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2.1 主權統一與政權分層一、教學目標必備知識:國家主權的重要性、主權國家的權利、中央與地方的關系關鍵能力:能夠結合具體事例,理解維護國家統一、捍衛國家主權的意義。二、核心素養1.政治認同:我國在國際社會中堅定捍衛國家主權。2.科學精神:正確認識各國中央與地方分權的原因。3.公共參與:自覺履行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義務, 主動維護中央權威與國家集中統一領導。教學重難點教學重點1.國家主權的地位2.主權國家的基本權利3.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教學難點1.國家主權的原則2.中央與地方政府權力的劃分四、課前準備教具:黑板、粉筆、多媒體五、教學過程1、導入新課國家的結構形式,決定著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一個國家采取什么樣的國家結構形式,主要基于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的統一與完整、保障國家管理的有效與便利等方面的考慮。獨立自主地決定國家的結構形式,是國家主權的重要體現,也是國家主權的有機組成部分。接下來,我們就來學習主權統一與政權分層。2.新課講授一、國家主權探究與分享一材料一 主權是國家的基本屬性,是指國家獨立自主地處理其內外事務的統治權力。主權具有不可分割、不從屬于外來意志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質。主權不是國際法富裕國家的,而是國家固有的。國際法中的主權原則只是對國家這種最基本屬性的一種宣誓和確認。材料二 國家主權原則是當代國際法的基石。1970年10月24日, 聯合國大會通過《關于各國依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系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之宣言》,對國家主權原則作了明確規定。各國一律享有主權平等。各國不問經濟、社會、政治或其他性質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權利與責任,并為國際社會之平等會員國。主權平等尤其包括下列要素:各國法律地位平等;每一國均享有充分主權之固有權利;每一國均有義務尊重其他國家之人格;國家之領土完整及政治獨立不得侵犯;每一國均有權利自由選擇并發展其政治、社會、經濟及文化制度;每一國均有責任充分并一秉誠意履行其國際義務,并與其他國家和平相處。思考:1.結合上述材料,談談國家主權的含義是什么?2.材料一的表述,體現了什么觀點?3.確立國家主權平等原則有什么意義?學生討論交流點撥:1.國家主權是現代國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據,它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2.材料一的表述體現了國家主權是一種自主自覺的最高權威,沒有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可以對其加以否決或駁回。3.國家主權原則是當代國際法的基石。探究與分享二材料一材料二 2022年3月5日上午9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我們要堅持對臺工作大政方針,貫徹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堅決反對“臺獨”分裂行徑,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涉。自古以來,中華民族具有反對分裂、維護統一的光榮傳統。“臺獨” 分裂是祖國統一的最大障礙,是民族復興的嚴重隱患。凡是數典忘祖、背叛祖國、分裂國家的人,從來沒有好下場,必將遭到人民的唾棄和歷史的審判!臺灣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來干涉。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國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堅定意志、強大能力!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任務一定要實現,也一定能夠實現!思考:1.結合材料一,上述圖片是否屬于侵犯他國主權的行為?2.結合材料二,運用國家主權的相關知識,說明臺灣問題為什么一定要解決,一定能解決?學生討論交流點撥:1.入侵他國領土、領空和領海;干涉他國內政等都屬于侵犯他國主權的行為。2.①國家主權是統一的、 可分割的,是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我國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臺灣問題,關乎我國的國家安全利益和人民的福祉,實現祖國統一必將得到全體中國人民的擁護。②主權國家享有管轄權,臺灣是我國領土的重要組成部分,涉及我國的主權問題,中國有權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③我國實行單一制的國家結構形式。臺灣是我國的一個行政區域,理應而且必須回歸祖國,祖國統一定要實現。知識總結:1.國家主權的含義國家主權是現代國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據,它是統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權力。2.國家主權的基本特征①對內表現為國家最高權力的至高無上性。國家主權是一種自主自覺的最高權威,沒有任何其他權力主體可以對其加以否決或駁回②對外表現為國家最高權力的獨立自主性3.維護國家主權的必要性①人口、領土、政權和主權是構成主權國家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缺一不可。其中,最重要的要素是主權②國家主權是一種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主權作為國家統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權力,是一個國家的生命和靈魂③國家主權是國家最重要的構成要素,國家主權的喪失意味著國家的解體或滅亡4.主權國家的基本權利①獨立權:主權國家擁有按照自己的意志處理內政、外交事務而不受他國控制和干涉的權利②平等權:主權國家不論大小、強弱,也不論政治、經濟、意識形態和社會制度有何差異,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③管轄權:主權國家對其領域內的一切人和物具有管轄的權利④自衛權:主權國家擁有保衛自己的生存和獨立的權利(二)中央與地方探究與分享一1956年4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論十大關系》的講話。這篇講話總結了中國的經驗,討論了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些重大問題,其中包括中央與地方關系問題。中央和地方的關系也是一個矛盾。解決這個矛盾,當前要注意的是,應當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一點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地方辦更多的事情。這對我們建設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比較有利。我們的國家這樣大,人口這樣多,情況這樣復雜,有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比只有一個積極性好得多。我們不能像蘇聯那樣,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點機動權也沒有。中央要發展工業,地方也要發展工業。就是中央直屬的工業,也還是要靠地方協助。至于農業和商業,更需要依靠地方。總之,要發展社會主義建設,就必須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中央要鞏固,就要注意地方的利益。思考:談談毛澤東認為應該如何解決中央和地方這一對矛盾。學生討論交流點撥:①應當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點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地方辦更多的事情。②要發展社會主義建設,就必須發揮地方的積極性。中央要鞏固,就要注意地方的利益。探究與分享二縱觀世界各國,一個統一的國家只能有一個中央政府,它是國家主權的唯一承載主體。至于中央與地方、整體與局部的關系,各國的情況不盡一致。當今世界,大部分國家地廣人多,不可能通過唯一的中央政府進行直接的、簡單化的、事無巨細的管理。國家采取某一結構形式,就是為了安排中央與地方之間以及不同層級的區域之間的關系。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圍內的權力。我國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國務院“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憲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管理本行政區城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憲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負責并報告工作。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都是國務院統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都服從國務院”。思考:1.談談大部分國家行政區域劃分的依據和目的是什么。2.從憲法的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在我國,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之間是什么關系?學生討論交流點撥:1.①行政區劃的依據:通常是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產生的。行政區劃的界線和分層,往往需要考慮民族、宗教、歷史、地理、文化、經濟、軍事等諸多因素。②目的:國家采取某-結構形式,就是為了安排中央與地方之間以及不同層級的區域之間的關系。③行政區劃:除了普通行政區域,可能還會有民族自治區域、特區、直轄市等其他行政區域。大的行政區域之內,可能還會有進一步細分的行政區域。④中央與地方、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圍內的權力。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的權力劃分,往往通過國家憲法加以規定。一般而言, 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國家秩序與整體發展、軍事、外交等國家級事務,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各自區域內的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等地方性事務。2.在我國,中央與地方各級國家機構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劃分職權。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國家整體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須服從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證中央統一領導的同時, 必須考慮地方特殊利益,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探究與分享三2021年1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紓困幫扶力度的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各地區進一步把思想認識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勇于開拓創新,進一步細化紓困舉措,積極采取針對性措施,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困難,推動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不斷提升市場競爭力。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面臨困難和問題的調研,總結經驗做法,加強政策儲備,適時推動出臺:要加大對地方的指導支持力度,扎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思考:分析我國中央和地方是如何劃分職權、行使權力的?學生討論交流點撥:①我國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圍內的權力。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國家級事務,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各自區域內的地方性事務。②在我國,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劃分職權。一方面, 地方利益是國家整體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須服從中央。各有關部門、各地區把思想認識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強化責任擔當,細化紓困舉措,采取針對性措施,幫助中小企業應對困難。另一方面,在保證中央統一領導的同時, 考慮地方特殊利益,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各有關部門、各地區針對當地實際進行調研,總結經驗做法,加強政策儲備,適時推動出臺。知識總結:中央與地方的關系1.含義: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主要是指一定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下的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力分配及統屬關系,二者是整體與局部的關系2.重要性當今世界,大部分國家不可能通過唯一的中央政府進行直接的、簡單化的、事無巨細的管理。國家之內的行政區劃,通常是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產生的。當然,行政區劃的界線和分層,往往需要考慮民族、宗教、歷史、地理、文化、經濟、軍事等諸多因素3.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的權力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圍內的權力。中央政府與地方各級政府的權力劃分,往往通過國家憲法加以規定。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負責國家秩序與整體發展、軍事、外交等國家級事務,地方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各自區域內的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等地方性事務4.中央與地方各級國家機構職權劃分的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國家整體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須服從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證中央統一領導的同時,必須考慮地方特殊利益,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積極性3、結束新課通過本節課的學習,我們了解國家的結構形式,學習了國家主權及中央與地方。我們更加清楚的認識到國家主權的重要性,而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也事關著一個國家的統一與穩定。因此,我們要自覺履行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義務,主動維護中央權威與國家集中統一領導。六、板書設計主權統一與政權分層(一)國家主權(二)中央與地方七、課后作業完成本框同步課時作業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