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法律與生活》 答題模板關于民事活動的認識評價類試題解題方法(1)特點:此類試題往往以某一個或某幾個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背景,考查學生對特定的民事活動的認識和評價。(2)解題方法:熟知民法基本原則 平等、自愿、公平、誠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綠色等基本原則審讀材料提取信息 仔細審讀材料,對材料涉及的民事主體的民事活動進行精準把握材料信息對應原則 將提取的材料信息與相關民法基本原則進行對應。結合原則判斷分析 判斷材料中民事活動是否符合民法基本原則,會產生何種影響2、維護人身權利的試題(1)特點:試題往往以現實生活中某些民事主體的民事行為或者由民事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為背景,要求學生對某種特定的民事行為進行分析評判或者對民事糾紛進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讀。具體來看,題目往往以“A的行為是否侵犯了B 的權利 侵犯了哪些權利 A的行為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應該承擔哪些責任 ”等為設問,以教材中“積極維護人身權利”的知識為依托,聯系教材中侵權行為與法律責任等知識,請學生進行綜合評判。(2)解題方法:第一步:判斷某民事主體的行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或者某權利人的人身權是否受到了侵害。第二步:判斷該民事主體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權,或者某權利人的哪些人身權受到了侵害。第三步:判斷實施侵權行為的民事主體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3、解答關于所有權的試題(1)特點:此類試題往往以所有權的不同取得方式為背景,對某種物的所有權歸屬進行判斷,以及闡釋其背后的相關法律知識,以引導學生增強法治意識,自覺遵守法律規定,依法取得不動產或動產的所有權,維護自身的民事權利。(2)解題方法:熟知不同物的所有權取得方式 不動產與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方式有所不同:對于房屋等不動產,除法律另有規定的情形外,必須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登記,才能取得所有權;對于動產般來說,所有人按照轉讓財產所有權的意圖,直接把財產交給對方占有,對方就取得了該財產的所有權。不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依法登記;動產所有權的取得應當依法交付審讀材料提取信息 仔細審讀材料,準確判斷題目案例中的“物”是不動產還是動產材料信息對應教材知識 將材料中的“物”與所有權取得的不同方式進行對應綜合判斷、得出結論 結合材料及教材知識,綜合判斷某種物的所有權的歸屬。4、關于知識產權的試題解答方法(1)特點:試題往往以現實生活中某種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為背景考查對尊重、保護知識產權的認識。具體案例中可能涉及著作權、專利權,或者商標權,但均是對知識產權的侵犯(2)解題方法明確權力間的關系 明確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判斷材料涉及的權利 仔細審讀材料,判斷題目案例中涉及的是著作權、專利權還是商標權,同時注意題目材料是否涉及不同的民事主體分析題目考查角度 審讀材料及設問,分析考查方向、侵權責任、權利保護期等注意知識適度融合 題目可能涉及知識產權與物權之間的適度融合,學生需要注意知識點之間的內在聯系5、生活中我們要區分要約與要約邀請(1)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2)在實際協商過程中,受要約人的“承諾”可能增加新的內容,如果對原來的要約內容進行了實質性變更或者超過了要約確定的期限,此時,該項“承諾”轉化為新要約,需要原來的要約人作出承諾,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舉例:商家:新鮮草莓,歡迎選購!(商家發出要約邀請)消費者:草莓怎么賣 20元一斤行不 (消費者發出要約)商家:25元一斤,不能再少了!(商家發出新的要約)消費者:好的,給我來兩斤。(消費者作出承諾)6、解答有關有約必守、違約有責的試題(1)題型特點:試題往往以現實生活中各種合同的履行為背景,考查學生對合同履行原則以及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的認識,引導學生自覺樹立契約精神,維系誠信、健康的市場秩序,促進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行(2)解題方法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訂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判斷合同履行過程是否存在 違約行為 結合合同履行的原則(遵守約定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判斷材料中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分析違約當事人應當承擔的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根據違約方違約事實,分析違約當事人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解答有關民事侵權責任的試題解題通法題型特點:試題往往以現實生活中的民事活動為背景,要求分析行為人的民事行為是否涉嫌侵權以及侵權的形式,分析其行為是否應該承擔侵權責任,承擔侵權責任屬于何種情形,以引導學生正確行使民事權利,自覺尊重他人權利解題方法。解題方法熟悉法律規定的民事權利類型 民事權利包括財產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人身權(人格權、身份權)分析判斷民事行為是否合法 仔細審讀材料,準確判斷題中民事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涉嫌侵權深度分析民事行為 某行為如果涉嫌侵權,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種權利,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綜合分析得出結論 根據題目設問,結合題目案例進行分析,得出合理結論關于相鄰關系處理的相關試題的解答方法(1)題型特點:試題可能以現實生活中各種相鄰關系的處理為背景,考查學生對侵權責任與權利界限的認識。具體包括:考查相鄰關系的處理規則、原則,判斷相鄰關系中是否涉及侵權以及侵權人應當承擔何種侵權責任(2)解題方法明確相關當事人 認真審讀材料,明確材料所涉及相關當事人提煉相鄰關系處理事實 分析提煉材料中相鄰關系的處理方式、事實細節等評析判斷事實是否侵權 評析判斷材料中的相鄰關系事實是否涉嫌侵權及侵權表現分析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的責任 結合事實,根據法律規定,說明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全面理解夫妻地位平等地位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關系的核心含義 指男女雙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個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履行義務,互不隸屬與支配,夫妻雙方地位平等表現在人身關系、財產關系等多個方面主 要 體 現 人身關系 含義 夫妻間的人身關系是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權 利義務關系內容 夫妻人身關系的平等強調夫妻雙方的人格獨立。人格獨立的一個重要 體現就是夫妻雙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已姓名的權利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這些自由是夫 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財產關系 含義 夫妻間的財產關系是夫妻雙方在財產、扶養和繼承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關系內容 夫妻財產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可 以約定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范圍,沒有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處理10、評價勞動合同的簽訂( 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以具體案例入手,評價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存在的問題(2)解題方法:評價某一勞動合同的簽訂,主要從以下角度入手看,一看,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否齊全。二看,訂立勞動合同時是否遵循了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三看,訂立時是否存在下列情形: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②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11、與勞動爭議解決相關的認識類試題的解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以具體案例入手,要求分析出現勞動爭議的原因,并提供合理的解決途徑(2)解題方法:對某一勞動爭議進行全面認識,一般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產生勞動糾紛的原因,主要看屬于哪一方的責任。如果是用人單位的責任,要具體看侵害了勞動者哪些方面的合法權益;如果是勞動者的責任,則要看勞動者出現的具體問題。其次,要分析勞動者應該如何維權,或者是分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應該如何解決這一爭議。最后,可以進一步分析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應該得到什么啟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12、與公平競爭相關的評價類試題的解法解題通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是以某企業實施了某項行為為背景材料,考查對此行為的評價。(2)解題方法:解答此類試題一般分三步第一步,辨別材料中的行為是否屬于不正當競爭,如果屬于不正當競爭,進一步說明屬于哪一類不正當競爭。第二步,分析此不正當競爭行為所帶來的危害,或者分析對該企業進行處罰的必要性。第三步,分析案例給予我們的警示意義。13、與消權益相關的辨別類試題的解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是通過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具體事例,讓學生分析所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類別,并由此進一步說明消費者應該如何做(2)解題方法:根據關鍵信息,辨別消費者所享有的具體權利。權利 關鍵信息安全消費權 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要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知情權 知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等有關情況自主選擇權 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14、關于糾紛解決方式的試題的解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以具體民事糾紛案例為背景,分析應該如何解決這一糾紛。(2)解題通法第一,辨別這是一種什么性質的糾紛。糾紛的性質在某種意義上決定了解決糾紛的方式第二,依據糾紛的性質、情況,對解決方式作出選擇第三,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進行分析說明。15、與訴訟相關的試題的解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以具體案例入手,分析出現爭議的原因,并提供合理化建議。(2)解題方法①通讀材料,理清材料講述的事件大概。②聯系所學關于訴訟、調解、仲裁的相關知識,判斷該題是否屬于訴訟。重點明確仲裁與訴訟的區別。③結合材料,聯系訴訟的知識作答。16、與訴訟權利相關的認知類試題的解題方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結合具體案件要求學生對當事人所享有的訴訟權利進行辨別或有針對性地分析(2)解題方法第一步,明確當事人訴訟權利: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申請回避和上訴的權利。第二步,明確當事人所享有的這些權利的具體適用情況及法律的其他相關規定。第三步,針對案件的具體情況分析當事人有無相應權利以及如何行使這些權利。17、與訴訟程序相關的認知類試題的解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以具體案件切入,要求對訴訟過程中的某環節及相應注意事項做岀解釋說明(2)解題方法第一步,明確訴訟程序具體包括哪些階段第二步,結合材料,對訴訟過程中的每一階段的地位、作用或注意事項作出分析。18、與證據相關的認知類試題的解法解題通法(1)題型特點:此類試題往往是以某一具體案件為背景材料,要求學生分析證據在此案件中所發揮的重要作用(2)解題方法第一步,會辨別證據的類型;第二步,能理解因證據不足或證據充分對案件的影響;第三步,認識到證據的重要性,認識到證據對保護當事合法權益的意義,對公平正義的意義附《法律與生活》大題設置第一單元:民事權利與義務1.民法調整的法律關系?2.自然人的民事權利、民事義務?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怎么規定的?舉例?3.法人組織、非法人組織區別?判斷?4.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客體、內容?5.民法基本原則?6.民事權利?7.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人格權?8.一個人最基礎的權利?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9.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區別?10.侵犯他人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應當承擔什么法律責任?1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殘疾的、死亡的都承擔什么民事責任?12.姓名權的內容和侵權行為?13.姓名權的特別規定(姓名以外的名字、姓氏)?14.肖像權的內容、侵權行為?15.名譽權和榮譽權的區別(內容、侵權表現)?16.名譽權和隱私權的區別?17.隱私權和個人信息安全權的關系(區別、聯系)?18.財產權內容?所有權的內容?他物權?物的范圍?不動產(房屋、林木)?19.物權法的基本原則?20.所有權的取得方式及特殊情形?(注意善意第三人)21.共有財產常見情形?(夫妻、合伙人)22.用益物權的內容?(嚴格按照法定)23.抵押權、質權的內容及區別?(不動產、建設用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的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登記)24.知識產權的內容?著作權的內容?專利權的內容?不得作為商標的法律規定?25.著作權、專利權、注冊商標的保護期限(注意起止時間)?26.著作權的侵權表現?(注意圖書復印用于買賣侵權、圖書沒有出租權)27.專利權的侵權表現?28.注冊商標的侵權的表現?29.合同的含義?意義?30.訂立合同的原則?(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31.格式條款?(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格式條款無效。)32.訂立合同的過程?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承諾與新要約的區別?33.合同效力?(無效:①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②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④損害社會共利益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規定。可撤銷:重點誤解、乘人之危、顯失公平、欺詐、脅迫)34.合同形式及適用情形?35.合同履行原則?履行合同的關鍵?36.合同的一般條款?(不是必備條款,可以補充協議)37.合同變更解除?38.合同違約責任?(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都是補償性的、功能基本相同,所以不并用;違約金和定金罰則不并用。定金和損害賠償金可以并用)39.法定免責情形?(不可抗力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40.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侵權形式不同,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同,舉例。)41.訴訟時效?(當事人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42.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43.過錯推定、無過錯侵權責任?44.民事權利的限制?民法對名譽權、著作權設定界限?45.相鄰關系實質、類型、意義、原則、依據、要求?第二單元:家庭與婚姻父母對子女的權利、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的義務?成年一定監護制度?侵犯家庭成員權利、破壞家庭和睦的行為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繼承、繼承人、被繼承人、遺產、繼承權、析產?繼承與債務清償責任?取得繼承權額根據?(遺囑繼承的范圍)繼承權喪失的情形?(情節嚴重:侵害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法定繼承的范圍和順序?(注意順序、子女)繼承遺產的份額分配?遺囑與遺贈的關系?遺囑繼承與遺贈的關系?遺贈扶養協議(法律效力高于遺囑繼承和遺贈)?遺書的形式及要求?(代書、打印、錄音錄像、口頭:自書、打印)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前后數份遺囑?(以最后的遺囑為準。)結婚?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直系血親、三代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登記程序?離婚自由的限制?協議離婚、裁判離婚的區別?一審判決離婚的要求?離婚后探望子女的規定?夫妻關系的內容?核心?夫妻平等?夫妻人身關系平等的表現?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標志?夫妻共同財產、個人財產?夫妻約定財產制的內容?夫妻共同債務的法律規定?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1. 憲法規定,勞動是公民的權利還是義務?2. 勞動法調整什么關系?(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公務員和比照實行公務員制度的事業單位組織和社會團體的工作人員等不適用勞動法。)3. 勞動者的含義及要求?(注意特殊情況)4.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5. 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規定?勞動合同法對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資。)6.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和可備條款?7. 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則?8. 勞動合同的效力?9. 無效合同勞動報酬的支付?10. 勞動合同的生效?11. 勞動者的權利、義務?12. 勞動合同的解約?(第一種情形①②③④⑤⑥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13. 勞動爭議的解決途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調解的組織、和解或調解協議的法律約束力?勞動仲裁的終局裁決情形)14. 經營主體形態?15.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異同點?16. 企業登記要求?17. 不正當競爭?(不當有獎銷售:內定人員中獎、質次價高、超過5萬元)18.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基本內容及區別?19. 依法納稅的原因?20. 我國的主要稅種?21. 增值稅的含義、特點作用 營改增目的和意義?22. 企業所得稅的含義、適用范圍?23. 個人所得稅的含義、個稅改革的意義?(注意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解決解決糾紛的方式?調解含義、我國的調解制度?訴訟調解及法律效力?訴訟外調解?人民調解的特征?(人民調解委員會是群眾組織,主要由村委會、居委會設立,企、業單位等也可以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本質是基層群眾自治,具有廣泛的群眾性與鮮明的自治性特征。)人民調解的原則?費用?(遵循當事人自愿平等、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三項原則)經人民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具有強制執行力。)仲裁的類型?商事仲裁的范圍?(注意不能仲裁的范圍)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或裁或審、協議仲裁、不公開審理與一裁終局是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訴訟的內涵、地位?訴訟解決糾紛必須嚴格依法進行且有四個特點?訴訟的主要類型?不同訴訟類型在訴訟目的、提起主體方面的區別?訴訟法賦予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及其具體內容要求?(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回避人、上訴期限)法律援助制度?(注意援助條件、免費)起訴的地位、原則、含義?訴訟的管轄制度?(級別管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另有規定的除外。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海事、海商、專利糾紛案件、重大涉港澳臺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行政訴訟的級別管轄: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起訴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訴訟的級別管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審案件有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地域管轄:民事訴訟一般原告就被告;行政訴訟一般由最初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的法院管轄,也可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訴訟: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登記立案的條件及標志?(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被告、有具體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予以立案,立案登記后訴訟進入第一審程序。)審理前準備?民事、行政訴訟中開庭審理的含義、地位及其環節?刑事公訟案件的三個階段?法庭調查的順序?第一審程序結束后,當事人對裁判不服的,可以尋求哪些程序性救濟?(上訴,第二審終審,當事人不得再進行上訴。當發現生效裁判有錯誤時,可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進行再審,以糾正錯誤,屬于非常規糾錯和救濟手段。再審程序僅在三種情況下才能開啟:一是人民法院基于審判監督權,在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確有錯誤時,依職權決定再審;二是人民檢察院基于法律監督權,對存在法定再審事由的生效裁判,通過抗訴或檢察建議的方式啟動再審程序;三是當事人認為生效裁判有錯誤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這并不必然引起再審程序的發生,人民法院要對再審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和是否屬于法定事由進行審查,對符合法律規定的才會裁定再審。)少年法庭審理案件的范圍和原則?證據的重要作用?(打官司決勝負的關鍵砝碼,訴訟的核心和靈魂)證據的含義?生活事實和法律事實的區別?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區別,書證、物證的區別。)搜集和保存證據,養成證據意識。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刑事訴訟的舉證責任分配制度?舉證責任倒置?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任何訴訟都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訴訟中,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有利于正確解決糾紛,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實現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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