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心中有數上職場》教學設計教學內容: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2《法律與生活》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第七課“做個明白的勞動者”第二框“心中有數上職場”。一、教學內容分析本框主要闡述了勞動法的部分法律知識,目的是要引導學生明確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和相應的義務,懂得用法律維權,從而學會在社會實際勞動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維護自身合法權利,不損害他人合法權利。本框題共設兩目:第一目是明明白白工作,第二目是清清楚楚維權。根據課標要求,通過學習,幫助學生理解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熟悉勞動者依法維權的途徑和方式,提高學生政治認同、科學精神與法治意識素養,更好地參與社會實踐。二、教學目標依據教材分析,對照《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 對于“心中有數上職場”的內容要求和教學提示教學目標制定如下:通過學習,學生理解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認同依法享受權利的同時要承擔主要義務,把法治作為學習、生活、工作的準則和指南,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治理環境,從而培養學生的政治認同,法治意識、科學精神與公共參與核心素養。三、教學策略選擇與設計本節課以“從小明的勞動經歷中感悟職場風云”為總議題,設置“小明正式入職后他享受哪些勞動者的權利?”、“為什么和小明一同入職的小黑被炒魷魚了?”、“小明應該如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三個子議題,帶領學生對“心中有數上職場”進行深入學習探究。將培養學生的學科核心素養作為教學設計重點,通過學生自主思考、小組成員合作探究,引導學生從當下生活出發,探索學習勞動者權利和義務、勞動者維權等內容,堅持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科學精神,認同依法治國。四、教學重點及難點重點: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及關系,勞動者的維權途徑。難點:勞動仲裁、勞動爭議訴訟。五、教學過程總議題:從小明的勞動經歷中感悟職場風云導入:小明在大學畢業后入職了一家發展前景還不錯的互聯網公司,本想勤勤懇懇工作,做一個稱職的“打工人”,可是在小明入職快2年來,發現公司并不是表面上那么光鮮亮麗,作為員工之一的他,有些該享受的的權利并沒有落實到位,比如以狼性文化為借口要求小明無償加班,每月延遲發工資等。同學們作為剛進入職場的小白,遇到這樣的情況,他該怎么辦?【子議題一】小明正式入職后他享受哪些勞動者的權利?【子議題二】為什么和小明一同入職的小黑被炒魷魚了?【學科概念】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1.勞動者享有的主要權利(1)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①勞動報酬就是人們常說的工資,它是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②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付出勞動的回報,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相關鏈接: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勞動法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2)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①休息權是憲法規定的勞動者的基本權利。②依據《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職工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③我國還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試判斷: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因此,企業讓勞動者加班加點都是違法的。提示:錯。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著一律不能加班加點。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作為對勞動者犧牲休息或休假時間的回報,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資的加班工資。(3)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①勞動創造財富,勞動者理應得到全社會特別是用人單位的關心和保護。②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的權利①必要性:勞動者在職業生涯中會出現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可能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②要求:為了確保勞動者獲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這就是社會保險。(5)其他權利勞動者還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參加民主管理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2.勞動者的義務(1)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勞動者在維護自己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2)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勞動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議題情境】小明入職兩年以來,公司有8次拖欠工資,延遲到第二月才發放,對此小明雖心有不滿,但是都忍了,可是公司總是有各種理由扣發部分工資,于是小明找財務部門理論,得到的回復是“我們公司就是這樣,你要是不愿意,可以辭職”。我國實行了帶薪年休假制度。然而,許多勞動者的休息休假乃至補償權益卻常常受到侵害。比如小明在公司連續工作兩年一直沒有被允許休假。他要求公司支付未休五天年休假期間的三倍工資但被公司拒絕。王阿姨在小明公司長期做清潔工,公司也沒有和她簽訂合同,沒有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和綜合保險,由于缺乏必要的防護措施,一次在打掃衛生時時一塊玻璃突然破碎砸到王阿姨身上,把后背砸傷了。王阿姨被送進醫院后,小明公司負責人強調事故責任在于王阿姨,公司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公司招聘時和小明等人承諾,公司一年有兩次為期一個星期的技能培訓活動,但是小明在入職的這近兩年里,沒有參加過,每次有培訓機會,都以“名額有限,新入職的員工靠后享受”的理由打發。與小明一同入職的小黑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小黑經常無故遲到、請假。月底發工資時,公司按照規定扣發小黑200元工資。小黑以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為由,要求公司發給足額的工資,公司不同意,于是小黑與公司大鬧一場,最終被公司開除。【議題活動1】合作探究子議題一、二。【設問】公司的回復是否可以作為延遲發放工資和扣發工資的理由?(不能,不符合勞動法,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公司侵犯了小明的什么權利 小明的要求是否合法 (公司侵犯了小明休息休假的權利和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小明的要求是合法的。)運用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的知識分析小黑的要求是否合理?(①權利與義務從來都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勞動者在維護自身勞動權益的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②孫某經常無故遲到、請假,沒有很好地完成勞動任務,沒有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公司按照規定扣發一定的工資是合理,合法的)小明公司侵犯了王阿姨的什么權利?(小明公司侵犯了王阿姨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和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小明公司和王阿姨分別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①新實施的勞動法規定,小明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從實際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沒有買社會保險或者綜合保險,應該補繳或者補償。王阿姨屬于工傷,公司應該承擔醫療、誤工、交通、殘疾、補助方面的費用。②王阿姨沒有違反勞動紀律和操作規程,因公司缺乏必要的防護措施,造成傷害,不應當承擔責任。)以名額有限為理由忽視小明的培訓機會是否合理 (不合理,作為勞動者,小明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依法參加和組織正會的權利、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等。)【設計意圖】通過對知識點的講解幫助學生拓展對勞動者權利與義務的理解,然后分析案例,在合作探究分析之后,加深理解和對知識點運用的能力。【子議題三】小明應該如何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學科概念】勞動爭議及處理方式、途徑等。1.勞動爭議及處理方式勞動爭議的含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糾紛,就會出現勞動爭議。(2)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逃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2.處理勞動爭議的具體方式(1)協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不妨先試試"有話好說”,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就爭議的解決進行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一致可以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當事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等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互諒互讓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達成調解協議簽訂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3)勞動仲裁①含義:勞動仲裁是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進行裁決的活動。②條件: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協商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達成和解或調解協議后不履行,都可以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由仲裁委員會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裁決。③效力:根據勞動法律、法規除特定情形外,未經勞動仲裁程序,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4)訴訟①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不予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②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議題情境】鑒于公司的種種不合理行為,小明打算離職。小明與公司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馬上勞動合同期滿,目前雙方未續訂勞動合同。在得知小明想要離職的想法后,公司不打算發放小明的最后一月工資,給出的理由是“沒有提前三個月告知公司,給公司帶來不利影響”。為此,小明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甲廠給付最后一月工資。【議題活動2】全班交流商議子議題三【議題活動3】案例分析在小明離職后,公司職工小紅負責了小明原有的工作,公司還增派職工小藍協助小紅工作。小藍工作的第一天,正遇一客戶要求設計方案,公司安排小藍隨小紅一起合作以便熟悉業務。小紅拒不答應,堅持自己一人設計,公司領導再三勸說無效。由于工作量大,小紅沒有按時提交方案,為此,公司增加支付延時費用3000元并影響了公司的聲譽。事后,公司扣發了小紅當月的全部工資。小紅不服,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中,雙方經調解,無法達成協議。【設問】職工小紅的行為和企業扣發工資的行為是否合理 請說明理由。(均不合理。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本案中,為盡快完成設計方案,公司指派新手小藍一起合作熟悉業務,本是一項正常的工作安排,小紅作為職工應當服從。但小紅卻無理阻撓,不遵守公司勞動紀律,已經構成違紀,而且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影響了公司的聲譽。因此,公司有權對小紅進行處罰。但是,公司扣小紅某當月全部工資不妥,應予以糾正。)【設計意圖】講解分析理解知識的,通過小組合作商議一則案例,理解知識點,既可以在討論交流中取長補短發現自己的不足,還能培養學生團隊合作能力和習慣。【課外探究作業】觀看視頻《同事之間的那些事》職場中,不僅存在員工與公司的沖突,不可避免的也會存在同事之間的沖突,沖突是一種常見的職場現象。這種沖突不僅會給員工個人帶來負面的影響,也會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當員工之間沖突發生時,應該怎么做?請同學們小組合作探究,結合所見所聞,談談的你們的看法及解決措施。板書設計:7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