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教學內容: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法律與生活”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第八課“自主創業和誠信經營”第二框“誠信經營依法納稅”一、教學內容分析?本課是人民教育出版社《思想政治》選擇性必修“法律與生活”第三單元“就業與創業”第八課“自主創業和誠信經營”第二框“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本節課前承“自主創業,公平競爭”的內容,后啟“認識調節與仲裁”的內容,有利于提高經營者誠信經營意識,增強消費者“尊法守法用法”意識,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發展,添磚加瓦。二、教學目標政治認同:認同我國重視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貫徹依法治國。科學精神: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必要性以及重大意義。法治意識:樹立誠信意識,依法維護合法權益;消費者要樹立法治意識,遵守稅法。公共參與:消費者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樹立依法納稅意識。三、教學策略選擇與設計?本課以“女主播直播帶貨被抓”為切口,設計總議題“如何看待直播帶貨現象”。以此為總線索,設計以下兩個分議題:面對直播推銷的產品,你會如何選擇?如何看待網絡直播高收入問題?四、教學重點及難點?重點:了解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必要性、意義,經營者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消費者的維權途徑,增值稅的最大特點和作用。難點:理解依法納稅的意義,區分我國的主要稅種五、教學過程新課導入:【事件回顧】網紅直播“帶貨”,剛換上一件衣服,突然闖入便衣警察……(播放視頻方式)2021年7月6日,上海楊浦區人民法院宣判,網紅主播廖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其他團隊成員,包括運營、助理、場控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3年2個月不等,罰金5000至50000元不等。議題一:面對直播推銷的產品,你會如何選擇??(看產品合格證、口碑和買家評論、銷售數量、是否屬于名牌、產品介紹和說明書.....)過渡:即使我們貨比三家,但有可能產品仍然存在問題,此時應該怎么辦?【設計意圖】?突出直播有些產品質量令人擔憂的問題,以此引出不同主體的態度。(一)面對此情況,如何讓消費者購買到滿意的產品?1、國家: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2、經營者: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合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消費者:借助多種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網紅直播“帶貨”,為何被逮捕?在直播間,商家會把Logo撕掉,以工廠原單或者其他方式售賣Dior、CHANEL等品牌的服裝、飾品和手表等商品。甚至宣稱某些商品貨源不足,需購買其他商品后,才能有購買此商品的資格。同時也有真實的買家在直播間評論,購買某品牌衣服,導致自己皮膚過敏等狀況。但是該評論會直接被刪除。【設計意圖】通過學生討論,引出其帶貨侵害了消費者“安全消費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法律規定的消費者的權利(1)安全消費的權利。第一,它是消費者最基本的權利,也是經營者在提供產品或者服務時必須履行的義務。第二,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第三,經營者發現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并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2)消費者的知情權。第一,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第二,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第三,對消費者就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詢問,經營者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第四,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還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3)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第一,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權利。第二,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挑選。(4)我國法律還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人格尊嚴權和進行監督、檢舉、控告等權利。過渡:當我們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應該怎么辦呢?(三)消費者如何維護自身的權益?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消費者可以與經營者協商和解,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消費者還可以通過仲裁或者訴公的方式解決與經營者之間的爭議。過渡:直播帶貨被逮捕,除了它侵害了消費者的“安全消費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以外,還有其他原因嗎?【設計意圖】通過學生討論,引出直播帶貨行業高收入的同時,逃稅也是其被逮捕的重要原因之一,過渡到“依法納稅是義務”。議題二:如何看待網絡直播高收入問題?據繆某稱,站在直播電商的風口上,她在短短3年間就積累了上百萬粉絲,直播間場均觀看人數在20萬以上,場均銷售額突破7位數。直播帶貨需要繳納稅收嗎?需要,稅收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新冠疫情財政托底政策)個人或者企業均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納稅人自覺履行納稅義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貢獻。企業依法誠信納稅,既是企業信用的最好體現,也是企業最好的市場名片。【設計意圖】引出稅收的重要性。直播帶貨主播與直播平臺分別如何繳納稅款?1、網紅以獨立身份工作,直播只是一個平臺網紅與平臺之間不是雇用關系而是勞動關系。此時,平臺應按勞務報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同時網紅需要去稅局開具發票及繳納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含義:是針對居民個人在境內外取得的收人或者非居民個人從境內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種稅。個人所得稅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是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稅種。(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過渡:大家知道我國個人所得稅法進行制度改革,由之前的3500元提高到5000元。思考國家為什么要進行改革呢?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轉變為更加關注公平。內容:新的個人所得稅法不僅提高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了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綜合征收的方式。意義: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和法治觀念。增值稅:含義:是以商品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增值額:生產經營者在一定期間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思考A企業賣給B企業一噸原材料,B支付價稅合計4400(價款4000元,稅款400元),B企業加工完成后,將配件賣給了C經銷商,C支付價稅合計13200元(價款12000,稅款1200元)。C經銷商將商品賣給D消費者,D支付價稅合計16500元(價款15000元,稅款1500元)。最終A,B,C,D分別承擔了多少增值稅?A企業商需要交納的增值稅為400元。B企業需要交納的增值稅為800元,即收到的稅款1200元,減去支付的稅款400元。C經銷商需要交納的增值稅為300元,即收到的稅款1500元,減去支付的稅款1200元。D消費者承擔了全部1500元的增值稅稅款(400元+800元+300元)。過渡:最終我們發現增值稅最大特點就是減少重復征稅,有利于減輕企業稅收負擔。2、個人成立工作室出現直播平臺,工作室與平臺屬于勞動關系這是很多網紅通過這普遍的方式來進行籌劃的。工作室一般屬于個人獨資企業,取得收入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可申請核定征收,稅負較低。3、網紅以經紀公司簽約出現直播平臺個人與平臺沒有直接關系,與經紀公司的關系取決于協議形式。1)若簽訂勞動協議,經紀公司按照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2)簽訂勞務協議,則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4、網紅與平臺簽訂勞動合同,作為平臺員工直播平臺按照工資薪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次年網紅應自行匯算清繳。5、按照直播平臺的性質繳稅第一,平臺屬于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二,平臺屬于以上兩個以外的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含義: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適用對象:個人獨資企業與合伙企業外的其他企業。【設計意圖】引出我國稅收的種類。過渡:從以上繳稅方式可以得出,我國稅收的主要種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過渡:與我們息息相關的是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大家思考一下兩者的區別是什么?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征稅對象商品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個人所得額計稅標準比例稅率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和比例稅率作用有利于減少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稅收負擔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是調節個人收入分配、實現社會公平的有效手段總結:經過上面知識點的學習,我們小試牛刀。小試牛刀: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這次改革實現了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打通了增值稅抵扣鏈條,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和制造業升級。據悉,營改增試點自2012年實施以來已累計減稅近2萬億元。這一項改革( )①可以降低企業用人成本,有利于增加就業崗位②增加了企業購置不動產的成本,有利于遏制房地產市場的過熱勢頭③避免營業稅的重復征稅,減輕企業的負擔④將創造更加公平的稅收環境,增強企業活力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答案 D解析 這一改革可以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而不是降低企業用人成本,也不一定能增加就業崗位,①錯誤;全面推行“營改增”有利于為企業減輕稅收負擔,并不能增加企業購置不動產的成本,與遏制房地產市場的過熱勢頭沒有直接關系,②錯誤。過渡:最后,我們請同學為我們總結一下今天所學的知識。板書:過渡: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超市搞促銷,但是其搞促銷的產品質量和售后,往往令人擔憂。面對這種情況,你會怎么辦?2021年“五一”期間,某商場搞了一次大規模的促銷活動,發布廣告稱部分商品八折出售。消費者宋女士購買了一臺洗衣機,3天后因質量問題不能正常工作,宋女士找到該商場解決問題并要求索賠。令宋女士沒想到的是,得到的答復是打折商品不負責“三包”。后經有關部門查明,該商場是先將部分商品提價,然后又以八折出售。試用法律常識的有關知識對該商場行為進行分析。解析:本題以商場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并以某種借口拒絕消費者的索賠為材料,考查學生對經營者誠信經營、不正當競爭、消費者的權利等知識點的認識。分析問題時要從多個角度分析,切忌片面。答案:(1)該商場以先提價、后打折的方式銷售商品,是價格欺詐,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交易原則。(2)該商場作虛假廣告,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3)該商場以商品打折為由拒絕“三包”責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本案中的打折出售商品是一種促銷手段,它不同于因瑕疵而打折的商品,不能免除“三包”責任,假如明知產品質量有間題而有意賣給消費者,又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是一種欺詐行為。(4)該商場賣給消費者宋女土的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應該保障消費者的求償權,應盡快與生產廠家聯系,答復宋女士的索賠。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