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10.1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教學設計課題 10.1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課型 新授課 課時 1 授課對象 高二級學生日期 設計人 節次 教材來源 人民教育出版社政治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目標確立依據 課標分析 課標摘錄:4.4 概述公民的訴訟權利,熟悉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課標分解: 1.學生學什么 理解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理解法律援助。 2.學生學到什么程度 理解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權利、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理解設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法律援助的適用情形、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 3.學生怎么學 (1)根據借貸糾紛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趙某有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為什么法院駁回趙某申請回避的權利?如何認識回避制度?同時,設計了1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 (2)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為什么被害方家屬和犯罪嫌疑人洪某要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呢?一審宣判后,洪某不服并提出上訴,他應該怎樣行使才有效呢?同時,設計了2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 (3)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什么意義呢?如何看待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同時,設計了3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教材 分析 盡管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存在諸多差異,但是無論在哪種訴訟活動中,當事人都依法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承擔相應的訴訟義務。在起訴、應訴、審理、判決等各個階段,司法機關、當事人等均應當嚴格遵守訴訟程序,合理運用證據規則。司法機關依法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公正裁判案件,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學情分析 已有知識經驗:學生在初中及高中已經學過法律的基本知識。 已有生活經驗:學生生活在法治社會、法治國家,在生活中已經在遵循和運用相關法律知識。 已有策略經驗:學生自學、合作探究、反思的學習方式較為熟練;學生的思辨能力較強。 學習困難障礙: 法律援助的適用情形、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 突破措施:在議學情境中設計議學任務,讓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充分尊重學生;采取自主、合作、探究的形式多讓學生思辨,并聯系實際社會生活熱點,提高學生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目標敘寫 學習目標 (1)根據借貸糾紛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趙某有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為什么法院駁回趙某申請回避的權利?如何認識回避制度?理解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2)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為什么被害方家屬和犯罪嫌疑人洪某要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呢?一審宣判后,洪某不服并提出上訴,他應該怎樣行使才有效呢?理解當事人有申請委托和上訴的權利。 (3)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什么意義呢?如何看待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理解設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教學重難點 重難點:法律援助的適用情形、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評估任務 (1)根據借貸糾紛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趙某有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為什么法院駁回趙某申請回避的權利?如何認識回避制度?同時,設計了1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學習目標1) (2)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為什么被害方家屬和犯罪嫌疑人洪某要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呢?一審宣判后,洪某不服并提出上訴,他應該怎樣行使才有效呢?同時,設計了2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學習目標2) (3)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什么意義呢?如何看待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同時,設計了3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學習目標3)活動設計 1.活動一:學生課前自主預習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內容,并課前完成練習冊的主干知識的填空題。 2.活動二:以小組為單位開展合作、探究、分享各個議學任務。 2.活動三:限時完成針對性訓練題。 3活動四:自主構建本課知識網絡。教 學 過 程教學環節 教學活動 評估要點新課預習檢查 學生:提前預習教材,課前自主預習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內容,并課前完成練習冊的主干知識的填空題。 教師:檢查學生的預習資料,并在課堂上反饋。 全體學生都能完成。展示學習目標 教師通過課件展示學習目標,學生明確本節課要掌握的學生目標。 (1)根據借貸糾紛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趙某有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為什么法院駁回趙某申請回避的權利?如何認識回避制度?理解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2)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為什么被害方家屬和犯罪嫌疑人洪某要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呢?一審宣判后,洪某不服并提出上訴,他應該怎樣行使才有效呢?理解當事人有申請委托和上訴的權利。 (3)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什么意義呢?如何看待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理解設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 全體學生明確學生內容和學習任務。講授新課 一、訴訟權利面面觀 1.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1)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議學情境 孫某與趙某發生借貸糾紛,趙某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在開庭準備階段,趙某申請人民陪審員王某回避,理由是孫某是王某的學生,老師可能偏袒學生作出對其有利的判決。經調查,王某曾是某中學的教師,孫某是該中學的畢業生。但孫某進校時,王某已經退休,二人并不認識。于是人民法院作出決定,駁回趙某的申請。趙某不服,申請復議。人民法院經復議,維持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 議學任務: 小組合作、分享 趙某有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為什么法院駁回趙某申請回避的權利?如何認識回避制度? 學生合作、探究,教師引導、小結。 議學小結 一、訴訟權利面面觀 1.當事人的訴訟權利 (1)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 ①回避制度含義 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 ②意義 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 相關鏈接: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體 在民事訴訟中,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的; (二)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訴訟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 上述人員接受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請客送禮,或者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在刑事訴訟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也應當依法回避。 針對性限時訓練 在某起案件中,原告了解到被告與主審法官王某是初中同學,于是申請王某回避。該法院決定讓王某回避并重新任命一名主審法官。尊重當事人的回避權利( ) ①是保障行為人權利得到法律保護的基礎 ②意在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 ③是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 ④旨在解決當事人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或無暇參加訴訟的問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根據借貸糾紛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趙某有沒有申請回避的權利?為什么法院駁回趙某申請回避的權利?如何認識回避制度?同時,設計了1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講授新課 (2)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權利 議學情境 2022年1月28日“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在云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犯罪嫌疑人洪某共有兩名辯護律師,一名為其做無罪辯護,一名做罪輕辯護。被害人家屬方代理律師為法律援助律師,提出要對洪某死刑立即執行。案件庭審結果最終選擇擇期宣判。2022年7月7日,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洪某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宣判后,洪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議學任務: 小組合作、分享 (1)為什么被害方家屬和犯罪嫌疑人洪某要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呢?(2)一審宣判后,洪某不服并提出上訴,他應該怎樣行使才有效呢? 學生合作、探究,教師引導、小結。 議學小結 (2)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權利。 ①原因 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 ②主要職責 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 針對性限時訓練 趙某被一輛大貨車撞成重傷,花去醫療費7萬元,可肇事者僅支付5000元后就說趙某詐傷,不再支付趙某醫療費。趙某無奈之下聘請張律師將肇事者起訴到法院。對此,趙某行使的權利是( ) A.上訴的權利 B.委托辯護人的權利 C.申請回避的權利 D.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 ①含義 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②重要性 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知識拓展:判決和裁定的區別 ⑴判決是解決案件的實體問題,而裁定既解決實體問題,也解決程序問題。 適用裁定解決的實體問題,如在執行期間依法減刑、假釋等; 解決的程序問題,如駁回自訴,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 ⑵在一個案件中,發生法律效力并被執行的判決只有一個,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個。 ⑶判決必須用書面形式表現出來,而裁定既可用書面形式,又可用口頭形式。口頭裁定作出后,記入筆錄即可。 針對性限時訓練 胡某與李某因個人糾紛大打出手,李某腦部受重傷,智力重度退化,隨后檢察院對胡某提起公訴。本案中( ) ①李某可以委托律師為其辯護 ②胡某收到判決書15日內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 ③胡某收到判決書10日內可以向上一級法院上訴 ④胡某可以委托辯護人為其辯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為什么被害方家屬和犯罪嫌疑人洪某要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呢?一審宣判后,洪某不服并提出上訴,他應該怎樣行使才有效呢?同時,設計了2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講授新課: 二、尋求法律援助 1.設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義 3.法律援助的適用情形 4、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 議學情境 16歲的劉某因涉嫌搶劫罪被提起公訴。他的父母找到區法律援助中心請求幫助。 許律師受中心指派和劉某父母的委托,無償擔任劉某的辯護人。許律師通過調查了解到,劉某系初犯,主觀惡性和犯罪情節相對較輕,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犯罪情況。 庭審時,許律師在辯護此中建議對劉某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庭認定劉某犯搶劫罪,但可依法處罰,并適用緩刑。 議學任務 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什么意義呢?如何看待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 議學小結 二、尋求法律援助 1.設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 (1)必要性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 (2)重要性 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義 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 3.法律援助的適用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 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 (2)在刑事訴訟活動中 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 4、法律援助的審查與辦理 (1)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 (2)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 針對性限時訓練 高中生小林的父親因工傷住院治療,老板卻拒絕支付醫藥費用。由于家庭經濟困難,小林家無法支付訴訟費用,可小林一定要為父親討回公道。這時小林應該懂得( ) A.采取暴力手段解決糾紛 B.知識就是力量 C.通過法律援助的途徑進行維權 D.退一步海闊天空 自2022年起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二條指出,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的制度。可見,法律援助( ) ①是我國保護、促進人權的體現 ②確保被援助者在司法活動中勝訴 ③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④其援助機構要無條件提供服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及實施本地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機構,統稱為“法律援助中心”。錢某在一起訴訟中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申請材料。法律援助中心( ) ①應立即給錢某提供適合的法律工作者 ②應及時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 ③應就錢某是否符合條件以電話告之 ④其工作人員不得收取錢某任何財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學生根據議學情境和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劉某有什么意義呢?如何看待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同時,設計了3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課堂小結 1.學生自主構建知識網絡。 2.學習對應學習目標進行自主反思,對沒有達成的學習任務進行跟進。 全體學生進行知識回顧與反思作業布置 必做: (1)反思課堂學習內容、整理筆記; (2)限時完成練習冊配套練習題; (3)熟記原理內容 2.選做:《五三高考》 3.預習:下節課教材內容、練習冊預習內容 筆記留痕、錯題的歸因分析板書設計復盤反思基于目標的復盤式評課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