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通用技術《技術與設計 1》知識梳理第六章 設計圖樣的繪制三、形體的尺寸標注1. 尺寸標注基本要求:正確 (符合國家標準) 、完整 (不遺漏、不重復)、清晰 (布局 恰當)、合理 (符合加工要求)2.尺寸三要素:(1) 尺寸界線用來表示所標尺寸的起始和終止位置,表示尺寸的度量范圍。尺寸界線用細實線繪制, 并由圖形的輪廓線、軸線或對稱中心處引出,也可利用輪廓線、軸線或對稱中心線作尺寸界 線。(2) 尺寸線表示尺寸的度量方向。尺寸線用細實線繪制。尺寸線必須單獨畫出,不能用其他圖線 代替,一般也不得與其他圖線重合或畫在其延長線上,并應盡量避免與其他尺寸線或尺寸界 線相交。一般采用箭頭作為尺寸線終端。標注線性尺寸時,尺寸線必須與所注的線段平行。(3) 尺寸數字表示尺寸度量的大小。圖樣上所注尺寸表示形體的真實大小,形體的真實大小與圖樣的 大小及繪圖的準確度無關。圖樣上的尺寸,以毫米為單位時,不注寫尺寸,否則必須注明。 每一尺寸,一般只標注一次,并應標注在反映該結構最清晰的圖形上。線性尺寸的數字一般注寫在尺寸線的上方,也允許注寫在尺寸線的中斷處,但同一張圖 樣上注寫方法應一致。線性尺寸數字的方向,一般應按圖 a 所示的方向注寫,即水平方向字頭朝上,鉛垂方向 字頭朝左,傾斜方向字頭應保持朝上趨勢,并盡量避免在圖示 30°范圍內標注尺寸;當無法 避免時,可采用圖b 的形式引出標注。圖 a 圖 b在不致引起誤解時,對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數字可水平地注寫在尺寸線的中斷處, 如圖 c 所示,但機械圖樣較少采用這種標注方法。圖 c尺寸數字不允許被任何圖線穿過,否則應將圖線斷開。3.圓或圓弧的尺寸標注整圓或大于半圓的圓弧要標注直徑,符號Φ,半圓或不足半圓標注半徑,符號 R。標注直徑時:①尺寸界線②尺寸線③尺寸數字 標注半徑時:①尺寸界線②尺寸線③尺寸數字一般用圓形輪廓線代替。不能與中心線重合。數字前加注符號“ Ф ”一般用圓形輪廓線代替。是起于圓心,止于圓周的放射線,只畫指向圓弧一端的箭頭。 數字前加注符號“R”標注大圓弧時:需標圓心位置時,圓心位置在中心線上適當處自畫,尺寸線用折線表示,如圖(a);若不需標出其圓心位置時,尺寸線應是朝向圓心方向的直線,而不是折線,如圖(b)4.小尺寸的注法①當尺寸太小沒有足夠位置畫箭頭或寫數字時,箭頭可自外指向內,尺寸數字可寫在外面或引出標注。②標注并列小尺寸時,箭頭可用涂實的小圓點代替,每一個小圓點代表兩個箭頭標注尺寸時的常見錯誤3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