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4.1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教學設計——基于“教學評一致性”備課專業化課題 4.1權利保障 于法有據 課型 新授課 課時 1 授課對象 高二級學生日期 設計人 廖俊遠 節次 教材來源 人民教育出版社政治選擇性必修二《法律與生活》目標確立依據 課標分析 課標摘錄:1.4 理解侵權責任的內容,樹立依法承擔責任的觀念。 課標分解: 1.學生學什么 理解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理解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 2.學生學到什么程度 理解承擔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訴訟時效;理解一般侵權責任、特殊侵權責任。 3.學生怎么學 (1)根據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此案例中,誰侵害了小杰的民事權利?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從而理解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同時,設計了4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 (2)根據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小杰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結合案例和教材知識思考:侵權責任構成的要件有哪些?從而理解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同時,設計了4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教材 分析 本框包括兩目,第一目:侵權行為與法律責任,了解侵權責任、民法典侵權責任編關于責任主體的部分特殊規定、侵權責任與承擔方式、訴訟時效等知識。第二目: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了解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過錯和因果關系、侵權責任的其他規定、無法錯責任的其他規定、法律規定侵權責任的意義。學情分析 已有知識經驗:學生在初中及高中已經學過法律的基本知識。 已有生活經驗:學生生活在法治社會、法治國家,在生活中已經在遵循和運用相關法律知識。 已有策略經驗:學生自學、合作探究、反思的學習方式較為熟練;學生的思辨能力較強。 學習困難障礙: 理解如何區分過錯推定責任與無過錯侵權責任 突破措施:在議學情境中設計議學任務,讓學生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充分尊重學生;采取自主、合作、探究的形式多讓學生思辨,并聯系實際社會生活熱點,提高學生的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目標敘寫 學習目標 (1)根據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此案例中,誰侵害了小杰的民事權利?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從而理解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2)根據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小杰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結合案例和教材知識思考:侵權責任構成的要件有哪些?從而理解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教學重難點 重難點:理解如何區分過錯推定責任與無過錯侵權責任評估任務 (1)根據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此案例中,誰侵害了小杰的民事權利?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從而理解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同時,設計了4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學習目標1) (2)根據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小杰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結合案例和教材知識思考:侵權責任構成的要件有哪些?從而理解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同時,設計了4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學習目標1)活動設計 1.活動一:學生課前自主預習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內容,并課前完成練習冊的主干知識的填空題。 2.活動二:以小組為單位開展合作、探究、分享各個議學任務。 2.活動三:限時完成針對性訓練題。 3活動四:自主構建本課知識網絡。教 學 過 程教學環節 教學活動 評估要點新課預習檢查 學生:提前預習教材,課前自主預習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內容,并課前完成練習冊的主干知識的填空題。 教師:檢查學生的預習資料,并在課堂上反饋。 全體學生都能完成。展示學習目標 教師通過課件展示學習目標,學生明確本節課要掌握的學生目標。 (1)根據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此案例中,誰侵害了小杰的民事權利?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從而理解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2)根據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小杰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結合案例和教材知識思考:侵權責任構成的要件有哪些?從而理解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 全體學生明確學生內容和學習任務。講授新課 一、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1.承擔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 2.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3.訴訟時效 議學情境 小壯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學,均為未成年人,在觀看學校運動會比賽時,小壯跑過來,從身后抱住小杰打鬧玩耍,將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傷。小壯趕緊和老師一起將小杰送到醫院。經診斷,小杰右腿骨折。小杰雖經手術治療痊愈,但其父母在醫保之外還支付了醫療費、護理費等一萬余元。 議學任務:此案例中,誰侵害了小杰的民事權利?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學生合作、探究,教師引導、小結。 議學小結 一、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1.承擔侵權責任的法律依據 2.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 3.訴訟時效 (1)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當民事權利受到侵害時,權利人應當及時提出相關請求。 針對性限時訓練 湖南長沙張女士拍了一段寵物貓聞自己腳的視頻,配樂是瀘州老窖國窖1573的廣告音樂,并于2020年12月21日在抖音上發布。2021年3月,瀘州老窖起訴張女士認為她發布的視頻侵犯了其產品的名譽權。由此可推斷( ) ①張女士沒有把拍攝的視頻用于商業用途,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②瀘州老窖的起訴實際上是小題大做,其維權行為是自我炒作 ③法院可能判決張女士向瀘州老窖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 ④網絡平臺審核后如果沒告知張女士,有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好意同乘”,是指駕駛員基于善意互助或友情幫助而允許他人無償搭乘的行為。民法典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民法典的上述規定( ) ①對積極幫助他人的人提供更多的司法救助,有利于社會穩定 ②有利于明確機動車使用人因為侵權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③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倡導和諧友善的社會風尚 ④有助于合理確定各方當事人利益,增強審判工作的明確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李女士、張先生系同一小區前后樓棟的鄰居,兩家最近距離不足20米。張先生為隨時監測住宅周邊,在其入戶門上安裝了一款可視門鈴,位置正對李女士家的臥室和陽臺。李女士認為,張先生可操控可視門鈴、長期監控其住宅,侵犯其隱私。遂要求張先生將可視門鈴拆除或移位。多次協商未果,李女士訴至法院。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張先生在為自己便利行使權利時,應照顧到相鄰方李女士的利益 ②張先生的行為對李女士的合法權利造成了損害,應承擔侵權責任 ③法院應當為李女士指定法律援助律師 ④張先生有安裝攝像頭的權利,法院應駁回李女士的訴訟請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王明和李陽是一對非常要好的朋友。一次,王明因做生意資金不夠,便向李陽借了2萬元,并說好1年后一定還上。可是,后來王明做生意虧本無力償還債務。李陽礙于情面也沒有要求王明還錢。一晃5年過去了,若李陽對此事提起訴訟,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向他人追究法律責任,一定要出示證據 B. 法院不再支持李陽要求保護權利的主張 C. 法院會為李陽討回借款 D. 王明應立即返還借款 根據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此案例中,誰侵害了小杰的民事權利?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從而理解侵權行為的法律責任。同時,設計了4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講授新課 二、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權責任2.特殊侵權責任 議學情境 某中學的初中生小杰和小濤因瑣事發生爭吵,在打斗過程中,小杰故意踢中小濤的腹部,致其脾臟破裂,住院治療。小濤的父母對小杰的父母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醫療費用10萬元。 議學任務: 小杰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結合案例和教材知識思考:侵權責任構成的要件有哪些? 學生合作、探究,教師引導、小結。 議學小結 二、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權責任(過錯責任) ⑴侵權責任的一般規定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⑵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①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 (損害事實) ②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 (故意或者過失) 故意還是過失,往往不影響其承擔民事責任,但過錯程度對于衡量其責任大小具有法律意義; ③該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一個人只能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后果負責,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確定損害結果發生的真實原因。 (過錯侵權,受害人需要舉證) 2.特殊侵權責任 (1)過錯推定侵權責任(不能證明清白就是你的錯)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簡而言之:先推定有過錯,行為人需要自證。 【知識拓展】常見過錯推定侵權責任的例子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 ②患者因醫療機構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或者醫療機構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遭受損害的,推定醫療機構具有過錯;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 ④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 ⑤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 ⑦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 (2)無過錯侵權責任(無論如何都是你的錯) 法律規定無過錯侵權責任的,則行為人只要損害了他人的民事權益,不論其有無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簡而言之:無論有無過錯,均需承擔責任。 【知識拓展】常見無過錯侵權責任的例子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②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 ③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④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⑤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⑥因環境污染致人損害的,由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⑦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經營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⑧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 針對性限時訓練 黃某騎電動車于村內主干道行駛,遭到何某飼養的大型烈犬追趕。黃某因此精神高度緊張,躲避烈犬追趕時撞到路邊停放車輛,導致翻車且身體多處受傷。兩人協商無果,于是黃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何某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應該支持以下哪些觀點( ) ①原告認為被告應該承擔過錯推定責任 ②原告認為被告應該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 ③被告雖未指使狗咬傷原告,但也要承擔侵權責任 ④原告翻車受傷屬于車禍,被告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吳某在自己的小區定點投喂小區流浪貓,黃某是該小區業主。一日傍晚,黃某牽狗遛彎,狗與吳某投喂的流浪貓起了沖突,黃某因此被貓抓傷。黃某前往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疫苗,產生了數千元的費用,雙方因此產生糾紛。本案中,以下法律觀點正確的有( ) A.因流浪貓對黃某造成傷害而產生的經濟損失由吳某承擔舉證責任 B.吳某定點投喂流浪貓,應該就貓抓傷黃某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C.黃某對流浪貓抓傷自己、侵犯自身生命權負有舉證責任 D.黃某可以通過人民調解、仲裁、法庭調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張女士攜帶小孩在小區散步,不幸被高空拋下的花盆砸傷頭部顱骨。警方雖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實地勘察后,根據花盆拋下的軌跡確定系該居民樓702~1602住戶所為。于是,張女士到法院起訴,要求這10戶住戶賠償自己所受的經濟損失8000元以及精神損害賠償1萬元。對此,下列觀點正確的有( ) ①如702~1602的住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②不論702~1602的住戶是否存在著過錯,均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③本起傷害屬于過錯推定侵權責任,法院理應支持張女士的訴求 ④本起傷害不能確定侵權責任人,故法院不應支持張女士的訴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趙某在小區周圍遛狗,沒有拴狗繩,此時,李某坐在街邊彎腰系鞋帶,起身時突然看到趙某的狗跑向自己,受到驚嚇后下意識后退幾步,摔倒在地。當天,李某被送到醫院治療,花去醫療費2000元。對于本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①李某如果訴訟,應當在兩年內起訴 ②趙某應承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 ③無論趙某有無過錯,均應當進行賠償 ④趙某的狗未直接觸碰或咬到李某,故趙某無須負責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根據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設計議學情境,學生根據議學任務開展合作、探究,分析小杰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結合案例和教材知識思考:侵權責任構成的要件有哪些?從而理解侵權責任中的情理法。同時,設計了4道針對性訓練題及時跟蹤學生的掌握情況。課堂小結 1.學生自主構建知識網絡。 2.學習對應學習目標進行自主反思,對沒有達成的學習任務進行跟進。 全體學生進行知識回顧與反思作業布置 必做: (1)反思課堂學習內容、整理筆記; (2)限時完成練習冊配套練習題; (3)熟記原理內容 2.選做:《五三高考》 3.預習:下節課教材內容、練習冊預習內容 筆記留痕、錯題的歸因分析板書設計復盤反思基于目標的復盤式評課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