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嚴格遵守訴訟程序一、教材分析本課內容是選擇性必修2《法律與生活》第四單元“社會爭議與解決”中的第十課“訴訟實現公平正義”第二框的內容。本框共安排兩目的內容:第一目“起訴與應訴”。教材通過相關鏈接、探究與分享等內容,介紹了起訴與應訴的程序要求,說明了什么情況下可以起訴,起訴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介紹了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的程序要求。第二目“審理與判決”。教材通過相關鏈接、探究與分享等內容,介紹了開庭審理的程序和內容,介紹了一審、二審程序,說明二審裁判為終審裁判。二、教學目標1.知道訴訟的程序,了解起訴、應訴、審理、判決的具體內容,懂得起訴、審理在訴訟程序中的地位。2.能夠結合實際案例說明訴訟應遵守的程序。3.通過對本框內容的學習,認識到司法機關、當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訴訟程序,領會程序公正對于能夠最大概率實現結果公正的重要性。三、教學重難點教學重點:起訴和審理的程序要求。教學難點:起訴和審理的程序要求。四、教學過程課程導入:觀看視頻:《科學打官司 》(上圖片是視頻資料“【課程引入】科學打官司”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過渡:視頻里概要介紹了打官司的流程,也就是訴訟程序。這節課我們的教學內容就是詳細了解訴訟過程中的主要環節。一、起訴與應訴(一)起訴1.起訴:除了刑事公訴案件以外,起訴是訴訟程序的開端。刑事公訴案件的起訴稱為提起公訴,即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刑事自訴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起訴,就是由公民、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告某個公民或某個單位,或告某一級政府或某個政府主管部門。起訴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觀看視頻《“杭州保姆縱火案”因管轄權異議中止審理》或文字材料了解杭州保姆縱火案關于因管轄權異議休庭的案例:(上圖片是視頻資料“【典型案例】‘杭州保姆縱火案’因管轄權異議中止審理”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參考資料1:2017年8月21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2017年12月21日,“6·22保姆縱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庭審開始后,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向法庭提出管轄權異議,并自行退出法庭。法庭宣布休庭,將由被告人另行委托或法院依法指定的辯護人準備辯護,另定日期繼續審理此案。2018年1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通報:被告人莫煥晶愿意接受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兩名法律援助律師繼續擔任其辯護人。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審開庭審理了本案。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放火罪、盜竊罪二罪并罰,決定對其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2018年2月2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莫煥晶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浙江高院已受理此案。2018年5月17日,杭州保姆縱火案二審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開庭審理。庭上,保姆莫煥晶稱,一審死刑量刑畸重,請求改判。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院二審宣判:維持原判,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條依據: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20條規定,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24條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縱火、盜竊行為均發生在杭州市轄區內,所以不論從級別管轄還是地域管轄上,杭州市中級法院都對此案確有管轄權。后續處理:2017年12月21日,杭州保姆縱火案庭審過程中,被告人莫煥晶的辯護人、廣東增泰律師事務所黨琳山律師擅自離庭一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2017年12月22日,廣東省司法廳相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稱,省司法廳對此事高度重視,事件發生后立即派出調查組赴杭州開展立案調查。經閱庭審視頻、查閱相關記錄,結合該案審理法院的司法建議,調查組初步認定,黨琳山涉嫌在庭審過程中不遵守法庭紀律,未經許可擅自退庭,干擾訴訟正常進行,利用網絡炒作案件,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根據《律師法》及律師執業管理相關規定,司法行政機關決定對黨琳山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行政處罰立案。廣東省司法行政機關將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維護法律權威,維護律師隊伍良好的執業形象。2018年2月3日消息,廣州司法局查明黨琳山律師的行為違反《律師法》、司法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的規定,鑒于黨琳山有認錯表現,配合行政處罰工作,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黨琳山律師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參考資料2:除了刑事訴訟案件以外,無論什么案件,起訴一般都必須具備四個條件:(一)起訴者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個人、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或其他組織。與本案有間接利害關系者無權就本案起訴。(二)有明確的被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身份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即告誰要明確,通過起訴要求被告方履行什么義務要明確,告對方違法或侵權有什么事實根據也要明確。在刑事自訴案件中,起訴人雖然不需要提出要求判處被告人何種刑罰的具體請求,但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什么罪的刑事責任這一訴訟請求仍要明確。(四)本案屬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前者是指這一事件或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應該由人民法院處理,而不是由其他機關或組織處理。譬如,黨員不服黨組織的紀律處分就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的范圍。后者是指這一事件或糾紛具體屬于這個法院管轄。如果依照法律規定應向另外一個法院起訴的,就不能向這個法院起訴。2.登記立案:立案登記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見》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對人民法院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加大立案信息的網上公開力度;推動完善訴訟收費制度。立案后,訴訟進入第一審程序。觀看視頻:《立案登記制實施細則》,了解立案的相關改革和要求(上圖片是視頻資料“【思政廣角】立案登記制實施細則”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參考資料: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自訴不予登記立案:(一)違法起訴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二)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三)危害國家安全的;(四)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訴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二)應訴總結:應訴是指被告按照受理起訴的人民法院的通知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受理起訴后,就會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的一方,同時通知被告的一方應訴即參加訴訟。除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必須參加訴訟以外,其他案件中的被告接到應訴通知后,如果認為自己不屬于本案的當事人,可以向發出應訴通知的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但不得對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置之不理。如果人民法院仍決定被告應訴,則該被告必須應訴。參考資料:被告覺得原告就同一案件事實存有對被告應履行的義務,于是便反告對方,被告以原告為對象,向同一人民法院提出的反告,就叫反訴。刑事公訴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被告一方不得提起反訴,只有刑事自訴案件、民事案件的被告才可以對原告提起反訴。但是,即使是刑事自訴案件、民事案件,被告要提出反訴,也得符合一定條件。否則,反訴就不能成立。二、審理與判決觀看視頻:《民事訴訟的審判程序》(上圖片是視頻資料“【知識解析】民事訴訟的審判程序”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總結:審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適用的程序,可以分為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和審判監督程序。(一)審理觀看視頻:《直擊殺人案庭審現場》《瘋狂的兒媳庭審現場》(上圖片是視頻資料“【典型案例】直擊殺人案庭審現場”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上圖片是視頻資料“【典型案例】瘋狂的兒媳庭審現場”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總結:兩個視頻中,一個呈現了法庭調查環節,一個反映了法庭辯論的環節, 都屬于開庭審理的程序。開庭審理是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包括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休庭評議與宣告判決等階段。(二)判決案例1:觀看視頻《賴小民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上圖片是視頻資料“【典型案例】賴小民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總結:一審結束后,當事人不服審判的,有權提起上訴,啟動二審程序。比如我們所講的案例中的莫煥晶、賴小民、姚策都提起了上訴。法院受理這類上訴案件的程序即為二審程序,二審裁判是終審裁判。審判監督程序用于糾正生效裁判的錯誤。選看視頻:《最高法決定依法再審聶樹斌案》,了解審判監督程序(上圖片是視頻資料“【典型案例】最高法決定依法再審聶樹斌案”截圖;如需使用,可下載播放。)課程小結:7 / 7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