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近代西方民族國家與國際法的發展》教學方案課標要求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形成情況以及國際法的發展。教材分析本課是選擇性必修一《國家制度與社會治理》中第四單元《民族關系與國家關系》的內容。這一單元采取專題史方式,從政治學角度加深對民族關系和國家關系的認識。學生在《中外歷史綱要(下)》對中古時期的歐洲進行了學習,為這一課的學習打下了基礎。本課包含三個子目: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國際法的形成與外交制度的建立、20世紀國際法的發展,按照時空順序呈現。通過學習,使學生了解西方民族國家的形成,了解規范的國家與國家之間交往的國際法的發展情況。形成初步的國際交往的準則常識,提升國家意識、民族意識和國際交往的法制精神,進而增強規則意識、法制意識。教學目標1. 通過史料分析近代西方民族國家形成的背景、認識國際法和特點、培養學生的史料實證能力。2. 通過史料研習,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原因,使學生了解到民族意識的覺醒是與這個國家的民族災難或者歷史傳統密不可分,正是基于這樣的狀況才更激發了本民族的民族認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培養學生辨證分析歷史問題的能力,樹立唯物史觀。3. 通過對國際法產生和發展的學習,使學生體會到法制化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而國際法的產生發展是人類自身發展的醒悟和需要,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國際事務勢不可擋,中國恪守國際法精神和準則,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體現了大國擔當。教學重難點教學重點:近代西方民族國家和國際法的發展教學難點:國際法的演變、特點和作用教學過程【導入新課】【師生互動】詢問學生的民族情況,指出我國56個民族共同組成了中華民族,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份子。引出民族和民族國家的概念。民族: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人的共同體。民族國家:是指歐洲近代以來通過資產階級革命或民族獨立運動建立起來的,以一個或幾個民族為國民主體的國家。通過兩段材料,引導學生分析中世紀西歐各國的國家情況以及人民對國家、民族意識認識的狀況:(設計意圖)從學生自身的情況和已學習過的知識入手引入新課的學習,既增加了師生互動,也復習了已有的知識。有利于師生的情感交流,也有利于學生對知識的溫故而知新。過渡:這里的民族國家是一個近代概念,有極強的政治屬性,它起源于近代歐洲。而中世紀西歐人是沒有“民族國家觀念”的。民族國家的雛形是專制王權國家,王權是帶領歐洲走出中世紀的重要力量。【講授新課】一、近代西方民族國家的產生1. 王權不斷加強(1)內戰削弱貴族勢力,客觀上有利于加強王權1455年至1485年,英國金雀花王朝的兩個分支蘭開斯特王朝和約克王朝之間發生內戰,稱之為“玫瑰戰爭”。在這場戰爭中,兩大家族同歸于盡,大批封建舊貴族在互相殘殺中或陣亡或被處決。正如恩格斯所說“英國由于玫瑰戰爭消滅了上層貴族而統一起來了。”(2)城市的發展,需要強大王權的保護。城市是手工業和商業中心, 市民階層為維護自身的利益、營造一個有利于城市經濟發展的環境,必須展開反對封建貴族的斗爭。這一點與封建王權打擊割據勢力、加強集權的努力不謀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權與城市的命運系在了一起。(3)宗教改革使教會權威大大下降,基督教世界分裂,世俗王權乘勢而起。1517年,馬丁·路德發表《九十五條論綱》,掀起了反羅馬教會神權統治的宗教改革運動。他提出了“因信稱義”、信仰的唯一依據是《圣經》、王權高于教權、建立本民族教會等內容。這場運動席卷整個歐洲,沉重打擊了教會勢力,強化了世俗王權。2. 專制王權建立英王亨利八世因離婚案與羅馬教廷鬧翻,在議會的支持下,他宣布脫離教皇管轄。1534年,英國頒布《至尊法案》,規定國王是英國教會的首腦,建立民族教會——英國國教。至此,擺脫羅馬教廷的控制,王權與教權合一,建立起國王的專制統治。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嚴厲鎮壓反叛貴族;建造凡爾賽宮,把各地大貴族宣召進宮,侍奉王室。向各省派駐“司法、警察和財政監督官”,整頓軍備,擴充兵源,把各省軍隊的調度權控制在中央手里;要求全體臣民一律信奉天主教;推行重商主義。并且把王權神圣化,給自己冠以“太陽王”的稱號。路易十四統治時期,法國王權達到頂峰。他的名言:“朕即國家”。朕乃君主,故可以為所欲為。——(普魯士)腓特烈·威廉一世國王之于人民,雨水之于大地。—— 西班牙格言這一時期,歐洲國家紛紛成為專制王權國家。君主(國王)代表著國家。閱讀思考:強大的王權在民族國家形成中的作用在這種普遍的混亂狀態中,王權是進步的因素,這一點是十分清楚的。王權在混亂中代表著秩序,代表著正在形成的民族而與分裂成叛亂的各附庸國的狀態對抗。在封建主義表層下形成著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傾向王權,正向王權傾向著它們一樣。——恩格斯《論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國家的產生》作用:結束封建割據,維護國家統一;是新興城市(經濟)的保護者;是早期民族國家的象征和情感紐帶。3. 民族國家形成(1)民族戰爭的催化英法百年戰爭從1337-1453年,持續了100多年,法國民族英雄貞德姑娘勇敢地捍衛民族利益,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喚醒了人民的民族意識,振奮了民族精神。最終擊退英國,不僅使法國擺脫了侵略者的統治,而且還使法國人民團結起來,民族感情迅速增強。人民從為國王而戰轉變為為國家而戰。“為國捐軀是一種奉獻和犧牲,如果國家受到滅亡或被占領的威脅,那么為之而死也是心甘情愿的”,“每一種災難都有可能降臨于我和我的家庭,但只求上帝能夠拯救法蘭西”。——陳文海《法國史》(2)民族語言的作用13世紀,以倫敦方言為基礎形成的英語出現在英國官方文件中,英語開始逐漸成為英國人廣泛使用的語言。1539年,法蘭西斯一世下令國家法律文件使用以巴黎為主形成的法語撰寫,不得使用教會慣用的拉丁文。作為民族凝聚力重要工具的民族語言得到推廣普及,使宗教共同體影響削弱,民族共同體地位上升,促進了民族國家的形成。1525年馬丁·路德的德語版《圣經》出版之后,德文《圣經》廣泛傳播于西歐,1541年瑞典語《圣經》出版。1550年丹麥語《圣經》出版,1584年斯洛文尼亞語《圣經》版。法國、英國、荷蘭、意大利、西班牙、瑞士、丹麥等國在16世紀都出現了自己民族語的《圣經》譯本。——張潔穎《從翻譯角度看宗教改革和語言革命》(3)法國大革命和拿破侖戰爭的影響在法國啟蒙運動期間,啟蒙思想家們把民族主義和民主主義結合在一起,提出了系統的民族主義思想,批判君主專制毫不考慮民族和國家的利益,剝奪了民眾的自由和平等,否認君主是民族和國家的象征,也否認王朝國家是自己的祖國,發出了“專制之下無祖國”呼聲,指出只有當臣民成為公民,成為國家的成員,民族共同體才會存在,祖國才會存在。在啟蒙思想指導下,法國大革命爆發。由于等級制度和專制制度被摧毀,宣布了主權在民,人人平等,國家成為大家共同擁有的祖國,“等級和階級都不復存在,全體法國人組成了法蘭西民族”。——楊寧一《世界歷史視野中民族主義》法國大革命爆發后,反法同盟軍隊侵入法國。法國人民群情激憤,紛紛組織義勇軍開赴前線。義勇軍高唱著一支進行曲奔向巴黎,這就是《馬賽曲》,它激勵著法國人民保衛國家的斗志。大革命中法蘭西人民表現出高昂的民族熱情和愛國精神,標志著近代民族主義的形成,法蘭西作為一個近代民族國家登上了歷史舞臺。當拿破侖建立法蘭西帝國的時候,法蘭西的民族戰爭便成了帝國主義戰爭,而這種帝國主義戰爭又反過來引起了反對拿破侖帝國主義的民族解放戰爭。——列寧《論尤尼烏斯的小冊子》拿破侖戰爭促進了被占領國和地區的民族覺醒。到19世紀,近代民族國家在歐洲普遍建立。近代民族國家形成中,各國組織、鼓勵對愛國人士的崇拜,大力高揚愛國主義的旗幟,強化國家、民族意識。出現了國旗、國歌、各種國家節日等,如法國的三色旗,國歌《馬賽曲》等。【知識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國家觀念的節日和法規條例中國的國家節日:國慶節、建軍節、抗戰勝利紀念日、烈士紀念日、國家公祭日等。中國增強國家觀念的法規條例有:《國旗法》、《國歌法》、《人民幣法》、《反分裂國家法》等。過渡:隨著民族國家的出現和國家主權意識的加強,各國都強調國家利益至上,國家之間的利益紛爭加劇,人們希望通過建立相關的法律系統來處理國家之間的關系,減少武力沖突,國際法也就應運而生了。二、國際法的形成與外交制度的建立概念解釋:國際法“即國際社會之法,或者是在國家之間的相互交往關系中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習慣和條約規則。簡單說來,是有關國家之間的法律,是調節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相互關系、有一定約束力的法律系統。——牛津法律大辭典1. 背景民族國家建立,主權意識增強;國家間交往頻繁;戰爭等國家間沖突增多,世界需要秩序,時代呼喚理性,國際法應運而生。自大航海時代起,由于航海技術的發展和人類科技的不斷進步,各國之間的交往日漸頻繁。隨著這種國與國之間的距離“越來越近”,無論是政府間的往來還是民間的跨境貿易往來,以及對跨境流動的自然人的管理,都開始成為各國重點關注的領域。——謝浩然《再論國際法的起源和發展》2. 表現(1)格勞秀斯《戰爭與和平法》《戰爭與和平法》是人類社會第一部系統地論述調整國家之間關系的規則的著作,他提出君主應該制定條約并接受約束,確定了國際法的主體是主權國家,奠定了近代國際法的理論基礎。(2)《威斯特伐利亞和約》這是歐洲近代史上第一次大規模國際戰爭。持續了30年,《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第一次以條約形式確定了國家主權與主權平等原則。開創了用國際會議的形式解決國際爭端、結束戰爭的先例,確認了締約國必須遵守條約、各締約國可以對違約國際體制裁的國際法基本原則。威斯特伐利亞體系是第一個具有現代意義的國際關系體系,標志著國際法初步形成。但是這個體系不具有全球性。(3)近代外交制度的建立17世紀,歐洲各國常駐外交使節和外交使團,在此基礎上,近代外交制度逐漸建立起來。外交制度的建立和國際法的形成為國際關系確立了一些規則,為用和平方式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減少戰爭行為開辟了新的途徑。【知識鏈接】“總理衙門”與《萬國公法》1861年1月,清政府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理衙門、總署、譯署,是清政府為辦理洋務及外交事務而特設的中央機構。1901年改為外務部。總理衙門的成立,是中國外交史上的一次重大變革。它結束了中國長期以來都由地方督撫大員兼辦外交的歷史,這使中國開始有了一個統一的專門外交機構,逐漸依據近代主權國家平等交往的原則處理與西方各國的關系。是中國外交開始近代化的標志。但清廷外交變化是西方列強侵略中國的產物,不可能擺脫不平等條約的束縛。1864年,美國人丁韙良完成了美國學者惠頓所著《國際法原理》一書的中文翻譯工作,恭親王奕訴上奏折請求批準撥500兩白銀資助印行此書。后來,這本書以《萬國公法》為名印行,這標志著源自西方的國際法被正式介紹到中國。(4)“維也納體系”拿破侖帝國崩潰后,戰勝的歐洲封建君主們召開了維也納會議(1814.11.1—1815.6),重新劃分勢力版圖,恢復法國大革命前的舊封建統治秩序,建立起以大國協調、歐洲均勢為特征的國際關系體系——維也納體系。維也納體系下,國際法與近代外交進一步發展。國際法的應用范圍也逐漸從歐洲擴大到美洲 、亞洲等其他許多地方。(設計意圖)通過圖表、文字史料,提取關鍵信息,分析國際法產生的背景,培養學生歸納概括和辨析能力。聯系中國近代總理衙門設立等史實,說明中國逐漸適用國際法,融入國際社會,培養學生的家國情懷和世界意識。過渡:在維也納體系下,國際法與近代外交進一步發展。但是,西方各國在國際法應用中實行雙重標準,為了謀取利益經常違反國際法,導致國際沖突不斷,最終引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國際法遭到嚴重破壞。三、20世紀國際法的發展1.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十月革命后,蘇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賠償的原則,宣布侵略戰爭為反人類罪,這些新主張為國際法開辟了新的發展階段。一戰后,召開了兩次由戰勝國主導的國際會議,簽訂了一系列條約,形成了凡爾賽——華盛頓體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由主權國家參加的政治性國際組織——國際聯盟。但是,國聯被英國和法國控制,沒有美國,蘇聯也很晚加入,國聯缺乏普遍性和權威性。它又規定了形成決議的“全體一致”原則,國際法難以實施。1928年,美、法等國簽訂了《非戰公約》,宣布締約各國在它們的相互關系中廢棄以戰爭作為國家政策的工具,和平解決國際爭端。但是公約并未真正得到實行。2.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1945年6月,50個國家的代表簽署了《聯合國憲章》,聯合國成立。憲章確定了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和制裁侵略的機制,并賦予安理會制裁的力量,確定了 “大國一致”原則,增強了執行力,集體安全體制進一步完善。國際法院也在荷蘭海牙成立,發展了國際司法制度。二戰后,各類國際組織激增,推動了國際法的發展,在裁軍、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擴散、國際人權、國際環境、海洋、外層空間等方面,頒布了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性質的公約或宣言,對世界和平與發展作出了積極概念貢獻。【知識鏈接】“和平共處五項原則”1953年,中國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被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接受,成為規范國際關系的重要準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生動反映了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并賦予這些宗旨和原則以可見、可行、可依循的內涵。既代表了亞洲國家對國際關系的新期待,也體現了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思考探究】 20世紀國際法發展的特點?①主體大大增加:從過去適用少數歐洲國家到聯合國成員國都是國際法主體;②內容不斷充實:從過去主要涉及戰爭、和平到國際人權、外層空間、跨國犯罪等各個領域;③形成較完整體系: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為各國接受,民族自決、互不干涉內政等載入國際文件;④國家本位觀淡化:各行為主體把關系全人類和平與安全、生存與發展等共同利益置于首要地位。“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提法出現。3.歷史作用和挑戰材料一:野戰醫院和軍醫院應被承認是中立的。只要這類醫院內有任何病員或傷員,它們就應受到交戰各方的保護和尊重 。——《紅十字公約》材料二:締約各國,為增進國際合作并保持其和平與安全起見,特允承受不從事戰爭之義務,維持各國間公開、公正 、榮譽之邦交,嚴格遵守國際公法之規定,以為今后各國政府間行為之規范,在有組織之民族間彼此關系中維持正義并恪遵條約上之一切義務……——《國際聯盟盟約》材料三: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并為此目的:采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于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并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聯合國憲章》依據上述材料,探討國際法的歷史作用。有利于防止戰爭與沖突,保障和平與發展,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國際秩序,促進世界各國的友好關系。199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越過聯合國發動科索沃戰爭。2001年,美國宣布退出《反彈道導彈條約》。2015年,菲律賓無視中國對南海的主權,發起南海仲裁案2017年——至今,美國退出《巴黎協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世衛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球移民協議。……一些大國為了一己私利,肆意踐踏國際法,不惜退出國際條約,甚至不經聯合國授權就進行制裁或發動戰爭,嚴重威脅著世界和平。強權政治、霸凌行徑、雙重標準、單邊主義等仍在作祟,各國應凝聚共識、攜手合作,堅守國際法維護公平正義、促進和平發展的核心價值,建立以聯合國為中心、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新秩序。(設計意圖)聯系中國提出“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等史實,說明中國對國際法治所做出的貢獻。培養學生的愛國精神和民族自豪感。通過材料分析、歸納國際法的歷史作用和所遭遇的挑戰(局限性)培養學生的史料實證能力。【課堂小結】2020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織影響。各國人民對和平發展的期盼更加殷切,對公平正義的呼聲更加強烈,對合作共贏的追求更加堅定。我們必須完善全球治理,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世界只有一個體系,就是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只有一個秩序,就是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只有一套規則,就是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8 / 10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