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三單元 就業與創業做個明白的勞動者第一框 立足職場有法寶(勞動法和勞動合同)1、法律守護勞動者(1)維護勞動權的法律:憲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社會保險法等。(2)勞動法:調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3)勞動法規定的原則①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首要原則);②勞動者平等競爭的原則。勞動者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③特殊勞動保護。對勞動者權利進行傾斜保護;對未成年工、殘疾勞動者、女職工的勞動保護。2、勞動要簽合同(應當訂立書面合同)(1)勞動合同含義: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2)簽訂勞動合同的意義:①勞動者維權有據,更好地保護自己合法權益;②構建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3)簽訂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①簽訂之前仔細閱讀合同的各項條款(必備條款、可備條款)。P62-63②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③勞動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才產生法律效力。④勞動合同一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即對雙方形成約束力,不得隨意變更。1.立足職場有法寶勞動者 含義 指具有勞動能力、以從事某種社會勞動獲得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下從事勞動并獲取勞動報酬的人要求 應當達到法定就業年齡,除特殊情況外,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勞動法 調整關系 勞動法主要調整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即勞動關系基本原則 ①首要原則:勞動法的首要原則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勞動者應享有的各項權利,同時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可以提升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②勞動者平等競爭的原則。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全社會應當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營造公平就業制度環境③特殊勞動保護原則。除對勞動者的權利進行傾斜保護外,勞動法還注重對未成年工、殘疾勞動者等特殊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保障意義 這些勞動法律、法規為公民的合法勞動權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廣大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全面發展2.勞動也要簽合同含義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用 有了勞動合同,勞動者維權有據,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條款 必備條款 主要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等可備條款 除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中可以規定的條款,包括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條款原則 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無效勞動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勞動合同自訂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約束力 ①勞動合同一旦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對雙方形成約束力,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不得隨意變更。②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勞動者的各項義務,并且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則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第二框 心中有數上職場1、勞動者的權利(1)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拖欠,同工同酬。(2)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工作時間8h/天,40h/周,帶薪休假,享受年假。(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可以加班,但須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3)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用人單位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保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4)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5)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工會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等。2、勞動者的義務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3、勞動者依法維權的途徑(1)和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請工會或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3)投訴: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4)勞動仲裁: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未經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5)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仲裁申請不予受理或逾期未做出決定,或對仲裁決定不服的。第八課 自主創業與誠信經營第一框 自主創業 公平競爭一、自主創業,公平競爭1、創業的要求(1)選擇創辦經營主體類型個體工商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符合法律規定,準備相應文件(不同類型經營主體成立條件和承擔責任不同)(3)按照規定在相關主管部門辦理企業登記,領取營業執照(4)企業登記的相關信息依法及時公示(5)創業者要具備法律意識2、企業經營者要公平競爭(1)經營者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力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近似的標識,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含簡稱和字號)等。(2)經營者的廣告行為應當遵守法律規定。廣告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出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3)禁止實施商業詆毀、不當有獎銷售、商業賄賂、妨礙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網絡產品。表格歸納:市場競爭講公平經營者之間要公平競爭 我國法律確立了有關市場公平競爭和依法經營的規則不正當競爭的主要表現 “搭便車”行為 經營者利用他人已經建立的商業信譽,通過某種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費者發生誤認,這種混淆行為就是典型的“搭便車”。這種行為既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又可能對消費者構成欺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屬于不正當競爭進行虛假宣傳、制作虛假廣告的行為 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 實施商業詆毀行為、不當有獎銷售行為、商業賄賂行為、妨礙或者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等第二械 誠信經營 依法納稅一、企業經營者誠信經營1、規范經營者誠信經營的法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2、誠信經營的意義(1)有利于平衡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2)有助于守法誠信的經營者擴大市場(3)增進社會福祉3、經營者要誠信經營,保證消費者合法權利(消費者有哪些合法權益)(1)經營者應當保證消費者安全消費的權利對可能危及安全的商品和服務要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的方法和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應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之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服務等措施。(2)經營者應當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向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對消費者就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答復。商品或服務應當明碼標價,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3)經營者應當尊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消費者有權對商品或服務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4、消費者維權途徑和解、調解、投訴、仲裁、訴訟二、依法納稅1、稅收的地位:是國家財政收的重要來源(最主要、穩定、可靠)2、我國稅收的性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3、我國的稅種(1)增值稅:以生產中增值額為計稅依據,是新創造的價值。增值稅特點:減少重復征稅,有利于減輕企業稅收負擔。(2)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而繳納個人所得稅。(3)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更加關注公平表格歸納:經營者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原因 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呈現出一種“信息不對稱”狀態,消費者處于弱勢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安全消費的權利 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知情權 ①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②對消費者就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詢問,經營者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③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還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途徑 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和解,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還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與經營者之間的爭議依法納稅是義務原因 ①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②納稅人自覺履行納稅義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貢獻③企業依法誠信納稅,既是企業信用的最好體現,也是企業最好的市場名片增值稅 ①含義:增值稅是以商品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②征稅對象:增值額就是生產經營者在一定期間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③作用:增值稅的最大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有利于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企業所得稅 ①含義: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②適用范圍:除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外,其他企業統一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 ①含義:針對居民個人在境內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個人從境內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種稅②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轉變為更加關注公平③作用: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和法治觀念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第九課 糾紛的多元解決方式第一框 認識調解與仲裁1、調解:以和為貴含義 通過第三方的排解疏導、說服教育,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類別 包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訴訟調解等,它們在不同層面為解決糾紛發揮著重要作用組織 人民調解委員會原則 要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費用效力 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設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經其調解達成的協議,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此外,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效力2、仲裁:便捷經濟(相對于訴訟而言)地位 仲裁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有效途徑種類 包括商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農村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等前提 當事人申請仲裁,須以雙方自愿訂立的有效仲裁協議為前提特點 ①仲裁程序比較靈活,仲裁審理一般不公開進行,而且一裁終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經濟。②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第二框 解析三大訴訟1、訴訟的含義:在糾紛主體的參與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決具體糾紛的活動。2、訴訟的地位:解決糾紛的最后途徑。3、訴訟解決糾紛必須嚴格依照相關《訴訟法》進行。4、訴訟的特點:公權性、程序性、強制性、終局性5、訴訟的主要類型:比較 民事訴訟 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訴訟目的 解決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權利和義務糾紛 解決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問題 解決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應處何種刑罰的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 民事訴訟雙方當事人均可提起 行政訴訟主要由行政相對人提起,行政機關始終處于被告地位 刑事訴訟除自訴案件由自訴人提起自訴外,均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舉證責任 誰主張權利誰負有舉證責任 行政機關負有舉證責任 公訴人舉證,但被告可以提出自己罪輕或無罪的材料為自己辯護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訴訟實現公平正義第一框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1、當事人的訴訟權利(1)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或無暇參加訴訟活動)①訴訟代理人: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委托)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的人。②辯護人: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2)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①含義: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②作用: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維護司法公信力。(3)有上訴的權利①含義: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民事、行政訴訟不服判決或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5日和10日,刑事訴訟不服判決或裁定的上訴期限分別為10日和5日)②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2、法律援助(1)實施法律援助的原因一些公民因受經濟困難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機會。(2)法律援助的表現: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3)申請法律援助條件經濟困難的當事人依法申請;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刑訴中經法定程序可以指派。(4)法律援助機構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提供法律援助,不符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理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表格歸納:訴訟權利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 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 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尋求法律援助目的 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條件 ①在民事和行政糾紛中,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②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③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要求 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第二框 嚴格遵守訴訟程序1、起訴:①是訴訟程序第一步,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②起訴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③立案: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訴訟進入一審程序。2、應訴:被告因原告的起訴而參加訴訟的行為或活動。被告方行使答辯權的訴訟活動及被告方履行訴訟義務的具體體現。3、審理和判決: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宣告判決階段4、上訴: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二審裁判是終審裁判。表格整理:起訴 俗稱“告狀”,是訴訟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國,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均實行“不告不理”的原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與他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審判立案 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即告開始,起訴的一方稱為原告,被訴的一方稱為被告,訴訟進入第一審程序應訴 人民法院登記立案后,要將原告提交的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開庭審理 ①在民事、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并作出判決,這一系列訴訟活動稱為開庭審理②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與宣告判決等階段二審程序 一審結束后,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二審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的程序,二審裁判是終審裁判。同時法律還規定了審判監督程序,用于糾正生效裁判的錯誤第三框 依法收集運用證據1、證據含義:訴訟過程中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根據。2、證據的特點: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3、證據的種類: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4、證據收集與保存:書面合同、借條、收條、發票等收集保存5、訴訟中運用證據(1)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一般情況)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特殊)(2)行政訴訟:行政機關作為被告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3)刑事訴訟:公訴案件中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6、訴訟的基本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證據是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是訴訟的靈魂。訴訟中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有利于正確解決糾紛,在司法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表格整理:訴訟證據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行政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意見,勘驗筆錄、現場筆錄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證據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原則。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在有些情況下,當案件當事人因欠缺專業知識或者遠離證據而難以舉證時,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慮,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當事人提出訴訟主張時,由對方負責舉證行政訴訟 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刑事訴訟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