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7.2心中有數上職場 教案一、教學目標必備知識:勞動者的權利與義系、勞動者維權的途徑關鍵能力:1.認識到勞動者享有的權利和應該履行的義務2.明確解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糾紛的具體做法,能為勞動者如何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合理化建議。二、核心素養1.政治認同:認同我國尊重勞動,重視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2.科學精神: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的關系。3.法治意識:增強依法維權意識。4.公共參與:把握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主要義務。三、教學重難點教學重點1.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2.勞動爭議的解決途徑和方式教學難點1.勞動者有享有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2.解決勞動爭議的途徑和方式四、課前準備教具:黑板、粉筆、多媒體五、教學過程1、導入新課農民工為國家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農民工進城打工卻常常受到歧視,受到不公平對待,社會上惡意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問題還很嚴重,這不僅侵犯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影響了社會的發展。思考: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什么行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學生討論交流點撥: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是典型的違反勞動法、侵害勞動者權利的行為,也是受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過渡:勞動者享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如果收到不公平的對待應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呢?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學習《心中有數上職場》。2、新課講授(一)明明白白工作總結: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付出勞動的回報,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探究與分享材料一 某私營企業由于生產任務較重,在未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廠長強行讓部分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每天加班工作,周末也要照常上班,不讓休息,到月底,部分職工累計加班多達120個小時,也不發加班工資。思考:上述企業的做法侵犯了勞動者怎樣的權利?學生討論交流回答點撥:該廠的做法侵犯了勞動者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總結: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休息權是憲法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我國還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相關鏈接: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著一律不能加班加點。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作為對勞動者犧牲休息或休假時間的回報,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材料二 一段名為“一線工人安全帽”的短視頻在網上引起熱議,在視頻中,工人師傅對著屏幕說道:“今天我們來做個試驗:這是我們一線工人的保險帽,這是領導的保險帽,看哪個結實?”視頻中的這名工人師傅將黃色和紅色的安全帽進行撞擊,黃色安全帽輕易地被打穿了,而紅色安全帽絲毫不受影響。安全帽作為不可或缺的個人勞保用品,發揮著保護人體最重要的頭部的功能,在安全生產中承擔了重要角色,其質量合格與否事關生產中的每一個人。思考:(1)舉例說明我國法律對勞動者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有哪些規定。(2)“一線工人安全帽”的短視頻反映了社會上的什么現象?學生討論交流回答點撥:(1)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2)勞動創造財富,勞動者理應得到全社會特別是用人單位的關心和保護。可是一些部門和企業不重視勞動者的安全保護問題。知識總結: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材料三 某外商獨資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畢業生趙某,擔任副總經理。當時,在談到工資待遇時,公司說:董事會給你定的工資為12萬元。不過,我們是一家外資公司,之所以工資定得這么高,是因為除了工資以外,再沒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醫藥費報銷、養老等問題都得自己解決,公司概不負責。聽了這話,趙博士心里盤算開了:這個公司給我的工資的確是夠多的,可就是將來萬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辦呢?”但他轉念又一想:我剛30多歲,一般也不會有什么大病,至于養老問題,現在考慮還為時過早。倒不如趁年輕多掙些錢,實惠。”工作以后,趙博士為了解除自己的后顧之憂,每月從工資中拿出1000元,向保險公司投了一份養老保險。這樣一來,他在這家公司工作,也覺得很踏實多了。幾個月后,由于趙博士與董事長在公司的經營管理等重大問題上,產生了分歧,被董事長炒了魷魚”。趙博士不服,雙方為此打到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趙博士提出公司未給他繳納養老保險的問題他認為,這是侵犯他合法權益的行為。但公司認為不為你繳納養老保險,是事先跟你講好的。你既然干了就說明咱們的協議已經達成,你現在無權反悔。再說,你不是自己已經向保險公司投了養老保險了嗎?思考: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侵犯了趙博士的什么權利?學生討論交流回答點撥: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中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說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光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也是勞動者的義務。它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共同義務因此,該外商公司以高薪來取代職工的養老保險,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它不光應該依法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還應該同時繳納失業、大病醫療等政府規定的社會保險。知識總結: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1)原因: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現象,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2)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這就是社會保險。(3)違法處罰:對少數單位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國家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繳費單位及其責任人員依法進行行政處罰。2.其他權利勞動者還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二)清清楚楚維權探究與分享茫崖礦區的職工張先生,在礦區工作五年,因用人單位已知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在一次體檢中他和數十名工友都查出患有塵肺病。他和工友多次到廠長那里協商并討要說法,但都無果……思考:請為張先生和他的工友們尋找一種解決勞動爭議的方案。學生討論交流1.勞動爭議解決途徑(1)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2)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的條件和程序。①協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爭議的解決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一致,可以達成和解協議。②調解: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互諒互讓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達成調解協議,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③仲裁:勞動仲裁是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進行裁決的活動。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④訴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結束新課我們以后也會成為勞動者中的一員,在這之前,我們應該應積極學習和了解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在自己的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先行協商,擺事實,講道理。如果協商不通,可以通過正規的調解組織進行調解處理,然后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積極需求相關組織如工會組織、法律援助機構的幫助。妥善解決問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4、課堂小結通過本節課的學習,我們掌握了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知道了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勞動者在維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懂得了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采取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維權。六、板書設計心中有數上職場(一)明明白白工作(二)清清楚楚維權七、課后作業完成本框同步課時作業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