了房屋所有人。周某多次表示收回房子未果,于是訴至法院,訴請收回自己的房子。被告劉某辯稱該遺囑是馬某病危時寫的,公證程序違法;周某在馬某生前并未盡贍養義務,房子不應該由周某繼承,因此拒絕返還。對此案理解正確的是( )A.原告有無證據并不重要,關鍵看其是否盡了贍養義務B.原告提供公證遺囑,證明房屋由自己繼承,那么,房子應該歸原告所有C.被告有沒有支持其主張和反駁原告的證據不重要,關鍵看其是否盡了贍養義務D.按照繼承的順序,長輩應該先繼承答案:B解析:本案中周某的奶奶馬某生前立有遺囑,指定周某繼承該房產,周某基于遺囑繼承取得該房產所有權,這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是重要證據,A錯誤,B正確。遺囑繼承優于法定繼承,C、D說法均錯誤。2.非繼承遺產處理形式(1)遺贈:通過遺囑指定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遺產。(2)遺贈撫養協議①內涵: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考點五:珍惜婚姻1.結婚(1)地位:是夫妻關系的起點。(2)內涵: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婚姻關系。(3)意義:結婚建立的是一種長期的身份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還有相互扶養的義務。(4)要求:嚴肅對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對自己負責、對配偶和子女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2.我國民法典規定的基本原則(1)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2)其他原則: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等。例題:甲男與乙女準備結婚,乙女媽媽不同意,要求甲男出彩禮30萬元,房產證上加乙女名字,婚房貸款由甲男的父母還, 甲男及其父母都答應了。可是這個時候乙女媽媽又堅決不同意二人的婚事,理由是算命先生說,女兒要嫁給有錢有勢的人才會幸福。為此,乙女的媽媽把乙女關在家里, 除了上班不準她出去,也不準她上網,不準她和外界聯系。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①乙女媽媽干涉了女兒的婚姻自由②乙女可請求法院判決不再對母親履行贍養的義務③乙女可不經過母親同意與甲男登記結婚④乙女只要征得甲男父母同意就能結婚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③④答案:C解析:乙女被母親關在家里,除了上班不準她出去,也不準她上網,不準她和外界聯系,乙女媽媽的行為屬于干涉女兒的婚姻自由,由于婚姻自由,乙女可不經過母親同意與甲男登記結婚,①③正確;乙女對母親要履行贍養的義務,甲男父母是否同意不是二人能否結婚的條件,②④錯誤。故本題答案為C。3.結婚條件(1)男女雙方完全自愿。(2)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3)符合一夫一妻制。(4)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例題:張某在16周歲時,受父母強迫與比她大6歲的李某舉行了婚禮,并于婚禮舉行三日后通過謊報年齡的方式與李某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兩年后,張某產下一男孩小明。根據我國民法典,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①因張某和李某已辦理婚姻登記,該婚姻是合法婚姻②因張某結婚時不到法定婚齡,該婚姻屬于無效婚姻③小明不是李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④該婚姻因沒有出于張某自愿,不符合結婚條件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張某不符合法定的結婚年齡條件,在16周歲時以謊報年齡的方式與李某領取了結婚證,故該婚姻屬于無效婚姻,②當選;張某受父母強迫與比她大6歲的李某舉行了婚禮并辦理了結婚登記,說明該婚姻并不是出于張某自愿,不符合結婚的條件,④正確。張某和李某雖然辦理了婚姻登記,但女方既不是出于自愿,又不到法定結婚年齡,因此,該婚姻不屬于合法婚姻,①表述錯誤;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③錯誤。4.結婚登記程序(1)原因①必要性:結婚會對男女雙方的人身和財產產生強制約束力。②意義: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2)步驟①申請: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②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齊全,當事人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③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5.同居關系(1)兩種情況①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②夫妻雙方離婚后,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2)法律后果:當事人不是夫妻關系,不享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期間當事人各自繼承的財產,一般按照個人財產處理。考點六:離婚要慎重1.離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發生矛盾,但雙方都應彼此忠誠,珍惜夫妻感情,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2.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1)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2)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3)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3.離婚的程序(1)離婚自由的條件: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2)協議離婚①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申請離婚登記后三十日屆滿,當事人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②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時起,解除夫妻關系。(3)裁判離婚(由人民法院管轄和處理的離婚)①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②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③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當事人違反告知另行登記結婚的,構成重婚。例題:趙某離婚后,帶著與前夫所生的2歲女兒小玲與張某再婚。張某將小玲視如己出。婚后雙方未生小孩。10年后,因同張某感情不和,趙某向法院起訴離婚。庭審中,張某同意離婚,但要求趙某將這些年支付給小玲的撫養費返還給他。本案中,法院應( )①不支持離婚,因為雙方未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②支持離婚,因為雙方在離婚問題上沒有異議③支持離婚,也支持張某提出的返還撫養費的訴求④支持離婚,但不支持張某提出的返還撫養費的訴求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在我國,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本案中,趙某與張某在離婚問題上沒有異議,因此,法院應支持雙方的離婚訴求;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于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因此法院不會支持張某提出的返還撫養費的訴求。故②④正確,①③錯誤。考點七:平等的人身關系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1)地位:是夫妻關系的核心。(2)實質: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權利義務一一對等。夫妻平等需要考慮男女在生理上的差異,合理分工,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3)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共同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2.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1)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①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體環境,雙方的職業、收入和彼此的扶養關系而發生變化。②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2)夫妻雙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賞、互諒互讓①表現: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②意義:是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成就美滿婚姻,構建和諧家庭。例題:王某與李某系夫妻,兩人常因瑣事爭吵。李某疑心較重,每次在王某出差時都要用手機定位王某的個人行蹤,王某對此深覺厭煩;王某以工作忙為由,拒絕承擔家務。某次,兩人爭吵時,王某毆打了李某。關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①李某侵犯了王某參加工作的權利②王某因工作忙可以拒絕承擔家務③李某定位王某個人行蹤的行為侵犯了王某的隱私權④王某毆打李某的行為很大程度上破壞了家庭關系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答案:B解析:王某和李某在婚姻關系中均存在過錯:王某毆打李某的行為屬于家庭暴力,極大地破壞了家庭關系;李某定位王某個人行蹤的行為侵犯了王某的隱私權。故③④入選。李某沒有侵犯王某參加工作的權利,①錯誤。男女雙方結為夫妻后,都要履行家庭義務,如果一方工作較忙,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妥善安排家務的分配,而不應以工作忙等為借口拒絕承擔家務,②不選。考點八:平等的財產關系1.特點:夫妻財產關系與夫妻人身關系密不可分。2.內容(1)夫妻共有財產①范圍: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②原則: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2)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3.處理好夫妻間財產問題(1)關鍵:相互坦蕩,遇事商量。(2)方式: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對雙方具有約束力。a.法律后果: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例題:甲(男)乙(女)兩人婚后共同經營一家飯館,住在婚前甲出資購買并登記在甲名下的房子中,后兩人因關系不和而離婚,離婚時兩人的兒子已經成年,研究生在讀。后經人介紹,甲與同樣離異的丙(女)再婚,丙的10歲女兒隨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上述房子中,并繼續經營飯館。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若甲兒子跟甲要不到學費則可以跟丙要②甲對丙的女兒和自己的兒子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③乙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飯館的收益有平等處置權④丙不可能獲得對這套住房的處置權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甲與丙再婚時,甲的兒子已經成年,則丙與甲的兒子不構成撫養和被撫養的關系,所以甲的兒子若跟甲要不到學費,也不能跟丙要,①說法錯誤。丙的女兒屬于未成年人,甲與丙再婚后,甲與丙的女兒已經形成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故甲對丙的女兒和自己的兒子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②說法正確。甲乙兩人婚后共同經營一家飯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飯館的收益屬于甲和乙的共同財產,所以乙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飯館的收益有平等處置權,③說法正確。甲和丙如果約定該房子屬于共同財產,丙則獲得對這套住房的部分處置權利,④說法錯誤。第四步:單元核心素養對接高考1.(2022·浙江·統考高考真題)2019年1月,張某在H市購買一處房產。2021年5月,張某與王某結婚,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不動產歸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購買一處房產。2022年3月,張某發表小說作品獲稿酬5萬元,王某獲得其父母贈與小車一輛。關于財產的歸屬,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H市和N市房產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B.H市房產歸張某所有,N市房產歸王某所有C.稿酬5萬元和小車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D.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小車歸王某所有【答案】D【解析】H市的房產是婚前張某所購財產,應歸張某所有;N市房產是婚后財產,應歸張某、王某共同所有,A錯誤。N市房產是婚后財產,應歸張某、王某所有,B錯誤。按雙方約定財產的規定,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C錯誤。稿酬5萬元歸張某所有,王某獲得的父母贈與的小車歸王某所有,D正確。故選D。2.(2022·浙江·高考真題)錢某與妻子周某離婚,女兒小錢被判給周某。錢某后來與劉某再婚,劉某有一在外地獨立生活的成年兒子小劉。錢某年邁去世,留下一處房產和數十萬存款,未立遺囑。可以繼承錢某遺產的有( )①妻子劉某②前妻周某③女兒小錢④繼子小劉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題中,錢某未立遺囑,因此遺產按法定順序繼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錢某的再婚妻子劉某和自己女兒小錢可以繼承錢某遺產,①③符合題意。錢某的前妻不屬于法定繼承人,②不符合題意。繼子小劉已經成年,與錢某沒有扶養關系,所以不能繼承遺產,④不符合題意。故選B。3.(2022·山東·統考高考真題)劉某將自己的一套房屋簽約賣給汪某,但在辦理過戶登記前去世。劉某之子劉某甲作為劉某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將該房屋賣給李某并過戶。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劉某甲賠償自己的損失。李某認為,自己與汪某素不相識,不應對汪某的損失負責。劉某甲認為,父債子償已經過時,劉某賣房給誰與自己無關。據此,下列判斷正確的是( )①汪某無權要求李某賠償自己的損失②汪某可主張李某未獲得該房屋所有權③劉某甲既然未放棄繼承該房屋,就應該向汪某承擔責任④若劉某甲與汪某經人民調解達成協議,則該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案例中汪某與劉某簽約,因此汪某可以向劉某之子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劉某之子賠償自己損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賠償自己的損失,①正確。房屋為不動產,不動產所有權的獲得必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案例中劉某甲作為劉某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將該房屋賣給李某并過戶,表明李某已獲得該房屋所有權,②錯誤。我國法律規定,遺產繼承人不僅可以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還需要承擔被繼承人未償還的債務。案例中,劉某甲繼承劉某遺產(房屋),同時應該向汪某承擔責任,③正確。經人民調解達成協議,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后,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④錯誤。故選A。4.(2023·河北·模擬預測)王老伯為某村村民,在村里有宅基地一處,地上有三間房屋。王老伯的好友李某(非該村村民)常到村里看望王老伯,并長期租下王老伯的房屋一間。多年后,王老伯訂立遺囑,將其在村里的宅基地和三間房屋贈與李某。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遺囑繼承重意愿,作為指定繼承人的李某有權繼承王老伯的遺產②如果沒有人繼承王老伯宅基地上的房屋,村集體組織可收回該宅基地③王老伯無權將其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贈與非本村村民,該遺囑應屬無效④王老伯作為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權人,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C【解析】李某不是王老伯的法定繼承人,因此王老伯所立遺囑不屬于遺囑繼承,而屬于遺贈;此外,在我國為了避免農村房地資源的流失,不具有本村集體組織成員身份的非親緣關系人,不得通過遺贈的方式取得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①不符合題意。王老伯對其宅基地擁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④說法錯誤,排除。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禁止擅自買賣或非法轉讓,故王老伯無權將其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贈與非本村村民,該遺囑應屬無效,如果沒有人繼承王老伯宅基地上的房屋,村集體組織可收回該宅基地,②③符合題意。故選C。5.(2023·福建·二模)李某(男)婚前于當地市區購得一套沿街商鋪,從事經營活動。與妻子周某結婚后,又購置了一套商品房居住。兒子李甲和女兒李乙成年后,李某立下遺囑:在自己去世后,沿街商鋪由李乙繼承,商品房由李甲繼承。后李某去世,李甲認為,按照習俗,已經出嫁的李乙不能再繼承房產,遂將李乙告上法庭。對此,下列觀點正確的是( )A.李某只能對兩套房產中的一套享有處分權 B.李某可以未經妻子允許單方面處置沿街商鋪C.法院應堅持公平原則判令李甲李乙均分房產 D.遺囑是李某的真實意思表示,法院應予認可【答案】B【解析】沿街商鋪屬于李某的婚前財產,李某享有處分權。商品房是李某和妻子的共同的財產,一半房產屬于李某,李某有處分個人財產的權利,A錯誤。沿街商鋪屬于李某的婚前財產,可以未經妻子允許單方面處置,B正確。如果李某的遺囑具有法律效力,首先按遺囑繼承分配財產,其他按法定繼承分配,C錯誤。遺囑的形式很多,除自書遺囑外,其他形式的遺囑需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才能生效。遺囑雖是李某的真實意思表示,但是否生效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D錯誤。故選B。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