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共14張PPT)珍愛生命,遠離意外傷害意外傷害:指突然發生和意料不到的對人體的傷害,如溺水、觸電、交通事故及地震等。小資料:中國疾控中心最新公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我國每年有超過二十萬的兒童因意外傷害而死亡,即每三位死亡兒童中就有一位是意外傷害所導致。意外傷害已成為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2006年據相關部門統計,每天約有45名學生因意外傷害而死亡,也就是相當于每天有一個班在消失,在全國各類安全事故中,學生死亡人數超過了全年事故死亡總人數的60%。案例:事情發生在某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大家來說一說,甲失手打傷乙,算不算違法?有沒有構成一定的社會危害程度是確定是否違法犯罪的重要依據。比如兩人開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沒什么傷害,不是違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壞了,達到傷殘的程度,那他就是違法了,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從樓上摔下嚴重受傷,顯然違法了。甲違反了什么法?在法律上,違法行為還分為一般違法行為和嚴重違法行為兩種類型,他們的區分有明確的法律條文,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嚴重違法行為對人或社會造成的危害比一般違法行為大。所以甲的失手造成了對乙的嚴重傷害,他的行為已構成了嚴重違法,也就是俗稱的犯罪。甲違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你認為案例中的甲應得到怎么的法律懲罰?根據《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從這個案例中,你能夠獲得哪些啟示?案例一:同學失手,女生眼睛被刺傷2005年12月23日下午課間休息時,唐某坐在花園邊和同學玩耍時,韋某突然從背后推了唐某一下,導致唐某倒在花園內,被樹枝刺傷左眼。事后,被診斷為八級傷殘。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韋某的父母作為其法定監護人,由于韋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給他人造成人身損害,依法應當由韋某的父母承擔。案例二:疊羅漢疊成骨折2006年10月15日,哈市某初中一年級的同學在操場上做游戲,在奔跑時,14歲的唐漢突然摔倒,同學王強看見后趁唐漢起身之機,壓在其身體上,不斷有同學摞到唐漢身上,玩起疊羅漢的游戲。期間,唐漢感到左腿一陣巨痛,大聲喊叫要求停止游戲,同學不理會唐漢的叫喊聲,最后唐漢的身上摞了11名同學。當游戲結束后,唐漢的左腿不能動彈。經醫生檢查,唐漢的左腿骨折,治療時間至少3個月。案例三:7歲男孩命喪小伙伴之手2007年6月4日下午,3個孩子在一個廢棄廠房玩耍時,小盈提議玩“犧牲游戲”,游戲規則是將電線纏在一個人的脖子上,假裝被人吊起犧牲,另外兩個人去救他。小盈和寧寧都不愿意做“犧牲”者,這個角色由年齡最小的海洋擔任。小盈和寧寧讓海洋踩著一個破水桶站到房梁下,將電線纏在海洋的脖子上,另一端纏到房梁上。這時,海洋感到喘不上氣,吵嚷著要下來。小盈和寧寧堅持不放他下來,繼續纏繩子。當小盈和寧寧晃悠海洋時,海洋腳下的水桶倒了,海洋的腿不停地亂蹬,小盈和寧寧慌了神,害怕地跑開了。當海洋的家人向兩人詢問海洋的去向時,兩人慌稱不知道。次日清晨,海洋的家人在廠房的房梁上發現了海洋的尸體。珍愛生命,遠離意外傷害通過這節課的學習你有什么收獲?今天我們通過案例分析,互相討論,學習了我們身邊的法律知識。我們要學法懂法,依法行動,合法權益。應當力爭,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小公民! 展開更多...... 收起↑ 資源預覽 縮略圖、資源來源于二一教育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