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22張PPT)10.1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第四單元 社會爭議解決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為充分保障訴訟過程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訴訟法賦予當事人廣泛的訴訟權利,司法機關保障當事人充分行使這些訴訟權利。【相關鏈接】:訴訟法體現的訴訟原則表現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項原則在訴訟過程中體現為:司法機關辦理任何案件均應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響,1.公民的三個訴訟權利;2.司法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對象、流程。孫某和張某發生借貸糾紛,張某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某償還借款。在開庭準備階段,張某申請人民陪審員王某回避,理由是孫某是王某的學生,老師可能偏袒學生做出對其有利的判決。經調查,王某曾是某中學的教師,孫某是該中學的畢業生。但孫某件進校時,王某已經退休,二人并不認識。于是人民法院作出決定,駁回張某的申請,張某不服,申請復議,人民法院經審議,維持駁回回避申請的決定。結合材料,分析張某可以行使哪些訴訟權利?議題一:訴訟權利——人人平等一、訴訟權利1、當事人有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1)適用情況:當事人因身陷糾紛而參與訴訟時,很可能面臨缺乏法律知識與技能、無暇參加訴訟活動等問題。此時,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幫助其進行訴訟。(2)訴訟代理人和辯護人的主要職責: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相關鏈接:訴訟代理人、辯護人辯護人 訴訟代理人不同點 對象 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設立 針對自訴人、被害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 因委托進入訴訟 因法院指定進入訴訟 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地位 有獨立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和其他團體的干涉 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范圍內活動相同點 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當事人合法的實體權利和程序權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br/>【知識拓展】哪些人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一)律師;(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2)當事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① 含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這就是訴訟法中規定的回避制度。(自行回避、申請回避、指令回避)② 意義:有利于保證案件的公正審理,消除當事人的疑慮,增加裁判的正當性。注意: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時,應決定延期審理。我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除特殊情況外,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便告終結。當事人如果不服一審裁判,可以在規定期限內提出上訴。3、當事人有上訴的權利兩審終審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國的最高審判機關,它作出的判決或裁定是終審的判決或裁定,不得上訴或抗訴。死刑案件除了適用普通程序,還適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復核程序,只有經過死刑復核程序后,二審關于死刑的判決才能發生法律效力。(1)含義:(2)意義:上訴權是法律賦予當事人的重要訴訟權利,是否提出上訴,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上訴并不是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時提起,一審裁判就會生效,當事人就會失去上訴權。上訴期限 判決 裁定民事訴訟 15日 10日行政訴訟 刑事訴訟 10日 5日【知識拓展】:裁定是解決訴訟的程序性問題,判決是解決實體法律關系;裁定可以采取口頭形式或者書面形式,而判決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相關鏈接】:上訴期限知識拓展:訴訟、上訴、申訴、抗訴(1)訴訟是案件從受理到判決、執行的整個過程。(2)勝訴是指法院的判決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訴訟請求,獲利方也就是勝訴方。(3)上訴、申訴和抗訴的比較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以及他們的法定其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原審人民法院同級的人民檢察院對一審判決不服的(無須任何理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認為確實有錯誤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如提出可以調解,推翻判決的新證據等)鞏固練習判斷1:小張16周歲,涉嫌偷盜、搶劫,被提起公訴。小張父母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幫其訴訟。判斷2:小強在幼兒園將小朋友晨晨打傷,晨晨的家長將小強告上法院,進行上訴。辯護人是在刑事訴訟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訴訟代理人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或者刑事訴訟中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人。本案屬刑事訴訟,故應委托辯護人而不是訴訟代理人。當事人和其他相關訴訟主體如果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訴,不能直接上訴。××【判斷】以下觀點對嗎?(1)律師在參與訴訟時稱謂是一樣的。(2)對于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律師不必為其辯護。(3)接受法人聘請,擔任法律顧問,是律師的訴訟業務。(4)在刑事訴訟中,控、審雙方是既對立又統一的關系。在刑事案件中,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訴訟稱為辯護人,幫助被害人、自訴人或附帶民事責任當事人進行訴訟稱訴訟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幫當事人訴訟稱訴訟代理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憲法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律師只有參與訴訟過程擔任辯護人或訴訟代理人時才是訴訟業務。在刑事訴訟中,控方是檢察院,審方是法院,法庭的審判是中立的。議題二:訴訟權利——法律援助思考: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內容、流程?二、法律援助制度2、內容(對象):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是國家為保護和促進人權而建立的一種無償法律服務制度。【提示】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①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 ②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 ③ 民事、行政訴訟代理;④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1.必要性(原因):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經濟條件或其他因素影響,難以在訴訟過程中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從而可能喪失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的寶貴機會。【法律援助的對象】(1)《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①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②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③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律師法》規定:④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①民事和行政糾紛:經濟困難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請求國家賠償、請求支付勞動報酬、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或代理服務。②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提出。③刑事訴訟:因經濟困難而沒有委托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當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當事人,也可以經法定程序,獲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或代理。3.流程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要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告知理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收取任何財物。(1)申請(2)審查(3)辦理關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確的是( ) ①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 ②法律援助的對象包括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 ③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 ④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經濟困難的證明,與所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C鞏固練習尋求法律援助被告人張某,男,16歲,2018 年伙同其他4人盜竊10次之多,盜竊范圍從惠農區流竄到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盜竊目標主要是摩托車和面包車,張某被指控盜竊價值37899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年9月1日張某的父母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請求幫助。許律師受中心指派和張某父母的委托,無償擔任張某的辯護人。許律師認為張某在共同犯罪中只是隨同或幫助他人實施盜竊,對盜竊的贓物去向不關注、不在乎、不追求分贓,且屬未成年人,應當從輕處罰;經辯護律師調查、核實取證,對指控證據不足的部分提出異議,且被告人張某在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后落實張某的盜竊數額為15000元,判處有期徒刑7年。●許律師的法律援助對張某有何意義 ●張某獲得法律援助的依據是什么?案情決定了律師不可能有太大作為,但是由于許律師對案情的深入的分析,反復的奔波取證,將公訴人指控盜竊價值37899元降至15000元,終于使法院減輕對張某的判決。我國的法律援助制度課堂小結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尋求法律援助訴訟權利面面觀保障訴訟權利的必要性當事人的訴訟權利(3種)原因內容申請審查感謝觀看!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列表 10.1正確行使訴訟權利.pptx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法律援助法》 擴大法律援助形式和范圍.mp4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