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9課 近代西方的法律與教化教 學 設 計教學目標1.通過分析羅馬法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形成和特點,培養時空觀念、史料證實、歷史解釋的素養。采取史料交流、專題研討、對比分析等方式,引導學生了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和不同法系的特點,以及西方法律制度對當今世界的而影響。2.通過分析西方法律制度在國家權力結構層面、法律內容上和司法實踐過程中的特征,培養歷史解釋的素養。采取實例分析研討的方法,通過當今資本主義國家的政治經濟和法律制度,借助于思想政治課的內容,引導學生了解西方國家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其法律局限性。3.通過分析宗教對中古時期歐洲的影響宗教倫理與教化對人們思想和行為的影響,培養時空觀念和歷史解釋的素養。結合中世紀歐洲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事例,認識宗教在文化傳播、思想教化方面的影響,同時注意全面認識宗教對西方國家的的影響。教學重難點重點:羅馬法的特點;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和不同法系的特點、影響;西方宗教倫理在對民眾教化中的作用和影響。難點: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不同特點;全面認識宗教在思想教化方面的作用。課前準備查找本課相關史料,準備好本課相關知識鏈接。教學過程【導入新課】出示圖片:這張圖片是古羅馬神話里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亞,在西方的法院隨處可見她的雕像,我們來觀察一下女神的造型,一手持劍一手持天平,天平表示“公平”,寶劍表示“正義”,緊閉雙眼表示“用心靈觀察”。正義女神一手提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只手握劍,用它來維護法。劍如果不帶天平,就是赤棵棵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帶劍,就意味著軟弱無力。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羅馬的法諺:“為實現正義,哪怕天崩地裂!”這種精神一直影響著西方國家, 今天讓我們一起來了解近代西方的法律與教化。【新課講授】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及發展(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羅馬法所謂羅馬法指的是公元前6世紀末到公元7世紀古代羅馬制定和實施的全部羅馬法律的總和。公元前8世紀左右,羅馬建城,最初是沒有固定成文的法律,而是依靠祖輩傳承下來的習慣規定來調整社會關系。貴族壟斷且隨意曲解法律,造成了平民和貴族之間出現了嚴重的矛盾。公元前509年,羅馬成立了共和國,為了緩和平民和貴族之間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羅馬共和國頒布了《十二銅表法》,將法律刻在12塊銅表上,出示圖片:【師】:這是《十二銅表法》的一些法律條文,它的頒布有怎樣的影響?【生】:羅馬的第一部成文法,使審判量刑皆有法可依,限制了貴族對法律的隨意解釋,一定程度保護了平民的利益。隨著統治區域的擴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6世紀,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編纂的《羅馬民法大全》是古羅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淵源。出示圖片及材料:【師】:以上法律條文體現了哪些法律原則?【生】:無罪推定、思想自由、誰主張,誰舉證、保護來成年人等。(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發展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羅馬帝國建立早期封建王國后所頒布的法律的總稱。日耳曼法起源于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習慣,后來日耳曼法開始走向成熟,最終與羅馬法的并存。主要有:《西哥特法》、《勃艮第法》、《薩利克法》和《里浦爾法》。由日耳曼習慣和羅馬法相融合而成,帶有氏族公社的殘余。法律適用采取屬人主義原則,即日耳曼人適用日耳曼法,羅馬人適用羅馬法,二者相抵觸時以日耳曼法為準。出示圖片及材料:日耳曼法的審判方式有:神判法 決斗法教會法:教會法又稱寺院法、宗規法。但在法學著作中則通常專指中世紀羅馬天主教的法律。在西歐中世紀,天主教會是封建制度的社會支柱和國際中心,在經濟上、政治上和思想上形成巨大的統治力量。教會與世俗政權之間經常發生權力之爭,但又互相配合,以維護封建統治。教會法就是在這一形勢下,以基督教神學為思想基礎,吸收了若干羅馬法原則而形成的。它既適用于教會事務,也適用于許多世俗事務,是西歐中世紀的一種重要法律。11世紀以后,歐洲國家出現了研究和宣傳羅馬法的運動,促進了羅馬法的傳播。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的亞馬菲城發現了查士丁尼《學說匯慕》的原稿抄本,引起了意大利法學家研究羅馬法的興趣。意大利波倫亞大學最先開始了對羅馬法的研究,歐洲各國的學生到這里研習羅馬法的達萬人。14世紀,以意大利法學家巴爾多魯等為代表,形成了研究羅馬法中的“評論法學派”。該學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羅馬法與中世紀西歐社會實踐的結合,根據時代需要將羅馬法原則和制度適用于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習慣法,使羅馬法的研究與適用有了新的突破。經他們加工整理的羅馬法,適應當時社會發展的需要,被西歐許多國家所采用。——摘編自林榕年《外國法制史》(第四版)【師】:為什么11世紀后羅馬法出現了復興?【生】:商品經濟的活躍與城市的復興,市民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羅馬法保護私有財產,內容豐富、形式完備,適應了當時商品經濟發展的需求;大學的興起和對《學說匯纂》的研究成就了羅馬法的復興等。出示圖片及材料:貝葉掛毯上的諾曼征服(1066年)11世紀,諾曼底公爵征服英國,建立了諾曼王朝。為了加強對地方的控制,王室設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進行巡回審判。普通法的產生與1066年諾曼征服有著密切的聯系……(諾曼征服后)一方面保留了地方法院的繼續運作,另一方面,對司法也進行了全面的介入。——蔣嘯《判例法研究》12世紀前后,建立在習慣法基礎上、全國普遍使用的法律在英國逐漸形成,此為普通法。13世紀,英國通過《大憲章》,確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權有限的原則。光榮革命后,英國確立了君主立憲制,法律體系更加完善。美國等很多國家在學習英國法律的基礎上制定了本國法律,構成了 “英美法系”。出示材料:(1)基礎:13世紀以后,隨著王權的加強,法國法律的統一步伐加快,建立在羅馬法基礎上的法律體系日益成熟.(2)形成:①1789年法國爆發大革命,此后法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14年拿破侖頒布了《法國民法典》,它與此后制定的4部法典一起被統稱為“拿破侖法典”。②《法國民法典》繼承了羅馬法傳統,融入了啟蒙思想和法國大革命的成果,很快推廣到歐洲各地,形成了民法系,又稱“大陸法系”。出示材料及圖片:《民法典》共有2281條,分為3篇、35章。它宣布保護私有制度,規定一切動產、不動產的私人所有權都是絕對的,受到法律嚴格保護的。法典根據法律上公民平等的原則,規定一切人都享有民事權利。對于體現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契約,法典給予了特別的重視,規定了一系列保障契約自由和契約法律效力的條款。法典在父權、夫權、婦女地位、離婚事件、繼承權等問題上,有明顯的封建家長制和男子為主宰的色彩。但在整體上,如恩格斯所說,這部法典“總括了革命的全部法規,在法律上承認了整個這種完全改變了的秩序”是一部“典型的資產階級社會的法典”出示圖片: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近代以來,西方各國在繼承傳統法律思想的基礎上,融合了啟蒙思想家們提出的資產階級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師】:閱讀教材50頁最后一段和51頁第1段內容,回答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生】:基本特征(1)在國家權力結構層面上,堅持權力制衡,三權分立。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議會制定,行政機構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行使行政權,法院根據法律獨立掌握司法權。(2)在法律內容上,注重保護個人權利。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體現了“天賦人權”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護個人的各種權利,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等。(3)在司法實踐過程中,堅持程序公正和無罪推定.為了保證從立案到審理再到判決的每個程序的公開公正,建立了律師制度和陪審團制度。【師】:閱讀教材51頁第2段內容,回答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有什么局限性。【生】:局限性:過于強調保護私有財產,為資產階級利益服務;[[[同時,對個人權利的認定也有逐漸改進的過程。三、宗教倫理與教化(一)中世紀的基督教克洛維皈依496年 丕平獻土756年 查理曼加冕800年392年,基督教成為羅馬國教,476年,西羅馬帝國滅亡。在羅馬帝國廢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國家為了取得羅馬人和教會的支持,逐漸都接受了基督教。抄錄經典,宣講教義 文化與教育為重要媒介滲入到日常生活 嚴厲制裁違背宗教倫理者博洛尼亞大學(官方拉丁文校名直譯為“大學之母”)基督教影響了中世紀歐洲人的政治、經濟,以及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師】:如何評價中世紀基督教的作用?【生】:積極:客觀上促進了人們的教化和文化教育的發展。推動了文明進程和社會進步。消極:基督教的宗教倫理和教化作用強化了教會對人們的控制,深刻影響了人們的思想意識和日常行為。(二)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師】:宗教改革后新教的主張是什么?【生】:(1)反對教皇權威,主張信徒自己閱讀《圣經》,促進了文化的普及。(2)提倡節儉和積極入世的態度。(3)認為人們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來證明自己是不是上帝的選民,激發了人們追求發財致富的熱情。出示材料:路德把人從外在的宗教篤誠解放出來,是因為他把宗教篤誠變成了人的內在世界。——馬克思新教信仰促成了一種新的社會倫理一現實苦行主義的形成,提倡勤奮、節儉、勞作、克制享樂,這種新的倫理改變了人們獲得財富與支配財富的態度和動機。——馬克斯·韋伯【師】:如何評價新教的倫理與教化?【生】:積極:適應了原始積累時期新興資產階級的政治、經濟訴求,推動了資本主義的發展。消極:①束縛人們的行為,麻醉人們的思想;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教派沖突,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③一些對教義持有不同意見的人被斥為“異端”,遭到迫害。課后總結在古代羅馬法、日耳曼法的基礎上形成了近代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兩大法律體系。兩大法系對當今世界政治和法律產生了深遠影響。宗教和政治相結合使基督教對中古時期的歐洲產生巨大影響,宗教成為西方國家對民眾進行教化的主要手段。板書設計2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