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第十課 訴訟實現公平正義第一框 正確行使訴訟權利 教學設計【課標要求】概述公民的訴訟權利,熟悉公民獲得法律援助的渠道。【核心素養】政治認同:認同國家依法維護公民在訴訟中享有的基本權利,國家尊重人權,人民民主具有真實性。科學精神:理解委托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的權利,理解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治意識:通過學習,了解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運用。公共參與:通過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樹立權利意識。【重點難點】重點:了解公民享有哪些基本訴訟權利。難點: 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內容、要求,法律援助的目的、范圍。【教學過程】探究點一 公民的訴訟權利【合作探究】議題:把握公民的基本訴訟權利材料一 獨生子小李因經濟犯罪被刑事拘留,其母趙老太擔心法院會把她所有的兩套房產查封拍賣,決定馬上將房產贈與兒媳和孫子。贈與協議簽訂后,趙老太聽說兒媳在沒有和自己兒子離婚的情況下在外“談朋友”,遂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贈與協議。(1)趙老太享有哪些基本訴訟權利?材料二 王某向A市人民法院起訴李某所欠債務,在審理過程中,李某發現該案的書記員金某是王某的親戚,于是提出書面請求要求金某回避,認為金某可能影響公正審判。(2)A市人民法院是否應該支持李某的主張?并說明理由。答案 (1)趙老太享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申請回避的權利、上訴的權利。(2)公民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在訴訟中,當審判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具有法律規定不宜參加案件審理或有關訴訟活動的情形時,當事人有權要求其退出。本案中書記員金某為原告王某的親戚,金某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判應當回避。故A市人民法院會支持李某的主張。【核心歸納】刑事訴訟中的辯護人與訴訟代理人的區別(1)對象不同:辯護人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設立的;訴訟代理人是針對自訴人、被害人或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而設立的。(2)進入刑事訴訟的方式不同:辯護人除了因委托進入訴訟,還可以通過法院指定進入訴訟;訴訟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委托進入訴訟的。(3)地位不同:辯護人有獨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檢察院及其他個人團體的干涉;訴訟代理人必須在委托人依法授權的范圍內活動。典例1 2018年3月30日,無依無靠的17歲孤兒小吉被劉某教唆參與了一起搶劫,后小吉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對此理解正確的是( )①小吉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為他辯護②小吉的辯護人必須由法院為其指定③作為本案被告小吉有權為自己辯護④小吉與劉某平等地享有相關訴訟權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本案為刑事訴訟,小吉可以委托辯護人而不是訴訟代理人為他辯護,①錯誤;開庭審理時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而不是必須由法院為其指定,②錯誤。③④正確且符合題意。答案選B。探究點二 尋求法律援助【合作探究】議題:正確認識法律援助制度16歲的小劉因涉嫌搶劫被拘留。他的父母沒錢請律師,找到了區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派和小劉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小劉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小劉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院認定小劉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1)根據上述材料,回答小劉為什么能夠獲得法律援助。(2)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實施法律援助有何意義?答案 (1)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設置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公證員、法律工作者等為經濟困難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辯護等法律服務。案例中,小劉未成年且因家庭經濟困難,符合我國法律援助制度的規定。(2)①有利于及時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減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和對抗情緒。②有利于及時開導、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給失足青少年更多的關懷和幫助。③有利于及時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挽救,維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核心歸納】律師提供法律援助的對象(1)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均應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2)我國律師法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恤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援助。典例2 關于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解正確的是( )①法律援助的主體是律師②法律援助的對象包括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③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④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經濟困難的證明,與所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答案 C解析 《法律援助條例》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即政府是法律援助的主體,法律援助的對象包括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提交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經濟困難的證明,與所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知識網絡】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