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17張PPT)役:戍邊也,執殳 巡行也。稅:稅,租也,從禾兌聲賦:從貝從武,以征而收役:戍邊也,執殳 巡行也。稅:稅,租也,從禾兌聲賦:從貝從武,以征而收役:戍邊也,執殳 巡行也。稅:稅,租也,從禾兌聲賦:從貝從武,以征而收《說文解字》東漢 許慎每個朝代的前期,特別是開國之初,統治者接受前代的教訓,往往要采取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到了每個朝代的后期,統治者大興土木,大幅度增加老百姓的賦稅和徭役負擔……從而導致舊王朝覆滅,新王朝誕生。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的演變,像兩根紅線一樣,貫串于社會變革和王朝興衰存亡的全過程……推動了中國歷史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曾國祥《賦稅與國運興衰》第16課中國賦稅制度的演變(第1課時)賦役與國運興衰材料一:自虞、夏時,貢賦備矣。 ——《史記 夏本紀》材料二:禹定九州,量遠近,制五服,任土作貢,分田定稅,十一而賦,萬國康。 ——《通典 食貨四 賦稅上》一、先秦時期:賦稅初始、社會轉型春秋時期:齊國“相地而衰征”魯國“初稅畝”閱讀材料,賦稅制度起源于何時?最初的賦稅按什么標準征收,稅率一般是多少?原始社會末期-夏朝之間。按田畝收稅,稅率一般為十分之一。材料一:(秦始皇)收泰半(三分取其二)之,發間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贍其欲也。①材料一反映了秦始皇統治時賦稅役沉重,極大地破壞了生產,百姓困苦; ②材料二反映漢朝統治者減輕農民負擔,賦稅較輕,而天下富足安定。二、「賦役與國運興衰」之秦漢時期分別概括材料一、二所反映的歷史現象。材料二:(漢高祖)約法省禁,輕田租,十五而稅一。…文帝即位,躬修儉節,思安百姓,…遂民田之租稅。后十三歲,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也。……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無)事,非遇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余財。 ——《漢書﹒食貨志》賦役與國運興衰前221年前207年前202年9年25年220年秦朝西漢東漢漢朝田賦 秦朝:稅率極高,“泰半之賦”漢朝:休養生息,稅率降低。人頭稅 (較重) 秦朝:“口賦”或“戶賦”極重。漢朝:“口賦:(7--14)每人每年20錢、“算賦”(15--56 每人每年120錢,商人和奴婢加倍);財產稅「車船稅、算緡(商人和高利貸者)、稅民資等」。徭役 更卒:在本郡或本縣,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宮室﹑陵寢以及運輸糧食等;(一個月)正卒:指到郡國和京城服兵役;戍卒:指到邊塞屯戍;一年漢朝哪些措施體現“重農抑商”的政策?有何作用?“舍地而稅人”(田租較輕、人口稅較重)秦漢時期二、秦漢興衰:二世元年七月,發閭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史記﹒陳涉世家》賦斂亡度天下大畔,輕徭薄賦國祚綿延大澤鄉起義秦(BC221--BC 207) 14年“耿恭以單兵固守孤城,當匈奴之沖,對數萬之眾,連月逾年,心力困盡。鑿山為井,煮弩為糧,出于萬死無一生之望。前后殺傷丑虜數千百計,卒全忠勇,不為大漢恥。恭之節義,古今未有。宜蒙顯爵,以厲將帥。”——《后漢書·耿恭列傳》疏樂城保衛戰漢(BC202--AD 220) 400年魏晉:以“丁”改“戶”——租調制東漢末年,戰亂頻繁,百姓流離失所,官府籍簿散逸......黃巾軍起義賦役與國運興衰思考:以上材料反映的賦稅制度分別是什么?征收的標準發生怎樣的變化?材料一:賦役之法:每丁(成年男子)歲入租粟二石。調則隨鄉土所產,綾絹絁(帛或布)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歲役二旬(二十天)。若不役,則收其傭,每日三尺。——《舊唐書·食貨志上》以庸代役隋唐時期材料二:780年,唐朝政府廢除租庸調,改行兩稅法,以國家支出確定賦稅總額,然后將總額分解到各地,按田畝征收地稅,按人丁、資產征收戶稅,分夏、秋兩次征收。交納實物按丁征稅賦稅制度:租庸調制和兩稅法;征稅時間:不定時——定時;征稅標準:從人丁為主到土地財產為主;賦役與國運興衰材料三: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為本,但自開元以后,“天下戶籍久不更造,丁中轉死,田畝賣易,貧富升降不實,其后國家侈費無節,而大盜起,兵興,財用益屈,而租庸調法弊壞。——《新唐書·食貨志》兩稅法780年戶籍損壞,人口不實土地兼并、均田崩潰平定戰亂,財政危機思考:為什么會有這種變化?唐中期存在怎樣的社會問題?隋唐時期租庸調制(基礎:均田制)量出為入,簡化名目,擴大征收對象賦役與國運興衰宋元時期宋北宋中期元朝王安石變法(募役法)宋承唐制,征收兩稅百姓繳納免役錢、助役錢,官府募人代役。作用:促進農業生產,增加政府收入。沿襲唐制:租庸調和兩稅法北方:租庸調,征丁稅、地稅。南方:兩稅法,征夏稅、秋糧。科差:按戶之上下征收絲和銀兩。民田納稅官田征租,南北異制賦稅征鈔.附加稅繁雜多變,超過正稅數倍。賦役與國運興衰明清時期明初正統年間明后期金花銀兩稅法江南部分稅糧折銀征送北京一條鞭法賦役合并,一概征銀賦役合一官收官解,攤丁入地耗羨歸公。賦稅分夏稅、秋糧(米麥實物)清康熙清雍正“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攤丁入畝賦役與國運興衰明清時期材料一:明中葉以后,由于土地高度集中和轉讓、“欺隱”,造成田畝數額大減,人口大批流徙,明初那種以小農附著土地上為條件的賦役制度遭到了完全破壞,賦役嚴重混亂不均,政府賦源枯竭,財政危機嚴重。二是明中葉以后商品經濟有了進一步發展,白銀成為正式的貨幣,促進地租形態起著相應的變化。——陳世昭《明代一條鞭法問題研究》思考:一條鞭法產生的原因?閱讀教材,一條鞭法有何特點?影響?特點:賦役合一;化繁為簡;賦役征銀簡化了征收手續,役歸與地,農民對國家的依附關系削弱。賦役征銀,適應和促進了明后期商品經濟和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有實物稅向貨幣稅的轉變,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賦役與國運興衰明清時期材料二:康熙時,人民的丁銀負擔極為繁重,山西等地每丁納銀至四兩,甘肅鞏昌(今甘肅隴西)至八九兩。農民被迫逃亡,拒絕交納丁銀,各地的官吏又害怕清朝政府催逼,往往少報多留……為了穩定收稅的數額,確知人丁的實數,特別是因為山陜一帶部分農民在賦役逼迫下的四處流亡,“任意行走,結成黨類”, 對清朝的統治不利,于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即以五十年(1711年)全國的丁銀額為準,以后額外添丁,不再多征,叫做“盛世滋丁,永不加賦” ——翦伯贊《中國史綱要》思考:清朝“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原因?變化?變化:雍正帝攤丁入畝,又稱作攤丁入地、地丁合一,標志著人頭稅(丁稅)的廢除。土地兼并嚴重,丁銀負擔重農民逃隱朝代 制度 發展趨勢秦 田賦、人頭稅、徭役漢 編戶制度田賦、人頭稅、徭役、財產稅魏晉 租調制唐朝 初期 租庸調制晚期 兩稅法宋 方田均稅法、募役法元 租庸調(北)、兩稅法(南)、科差明 一條鞭法清 攤丁入畝1.征收標準:2.賦役形式:3.征收種類:4.征收時間:人丁為主 財產為主(以兩稅法為標志)勞役+地租為主 實物為主 貨幣為主(以兩稅法和一條鞭法為標志)繁雜 簡單(以一條鞭法為標志)不定時 定時(以兩稅法為標志)賦役與國運興衰關系賦役與國運失衡改革發展變革焦點民負過重賦役失均土地兼并財政匱乏協調君與民、民與民的利益關系是關鍵!第16課《中國賦稅制度的演變》教學設計一、課標要求了解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演變(第一課時);二、教材分析本課共兩目。第一目“中國古代的賦役制度”講述了從秦至清中期,賦役制度的基本內容及變化情況。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經歷了復雜的發展過程,相關問題在必修課程中有零星涉及,但不系統。因此,引導學生學習了解中國古代賦稅制度演變的過程,要把握兩條線索,一條是賦稅的主要對象逐步由人丁轉向財產,另一條是賦役長期并行,役的內容逐漸并入賦稅。三、學情分析1.初中教材較少涉及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內容,學生的知識基礎薄弱,需在課前預習課本知識,并閱讀相關補充資料。2.本課概念眾多,理論性較強,需要教師幫助學生在厘清概念的基礎上梳理古代賦稅制度的演變過程及關稅、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實行情況。四、教學目標1.唯物史觀:運用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辯證關系,正確認識中國古代賦役制度的產生與發展演變的原因。2.時空觀念:按時序與空間梳理知識,幫助學生掌握不同時期的中國古代賦役制度演變的具體內容。3.史料實證:借助課內外史料,設計有利于學生理解的問題,分析不同時期調整賦役、關稅及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原因,提高學生論從史出、史論結合的歷史分析能力。4.歷史解釋:通過問題預設與回答討論,提高學生認識、解釋與評價歷史事件的能力。5.家國情懷:認識賦役制度中國古代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獨立與富強是關稅自主的重要保障,增強學生對當今中國制度建設與發展的自信心與責任感。五、教學活動◎教學導入:“租、稅、賦”等字樣在后世看來已無太大的差別,古代則不然。我們先來看這幾個字,稅,左邊是一個禾,意味著糧食;賦,從武從貝,以征而收,即國家使用武力而征收的錢財,這里主要指糧食。古代“賦稅”除了稅以外,還有役,戍邊也,執殳 (shū)而行。可見,賦稅收入是國家財政的重要基礎。它關系到國運之興衰。曾國祥曾說過:每個朝代的前期,特別是開國之初,統治者接受前代的教訓,往往要采取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到了每個朝代的后期,統治者大興土木,大幅度增加老百姓的賦稅和徭役負擔……從而導致舊王朝覆滅,新王朝誕生。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的演變,像兩根紅線一樣,貫串于社會變革和王朝興衰存亡的全過程……推動了中國歷史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這節課,就讓我們一起走進第16課,從賦役制度的變遷鏡鑒王朝興衰。■ 學習活動一:先秦時期——賦稅初始、社會轉型一、先秦時期:從齊國“相地而衰征”到魯國“初稅畝”材料一:自虞、夏時,貢賦備矣。 ——《史記 夏本紀》材料二:禹定九州,量遠近,制五服,任土作貢,分田定稅,十一而賦,萬國康。——《通典 食貨四 賦稅上》閱讀材料一二,賦稅制度起源于何時?最初賦稅按什么標準征收, 稅率一般是多少?答案:原始社會末期-夏朝之間。按田畝收稅,稅率一般為十分之一。可見,賦稅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水平比較低下,產出只能維持日常的生存需要,直到生產力發展后,有了剩余產品和階級的分化,隨之產生了國家,才向人民收取賦稅。最初,大禹治水后,以土地的產出向部落聯盟做定量的貢納,開啟土地稅的先河。春秋時期,齊國的“相地而衰征”是根據視土地的好壞收取賦稅,是對井田制賦的一種否定。魯國的初稅畝,不管公田、私田,一律按田畝征稅。這比齊國的相地而衰征又前進了一步。魯國的改革,由于國小勢弱,受齊國的威脅,所以稅比較重。春秋戰國時期,各國對賦稅制度的改革,主要以土地稅為主,目的在于富國強兵,或為稱霸,或為自保,并未從政治到經濟進行全面改革。所以我們說,那是一個戰亂紛爭的年代,也是一個社會的轉型時期。■ 學習活動二:「賦役與國運興衰」之秦漢時期材料一:(秦始皇)收泰半(三分取其二)之,發間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贍其欲也。材料二:(漢高祖)約法省禁,輕田租,十稅一。…文帝即位,躬修儉節,思安百姓,…遂民田之租稅。后十三歲,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也。……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無)事,非遇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余財。 ——《漢書﹒食貨志》分別概括材料一、二所反映的歷史現象。①材料一反映了秦始皇統治時賦稅役沉重,極大地破壞了生產,百姓困苦;②材料二反映漢朝統治者減輕農民負擔,賦稅較輕,而天下富足安定。秦漢時期的賦役制度分成三種:田賦、人頭稅和徭役,秦朝不管是賦稅還是徭役都是非常繁重的,漢朝對于田租的稅率降低,景帝時期降為三十稅一,但是人頭稅很重,正所謂“舍地而稅人”。那么我們從這張表格來看,漢朝哪些措施能夠體現“重農抑商”的政策?有何作用?重農抑商:降低田租稅,重視農業,休養生息,輕徭薄賦,對商人算賦加倍,征收算緡,對財產總額征收“稅民資”等。作用: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耕種,有利于農業人口的穩定,有利于發展生產,維護封建統治秩序。除此之外,對徭役服役規定,秦朝沒有明確的服役年限,漢朝不僅有明確的服役年限,而且對正卒的訓練有素,漢武時期設置了材官將軍,對一些優秀的正卒進行提拔。所以在東漢時期的疏勒城之戰,漢軍30余人抵制匈奴2萬奇兵,堪稱是戰爭史上的神話。所以,國家的政策和制度關系到王朝的興衰,尤其是賦稅制度,秦朝賦稅無度,最終爆發了陳勝吳廣大澤鄉企業,秦朝二世而亡,漢朝統治者輕徭薄賦,所以國祚綿延400余年。過渡:東漢末年,戰亂頻繁,人民背井離鄉,流離失所,官府籍薄散逸,無法按照丁來征賦,而居住的“戶”比丁更容易統計,而且比較穩定,所以改為按“戶”征收,這就是魏晉以來的租調制,隋朝,廢除了許多苛捐雜稅,征收租調役。那么唐朝以后呢,我們看兩則材料:■ 學習活動三:「賦役與國運興衰」之隋唐時期—行租庸調推兩稅法材料一:賦役之法:每丁(成年男子)歲入租粟二石。調則隨鄉土所產,綾絹絁(帛或布)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歲役二旬(二十天)。若不役,則收其傭,每日三尺。 ——《舊唐書·食貨志上》材料二:780年,唐朝政府廢除租庸調,改行兩稅法,以國家支出確定賦稅總額,然后將總額分解到各地,按田畝征收地稅,按人丁、資產征收戶稅,分夏、秋兩次征收。思考:以上材料反映的賦稅制度分別是什么?征收的標準發生怎樣的變化?賦稅制度:租庸調制(人丁為主、繳納實物、以庸代役)和兩稅法;征稅時間:不定時——定時;征稅標準:從人丁為主到土地財產為主;材料三:租庸調之法,以人丁為本,但自開元以后,“天下戶籍久不更造,丁中轉死,田畝賣易,貧富升降不實,其后國家侈費無節,而大盜起,兵興,財用益屈,而租庸調法弊壞。 ——《新唐書·食貨志》思考:為什么會有這種變化?唐中期存在的社會問題?戶籍損壞,人口不實,土地兼并、均田崩潰,平定戰亂,財政危機租庸調制是以均田制為基礎,國家授田,田地不足是一個普遍現象。但是到了唐朝中期以后,土地兼并嚴重,人口不實,均田制破壞,為平定戰亂,緩解危機,所以唐朝后期實行兩稅法,量出為入,簡化名目,擴大征收對象,保證了財政收入,改變了自戰國以來的人丁為主的賦稅制度,減輕了政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過渡):宋元兩代及明朝初期的賦稅制度,雖有所變化,但基本承襲唐代租庸調制和兩稅法。到明朝中期,一條變法推行后,賦稅制度發生了較大的變化。■ 學習活動四:「賦役與國運興衰」之明清時期材料一:明中葉以后,由于土地高度集中和轉讓、“欺隱”,造成田畝數額大減,人口大批流徙,明初那種以小農附著土地上為條件的賦役制度遭到了完全破壞,賦役嚴重混亂不均,政府賦源枯竭,財政危機嚴重。二是明中葉以后商品經濟有了進一步發展,白銀成為正式的貨幣,促進地租形態起著相應的變化。 ——陳世昭《明代一條鞭法問題研究》思考:一條鞭法產生的原因?閱讀教材,一條鞭法有何特點?影響?原因:明朝中期土地兼并嚴重,階級矛盾尖銳;國庫虧空,財政困難;市場白銀充足。內容:賦役合一;量地計丁;納銀代役;賦役征銀;官收官解。特點:特點:賦役合一;化繁為簡;賦役征銀一條鞭法實施以后,再相當長的時間內,免去了其他課稅,得到了休養生息的機會,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得到了保證。役歸與地,使農民對封建國家的人身依附關系削弱;以銀兩征收,客觀上有利于商品經濟的發展。(過渡)一條鞭法推動了中國古代賦稅制度的進步,為清初賦稅變革奠定了基礎。材料二:康熙時,人民的丁銀負擔極為繁重,山西等地每丁納銀至四兩,甘肅鞏昌(今甘肅隴西)至八九兩。農民被迫逃亡,拒絕交納丁銀,各地的官吏又害怕清朝政府催逼,往往少報多留……為了穩定收稅的數額,確知人丁的實數,特別是因為山陜一帶部分農民在賦役逼迫下的四處流亡,“任意行走,結成黨類”, 對清朝的統治不利,于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即以五十年(1711年)全國的丁銀額為準,以后額外添丁,不再多征,叫做“盛世滋丁,永不加賦” ——翦伯贊《中國史綱要》思考:清朝“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原因?變化?(土地兼并嚴重,丁銀負擔重農民逃隱。)也就是說,從康熙五十年起,以后新增加的人丁一律免除丁銀負擔。這一做法有利于增加人口,發展生產,無疑是一大進步。但是,固定的丁銀數額,仍需由各戶人丁承擔,子孫多的,數十丁承擔一丁之銀,但獨子之家,一丁仍需一丁之銀,沒有減輕。“滋生人丁,永不加賦”,不能解決長期以來賦役不均的情況。變化:雍正即位后,將丁銀分攤到田畝之中,即“攤丁入畝”,至此,中國兩千多年的人頭稅徹底廢除。概括中國賦稅制度演變的趨勢:1、征收標準:人丁為主 財產為主(以兩稅法為標志),賦役形式:勞役+地租為主 實物為主 貨幣為主(以兩稅法和一條鞭法為標志);征收種類:繁雜——簡單(以一條鞭法為標志);4.征收時間:不定時——定時(以兩稅法為標志)賦役制度的發展變化,經歷了賦役并重(秦漢至唐代中葉 )、賦重于役(唐代中葉至明代中葉 )、役并入賦(明代中葉至清代前期)的三個階段。賦役變化的背后是生產力、商品經濟的發展;維護統治、緩和社會危機;農民反抗斗爭,統治者吸取歷史教訓。最后總結:賦稅制度和王朝興衰密切關系——適情、適度、適民。通過中國歷史上賦稅制度的變遷,我們不難看出,歷代賦稅變革的焦點都集中在四個方面,即如何解決土地兼并、賦役失均、民負過重和政府財政匱乏。解決這四方面矛盾的實質,在于協調國君與民、民與民的利益關系。關系處理得好,順應了經濟發展規律,就會出現國富民強的局面,反之,出現失衡,就會要求進行改革,改革解決了失衡的矛盾,不久又出現了新的失衡,歷史就是沿著“失衡--改革-發展-再失衡-再改革-再發展”這條規律前進的。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第16課 中國賦稅制度的演變.pptx 第16課中國賦稅制度的演變教案.docx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