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6.1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教學設計教學內容:法律保護下的婚姻課標要求:理解婚姻法律關系,闡釋正確婚姻家庭觀念。學情分析:學生具備基本常識需加強法律知識引導,法治意識培養。教材簡析:法律是婚姻關系的鎧甲。男女平等、財產共有、救助義務等法律規定為婚姻關系的穩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夫妻雙方的理解和包容則是實現“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婚姻誓言的關鍵。婚姻不僅需要夫妻雙方自覺的維護,也需要法律的保護。教學目標:基礎性目標:仔細研讀課本知識,理解:1.夫妻平等 2.夫妻人身關系平等3.夫妻財產關系 4.夫妻共同財產和一方的個人財產拓展性目標:1.明確夫妻關系的核心,準確理解夫妻平等的內涵,培養平等意識和家庭責任意識。2.結合現實生活中的具體事例,理解夫妻人身關系及其主要表現,培育權利意識和法治意識。3.把握夫妻財產關系的主要內容及其處置方法,結合現實生活中財產分割案例,運用財產關系的相關規定,明確財產歸屬,減少財產紛爭。挑戰性目標:1:理解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確處理家庭問題也要秉承科學精神。2. 培養平等、法治意識,財產問題不可回避、只能坦蕩面對,財產需要依法處置,問題需要商量解決。3.調查生活中夫妻財產糾紛案件,分析總結糾紛產生的原因并給出合理建議。教學重難點教學重點:1.夫妻之間平等的人身關系 2.夫妻之間平等的財產關系教學難點:1.夫妻雙方人格獨立2. 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多媒體 探究法教學過程設計:教學環節 教學內容 學生活動 設計意圖明確目標 情景導入 “夫婦和而后家道成。”如果說愛情是婚姻關系的靈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關系的鎧甲。男女平等、財產共有、救助義務等法律規定為婚姻關系的穩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夫妻雙方的理解和包容則是實現“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婚姻誓言的關鍵?;橐霾粌H需要夫妻雙方自覺的維護,也需要法律的保護。讓我們一起學習《法律保護下的婚姻》 激發興趣,引領學習。活動一 小馬和小魏都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他們按照當地習俗,在家里請賓朋好友和鄉親們吃席,舉辦了結婚儀式,但兩人一直沒有到所屬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那么,他們的婚姻合法嗎,受法律保護嗎? 學生:根據自己對婚姻的了解,分析上述問題 問題:那么,什么是結婚?我國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優良家風、家庭美德與家庭文化建設;婚姻家庭關系】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問題:為什么要嚴肅對待婚姻呢? 探究二】 趙某與女朋友吳某交往了4年,正當趙某以為兩人可以結婚,并已經開始著手準備婚禮時,吳某告訴趙某,自己從來沒有結婚的打算,并且以性格不合為由提出分手。趙某情急之下,威脅吳某與其結婚,聲稱如果吳某不答應,就殺她全家。吳某受迫之下,無奈與趙某結婚?;楹?,吳某無法忍受趙某的折磨,半年后請求法院撤銷婚姻。法院會受理嗎? 問題:本案中體現的結婚的必備條件是什么? 學生:根據自己對婚姻的了解,分析上述問題 點撥:不受法律保護,沒有進行結婚登記 1. 結婚是夫妻關系的起點,是男女雙方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 2.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 婚姻自由(包括結自由和離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等基本原則。 3.珍惜婚姻的原因 結婚建立的是一種長期的身份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還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嚴肅對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對自己負責、對配偶和子女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 學生: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小組討論,得出結論 點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受脅迫婚姻的撤銷】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因此本案中法院會受理。學生:結合材料分析 點撥:結婚雙方完全自愿 深入理解:什么是結婚;我國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什么?活動二 【探究三】 ◆男青年小羅19周歲,經人介紹認識同齡女青年小英。兩人戀愛一年后準備結婚。由于小羅的年齡未達到法定婚齡,于是小羅偽造證件,與小英登記結婚。他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為什么? 【探究四】男青年小武的父親與女青年小美的母親是表兄妹。小武與小美青梅竹馬,兩人年齡相差3歲。經過多年追求,小武如愿在24周歲時與小美登記結婚?;橐龅怯洐C關并不了解兩人的親戚關系。他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為什么? 【探究五】被告人高方同重婚案:1984年2月,被告人高方同與本村女村民楊某結婚,婚后分別于1985年、1988年、1990年生育了3個孩子。2004年底,高方同在胡族鎮街道王瑞同飯店認識了該店里的服務員吳某。此后,高方同明知吳某是有夫之婦,仍與吳某以夫妻名義同居。高方同與吳某于2006年5月生育一男孩、2007年5月生育一女孩。被告人高方同因本案于2008年12月27日被刑事拘留。高方同與吳某的婚姻是否有效?為什么? 點撥:無效,不符合一夫一妻制 問題:總結上述四個案例,談談法定的結婚條件是什么? 學生:思考回答 點撥:不受法律保護,因為小羅未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他們的婚姻屬于無效婚姻。 點撥:不受法律保護,因為二人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點撥:無效,不符合一夫一妻制 4.法定的結婚條件 ①男女雙方完全自愿。②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民法典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問題:什么是血親? 5.血親 血親是指具有血緣關系的親屬,血親可以分為直系血親與旁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具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旁系血親是指具有間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如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等。 .明確:法定的結婚條件活動三 【探究六】小張和小李都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兩家并無血親關系,戀愛多年決定走進婚姻的殿堂,于是他們按照當地習俗,在家里請賓朋好友和鄉親們吃席,舉辦了結婚儀式,但兩人一直沒有到所屬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那么,他們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嗎?為什么?他們這種關系如何界定呢? 點撥:不受法律保護,因為他們雖然滿足了法定的結婚條件但沒有進行結婚登記。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按照同居關系處理。 問題:為什么要進行結婚登記呢?結婚登記需要怎樣的程序呢? 探究七:2006年5月,男青年甲與女青年乙登記結婚,同年8月,甲的父親孟祥因病死亡,留下存款1萬元和50平方米的私房一套,由于母親早亡又沒有其他兄弟姐妹,甲就與乙搬進該房居住,乙從其舅舅處借款2萬元對該房進行了裝修并在給舅舅的借條中寫明了該款的用途。2011年始,乙長期在外地工作,夫妻交流較少,染上經常酗酒等不良習慣,甲派親友對其盯梢,被乙發現,雙方矛盾加劇,感情日趨冷淡。2020年3月,甲用父親留下來的1萬元購買了股票若干且獲利3萬元,但甲卻隱瞞了這一情況。2020年5月,乙從朋友處知悉此事十分氣憤,遂要求甲交出該款,甲卻提出離婚要求,乙同意離婚,但雙方因為財產分割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甲便向法院提出離婚,并指出該房屋應該為自己的個人財產,股票是用父親留下來的遺產購買的,因此,股票的本金及收益也都應歸自己所有,乙則提出不僅要分割房屋和股票收益,而且,自己所欠舅舅的債務也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甲派親友對乙盯梢的危害是什么? 上述材料中夫妻雙方是否具備了離婚的條件。 探究八】孟某和姜某于2001年結婚,2002年姜某生下一個女兒,為了照顧女兒,夫妻二人2003年在市區買下一套房子,后來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時,孟某考慮到女兒年紀尚小,主動將女兒讓給姜某撫養。協議中規定,房子歸姜某,姜某給孟某5萬元補償,孟某每個月給女兒生活費500元。但是這5萬元姜某一直都沒有給孟某,孟某以此為由也沒有給過女兒生活費?,F在前妻姜某因孟某不支付女兒生活費而將其起訴至法院。請問,孟某可以不支付女兒的生活費嗎?離婚后孩子的權益如何保障? 6.結婚登記 (1)結婚登記的必要性 ①結婚會對男女雙方的人身和財產產生強制約束力,因此,法律要求結婚必須履行登記程序。②進行結婚登記是確立婚姻關系、明確夫妻雙方權利義務必經的法律程序。 (2)結婚登記的程序 ①申請:男女雙方共同到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②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齊全,當事人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結婚條件。 ③登記: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提示:結婚建立的是一種長期的身份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甲派親友對乙盯梢破壞雙方的信任,不利于家庭和諧。 提示:從材料看,雙方已經分居近10年,一方有不良生活習慣不被對方容納,缺少必要的信任基礎,雙方都同意離婚,在合理處理財產問題后可以離婚。 1.離婚要慎重的原因:在長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間難免發生矛盾,但雙方都應彼此忠誠,珍惜夫妻感情,對家庭負責,對社會負責。 2.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 (1)凡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2)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3)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3.離婚的程序 (1)離婚自由的條件: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 (2)協議離婚 ①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申請離婚登記后三十日屆滿,當事人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②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時起,解除夫妻關系。 (3)裁判離婚(由人民法院管轄和處理的離婚糾紛) ①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②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且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③一審判決離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當事人違反告知另行登記結婚的,構成重婚。 1.離婚要慎重 (1)離婚是個人自由,但不是解決婚姻問題的唯一出路,也不一定是最好的出路。 (2)婚姻不幸對當事人各方的影響:一方面,婚姻的失敗會造成夫妻雙方在生活和工作上的打擊;另一方面,婚姻的失敗會引發孩子很多心理問題和越軌犯罪行為。 (3)對待離婚應謹慎,不可沖動離婚。夫妻出現矛盾應該選擇面對和解決,而不是對抗與逃避。加強學習、增進溝通,正確面對矛盾,調整和完善相處模式,讓自己和家人在婚姻中逐漸成長。 提醒:生活中,不少夫妻在處理家庭瑣事時,常常容易“沖動”——爭吵或者分居,甚至是提起離婚訴訟,急不可耐!當然,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堅持以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大化為原則,不輕易作出離婚判決。為了使雙方都能冷靜下來,《民法典》為“沖動離婚”的夫妻二人,設置了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讓他們能回想起對方的付出和不易,反思自身的缺點和不足;珍惜緣分、修復感情,對婚姻和家庭不輕言放棄;待冷靜期結束后,再遵從內心真正的想法作出決定。 2.可認定為感情確已破裂的五種具體情形 (1)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2)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 提醒: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有兩個方面,一是實質要件,感情確已破裂;二是程序要件,經調解無效。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的法定條件中占主導地位,而調解無效,僅僅處于輔助地位。因此,我們可以分析得出民法典堅持訴訟離婚的唯一法定條件即破裂主義原則。 學生: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回答問題 點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因此孟某要支付女兒的撫養費?!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鶙l【離婚后的子女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清楚:結婚登記的必要性、程序 理解:法律規定了離婚自由,但反對輕率離婚 明確:離婚后孩子的權益如何保障3、結束新課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結婚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并依法履行登記程序。離婚需要履行法律程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每個人都應嚴肅對待婚姻、珍課堂小結 反饋提升 惜婚姻,這既是對自己負責、對配偶和子女負責,也是對社會負責。 4、課堂小結 通過本節課的學習,我們知道了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法定的結婚條件,了解了結婚登記的必要性和意義,懂得了要珍惜婚姻,離婚要慎重。知道了離婚冷靜期的相關規定及意義,了解了離婚的兩種方式。也明白了珍惜婚姻,增強對婚姻家庭的責任感。課后作業:完成本課時學案及同步課時作業板書設計:法律保護下的婚姻(一)珍惜婚姻1. 結婚2.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則3.珍惜婚姻的原因4.法定的結婚條件:①男女雙方完全自愿。②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5.血親6.結婚登記(1)結婚登記的必要性(2)結婚登記的程序(二)離婚要慎重1.離婚自由,反對輕率2.離婚的方式①協議離婚②裁判離婚教學反思: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