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簡介 2024-2025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階段性檢測高二政治注意事項:1.本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75分鐘。2.答卷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填寫在答題卡上。3.回答選擇題時,選出每小題答案后,用2B鉛筆把答題卡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回答非選擇題時,將答案直接寫在答題卡上。4.考試結束后將答題卡收回。第I卷(選擇題)一.選擇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1.生于2009年11月的小蔣長期和外婆方某共同生活。2020年疫情期間小蔣偷偷使用方某的手機注冊了游戲直播解說平臺的賬號(該平臺系某科技公司運營),在方某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方某微信多次向科技公司轉賬充值以購買平臺虛擬幣打賞主播,單次轉賬金額多為1000元或5000元,總額高達10萬余元。小蔣母親發現上述行為后起訴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返還轉賬充值錢款。下列關于本案的觀點中,正確的是①與科技公司實際發生網絡服務合同的當事人為小蔣②與科技公司實際發生網絡服務合同的當事人為方某③小蔣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轉賬行為應認定為無效④小蔣通過方某微信轉賬,其轉賬行為已經發生,具有法律效力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2.甲將數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樹下采蜜。乙因家里孩子結婚疏于管理導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沖入甲家院內,撞翻蜂箱,使來甲家串門的丙被蜇傷,經住院治療后痊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甲無過錯,不應對丙的醫療費用承擔民事責任②乙疏于管理導致牛撞翻蜂箱,與丙的受傷存在因果聯系,丙可向乙提出賠償要求③甲侵犯了丙的生命健康權,應當承擔法律責任④乙應該對丙的醫療費用承擔全部民事責任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3.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經授權對《美麗的草原我的家》等82首音樂作品進行集體管理。咪咕音樂有限公司未經音著協授權,通過其網站“彩鈴包月”業務,將音著協管理的82首音樂作品作為彩鈴提供給手機用戶訂購,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東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參與了彩鈴業務的收費及辦理。對此案分析正確的是①咪咕公司、移動濟南分公司侵害了音著協信息網絡傳播權②咪咕公司、移動濟南分公司并沒有侵權,屬于合法行為③咪咕公司、移動濟南分公司應該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④咪咕公司、移動濟南分公司應繼續履行合同,并支付違約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周先生通過某二手交易平臺相中了一套價值300元的健身器材,約定3天后貨到付款。但是2天后賣家私自將這套健身器材以460元的價格賣給了不知情的劉先生。劉先生回家途中不慎將健身器材遺忘在出租車上,被后來的乘客撿到并帶回家中。上述事例分析正確的是( )①因未交付,周先生沒有獲得該套健身器材的所有權②乘客通過偶然拾得方式獲得該套健身器材的所有權③該套健身器材歸劉先生所有,周先生可向賣家索賠④因價格有失公平,劉先生和賣家的買賣合同不成立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15周歲的張某使用母親姜某的手機進行了游戲充值1萬余元的操作,張某的母親姜某發現后,要求游戲公司退還充值款項。游戲公司認為游戲賬戶已經進行了實名認證,并且認證人為成年人,拒絕退款。對本案的分析,正確的是( )①15周歲的張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②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充值合同有效③若姜某無法證明是張某充值,可能無法退款 ④若游戲公司證明是張某充值,可以不退款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6.小周和小蔡是某小學六年級學生,課間小周與坐在其后方手持圓規的小蔡聊天談笑時,小周回頭,小蔡恰巧揮動圓規,不慎戳傷小周的右眼,班主任老師當即將其送往醫院。經鑒定,小周右眼角膜穿透傷,評定為九級傷殘。事后,小周的父母將小蔡和學校訴至法院,請求二者共同承擔法律責任。隨后學校提交了其日常安全教育的相關證據。依據法律規定,法院可能會作出以下判決( )①小周的身體權和健康權受到了侵害,自身無過錯,故不需承擔法律責任②小蔡因揮動圓規造成小周右眼受傷,應對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③學校已證明其盡到管理職責且事件是無法提前預知的,故無需承擔責任④二人均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身行為危險性有一定的注意義務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某小區業主李某、譚某分別住在6棟304室和6棟204室,兩戶上下毗鄰。2021年6月,譚某在204室與304室之間的外墻面違規加裝了長6米、寬0.79米、高0.2米的遮雨棚。李某以下雨天遮雨棚的雨滴聲影響其睡眠為由,多次向物業公司反應,要求譚某道歉并拆除遮雨棚。對于這一糾紛,下列分析正確的是①相鄰關系是對不動產用益物權的限制或延伸②譚某屬于過錯方,物業應支持李某的所有主張③鄰里之間,應本著睦鄰友好的原則處理相鄰關系④譚某安裝的遮雨棚給李某帶來困擾,應承擔侵權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8.王大爺名下有兩套房產,生前立下遺囑,將其中一套給無房的二兒子,另外一套給大兒子和三兒子,并進行公證。三兒子對此不滿,對老人不管不問。王大爺生氣后重新設立自書遺囑,將兩套房子留給大兒子和二兒子各一套。一年后王大爺因病逝世,三兒子要求繼承王大爺的房產。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①繼承人在法定范圍內,遺囑繼承法律效力優于法定繼承②三兒子沒有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應在一定范圍內少分③遺囑人立有內容相抵觸的數份遺囑,應以最后的遺囑為準④第一份遺囑經過公證,三兒子可繼承其中一套的一半房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老王夫婦有兩兒一女,大女兒已嫁到外地。老王夫婦去世后,留有農村瓦房數間、存款若干。大姐主張平分遺產,兩個弟弟卻不同意,認為外嫁女不參與繼承是村里多年來的習俗,遺產應該全部由他們兄弟倆繼承。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①兒子女兒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兩個弟弟的訴求不合理②若老王夫婦的父母在世可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參與繼承③最好的分配方法是房屋歸兩個兒子、存款歸遠嫁的女兒④大女兒嫁到外地,若未盡贍養義務繼承份額應該少一些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王先生和林女士原為夫妻,2021年8月因感情不和,經女方提出、兩人協議離婚,約定由男方撫養女兒、女方撫養即將出生的孩子。離婚后,王先生不愿直接撫養大女兒,林女士則認為同時照顧兩個孩子存在困難。2023年1月,雙方在不符合法律關于送養規定的情況下,將嬰兒送與他人。前不久,王先生和林女士收到了當地基層法院發出的責令家庭教育指導令,要求限期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在該案中( )①雙方離婚違反了懷孕期間不得提出離婚的限制性規定②按照離婚協議,男方對即將出生的孩子沒有撫養權③將嬰兒送養是逃避撫養義務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④當地法院的行為為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司法支持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1.2023年1月9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在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向雙方當事人發出《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這是2023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該院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以下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申報范圍的是( )①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投資收益 ②女方在結婚登記前購置的嫁妝③婚后通過法定繼承取得的財產 ④因交通事故獲得的傷殘賠償金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2.近年來,各地人民法院受理的涉試用期勞動爭議案件不斷增長。法律規定試用期的本意,是通過試用期這段“窗口期”的互動和磨合,讓用人單位選擇到合適的勞動者,勞動者也能找到理想的工作崗位。下列關于試用期的說法,正確的是( )A.試用期屬于“試工期”,用人單位可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B.針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侵權行為,勞動者必須向人民法院起訴C.為防止“跳槽”,用人單位可發放高于法定標準的工資D.試用期對于勞動關系雙方來說,機會和權利是平等的13.“996”,即早上9點到崗,晚上9點下班,每周工作6天。媒體調查在加班人員中只有45.57%拿到加班工資,勞動者因擔心“不加班或者要加班工資可能丟飯碗”而選擇忍氣 吞聲。解決這一問題需要( )①禁止企業加班,保護勞動者休息權利 ②規范勞動制度,加強勞動法執法力度③簽訂勞動合同,改善勞動者勞動條件 ④勞動者增強權利意識,積極合法維權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14.人社部辦公廳發布《電子勞動合同訂立指引》,鼓勵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使用政府發布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根據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電子勞動合同的,要通過電子勞動合同訂立平臺訂立。下列理解錯誤的是( )①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關系自簽訂電子勞動合同之日起建立②訂立電子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③電子勞動合同與傳統書面勞動合同具備相同的法律效力④電子勞動合同要有試用期、培訓、補充保險等必備條款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5.“一盒20枚的雞蛋成本約12元,市場售價約17元,但某社區團購平臺售價僅10元”。當下,高額補貼、低價售賣是互聯網平臺入局社區團購“賽道”的核心競爭策略。下面對這種競爭策略的傳導路徑分析正確的是①依托高額平臺補貼,低于成本價銷售 ②發揮網絡優勢,培養用戶平臺消費偏好③利用價格優勢占領市場,排擠競爭對手 ④穩固市場流量,獲得高額壟斷利潤A.①→②→③→④ B.④→③→②→① C.④→②→③→① D.①→③→②→④16.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倡導正當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下列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的是( )①甲企業為擴大銷量,加大廣告宣傳力度,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②乙企業為擴大市場份額,進行有獎銷售,最高獎勵現金6萬元③丙企業通過捐建希望小學,提高知名度,擴大市場份額④丁企業為了穩定市場份額,聯合行業內的其他企業達成價格協議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第II卷(非選擇題)非選擇題(共52分)17.讀圖文資料,完成下列題目。(12分)材料一 某服裝廠與某貿易公司簽訂價值300萬元的買賣合同。合同生效后,服裝廠積極生產,為該合同作準備。在此期間,服裝廠了解到合作伙伴貿易公司因經營決策失誤,財務出現重大問題,已經有轉移財產的跡象。服裝廠決定中止履行合同。材料二 2020年10月,童女士將價值2483元的羽絨服送至某知名連鎖洗衣店清洗。該洗衣店當場出具收據,寫明羽絨服顏色為乳白色,費用158元,并注明衣服有瑕疵。幾天后,童女士去取衣服時,竟發現衣服因洗滌不當變成了淺藍色。為此,她請求人民法院判決洗衣店全額賠償衣服價款2483元,并退還洗衣費158元。上述案例中的服裝廠和洗衣店違反合同履行原則嗎 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18.讀圖文資料,完成下列題目。(14分)劉某海、劉某起系劉某與張某的子女。張某和劉某去世后,劉某起持有一份打印遺囑,加蓋有立遺囑人張某的人名章和手印,見證人處有律師祁某、陳某的署名。劉某起稱該遺囑系見證人根據張某意愿在外打印。劉某起還提供視頻錄像對上述遺囑訂立過程予以佐證,但錄像內容顯示張某僅在一名見證人宣讀遺囑內容后,在該見證人協助下加蓋人名章、捺手印。依劉某起申請,一審法院分別向兩位見證人郵寄相關出庭材料,一份被退回,一份雖被簽收但見證人未出庭作證。劉某海亦持有打印遺囑一份,主張為劉某的見證遺囑,落款處簽署有“劉某”姓名及日期并捺印,另有見證律師李某、高某署名及日期。劉某海提供的訂立遺囑視頻錄像顯示劉某在兩名律師見證下簽署了遺囑。此外,作為見證人之一的律師高某出庭接受了質詢,證明其與律師李某共同見證劉某訂立遺囑的過程。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知識,分析法院對這兩份遺囑的法律效力會如何認定,并說明該案例給我們的啟示。19.讀圖文資料,完成下列題目。(14分)某村女青年李珍(19歲)家境貧來,其父母強迫她嫁給鄰村個體戶陳林。李珍本人不同意該婚事,但其父母威脅道:“如果你不嫁給陳林,便趕你出家門。”李珍無奈,只得應允。2018年3月,李珍父母一手操辦了她的婚事,并宴請了親朋好友宣布他們成為夫妻,李家收取陳家彩禮3萬元。婚后不久,李珍發現陳林性情暴躁,有賭博惡習,且經常打罵李珍。李珍萬般無奈,提出與陳林離婚,李家與陳家均不同意,李珍遂離家出走。(1)你認為李珍與陳林的婚姻有哪些不合法的地方?(2)你是否贊同李珍的做法?你認為她應該怎樣做?20.讀圖文資料,完成下列題目。(12分)劉某系某科技發展公司員工,從事網絡銷售。劉某的月工資由基本工資5200元及業績提成構成。由于受疫情影響,公司通知其自2022年2月3日起居家辦公。2月24日,該公司發出通知,稱受市場影響,公司業務不飽和、居家辦公無法記錄考勤,決定自當月起將網絡銷售部門居家辦公員工的月基本工資調整為本市最低工資即2200元。劉某不認可公司的降薪行為,于2022年6月6日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要求支付2022年2月至5月份的工資差額12000元,最終仲裁委支持了劉某的申請,但公司卻以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等理由拒絕執行仲裁協議。劉某將該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雖然雙方未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但雙方事實勞動關系成立,科技發展公司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安排劉某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應當視為其正常出勤上班。在未經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科技發展公司單方將劉某的基本工資降低為最低工資缺乏依據,故應予補發。結合材料,運用“做個明白的勞動者”的知識,說明劉某的維權過程給我們什么啟示。高二政治參考答案1-5ABBBA 6-10DDBBD 11-16BDCBAC17.【答案】服裝廠中止履行合同不違背合同履行的原則,洗衣店違反了全面履行原則。服裝廠積極生產,為履行合同作準備,但在此期間了解到合作伙伴貿易公司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因而服裝廠中止履行合同不違背合同履行的原則,不應承擔違約責任;洗衣店不當洗滌導致童女士衣服的顏色改變,應承擔違約責任。童女士送去洗滌的羽絨服,經穿著已有一定破損折舊,羽絨服顏色雖發生變化,但并沒有完全喪失使用功能,據此認定洗衣店應根據消費者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18.【答案】兩份遺囑均為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才能生效,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劉某起提交的遺囑上雖有兩名見證人署名,但相應錄像視頻并未反映見證過程全貌,視頻僅顯示一名見證人,且兩位見證人均未出庭證實遺囑真實性,據此對該份遺囑的效力不予認定。劉某海提交的遺囑符合打印遺囑的形式要件,亦有證據證明見證人全程在場見證,應認定有效。啟示:認真學法用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主張權利舉證,證據是訴訟的靈魂,沒有證據或客證據不足,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19.【答案】(1)①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結婚、與誰結婚,完全由當事人自主決定。本案中李珍是在父母的威脅逼迫下與陳林結婚,違背了“完全自愿”這一結婚條件要求。②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婚齡,即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本案中李珍的年齡只有19歲,沒有達到結婚的法定年齡。③結婚必須履行結婚登記程序。本案中李珍與陳林只是在父母的操辦下,宣布結為夫妻,并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因此婚姻不會得到法律保護。(2)不贊同。她應該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如可到法院起訴,撤銷這一無效婚姻。20.【答案】①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得以固定和明確,雙方合法權利得以維護和保障的依據。因此,勞動者要重視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本案中,劉某正是因為沒有依法與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才在最初的維權中遭到拒絕。②增強法律意識,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法律規定,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資待遇等方面的爭議時,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經仲裁后,用人單位拒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本案中,劉某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申請仲裁,用人單位拒絕執行仲裁協議,最后提起訴訟,經過法律途徑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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