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2張PPT)單一制和復合制第二課 國家的結構形式中央與地方的關系總議題:議題一:單一制——中央授權地方議題二:復合制——中央與地方分權議題一單一制——中央授權地方議題情境一:1.閱讀下列材料。世界各國的名稱,有的叫“共和國”,有的叫“王國”,有的叫“聯邦”。你知道下列國家的國家結構形式嗎?議題情境一:1.閱讀下列材料。世界各國的名稱,有的叫“共和國”,有的叫“王國”,有的叫“聯邦”。你知道下列國家的國家結構形式嗎?國家名稱 國際結構形式 國家名稱 國家結構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 摩洛哥王國巴西聯邦共和國 俄羅斯聯邦文萊達魯薩蘭國 南非共和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法蘭西共和國伊朗伊斯蘭共和國 塞內加爾共和國中央集權型單一制聯邦制聯邦制聯邦制地方分權型單一制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單一制單一制單一制單一制單一制單一制議學提示:一、國家結構形式1.含義:指一個國家的整體與其組成部分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相互關系。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劃分國家的行政區域,如何規范國家整體與其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權限。2.分類:現代世界各國的國家結構形式主要有單一制和復合制兩種。單一制復合制國家是由若干獨立的國家或政治實體(如共和國、州、盟、邦)等通過某種協議而組成的聯合體。是一種國家結構形式,指由若干不享有獨立主權的一般行政區域單位組成統一主權國家的制度。復合制議學提示:二、單一制1.組成單位:按照區域劃分的普通行政區域或自治區域。2.特點:中央享有最高權力;地方政權被置于中央政權的統一領導下,只能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范圍內行使職權。對外關系具有統一的國籍,中央機關統一行使外交權。權力劃分具有統一的中央政權機關,最高國家權力歸中央掌握,各地域的地方權力必須受中央權力的統轄。國家機構具有統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體系法律體系具有統一的憲法及其他基本法律概括:一部憲法、一種法律體系;一個立法機關、一個中央政府、一套司法系統;公民只有一個國籍。地方權力與中央權力是服從與被服從的關系議學提示:二、單一制3.具體特征議學提示:4.類型: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國家和地方分權型單一制國家。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國家地方分權型單一制國家中央嚴格控制地方政權,由中央委派官員或地方選出官員代表中央管理地方行政事務。地方沒有自治權,即使設有自治機關,也要受中央政府嚴格控制。如法國。地方居民依法自主組織地方公共機關在中央監督下依法自主處理本地事務,中央不得干涉地方的具體事務。如英國。知識拓展: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國家中央集權型單一制國家在法國,其主要作用的地方國家機關是地方行政機關,地方行政首長具有中央官員和地方官員的雙重身份。一方面代表中央,依照中央的命令行事,對國家內政部負責;另一方面,作為地方官員,管理一切地方行政事務,中央可撤換地方行政首長。法國走的是一條以中央代表為軸心的行政途徑。知識拓展:地方分權型單一制國家英國分為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四部分。1999年,蘇格蘭和威爾士相繼選舉成立地方議會,北愛爾蘭成立自治政府,這大大改變了英國傳統上高度中央集權的體制。此后蘇格蘭議會、威爾士國民議會及其行政機構全面負責地方事務,但外交、國防和國家安全、總體經濟和貨幣政策、就業政策以及社會保障等仍由中央政府控制。在英國,由各地區居民選舉產生的地方議會依法自主處理本地區事務;中央政府依法監督地方議會的行為,以立法監督為主要的監督形式,中央政府若發現地方議會有越權行為,可訴請相對獨立的第三方——司法機關糾正。議題二復合制——中央與地方分權議題情境二:觀看視頻 聯邦制議學提示:二、復合制(聯邦制)國家整體與其組成部分的權限范圍由聯邦憲法規定,都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享有最高權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間不得任意干涉。聯邦各組成單位的權力是它自身作為政治實體所固有的,相反,聯邦制國家的權力是由它的成員單位讓予的。聯邦的法律地位高于州 。1.聯邦制國家的組成單位:由享有相對主權的完整政治實體組成的國家。2.聯邦制國家的特征:兩部憲法(聯邦及各組成部分都有憲法),兩套法律體系法律體系兩個立法機關、兩個行政機關、兩套司法系統(國家有最高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各組成單位也有,二者之間沒有隸屬關系)國家機構權限范圍由聯邦憲法規定,都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享有最高權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間不得任意干涉。權力劃分聯邦是國際交往的主體,擁有外交權,個別聯邦允許組成成員有外交權;國民具有兩個國籍,既有聯邦國籍,也有組成聯邦單位的國籍。對外關系議學提示:二、復合制(聯邦制)3.聯邦制國家的具體特征:議學提示:二、復合制(聯邦制)國家整體與其組成部分的權限范圍由聯邦憲法規定,都在各自的權限范圍內享有最高權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間不得任意干涉。聯邦各組成單位的權力是它自身作為政治實體所固有的,相反,聯邦制國家的權力是由它的成員單位讓予的。聯邦的法律地位高于州 。1.聯邦制國家的組成單位:由享有相對主權的完整政治實體組成的國家。2.聯邦制國家的特征:議題情境三:閱讀文字材料。議學任務:結合材料,分析英聯邦的特點。英聯邦是一個國際組織,由56個獨立主權國家(包括附屬國)所組成,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現任英聯邦元首查爾斯·菲利普·亞瑟·喬治·蒙巴頓-溫莎國王則身兼包括英國在內的16個英聯邦王國的國家元首,此16國構成了一個現代版的共主邦聯。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批準上述決議,確定各英屬自治領都獲得完全獨立的主權,大英帝國名存實亡,英聯邦正式形成。英聯邦不是一個國家,也沒有中央政府。英國國王是英聯邦名義上的君主與國家元首。英聯邦不設權力機構,英國和各成員國互派高級專員為外交代表。議學提示:二、復合制(邦聯制)1、無統一憲法和法律;2、無統一國籍,只有各成員國國籍;3、無統一的最高立法、行政機關、邦聯有中央機關;4、成員國是獨立的主權國家;5、嚴格地說,邦聯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只是松散的國家聯盟 。1.邦聯制國家的組成單位: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為某種共同利益而組成的國家聯盟。2.邦聯制國家的特征:議學提示:3.國家結構形式的決定因素:(1)一個國家采取何種國家結構形式,是階級、民族、歷史、文化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2)人口、領土、政權和主權始終是國家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也是選擇國家結構形式時必須面對的基本問題。小結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2.2單一制和復合制.pptx 聯邦制.mp4 邦聯.mp4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